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教学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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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基本管理制度文件

培训机构基本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员工、学员及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机构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坚持教育公平、质量第一、服务至上原则,努力营造和谐、文明、进取的培训环境。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行业规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员的素质培养。

第五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资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第六条教学计划应科学合理,教学进度应按时完成,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鼓励学员参与讨论和实践,提高学员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八条定期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教学策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章学员管理第九条学员应遵守本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和同学,维护良好的学习秩序。

第十条学员应按照教学计划参加培训,认真完成作业和考试,确保学习效果。

第十一条本机构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确保学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教务处反映。

第四章师资管理第十三条教师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四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高学术素养。

第十五条教师应关心学员的成长,为学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六条教师应加强师德修养,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第五章行政管理第十七条本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本机构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各部门的具体事务。

第十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本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本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本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员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培训中心课堂管理制度

培训中心课堂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培训中心课堂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培训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课堂纪律1.上课前,学员应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并做好课前准备。

2.上课期间,学员应保持教室安静,不得随意走动、喧哗、打闹。

3.上课时,学员应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不得在课堂上接听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等。

4.学员应尊重教师,认真听讲,不得随意打断教师讲话。

5.学员应遵守课堂秩序,不得在课堂上睡觉、吃零食、乱扔垃圾等。

6.学员应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主动提问,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教师管理1.教师应按时到岗,提前备课,确保教学质量。

2.教师应遵守课堂纪律,尊重学员,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

3.教师应关注学员的学习情况,及时解答学员疑问,提高学员满意度。

4.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对学员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5.教师应积极参加培训中心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四、教学设施管理1.培训中心应确保教室、多媒体设备等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行。

2.学员应爱护教学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占用。

3.培训中心应定期对教学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教学秩序。

五、考核与奖惩1.培训中心应定期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员学习成果的重要依据。

2.对表现优秀的学员,培训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员,培训中心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培训资格。

六、附则1.本制度由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培训中心课堂管理制度旨在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希望全体学员和教师共同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课堂氛围。

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学校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教师的教学活动管理。

第三条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应遵循“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以质量为核心”的原则。

第四条教学管理应依法合规进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五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第六条教学管理应遵守教育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身,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教育成长。

第八条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教师选拔与管理第九条培训学校应对教师进行全面选拔,严格审核其师资资格和专业背景。

第十条教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责任心和爱心,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一条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十二条教师应认真履行教学管理职责,积极参加教学培训和自我提升。

第十三条教师的工作表现应当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勤勉教学的教师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而教学不够的教师应当给予帮助和激励。

第十四条教师在教学管理中应当始终以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为宗旨,为学生终身发展负责。

第十五条教师在教学管理中应当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其他不当行为。

第三章课堂教学管理第十六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学习方式,关爱学生的情感需求。

第十七条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需求,科学设计课程和教学方案。

第十八条教师应当严格要求自己,高标准完成教学任务,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第十九条教师应认真备课,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和趣味性。

第二十条教师应当及时对学生成绩和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给予学生个性化的指导和辅导。

第二十一条教师应当在课堂管理中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不当行为和违规行为。

技能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制度

技能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制度

技能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技能培训中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学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组织机构1. 教学管理委员会:由中心主任、教学总监、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资源配置、教学质量监控等教学管理工作。

2. 教学部:负责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资源的调配、教学质量的监控等工作。

3. 各科室:负责本专业的教学活动,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估等。

三、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1. 教学计划:由教学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行业需求和学员实际情况制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 教学大纲:由各科室根据教学计划和本专业特点制定,报请教学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教学资源管理1. 教学资源包括教材、课件、实训设备、网络资源等。

2. 教学资源由教学部统一管理,各科室根据教学需要提出申请,教学部负责调配。

3. 教材选用应符合国家规定,遵循科学性、适用性、先进性原则。

五、教学质量监控1. 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定期对教学活动进行检查、评估。

2. 各科室应建立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学员满意度调查:定期对学员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教学效果,改进教学工作。

六、教师管理1.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职业素养,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学员。

2. 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要求,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

3. 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推动教学发展。

七、学员管理1. 学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培训中心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团结互助。

2. 学员应积极参加教学活动,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按时参加考试。

3. 学员应爱护公共财物,保持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八、教学研究与改革1. 教学管理委员会应组织教学研究活动,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制度[2]

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制度[2]

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培训中心的教学管理工作,保障教学质量,提升培训效果。

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培训中心的教学工作。

二、管理标准1. 教学计划制定1.1 教学计划应根据培训课程的内容和目标合理设定,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时长、教学方法和评估方式等。

1.2 教学计划应经过评审、审核,并按时制定和公布,确保教师和学员明确教学安排。

2. 教师管理2.1 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个人素质较高。

2.2 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计划,按时上课,不得违纪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

2.3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培训,提升教学水平。

3. 学员管理3.1 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课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

3.2 学员应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3.3 学员有权提出对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应被教师和培训中心认真对待。

4. 教学设备管理4.1 教学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教学过程的正常进行。

4.2 教学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应经过专业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4.3 教学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不得乱拆乱动,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4.4 教学设备的使用记录和维护情况应及时记录,按时上报。

5. 教学评估与改进5.1 培训中心应建立教学评估机制,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5.2 教学评估内容包括教师教学效果、学员满意度、教学设备使用情况等。

5.3 教学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教师和学员,用于改进教学工作。

5.4 培训中心应根据教学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落实和跟进。

三、考核标准1. 教学计划制定考核1.1 教学计划是否合理、完整、可行。

1.2 教学计划是否按时制定和公布。

2. 教师管理考核2.1 教师是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2.2 教师是否按时上课,严格遵守教学计划。

2.3 教师是否积极参加教学培训,提升教学水平。

3. 学员管理考核3.1 学员是否按时参加培训课程。

培训中心教务管理制度范本

培训中心教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中心教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中心全体教务人员、教师和学员。

第三条培训中心教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教学质量为本,以学员为中心;2. 严谨治学,科学管理;3. 公正公平,规范操作;4. 简便高效,服务至上。

第二章教务人员职责第四条教务人员职责:1. 负责培训中心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调整;2. 组织教师备课、试讲、听课、评课等工作;3. 负责学员报名、入学、转学、退学等手续办理;4. 管理学员档案,做好学员考勤、成绩统计和反馈工作;5. 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6. 配合校长、副校长处理日常教务工作。

第五条教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教育教学业务,具备一定的教学管理能力;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第三章教学计划与实施第六条教学计划制定:1. 教务人员根据培训中心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年度教学计划;2. 教学计划应包括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学目标、考核方式等内容;3. 教学计划经校长审批后,由教务人员组织实施。

第七条教学实施:1. 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授课,确保教学质量;2. 教务人员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促进教学经验交流;3. 教务人员定期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学计划顺利实施。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八条学员报名:1. 学员报名时,教务人员应向学员提供培训中心相关资料,解答学员疑问;2. 教务人员负责学员报名手续的办理,包括填写报名表、收取报名费等。

第九条学员入学:1. 教务人员负责组织学员入学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和学员需求,分配班级;2. 教务人员负责办理学员入学手续,包括签订入学协议、发放学员证等。

第十条学员考勤:1. 教务人员负责学员考勤工作,确保学员出勤率达到要求;2. 教务人员对学员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定期向教师和学员反馈。

文化课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文化课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化课培训中心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维护培训中心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文化课培训中心的所有教职工、学生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文化课培训中心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努力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文化课培训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中心下设教务处、教学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教务处:负责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质量监控、教师考核等工作。

(二)教学处:负责教师队伍建设、教材选用、教学研究、教学活动组织等工作。

(三)学生处:负责学生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学生活动组织等工作。

(四)财务处:负责中心财务收支管理、经费预算、资金筹措等工作。

(五)后勤处:负责中心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教学内容应遵循国家教育方针,符合国家课程标准,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七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第八条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采用启发式、互动式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第九条中心定期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估,对教学效果进行跟踪分析。

第十条中心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心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二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作业,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第十三条学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学习,需向教务处请假。

第十四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可向教师或学生处寻求帮助。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中心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安全。

第十六条中心财务处负责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按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中心各项收入应按国家规定进行核算,不得挪用、侵占。

第十八条中心各项支出应合理合法,严禁浪费。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文件范本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文件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秩序,保障学员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的全体员工、教师、学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机构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信、规范、创新、服务的原则,努力提高培训质量,满足社会和学员的需求。

二、行政管理第四条培训机构设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机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职责:1. 组织制定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2. 负责机构日常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3. 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确保教学质量;4. 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机构稳定。

第六条教学质量管理制度第七条教师选聘制度1.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学经验;2. 教师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 教师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教师考核制度1. 教师考核应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学员满意度等;2.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奖惩、晋升、解聘的依据。

第九条学员管理制度1. 学员应遵守学员守则,按时参加培训,遵守课堂纪律;2. 学员有权要求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对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3. 学员退费、补课等事宜按照本机构规定执行。

三、财务管理制度第十条培训机构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机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确保资金安全;2. 明确责任,加强内部控制;3. 透明公开,接受监督。

四、后勤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培训机构设立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机构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工作。

第十三条后勤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满足教学需求;2. 保持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3. 保障学员人身安全,预防安全事故。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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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文件一、教学计划的管理规定1、教学计划是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凡有部颁统一教学计划的专业,均应根据部颁计划的规定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保证必开课程的合理开设顺序和所需课时,保证实践性教学时间。

2、各工种培训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均由中心统一组织各任课教师协商拟定,报中心主任审定后执行。

3、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轻易变动。

确需变动时,需提出修改意见和说明理由,经有关领导核审批准后执行。

4、未统一制定颁发专业教学计划的专业,培训中心应组织有关教研组教师制定试行的专业教学计划。

5、学院依据部颁教学计划制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或无部颁教学计划而由中心自订的专业教学计划,均应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制订,并应充分征求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保证教学计划科学完整。

二、教学大纲的管理规定1、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而制订的各课程的教学纲要,是该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教师组织教学和学生进行学习的依据。

2、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

凡国家局已制定了统一大纲的课程,均应该按统一大纲执行。

国家局尚未统一制定颁发教学大纲的课程,由各教研组组织教师按规定的内容与格式编制学院试用的教学大纲,经培训中心审核,报教务副院长审批后执行。

3、课程教学大纲通常由制订大纲的依据及指导思想、课程性质、任务、要求、课时分配、理论教学内容、实践教学内容等部分组成。

课程教学大纲必须充分体现教学计划中对本课程实践教学的要求,要具体落实实践教学的内容、实施办法和考核标准。

4、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教研室和教师应做到:(1)、正确领会和掌握所任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体系、目标和要求。

(2)、按照大纲进行教学,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技能训练等方面达到大纲的要求。

(3)、以教学大纲为标准,检查教学工作,考核学生学业成绩。

(4)、任课教师不得擅自修改教学大纲,所讲授的内容不得超过大纲所规定的范围,也不得随意增减内容。

三、授课计划的编制规定授课计划是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授课任务书编制的教学施教计划,是主要的教学文件之一。

每位教师必须认真阅读有关教学大纲,领会精神,保证大纲各项要求的实施。

为此,特作以下规定:1、每份授课计划必须按规定内容认真书写,字体工整,不得有任何涂改、差错。

2、授课计划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授课计划应及时通知任课教师重新制定。

3、授课计划的填写基本单元为2学时,必须留有机动时间。

4、教学课时及授课计划栏目依据下列要求填写:(1)、本课程总时数=已讲授课时数+尚须讲课时数。

(2)、本期计划时数=本期规定学时数+计划外学时数。

(3)、能完成课时数=讲授时数+实验时数+现场教学时数+复习考试时数+机动时数。

(4)、大纲规定时数,应依据执行大纲规定如实填写。

5、编制说明应对授课计划作出准确的说明:(1)、制定的授课时数与大纲规定有无差异,并说明原因。

(2)、编制说明应注明增删授课内容和原因。

(3)、实验课必须保证开出,如果不能开出,应注明原因,提出补救措施。

6、实验课必须按大纲实验项目、名称填写,电教课应注明教学内容及录像带名称,现场教学应注明教学内容及地点,机动时数安排在授课计划最后一栏。

7、授课计划执行中必须变动内容、顺序时,应说明原因,经培训中心主任审批后执行。

四、教案书写的规定教案是教师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材内容,结合个人教学实践和学生实际所设计、编写的授课实施方案,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表现出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感、事业心,而且也体现着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计划性和强烈进取心。

教案可以理顺教师思路,巩固备课成果,指导教学实施,保证教学质量。

教案的编写要以确实能够指导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原则,体现出自己的教学艺术风格。

近几年来,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教学技术发展很快,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在教学中广泛应用,我们提倡广大教师利用计算机书写教案,提高教师计算机应用水平。

同时,推广使用多媒体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教案书写,针对我院教师在书写教案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就教案书写的各环节作出以下几点规定。

一、教案首页的填写1、授课日期、授课班级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出勤情况:①全勤时:全②有缺勤时:缺XXX学生学号(因栏目位置所限,此处只填缺课学生学号,缺课原因教师按规定符号填在教室日志中)。

3、课堂类型:根据不同类型可选写:理论讲授、实验课、习题课、现场教学、实训课、录像教学、多媒体教学。

4、复习旧课要点:填写复习要点和提问的题目。

5、新课内容:写明章、节标题和课题名称。

6、授课目的:说明要求学生对本次课所学知识或技能的掌握程度(可分为了解、掌握、熟练掌握)。

7、新课重点与难点及采取措施:重点:……难点:……措施:解决重点、难点所用的方法。

二、教案正页正页内容书写不少于三页,教案书写应目的明确,内容符合大纲要求,重点突出,解决难点措施得力,疑点分析清晰,时间分配合理,字迹清楚、规范,书写工整。

三、教案尾页的填写1、巩固新课要点:对本次课主要内容作简明扼要小结。

2、课外作业(或复习题):①课本或练习册的章、节、页、题。

②教师自拟题时,需写出题目的内容。

3、本课小节与改进措施:填写教师通过本次课教学,有何心得体会及今后改进提高的一些设想。

4、任课教师签名及年、月、日:应在上课前填写齐全。

四、时间分配的填写时间以分钟为单位。

1、教案首页旧课复习时间:填在该栏目的最右边。

2、教案正页①第一节课新课讲授时间:填在预计第一节课结束时,相应字行右边线外方。

②第二节课新课讲授时间:填在预计第二节课授课内容结束时,相应字行右边线外方。

3、教案尾页①巩固新课要点时间:填在该栏目右边线外方。

②课外作业(或复习题)时间:填在该栏目右边线外方。

五、教材建设与教材管理教材建设与教材管理是一项教学基础建设,它直接影响到安全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为了加强这项工作,根据国家局的要求统一使用煤矿特种工种安全培训统编教材,同时鼓励教师结合教学实践编写一些质量高、实用性强,能紧密结合我省中小型煤矿生产安全实际的高水平教材。

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管理(一)教材选用1、中心教材管理人员要服务于教学部门,统筹承办各教研室所需教材的预订、采购、提运、分发、核算等工作,既要保证需要又要避免积压浪费。

2、为做好每年春秋两季统一征订教材工作,教务处要提供全国统一征订教材的订书目录、优秀教材目录等,并逐步建立按专业分类的教材样书书柜(包括音像教材),供授课教师参阅选订,各教研组和任课教师也可推荐教材。

3、根据国家局提出的“四统一”的原则,培训教材一律选用国家局组织编写的煤矿安全培训统编教材。

4、对个别工种国家局暂无统编教材可选用其他类似的优秀教材,也可使用教师根据大纲自编的教材、多媒体课件等。

5、对于订购教材的版本和出版单位,培训中心要进行审查。

(二)教材预订1、教材管理人员应定期提出库存教材的种类、数量、所缺教材的种类和数量,报中心主任,中心主任根据下一步计划办班情况及时组织教材订购,确保教学需要。

2、开设相同课程一般要使用同一种教材,培训中心要做好协调工作。

3、订购教材数量按一学年度学生的需求量,并包括教师用书。

(三)教材发放1、以期为单位,班主任根据该期所培训的工种种类和数量在教材管理员出领取教材向学员发放。

待该班结束后,班主任根据教材的实发情况到教材管理员处办理教材结算手续。

2、任课教师用书,持主任签名的教材领用单领取教材,教材应重复使用,一般不再发新书(使用时间长、破损的以旧换新)。

3、学员教材丢失原则上不予补发,任课教师教材丢失须写出书面说明由中心主任签字后补发。

4、教材管理员,应定期持教材总发放清单到院财务处进行教材款的冲账工作。

(四)教学参考书1、教务处只预订供应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

2、在教学中需要的教学参考书应到学院图书馆借阅,必须购买的应由任课教师填写申请单,经教研室主任、教学系(部)主任审核签字,报教务处批准后购买。

3、教学参考书购买后应到教学系(部)登记建账,由教研室建立教学参考书书柜,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4、教师调离本教研室或学校,以及退休,必须清还教研室教学参考书,以保证本教研室的资料齐全。

5、中心每年对各教研室的教学参考书进行查验。

六、学生成绩考核及学生成绩管理办法学员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正确评价和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手段也是对教师教学质量的检查。

为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教风、学风和考风,提高教学质量,使学员成绩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员成绩考核(一)考核组织1、根据国家局规定“教考分离”的原则,每期培训班结业考试均由省煤监局组织实施。

2、考核工作原则:规范、准确、科学、公正。

3、考核工作方针:考风严肃、考纪严格。

(二)考核方式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都要进行成绩考核,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等,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形式。

1、考试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业考核试卷成绩占80分,本期培训学员的表现及出勤占20分,共计100分。

3、对个别无文化程度,的确不会写字的学员无法进行笔试答卷,本人可提出申请,经教师同意后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采取口试或指定专人代笔。

(三)考核方法1、考试:每期完成教学计划后需进行统一考试。

成绩及格者可发给特种工种操作合格证书。

2、考试不及格者可给一次补考机会。

及格者可颁发特种工种操作合格证书。

补考仍不及格者不能颁发合格证书,需参加下一期培训。

(四)考场规则考试是正确评价和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的重要手段,每个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具体内容如下:1、学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尊重和服从监考教师的监督检查。

2、学生凭双证进入考场,在指定的时间到考场进行考试。

非应试生不得进入考场。

3、学生应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座,学生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查对。

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4、学生进入考场不准携带未经许可的用品,考试用统一的答卷纸。

学生领到考卷后,首先检查有无字迹不清、是否少页和分发错误等问题,然后填写学号、姓名、班级,考试铃响后才能答题。

5、学生答题时,不准互借文具,确需借用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代为借还。

对试卷上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向监考教师探问涉及试题的有关问题。

6、学生答题时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不予评分。

不准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交谈、喧哗或进行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提前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8、学生应独立答卷,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偷换试卷、代考等舞弊行为者,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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