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二次装修临时用电规定
商铺二装要求及验收标准改2

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及标准补充1、施工单位进入现场的施工材料,必须严格执行消防规定,符合消防要求,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商场。
2、店铺内装修必须按物业要求使用国家标准一类的各种阻燃电线电缆(铜芯线缆),根据用电功率选择不小于1.5平方以上的BV导线。
各相线、零线、地线的颜色不得使用同一种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线色,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3、施工用电:禁止私拉乱扯电线、电源,临时用电必须经现场的物业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
否则一经查实将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
4、线路接头必须装入接线盒,再用绝缘胶布包裹。
接线盒与接线管连接的管口必须做绝缘及防划伤橡胶保护口,金属接线盒应有可靠接地,盒内保持清洁无杂物。
5、天花上照明灯具的变压器、整流器等必须选用安全性能达到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并提供材料合格证明。
不得在天花上随意摆放,变压器及整流器等须做好防火隔热处理,塑料外壳的变压器和整流器必须摆放在铁壳内,做好接地措施,灯具(尤其是石英灯)与电源线连接处必须采用瓷套接线柱,所有线路必须穿金属管,防止过热产生意外。
6、吊顶内的线管固定在专用吊杆上,吊杆安装距离符合规范,管路外壳应有可靠接地,严禁绑扎在空调及消防管道上。
线管要做到整齐,尽量避免线管之间交叉,天花内金属软管布置长度不得超过0.8米,且两端套有保护口,接地可靠。
7、店铺内线路不得裸漏,1m以上必须穿硬管,1m以下必须穿金属蛇皮软管或黄腊管。
8、展柜内使用T4/T5灯管必须为带地线三插头,射灯与柜体接触部位必须垫石棉垫。
9、施工单位必须自行配备具有漏电保护开关电源箱,并根据负荷匹配适当长度的电缆,电缆中间不允许有接头。
10、所有的装饰涂料、油漆等都应是环保材料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天花上的装饰应使用A级以上防火材料,严禁使用木质材料装饰,少量的易燃装饰材料必须经过防火处理且有涂刷记录,天花封顶前必须经物业专业人员验收天花内隐蔽工程,合格方可封顶。
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装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装修期间使用临时用电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装修期间临时用电是指在装修、翻新、拆除、改造及其他施工工程期间,临时供电所使用的电力设备、线路和用电器具。
第四条: 在装修期间使用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电气安全管理规定,保证用电安全和施工质量。
第五条: 本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用电设备安装与检测第六条: 装修期间的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认证合格的,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安装、检测。
第七条: 临时用电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实际需求和施工规模来确定,不得超过额定功率负荷,避免过载使用。
第八条: 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安装标准,严禁安装在易燃易爆场所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
第九条: 新安装的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测,确认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每个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用电线路敷设和绝缘防护第十一条: 装修期间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标准电缆进行敷设,严禁使用老化、破损和过载的电线。
第十二条: 临时用电线路应与其他线路、电缆、管道等保持一定的隔离距离,避免短路和交叉干扰。
第十三条: 临时用电线路的接头必须牢固可靠,不得出现漏电、短路等现象,接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 在装修期间,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正确接地,确保人身安全。
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规定。
第十五条: 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免受潮、受热和油污等损坏,必要时应采取防水、防火等措施。
第四章用电操作安全规范第十六条: 临时用电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电工资格证书,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和操作能力。
第十七条: 临时用电操作员必须熟悉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并经过专业培训。
商场二装安全用电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商场在装修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及财产安全,防止因用电不当引发的火灾、触电等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用电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商场在装修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用电安全工作。
三、安全用电原则1. 遵守国家有关电气安装和使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电气安装、运行、维护等相关标准。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 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用电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商场二装安全用电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用电工作。
2. 安全用电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制定和修订商场二装安全用电预案;(2)组织对商场二装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组织对商场二装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培训;(4)协调解决商场二装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问题。
3. 施工单位职责:(1)严格按照电气安装规范进行施工,确保用电安全;(2)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3)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发现用电安全隐患,立即停止施工,报告安全用电领导小组。
五、安全用电措施1.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选用合格产品。
2.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严禁私拉乱接。
3.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设有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4.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如破旧电线、插座等。
6. 施工现场禁止在潮湿、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气设备。
7. 施工现场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 施工现场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六、应急处理1. 发生触电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迅速进行现场救援。
2. 发现火灾时,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3. 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安全用电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安全用电培训1. 对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装修过程中的电气安全,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下面是一个关于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详细说明,共2000字。
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装修过程中的临时用电行为,确保装修过程中电器设备正常使用,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
本规定制定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一切装修活动中的临时用电,包括住宅、商业和公共场所等。
1.3 责任主体装修临时用电的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和管理装修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工作。
二、安全管理要求2.1 用电设备安全2.1.1 选择合格的电器设备。
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并取得合格证书或产品合格标志。
2.1.2 临时电缆使用。
临时电缆必须经过耐磨、耐油、耐火等试验,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测。
2.1.3 电器设备防电击措施。
在装修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止触电的措施,如使用漏电保护器等。
2.2 用电线路安全2.2.1 电线电缆敷设。
电线电缆敷设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范,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
2.2.2 临时线路保护。
临时线路必须进行绝缘防护和防水处理,避免损坏和电击事故。
2.2.3 布线方式。
临时线路的布线必须合理、整齐,避免交叉和交错,避免过载使用。
2.3 用电操作安全2.3.1 用电设备操作。
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和操作,杜绝乱拉乱扯电线、乱拔乱插插头等不安全行为。
2.3.2 系统检测与维护。
定期对临时电路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排除隐患。
三、安全管理措施3.1 用电设备监管3.1.1 设备验收。
装修施工前,应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安全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3.1.2 设备标识。
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标识,标明设备使用功率、额定电压等信息。
3.1.3 设备维护。
定期检查和维护用电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商业购物中心二次装修规定

商业购物中心二次装修规定为加强新建商场在工程建设尚未完成阶段商户进行二次装修的安全管理、确保商场安全开业,根据国家相关施工安全规定制定本规范。
新开商场有关部门应遵照执行。
有关《装修管理规程》、《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临时用电规范》、《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等已在集团安全监督部《安全制度汇编》中有具体阐述的,本规范中不再一一说明。
本规范适用时间:从商场第一家商户登记进场装修到开业前全部装修工作停止时。
一、人员配制及管理职责:1. 新开商场需提前做好新招聘物业部电工、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安全部安全员、消防管理及操作人员,市场部楼层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训。
要求商场电工、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安全员、消防管理及操作人员以及楼层管理人员等每名员工都应掌握基本的装修规范、安全用电规范和动火管理制度,以加强对商户安全装修的监管。
2. 新开商场在商户进行二次装修期间应按营业面积配备足够数量的物业管理(电工、设备)、安全监督、楼层管理以及保洁人员。
按商场每一万平米配备不得少于如下标准:物业管理:2人/万平米安全监督:4人/万平米楼层管理:2人/万平米保洁人员:10人以上,根据开荒需求配备可随时增减临时人员。
二、装修进场:1. 施工队进场前需交纳装修安全、质量保证金,按商铺租赁合同面积收取:(1)、不足200平米的收取2000元;(2)、200~500平米的收取5000元;(3)、500平米以上的收取10000元。
以上装修安全、质量保证金待装修验收合格后根据有无违规由财务统一办理退款。
2. 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前需办理《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
由本人或负责人凭装修押金收据到商场安全部办理,办理时需携带:(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2)、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3)、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需持有效操作证及复印件。
备注:身份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必须附于出入证之后。
3. 安全部指定专人全权负责登记办理《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不另收取押金,如各施工队有遗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按50元/证,由安全部报财务部扣除统一扣除。
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装修施工期间的临时用电安全,维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临时用电申请与审批第二条装修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向供电部门申请临时用电。
第三条临时用电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装修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位置、施工单位等;2.临时用电需求:包括用电容量、用电时间等;3.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第三章临时用电施工前准备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申请的用电容量符合实际需求,并与供电部门沟通确认。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规范选择和使用合格的临时用电设备和器具,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完善的接地装置,确保施工现场的接地安全可靠。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确保临时用电设备与其他施工设备的防护措施有效联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控制第八条临时用电线缆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敷设,保持整齐有序,避免盲目穿越、交叉敷设。
第九条临时用电线缆应远离可燃物,如有必要应采取阻燃措施,确保电线上传输电流过程中不引发火灾。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临时用电警示标志,标明电压、电流和禁止触碰等内容。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禁止进行乱拉乱接电线、插头或变压器的操作,严禁私拉乱接、盗用电力资源。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对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第五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事故处理第十四条一旦发生临时用电设备故障或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确保现场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在临时用电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供电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配合进行相关调查。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理和整改,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装修中的临时用电和临时设施要求

装修中的临时用电和临时设施要求在进行装修工程期间,临时用电和临时设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无论是家庭装修还是商业装修,都需要确保临时用电和临时设施的安全和合规性。
本文将就装修中的临时用电和临时设施要求进行论述。
一、临时用电要求1. 施工总配电箱的设置施工总配电箱应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合理设置在装修施工现场,方便施工人员正常使用。
总配电箱应符合国家相关电气安全规范,具备过载、漏电保护功能,并保持箱内整洁、有序。
2. 电源线的布置电源线应使用合格的电线电缆,且应符合国家标准。
线缆布置应避免与施工材料接触,避免损坏或引发安全隐患。
电源线的接头应牢固可靠,避免接触不良或虚接现象。
3. 临时用电设备的选择和设置在装修工程中,需要使用各种临时用电设备。
选择这些设备时应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且在使用过程中能正常运行,不会给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带来安全隐患。
临时用电设备的摆放位置应符合布线规范,并保持整洁。
4. 防雷和接地保护在装修过程中,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防雷装置和接地保护设施,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在电气设备的接地上,应符合相关规范,确保接地电阻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施工现场应设置合适的接地保护措施,以便及时排除漏电等安全问题。
二、临时设施要求1. 临时建筑物的搭建与拆除在装修过程中,可能需要搭建一些临时建筑物,如临时工棚、临时围墙等。
这些临时建筑物的搭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结构稳固,保证安全。
在装修结束后,这些临时建筑物应及时拆除,不得留下安全隐患。
2. 通风和照明设施装修施工现场应保证充足的通风和照明设施。
通风设备应能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避免积聚有害气体。
照明设备应布置合理,保证施工现场有足够的光线,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 消防设备和安全逃生通道装修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安全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撤离。
4. 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在进行装修工程时,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乱倒垃圾和废弃物。
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模板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企业装修期间的安全生产,防止因临时用电引起的安全事故发生,提升装修期间的管理水平,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装修过程中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第二条装修临时用电管理责任1.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当明确装修临时用电管理的紧要性,依据本规定订立具体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2.设立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专职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管装修阶段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确保装修期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设计与布线1.装修临时用电的设计与布线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经过专业人员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2.设计应当充分考虑用电负荷,确保供电能够满足装修期间的需求。
3.布线应当合理规划,避开临时用电线路与其他线路混淆,确保供电线路清楚可辨。
第四条用电设备选择与安装1.选择装修期间所需的用电设备时,应当优先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的产品。
2.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安装坚固可靠。
第五条电气线路管理1.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应当考虑安全、坚固和美观的原则,避开堆放、交叉以及临时铺设。
2.电气线路应当经过专业人员检测后方可投入使用,确保线路的安全性。
3.线路局部或整体显现异常(如发热、漏电等)应立刻停用并及时进行检修。
第六条电气设备操作与维护1.临时用电设备的操作应当由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的人员负责,并依照操作规程进行。
2.定期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状态正常、运行稳定。
3.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刻停用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第七条用电安全警示标识1.在装修过程中应当设置明显的用电安全警示标识,提示人员注意电气设备的存在。
2.用电安全警示标识应当具备醒目、清楚、耐久等特点,防止人员误操作。
第八条紧急情况应急预案1.企业应订立装修期间紧急情况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应急措施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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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二次装修临时施工用电规定一、编制目的实现*****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二、编制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三、施工准备1、施工前应了解总包方、一次精装单位供电系统的保护形式(TT或TN-S或TN-C),以及向现场供电位置、方向等情况。
2、准备施工必要的材料,如配电箱、电缆、各种小型工具等。
3、做好施工作业人员的准备工作,做到随叫随到。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编制商铺二次装修临时施工用电方案,经***部、监理公司、工程部等审核同意后,方可接驳电源。
5、临时施工用电方案中需要明确项目部安全管理架构、电工、电焊工等作业人员上岗证、用电量计算、主要用电机械设备及办公、照明用电功率表、商铺二次装修临电布置图、触电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内容。
****商铺二次精装主要用电机械设备及办公、照明用电总功率表四、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定(一)用电管理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加强职工的安全用电教育。
电工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工巡查和值班制度。
定期检测各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责任。
并建立电工值班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
现场各类配电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独立操作。
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5、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挪为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6、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7、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必须拆得彻底,不得留有隐患。
(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1、严格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开关箱内必须严格按照“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原则配置。
严禁一闸多机。
须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接地和零线,各配电箱内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必须严格分开。
禁止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禁止“一线一地”照明。
2、各分箱全部使用标准电箱(经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认可),各固定电箱必须安装端平牢固,开关箱的安装位置应与设备操作同侧,距离不应过长。
箱底距地面1.3~1.5M,电箱外围不得堆放杂物,箱门锁具完好。
箱内电气安装美观、整齐,不得歪斜或松动,专用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接在端子板上,连接线用绝缘铜蕊导线。
3、每个电器设备有各自的开关箱,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箱内电线布置整齐,电线从箱底进出,现场停电或停止作业时,箱要断闸上锁。
对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悬挂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
4、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正确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等级。
总、分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一般为50-10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5、电气元器件选用要适当,不得以大代小或以小代大(电源线)。
正确配置空开和熔丝,宜选用螺旋式熔断器,尽量避免使用拔插式(盒式)熔断器。
严禁用铜丝、铝丝或其它材料代替保险丝。
6、配电箱、开关箱应外涂单位名称、安全标识、级别标志和统一编号,箱门、锁具必须完好。
暂不用电的回路必须断开电源,送电前检查电箱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状态。
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送电。
7、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并应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并应有防砸防雨措施。
8、配电箱内侧门有控制线路图,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配电箱内严禁存放杂物,接零保护线必须采用并联方式,接触良好、牢固,严禁串接。
9、所有的电箱、开关箱的操作程序如下:送电操作程序: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三级开关箱。
停电操作程序:三级开关箱----二级配电箱----一级配电箱。
(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10、现场临电由总包方或一次精装单位提供一台二级配电箱,工程部根据现场情况再进行合理配备,二次精装单位一级配电箱电源从总包一次精装单位提供的二级配电箱内接驳。
(三)中小型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1、施工现场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2、所有机械、电气设备进场时其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传动和电源及二次线部分必须有防护罩。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电气设备。
机械设备禁止超载、带病作业,禁止使用老化、劣质电缆。
4、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电动机械、电动手持工具都必须接零保护。
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
5、所有进入现场的电动机具(包括电力电缆)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摇表测量绝缘阻值,做好记录。
并实行专人专机负责制,持证上岗,定期检查,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6、木工机械等机械设备,设置位置必须合理,应有防雨防砸的措施,下放不得有堆土和积水,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
并装设漏电保护器。
7、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电焊机必须使用专用漏电开关箱。
焊机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不大于30M,两侧都必须有防护罩。
外壳必须做接零保护。
8、机械设备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应停机拉闸断电后再进行检修。
9、作业前检查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器和接零(接地)保护,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运转。
作业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
10、为了保证安全,应尽量使用Ⅱ类(或Ⅲ类)手持电动工具。
使用Ι类手持电动手持电动机械,必须按要求戴绝缘手套。
严禁把电缆线搭在肩上、脖颈处或手臂上等处。
电缆线不得随意加长、拖拉或随意更换两极插头。
任何电线与金属要绝缘分开,不准用铁丝绑扎。
1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使用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电动工具铭牌上的额定电压相符。
绝缘应良好,不得小于7MΩ。
12、使用电动工具时不得过分穿宽大的衣服,严禁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
13、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随意更换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座内。
14、当电动工具不用或更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以免突然起动。
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发现绝缘损坏、电线破损、插头插座开裂、接地线脱落、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立即修理。
检修、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断开电源。
15、电动工具不适宜在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
并应存放在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中,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
(四)照明1、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2、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拖、乱拉。
灯具要安装在金属构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装置应配有熔端器和防雨措施。
3、照明专用回路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4、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
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
5、流动性碘钨灯必须采用安全灯架。
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必须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6、室内照明灯具距离地面不得低于2.2M。
每路照明支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应有过载保护。
插座必须单独设置支路,严格与灯头分开,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7、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
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
照明开关箱内每一回路都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8、地下室或灯具离地距离低于2.2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36V照明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的隔离变压器,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接零保护,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
并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9、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10、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1、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油漆库、稀料库、乙炔瓶库等),需要安装照明器具的,必须按危险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照明器具,电线必须选用耐火线穿钢管敷设。
12、每路电源在入户前必须有漏电保护开关。
宿舍内严禁使用大于60W的白炽灯泡。
严禁有长明灯现象。
13、加强工人宿舍和食堂的用电及消防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使用电饭锅、热得快、电热毯等电热器具。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铁制床架应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
14、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设置安全警告牌,危险地段增设夜间指示灯。
15、在遇到雷雨、台风、大雪天气和其他自然因素时,应及时对各用电设备及供电线路进行检查。
必要时应切断电源,并做好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