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12•【字号】豫政办〔2024〕35号•【施行日期】2024.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4〕3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12日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体系提级、提档、提质、提效,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价值,保障再生资源供应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全面建设美丽河南。
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
到2027年,全省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2.5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2500万吨;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废旧家电年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202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市场发展现状

202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市场发展现状引言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替代速度的加快,电器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越来越快。
这也导致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量持续增加。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因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市场的发展变得至关重要。
发展现状国际市场发展概况全球范围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根据统计数据,预计到2025年,该市场的规模将超过5000亿美元。
这主要归因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发展:1.政府政策支持:许多国家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鼓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理。
政府的支持促进了处理市场的发展。
2.科技进步:新的处理技术的出现和不断改进,提高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效率和资源回收利用率。
这也为市场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3.环保意识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越来越重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问题。
这也推动了市场的发展。
中国市场发展状况中国是全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量最大的国家之一。
然而,中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市场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1.产生量增长迅速:随着中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技术更新速度的加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产生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据统计数据,中国每年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已经超过1亿台。
这给处理市场带来了巨大压力。
2.处理能力不足:目前,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能力仍然相对较低。
许多处理企业设备陈旧,技术水平有限,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3.环保标准落后:一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在处理过程中存在环保问题,无法达到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要求。
这也成为市场发展的一个瓶颈。
发展趋势与前景科技创新的推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一些新技术的出现,如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将极大地提高处理效率和资源回收利用率。
政府政策的支持政府的政策支持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正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09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1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
第三条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工业信息产业等主管部门制订和调整《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税务、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
第六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1.15•【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82号•【施行日期】2010.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82号)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指导各地区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我部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
现予以发布,请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一、依据和目的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资源综合利用、商务、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规定,指导各地区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制定本指南。
二、原则要求规划应当落实《条例》关于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的要求,促进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规范发展。
三、基本框架(一)总则1.规划依据列举但不限于以下依据:各省(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国家及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再生资源回收处理规划等。
2.规划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集中处理。
3.规划范围以省(区、市)为单元进行规划。
鼓励跨省(区、市)开展区域联合规划。
4.规划年限原则上,以五年为一个规划期,如2011年至2015年。
(二)现状和问题1.区域基本情况本地区域概况、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旧家电拆解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旧家电拆解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0.07.16•【字号】豫环文[2010]198号•【施行日期】2010.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旧家电拆解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0〕198号)各省辖市环保局:家电以旧换新是继家电下乡政策之后,国家实施的又一项旨在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发展循环经济的惠民政策。
为做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的环保工作,省环保厅制定了《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旧家电拆解处理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旧家电拆解处理实施方案为推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顺利实施,组织好旧家电的拆解处理工作,防止电子废物污染环境,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原环保总局《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40号令)和环境保护部有关规定,保障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回收的旧家电得到安全处置,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二、工作任务环保部门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负责回收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任务是:对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进行布点和筛选,报省政府确定定点拆解处理企业;对定点拆解处理企业、回收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确保回收的旧家电得到及时、安全的拆解处置;对拆解处理企业运费补贴、拆解补贴的申报,进行审核。
三、工作安排我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的环保工作按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确定定点阶段(2010年6月1日-8月31日)在深入调查全省旧家电拆解处理行业现状,全面掌握当地拆解处理能力状况、技术水平、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集中处理、兼顾实际等原则,制定《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定点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布点方案》、《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旧家电定点拆解处理企业筛选条件和程序》等相关文件,从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的企业中择优筛选定点企业,报省政府确定。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许可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许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1.02.23•【字号】豫环办[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许可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1〕18号)各省辖市环保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许可工作,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0号)等配套政策。
为做好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许可等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一、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责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许可工作。
各市环保局要严格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行政许可职责,许可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企业必须符合《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要求,不符合《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要求的企业,设区的市环保部门不得向其发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企业不得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
二、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处理资格申请工作《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布设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所在市环保局,要积极组织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书;2010年12月31日前已经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企业,应当于2011年3月1日前向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环保局提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逾期不申请的,不得继续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
郑州eol解决方案

郑州eol解决方案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生活中离不开各种电子产品,这些产品的电子废弃物(e-waste)也越来越多。
郑州作为中国人口集中的大城市,面临着庞大的电子废弃物处理问题。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和实施一个可持续的eol(electronics end-of-life)解决方案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郑州eol解决方案的核心内容和具体实施步骤。
1. 问题背景郑州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科技和文化中心,电子产品在这里的应用非常普遍。
然而,随着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大量旧电子设备被淘汰,进而产生大量的电子废弃物。
这些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同时,郑州缺乏统一的电子废弃物处理方案,导致电子废弃物的处理和回收率较低。
2. 解决方案概述为了解决郑州电子废弃物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eol解决方案:2.1 政策与法规规范制定相关的环保政策和法规,明确规定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责任。
政府应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鼓励企业和公民参与电子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
建立完善的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包括收集、运输、处理和回收。
政府应与相关企业合作,提供回收站点和设施,确保电子废弃物可以方便地交付。
同时,鼓励企业设立回收箱,并采用有效的回收技术,以提高回收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2.3 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对电子废弃物处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意识和参与度。
通过媒体、社区活动、学校教育等方式,告知公众电子废弃物的危害和正确的处理方式,并提供相应的回收知识和信息。
2.4 建立合作机制政府、企业和社区应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共同推动eol解决方案的实施。
政府可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企业可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社区可提供场地和人力支持,实现各方共赢。
3. 具体实施步骤3.1 制定和完善法规政府部门应联合相关专家和利益相关者,制定并完善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的法规和政策,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法规的有效执行。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一、引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已成为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任务。
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为,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本规划编制指南旨在提供指导和参考,帮助各地编制和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
二、背景和目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是指对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回收、拆解、再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过程。
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量不断增加,但处理方式多为不规范和不合理,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本规划的目标是通过合理规划和科学管理,实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资源化和无害化。
三、编制步骤1.资料收集:收集相关统计数据、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资料,了解当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现状和问题。
2.目标确定:根据现状分析,确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发展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指标。
3.制定策略:结合国内外发展经验,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发展策略,包括推行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措施、鼓励科技创新等。
4.编制计划:根据发展目标和策略,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发展计划,包括展示自身工艺和经验优势,开展技术培训,建设处理设施等。
6.公众参与: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加强公众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7.监测评估: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作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调整和完善规划。
四、主要内容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目标和原则:明确处理的目标是资源化和无害化,制定相应原则和指导思想。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分类和管理:根据产品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分类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回收和处理措施。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拆解: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拆解的标准和程序,加强回收和拆解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再利用和资源化:发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推动回收材料的再加工和利用。
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安全处置:建设安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处置方案,确保处理过程和结果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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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豫环〔2011〕8号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环办〔2010〕135号)和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第82号)的要求,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现予印发,请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一、总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是指产品的拥有者不再使用且已经丢弃或放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构成其产品的所有零【部】件、元【器】件和材料等),以及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报废产品和过期产品。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成分复杂,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如铅、汞、多氯联苯等),如果处理不当将对环境和人体产生巨大的危害。
同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塑料、玻璃及一些仍有价值的零部件等,若能得到合理的资源化回收利用,可取得良好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近年来,河南省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逐渐增多,已成为固体废物中不可忽视的污染源之一。
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管理起步晚,现有的管理手段、回收模式、处理技术和处理处置设施均无法满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处理和再循环利用的需要。
如何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和无害化处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发展已迫在眉睫。
为贯彻落实国家2011年全面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作,河南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条例》和《关于组织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技术力量科学编制《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
本规划以《条例》为依据,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主要针对废电视机、废电冰箱、废洗衣机、废房间空调机和废微型计算机等5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适当涉及其他产品),以科学、合理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为主要任务,对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标、原则、布局、规模等进行统筹规划,摸清底数,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体系多元化、处理设施布局合理化、处理企业规范化的目标与管理思路,以确保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得以无害化处理,促进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健康发展。
(一)规划依据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2、《关于组织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环办〔2010〕135号)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82号)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39号)5、《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6、《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和《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0年第24号)7、《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8、《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6〕115号)9、《废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要求标准》(GB-T23685-2009)10、《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27-2010)1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第90号)1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数据信息系统和报送处理情况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第84号)1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第83号)14、《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量预测情况的函》(环防函〔2011〕12号)15、《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16、《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17、《河南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8、《河南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19、《关于印发<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家电换新办〔2010〕1号)20、河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贸〔2010〕116号)21、《关于印发<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商商贸〔2010〕139号)(二)规划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坚持全省一盘棋,积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在全省范围内科学规划、合理布点,构建覆盖全省的经济、高效、安全、环保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网络。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立足当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及处理现状,科学测算未来发展需求,建立既满足当前需要、又兼顾未来需要的规模适度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并分步、分阶段地实施。
因地制宜、集中处理。
根据河南省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交通区位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
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处置能力及服务半径,加以平衡考虑,结合各地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处置需求,以集中处理、规模化经营为原则,合理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
技术先进、安全处置。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处置设施要采用先进实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处置工艺技术起点高,选址要符合有关要求;回收、处理、处置、综合利用全过程要符合环保与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
充分利用政策的引导力和市场的推动力,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处置产业健康发展。
(三)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河南省省域,覆盖18个省辖市。
(四)规划年限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目标年为2015年。
二、现状和问题(一)区域基本情况1、区域概况河南省位于中国中东部、黄河中下游,东接安徽、山东,北界河北、山西,西连陕西,南临湖北。
河南总面积16.7万平方公里,辖18个省辖市,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2009年底总人口9967万人,自然增长率4.99‰。
其中,城镇人口3758万人、占总人口的37.7%,农村人口6209万人、占总人口的62.3%。
2009年,河南省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9480.46亿元,比上年增长10.7%。
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9900.27亿元,增长11.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6%。
2、电器电子产品的产生、销售情况“十一五”期间,河南省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涉及十余种,主要以彩色电视机、家用电冰箱、家用洗衣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为主(以下简称“四机一脑”)。
2009年,全省“四机一脑”总生产能力达844.4万台,其中彩色电视机、家用电冰箱生产能力达730万台,实际生产量达362.7万台;全省十种主要电器电子产品销售总量达888.07万台,其中“四机一脑”、移动电话机销售量为819.94万台,占总销售量的92.33%。
(二)前期工作执行情况尽管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起步较晚,但河南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处置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的相关管理政策,积极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积极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工作2010年,河南省根据国家家电“以旧换新”的相关政策要求,全面启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通过政府采购网对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企业进行招标,已初步建立了以中标销售、中标回收、中标定点拆解利用的以旧换新销售回收网络,同时,加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宣传力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工作有了较大起色,在全国新推广的19个省(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中暂居第三。
2、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监管力度为控制和减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河南省逐步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管理,全省废旧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稳步开展。
3、加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对其工作流程及补贴标准的宣传,扩大了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了解,同时意识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危害。
(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现状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现状“十一五”期间,河南省居民家庭的电器电子产品已陆续进入报废期。
2009年全省“四机一脑”报废量约358.8万台,重量约为10.4万吨,其中,以电视机和洗衣机为主,报废量为258万台,占总量71.91%,微型计算机、电冰箱、房间空调器相对较少。
全省各省辖市“四机一脑”报废量差异性较大,其中郑州市、洛阳市、焦作市、南阳市、许昌市报废量相对较多,上述五个省辖市“四机一脑” 报废量占全省总量的54%以上,驻马店和济源市相对较少。
“十一五”期间,全省手机、微波炉、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大量其他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也逐年增多,亦不容忽视,这些包含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将带来环境安全隐患。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现状“十一五”期间,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拆解企业回收,二是个体机构回收。
2010年之前,受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习惯限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多数通过旧家电市场流通到农村或贫穷地区继续二次消费使用。
自2010年,在国家和河南省一系列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支持下,全省共有中标网点2591个、92家销售及回收企业中标(8家专业回收企业中标),已初步建立了以中标销售、回收、定点拆解利用的以旧换新销售回收网络。
从2010年7月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到2010年12月,全省“四机一脑”共回收46.2万台,回收金额881.4万元,其中,以电视机和洗衣机为主,占总量92.8%。
整体上,目前“四机一脑”回收量占总报废量的比例较小,但回收量逐月增加,今后的提升空间较大。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现状河南省自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后,现有郑州弓长昱祥电子产品有限公司(郑州)、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洛阳)、河南恒昌贵金属有限公司(焦作)、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封)4家定点拆解企业,这4家拆解企业设计年拆解能力合计18.5万吨/年,主要采用物理法拆解工艺,主要涉及“四机一脑”的拆解,服务范围覆盖了河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