地铁工程施工测量监理细则
地铁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地铁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地铁建筑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
监理人员应遵循本细则的规定进行监理工作。
2. 监理人员的职责
- 负责对地铁建筑工程的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 检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符合安全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 验收施工材料和设备,确保质量合格。
- 定期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质量问题。
- 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监理文件和报告
监理人员应编写以下监理文件和报告:
- 施工计划审核报告: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 施工现场检查报告:记录每次施工现场检查的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 材料和设备验收报告:记录每次材料和设备验收的结果。
- 施工质量检查报告:对施工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 设计变更评估报告:对设计变更进行评估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 问题处理和纠纷解决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如发生纠纷,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 协商解决:尽量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 鉴定评估:如协商无法解决,可进行鉴定评估,由专业人员评估结果并作出裁决。
- 法律诉讼:在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5. 结论
本文档规定了地铁建筑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监理工作。
通过规范的监理实施,可以确保地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测量管理细则及技术规定

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管理细则1总则1.1 为确保**市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质量,更好地协调各有关单位在施工测量工作中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所有参与地铁建设工程建设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2 相关定义“业主”指**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设计院。
“监理测量队”指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负责**市地铁建设工程地面控制网维护、施工控制测量检测、贯通测量、土建竣工测量等工作的单位。
“监理部”指**市地铁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
“承包商”指**市地铁建设工程各施工标段的施工单位。
1.3 **市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实行“三级复核”制度,施工测量管理工作构架如下图所示:1.4各有关单位除应遵守本管理细则外,在技术操作方面还须遵守《**市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技术规定》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的规定。
2 地铁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2.1 质量管理目标确保建成后的地铁线路平面、纵断面符合设计要求;地下结构、建筑群体及设备安装准确到位,最终保证建成后的地铁工程是一条高质量、高标准的地铁线路。
2.2 基本质量指标(1)贯通中误差:横向≤±50mm;高程≤±25mm。
(2)隧道衬砌及车站建筑物不侵入建筑限界。
(3)设备、管线、装修物不侵入规定限界。
(4)各建筑物、设备竣工形体满足验收标准。
3 地铁施工测量内容地铁施工测量按内容性质可以分为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竣工测量、铺轨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3.1 控制测量3.1.1 地面控制测量:在施工期间对地面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及二级控制网进行检测,保证其在施工期间的完整性、正确性,测设施工需要的地面加密控制点,确保其可靠和完整,以利于全线隧道、高架桥按设计要求准确就位和平顺衔接。
3.1.2 明挖段、高架段控制测量(含车辆段)(1)在高架段、车辆段,在便于测量的地方测设中线、建筑物放样控制点,组成施工测量基线,方便施工放样测量工作。
地铁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地铁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委关于推进地铁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发〔2024〕101号)》,促进地铁施工安全、质量合格,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地铁工程施工及招投标阶段的监理活动,以及
地铁施工阶段的监理活动。
二、施工及招投标阶段的监理活动
2.1施工及招投标阶段的监理活动,应当在地铁施工前进行。
2.2施工及招投标阶段的监理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单
位的审核;
(2)对地铁设计技术及质量标准进行审核;
(3)对招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进行审核;
(4)对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及变更)、施工图纸(及变更)
及施工交底记录进行审核;
(5)对施工组织设计及实施情况进行审核;
(6)对建设施工监理机构的受理及备案;
(7)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监理资质,及施工经营资质、安全生产
许可证及动土通知等文件进行审核;
(8)负责协调下列机构完成施工及招投标阶段有关的监理工作:建
设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监理机构、施工企业及其他有关机构。
2.3施工及招投标阶段的。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前期准备工作1.了解工程项目的整体情况,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2.对地铁基坑工程进行详细的勘察和实地考察,了解地质情况、地下水位、周边建筑物等情况。
二、施工前安全措施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施工文件。
2.检查施工场地及设备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3.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4.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施工过程监督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坑的开挖、支护、土方运输等工作。
2.检查基坑支护结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其稳定和安全。
3.监督土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包括路面的抑尘、运输车辆的合规以及挖掘机等工程机械的操作安全。
4.检查施工单位对地下水进行抽排和治理的措施是否有效。
四、质量监督1.检查基坑开挖的质量,确保坑底平整、边坡坡度符合要求。
2.检查基坑支护结构的质量,包括钢支撑、混凝土支护的施工质量。
3.监督施工单位对管线的保护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管线的破坏。
4.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基坑的地下泵站、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的施工质量。
五、环境监督1.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扬尘控制、噪音控制等。
2.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六、安全监督1.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包括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等。
2.监督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合适的安全防护用品。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七、施工成果验收1.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基坑工程进行验收,包括基坑开挖质量、支护结构、配套设施等。
2.对施工单位进行成果评估,确保其工作符合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
八、工程验收与竣工1.组织相关单位对基坑工程进行验收,包括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
2.对基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其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九、安全文明施工1.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现场的整洁、环境的保护和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
地铁工程监理细则

地铁工程监理细则一、总则地铁工程监理是为了保障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细则旨在规范地铁工程监理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监理职责1. 监督施工进度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巡视,并监督施工方按照进度计划进行工作,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2. 控制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提出必要的改进措施,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3. 确保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密切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并对施工方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工人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4. 进行工程验收监理人员应对地铁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确保工程的合格交付使用。
三、监理权限1. 进入施工场地监理人员凭监理证件有权进入施工场地,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2. 查阅施工文件监理人员有权查阅所有与地铁工程相关的施工文件、合同和备案资料,以确保施工方的合规性。
3. 要求整改监理人员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进行确认。
四、监理工作流程1. 立项阶段在地铁工程建设立项阶段,监理人员应与建设单位一起制定工程施工方案,并审核评估其合理性。
2. 施工前期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和设计方符合相关要求。
3. 施工过程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巡视,并确保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并记录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
4. 工程变更如有工程变更需要,监理人员有权审查变更方案,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方进行协商,确保变更过程合规且不影响工程质量。
5. 完工阶段地铁工程完工后,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以便确定工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严格按照细则执行,有助于确保地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单位和施工方应配合监理人员的工作,并及时处理监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保障地铁工程的顺利进行。
地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地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地铁工程施工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达到预定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地铁工程施工监理活动。
1.3 地铁工程施工监理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严格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术语2.1 地铁工程施工监理:对地铁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的活动,包括施工方案的审核、现场施工监督、质量检查与验收、安全监督、进度管理和资料管理等。
2.2 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编制的施工方法和措施。
2.3 监理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承担地铁工程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
2.4 施工单位:承担地铁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
三、一般规定3.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合理配置监理人员,并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2 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标准和期限等。
3.3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和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监理计划,并提交施工单位审核。
3.4 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情况,及时反馈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四、施工准备阶段监理4.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认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和合理性。
4.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工程周边环境、地质条件、交通状况等,为监理工作提供依据。
4.3 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等,确保施工单位具备施工条件。
4.4 监理单位应参与施工单位的工程开工报告审查,确保施工单位了解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
五、施工阶段监理5.1 监理单位应全程监督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5.2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地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地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地铁工程监理是确保地铁工程施工质量、遵守工程规范以及最终交付可靠、安全使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地铁工程监理工作,有效推动地铁施工和监理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地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二、总则1.地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明确监理工作的责任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地铁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工程筹备、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3.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同时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监理工作的责任和要求1.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工程相关法规和规范,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2.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按照设计方案执行,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现场指导。
3.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评估工程质量,并向业主提供详尽的技术报告和意见。
4.监理人员应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保障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5.监理人员应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监理水平。
四、工程质量的监控和评估1.监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监控体系,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
2.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工程质量评估,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五、工程施工的监管1.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要求得到满足。
2.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或违规行为,保障工地人员和周边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监理报告和意见1.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和监理意见,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2.监理报告和监理意见应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监理合同的履行1.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及时完成监理工作,并向业主提供相应的监理证明和结算报告。
地铁监测监理细则
. . .. . .目录一、编制依据2二、工程概况3三、本工程监理组织与管理流程4四、本工程的监测容、测点布置及监测方法51、主要监测容52、现场监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容53、监测实施容54、监测巡视工程75、监测巡视容方法76、风险咨询管理效劳77、监测成果反应78、第三方监测单位与各参建方联动机制9五、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101、监测监理事前控制102、监测监理事中控制113、监测监理事后控制11第六章工程及周边环境描述和监测技术相关参数111、各车站和区间基坑监测等级112、监测工程频率及精度一般性要求13一、监理细则编制依据1.建立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2.“建筑变形测量规“〔JGJ8—2007〕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GB50497-2009.. .专4.“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99-19995.“建筑地基根底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2-2002〕6.“建立工程监理规“〔GB50319-2000〕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建立标准“建标104-2008。
8.“铁路隧道设计规“〔TB10003-2005、J449-2005〕。
9.“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0.“建筑抗震设计规“GB50011-2010〕。
11.“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GB50111-2006〔2009年版〕。
12.“建筑地基根底设计规“〔GB 50007-2011〕。
13.“建筑构造荷载规“GB50009-2012。
14.“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02〔2011年版〕。
15.“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GB50446-2008〕。
16.“建筑桩基技术规“〔JGJ 94-2008〕。
17.“工程初勘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14年4月〕。
18.总体组开放的线路、行车和车站建筑等资料〔2014年4月〕。
19.沿线控制性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资料,2014年4月。
测量监理细则(车站地铁
测量监理细则(车站地铁一、测量监理的目的:车站地铁测量监理是针对车站地铁建设过程中的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提高车站地铁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测量监理的职责:1.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编制测量监理计划,明确测量监理的任务和目标。
2.监督车站地铁测量工作的实施,确保测量工作符合规范和技术要求。
3.组织对车站地铁测量设备的检查和验收,保证测量设备的正常运行。
4.对车站地铁工程测量的每个阶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测量错误。
5.组织对车站地铁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协调车站地铁建设单位和测量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促进合作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7.对车站地铁工程的测量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测量监理的具体内容:1.车站地铁起讫点的确定:测量监理要对车站地铁工程的起讫点进行测量,确保起讫点的位置准确无误。
2.车站地铁断面的测量:测量监理要对车站地铁各个断面的形状和尺寸进行测量,确保断面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车站地铁坡度的测量:测量监理要对车站地铁的坡度进行测量,确保坡度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车站地铁弯曲度的测量:测量监理要对车站地铁的弯曲度进行测量,确保弯曲度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5.车站地铁轨道的测量:测量监理要对车站地铁的轨道进行测量,确保轨道的平直和位置的准确性。
6.车站地铁站台和月台的测量:测量监理要对车站地铁的站台和月台进行测量,确保站台和月台的平整和尺寸的准确性。
7.车站地铁隧道和通道的测量:测量监理要对车站地铁的隧道和通道进行测量,确保隧道和通道的安全性和尺寸的准确性。
四、测量监理的要求:1.测量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测量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车站地铁测量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2.测量监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严格要求自己,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测量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和汇总车站地铁的测量数据,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地铁工程主体结构施工监理细则
地铁工程主体结构施工监理细则一、前言地铁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监理是在按照设计图纸、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对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监理的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按照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二、监理任务1.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对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方法进行审核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方案和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3.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地巡查和现场检查,对施工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
4.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质量异议、技术问题和各类事故进行处理和调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措施。
5.监督施工单位的设备使用和材料采购,确保施工的物资符合合同要求。
6.对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进行监督和评估。
7.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和提出意见,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8.在施工过程中利用监测设备对工程的变形、沉降和震动进行监测和评估。
9.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变更、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和评估,并提出意见。
10.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和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归档,确保施工过程的记录完整。
三、监理程序1.投标阶段:对施工单位的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和评估,确定监理单位。
2.施工准备阶段: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的准备工作进行审核和评估。
3.施工过程阶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地巡查和现场检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4.施工竣工阶段: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四、监理规定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熟悉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相关的执业证书。
2.监理单位应该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3.监理单位应该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监理单位应该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施工单位的违约行为和不合理要求进行严格监督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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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监理细则编写:审批:石家庄铁道学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广州地铁五号线土建工程监理部2005年4月30日工程测量监理细则一、监理依据1.《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以下简称“地铁测规”)2.《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3.《城市测量规范》CJJ8—994.《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CH2001—928.《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第二版)穗铁建总前期[2005]92号(以下简称“细则”)9.国家其他测量规范及强制性标准10.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设计图纸二、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特点、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指标1.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特点①广州地铁一般处在城市交通繁忙地段和人口稠密区,地面交通和人流量大,周边建筑物密集,地下水位高且丰富,点位不易保存,地下暗挖隧道测量条件更差;②地铁施工精度要求高,工期要求紧,施工干扰大,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及安全监测责任重大,容不得半点闪失;③施工测量工作贯穿于整个地铁施工的全过程。
既包括地面,又包括地下;既包括线路中线、结构轴线,又包括主体结构和细部放样;上述特点给测量监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
测量监理工程师要明确责任,熟悉标准,勤于检核,以确保本监理标段内的测量工作万无一失。
2.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确保本监理标段内基坑围护结构、车站主体结构及附属结构、高架线路墩台及高架站、设备及管线安装按设计要求准确就位,在线路上不产生因施工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误差超限而引起修改线路设计从而降低行车运营标准等测量错误,为地铁工程的顺利进展保驾护航。
3.质量指标①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竖向(高程)不超过±25㎜;②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界限,设备不侵入设备界限;③建(构)筑物、装修和设备、管线的竣工形(体)位(置)误差满足“地铁测规”、“地铁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广州地铁广州轨道交通施工验收标准规定。
三、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的范围及重点(一)地面施工控制测量监理1.参加业主组织的测量平面控制点及高程控制点交接桩。
(业主、承包商、监理三方参加)2.督促承包商及时对所接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对复测过程实施旁站,对复测成果予以审核,要求承包商在15天内上报复测报告,经监理复核后上报业主审批。
复测时的精度要求:导线点:按精密导线测量的要求进行(见下表一)水准点:按精密水准测量的要求进行(城市二等)(见下表二、三、四)表一精密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表二精密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表三精密水准测量观测的视线长度、视距差、视线高的要求(m)表四精密水准测量的测站观测限差(㎜)3.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控制测量方案(含变形监测方案)、测量质量保证体系、测量仪器检定证书及测量人员资质,并上报业主审定实施。
4.审核承包商自布的导线及水准加密点控制测量成果报告,平面及高程加密控制点的观测精度与首级控制网相同。
承包商测量队完成加密控制点测量后应提交控制测量成果报告,经监理复核后上报业主,由业主专业测量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承包商的控制测量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起止里程、施工工艺。
目前施工状况。
测量仪器及标称精度,测量的时间及环境情况。
原始点位及对其的检测情况。
测量方案及过程的详细叙述。
桩点的里程及埋设情况(点位埋设规格应符合“地铁测规”的要求)。
测设的简略图形说明。
测量的自我精度评定。
承包商内部二级以上的复核情况。
5.督促承包商对所有测量控制点及加密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保证施工期间测量控制点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发现有位移、变形、沉降或毁损,引起控制点坐标或高程较差超限时,及时报监理复核,并上报业主测量队检测。
检测成果与原成果较差:⎪⎩⎪⎨⎧mmmm mm 15510线路中线控制点应小于精密水准点应小于精密导线点应小于(二)明挖隧道施工测量监理(以明挖车站为例)1.基坑围护结构施工测量监理钻孔桩施工中按照以下技术要求检查承包商的测量工作:(1)钻孔桩地面位置放样,依据线路中心控制点进行,放样允许误差:纵向不大于100㎜,横向应在0~+50㎜之内。
(2)钻孔桩成孔过程中,应测量孔深、孔径及其铅垂度。
(3)钻孔桩竣工后,应测定各桩位置及与轴线的偏差,其横向允许偏差值在0~+50㎜之内。
地下连续墙施工中按照以下技术要求检查承包商的测量工作:(1)地下连续墙的地面中心线应依据线路中线控制点进行放样,放样误差应在±5㎜之内。
(2)内外导墙应平行于地下连续墙中线,其放样允许误差为±5㎜。
(3)连续墙槽施工中应测量其深度、宽度和铅垂度。
(4)连续墙竣工后,应测定其实际中心位置和与设计中心线的偏差,偏差值应小于30㎜。
2.基坑开挖施工测量监理(1)基坑开挖前,督促承包商按照设计图纸和基坑变形监测方案要求,布置好形变监测点(水平位移、沉降、倾斜等),并测定其初始值。
(2)随着基坑开挖的进展,督促承包商及时安装钢支撑并进行支撑轴力监测(轴力计),并定期进行桩顶水平位移、桩顶沉降、地表裂缝、周边建筑物安全及桩身倾斜监测(测斜管)等。
(3)基坑开挖至底部后,督促承包商采用附合路线形式将线路中线引测到基坑底部,监理应进行旁站并复核。
基底线路中线纵向允许误差为±10㎜,横向允许误差为±5㎜。
(4)督促承包商采用水准测量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将高程传入基底。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垂直角对向观测各二测回,距离往返测距各二测回,仪器高和觇标高量到毫米。
水准测量和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精度要求同施工控制水准测量。
3.隧道结构施工测量监理隧道结构施工时,测量监理应要求承包商做好以下测量放样工作:(1)结构底板绑扎钢筋前,应依据线路中线,在底板垫层上标定出钢筋摆放位置,放线允许误差为±10㎜。
(2)底板混凝土立模的结构宽度与高度,预埋件的位置和变形缝的位置放样后,必须在混凝土浇筑前进行检核测量。
(3)结构边、中墙模板支立前,应按设计要求,依据线路中线放样边墙内侧和中墙中心线,放样允许偏差为±10㎜。
(4)顶板模板安装过程中,应将线路中线点和顶板宽度测设在模板上,并应测量模板高程,其高程测量允许误差为+10~0㎜之内,中线测量允许误差为±10㎜,宽度测量允许误差应在+15~10㎜之内。
(5)隧道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设置在底板上的线路中线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测,测量方法和精度要求应按“地铁测规”第10.3节和第10.4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6)地下车站在施工完第一块底板后、至整个车站长度的1/2处以及车站底板结构完工后,应分别对地下导线点或中线点及水准点进行检测,承包商的检测成果经监理检测复核后,上报业主专业测量队检测。
(三)暗挖隧道施工测量监理暗挖隧道施工测量的主要工作是标定隧道的设计线路中线、里程和高程,指导隧道施工。
其具体内容包括竖井联系测量、地下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车站隧道施工测量、区间隧道施工测量及贯通误差测量等,测量监理应按下列技术要求督促承包商做好各项测量工作。
1.竖井联系测量(1)施工竖井、斜井的地面放样采用双极坐标法进行,其放样中误差应在±10㎜之内。
(2)施工竖井、斜井竣工后,应进行联系测量,定向测量的方法有铅垂仪、陀螺经伟仪联合定向、联系三角形定向、导线定向测量以及钻孔投点定向等;传递高程测量的方法有钢尺(钢丝)法、水准测量法以及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法等。
(3)定向和导入高程测量应在隧道推进50m、100~150m以及距贯通面150~200m 时分别进行一次,取三次测量成果的加权平均值,指导隧道贯通。
(4)定向测量的地下定向边不少于2条,传递高程的地下近井高程点不少于2个,并应对地下定向边间和高程点间的几何关系进行检核。
(5)地面趋近导线应附合在精密导线点上,近井点应与GPS点或精密导线点通视,并使定向具有最有利图形。
地面趋近导线全长不宜超过350m,平均边长60m,最短边长应大于30m,且应采用严密平差,其近井点的点位中误差应在±10㎜之内。
(6)定向测量及高程传递测量的具体方法及精度应符合“测规”第9章中的有关要求。
2.地下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1)地下平面和高程起算点采用直接从地面通过联系测量传递到地下的近井点。
地下起算方位边不少于2条,高程起算点不少于2个,且应经常复测。
控制点的标志应符合“测规”规定。
(2)地下施工导线是隧道推进的依据,随着隧道推进应首先布设施工导线。
施工导线的平均边长在30m,角度观测中误差应在±6″之内,边长测距中误差应在±10㎜之内。
曲线隧道施工开挖时,施工导线点宜选在曲线的元素点和整里程点上。
隧道推进时也可采用激光指向仪指导隧道开挖,施工中应经常对激光指向仪进行检查校正。
(3)地下施工控制导线是在施工导线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其平均边长150m,曲线地段一般不小于60m;采用Ⅱ级全站仪施测,左、右角各测二测回,左右角平均值之和与360o较差应小于6″,边长往返观测各二测回,往返观测平均值较差应小于7㎜;最远点点位横向中误差应在±25㎜之内;导线每次延伸前,应对前三个点进行检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延伸测量;在隧道贯通前应对施工控制导线测量三次,其测量时间与联系测量同步,各次测量的坐标较差小于10㎜时,取加权平均值作为延伸测量的起算值;当地下施工控制导线长度超过1000m时,宜布设成施工控制导线网或边角锁等,也可通过加测陀螺方位角或钻孔投点来提高其精度。
(4)地下高程控制采用水准测量方法,并起算于地下近井水准点。
地下施工水准点每50m设置一个,地下控制水准点每200m设置一个。
点位标志应符合规范规定。
地下施工水准测量采用S3水准仪和3m木制水准尺进行往、返观测,其允许闭合差为L㎜(L以千米计)。
地下控制水准测量应在隧道贯通前独立进行三次,并与地面20向地下传递高程同步。
各次测量的高程较差应小于5㎜,并采用加权平均值作为下次控制水准测量的起算值。
地下控制水准测量的方法和精度要求同地面精密水准测量(S1精密水准仪及铟瓦水准尺)。
3.车站隧道施工测量(1)车站采用分层开挖施工时,宜在各层测设施工控制点或基线,各控制点或基线的测量允许误差为±3㎜,方位角测量允许误差为±8″。
有条件时各层间还应进行贯通测量。
(2)采用导洞法施工,上层边孔拱部隧道和下层边孔隧道两侧各开挖到100m时,应进行上下层边孔的贯通测量,其上下层边孔贯通中误差应在±30㎜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