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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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一、经费来源教师教育教学经费的来源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经费和社会捐赠等。

国家财政拨款是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来源,学校自筹经费则为学校提供更多的经费支持。

同时,社会捐赠的广泛参与也能够为教师教育教学活动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

二、经费分配原则教师教育教学经费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公平体现在按照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和教师职业发展的需求分配经费;公正体现在根据教师的工作负责程度、教学成绩以及专业发展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公开体现在经费分配结果的透明化,让所有相关人员都了解经费的分配情况。

三、经费分类教师教育教学经费可根据具体用途进行分类,包括人员费用、教育资源费用、教学设备费用、科研经费等。

人员费用主要包括教师工资、绩效奖金、培训费用等;教育资源费用包括教材教辅资料、实验用品、图书资料等;教学设备费用包括计算机、投影仪等设备的采购与维护;科研经费则用于支持教师的教育研究和学术交流。

四、经费使用范围教师教育教学经费的使用范围应涵盖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包括教师培训、教育资源的购置与更新、教学设备的维护与更新、教师科研和学术交流等。

这些方面的经费支持将为教师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条件,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确保教师教育教学经费的合理使用,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

首先,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和权限。

其次,经费使用应遵循预算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审核。

此外,对于重点项目或特殊经费使用,需要进行严格审核和备案,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六、经费使用监督机制教师教育教学经费的使用监督机制对于保障经费使用的规范和透明至关重要。

这包括建立内部监察机构,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此外,还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审计和评估,对经费使用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

七、经费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在经费使用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挪用经费、虚报冒领等。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三篇.doc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三篇.doc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三篇第1条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管理,严格培训经费支出纪律,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保障教师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根据教育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教师培训,是指中小学教师(含校长,下同)为提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而参加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纳入区教育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由预算经费全额保障。

各中小学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学年日常公共经费总额5%的比例,提取教师培训经费用于教师培训费用。

第二章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第四条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统筹、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遵循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

在安排教师培训资金时,应先使用公共资金总额的5%,然后使用教师培训专项资金。

第六条学校应当认真执行教师培训经费预决算制度,增加教师培训经费透明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教师培训资金将在同一年使用。

第七条教师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日常办公支出、非教师培训业务支出及其他支出。

第八条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应当坚持包容性原则,保证每位教师都能参加培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学时数,防止教师培训经费集中用于教师个人。

第三章使用范围和标准第九条教师培训经费原则上用于专职在职教师的相关培训、学历培训补贴和经高等教育部门批准的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补贴。

与培训无关的会议、参观和福利性质的娱乐活动,不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经学校批准参加职业发展培训的教师,一般由教师向培训机构支付工资。

培训结束后,教师应向所在学校提交培训通知单、培训结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和培训期间实际发生费用的正式发票,超出标准限额的部分由教师承担。

第十一条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差旅费报销按照黄陵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文件执行。

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办法(7篇)

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办法(7篇)

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办法(7篇)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精选篇1)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学生体检、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通讯、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理支出、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校舍建设、车辆购置、专项设备购置等形成固定资产的资本性项目支出。

第四条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有效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厉行节约,讲求实效,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公用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_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_〕79号)规定的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第六条中小学公用经费要纳入区财政部门预算,实行预算管理,由区级财政在预算内全额安排,且不得低于省规定的基准定额标准,并做到逐年增长。

第七条区财政部门每年安排(分配)年度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应主要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又要兼顾不同规模、不同条件学校办学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办学条件薄弱、规模较小学校及教学点的公用经费标准。

第八条中小学公用经费由区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小学经费预算足额及时下拨。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确定的支付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教师培训经费的来源1.培训专项资金。

区财政按不少于全区教职工工资总额3%的比例安排培训专项资金,其中专项资金的30%用于本区指定培训项目,由区教育局委托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管理;其中的70%用于教师自主选择性培训,按人均以学校为单位下拨,由学校负责管理。

2.生均公用经费。

各中小学按照不少于学校年度日常生均公用经费总额10%的比例,提取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经费。

二、教师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教师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教师培训项目:1.教师全员培训。

五年一轮的教师专业发展360学时培训,包括90学时集中培训、短期分散培训、校本培训、远程培训等。

2.各类指定性培训。

包括干部培训(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教学机构中层以上干部)、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新教师培训等。

3.其他方面培训。

国家、省市区以及学校举办的其他方面的教师培训,包括教学研讨活动、送教下乡等。

教师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等与教师培训有关的费用,以及组织教师培训时所需的培训场地租用费、接送车辆租用费、外聘授课专家讲课酬金等开支。

三、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1.培训费、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结束后,教师持相关文件或培训通知、正式票据等,按标准据实报销。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报销标准,按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费一般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伙食费一般每人每餐不超过30 元。

培训机构提供食宿等费用的不再报销相关费用,外出培训不安排食宿的,按区公务出差标准报销。

外聘授课专家一般按三星级宾馆标准住宿。

2.培训场租费、包车费。

原则上应利用学校的场地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活动,确因学校无法容纳,可向外单位租用场地。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合理规划和使用教师培训经费,确保经费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以下是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的一些办法。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1.根据教师培训的规模和需求,制定全年的培训经费预算。

该预算应涵盖教师培训的各个方面,包括培训费用、交通费、住宿费、教材费等。

2.合理分配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经费,确保每个学校的培训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需求,确定每所学校的培训经费额度。

3.制定经费使用的细则和标准,明确培训经费可以使用的范围和限额。

特别是在教材费、住宿费等方面,应有明确的使用标准和凭证要求。

二、培训需求评估与规划1.制定中小学教师培训需求评估和规划制度,定期组织对教师的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和研究,了解各学校和各科目的培训需求。

2.根据调查和研究结果,制定教师培训规划,明确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间,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3.统筹安排教师培训资源,确保培训满足不同学校和不同教师的需求。

特别是对于一线教师,应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三、规范经费使用流程1.制定培训经费使用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包括经费申请、使用、结算等环节,以及审批和监督机制。

2.严格执行经费报销制度,要求教师提供准确的消费凭证,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财务审核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3.加强财务监管,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

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公布每年的教师培训经费预算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培训效果评估1.建立教师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培训的实际效果和问题。

可通过问卷调查、学生评价、专家评估等形式对教师培训进行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安排,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时,对于效果不佳的培训,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将培训效果纳入教师考核和激励机制,对于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顾庄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严肃培训经费开支纪律,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教师培训是指在职教师(含校长,下同),为提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参加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

第三条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教育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由预算内财政资金予以全额保障。

要按照不少于学校公用经费总额5%的比例,提取教师培训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开支。

第二章经费使用和管理第四条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使用的原则,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应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学校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

在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时,应先使用公用经费总额的5%部分,再使用师训专项经费。

第六条学校要认真执行教师培训经费的预算决算制度,增加教师培训经费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教师培训经费当年安排当年使用。

第七条教师培训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日常办公经费、非师训性业务经费等开支。

第八条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应坚持普惠性原则,保证每一位教师都能参加培训,并在规定周期内应完成培训学时数,杜绝师训经费集中使用至个别教师身上的情况发生。

第三章使用范围及标准第九条教师培训经费原则上用于在职专任教师的相关培训、学历培训补助及上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补助。

凡与培训无关的会议、参观及带有福利性质的休养等活动,其经费不得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教师经学校批准参加专业发展培训,一般由教师向培训机构支付。

培训结束后,教师凭培训通知书、培训结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和培训时实际发生费用的正式发票到所在学校结报,超出标准限额部分,由教师个人负担。

第十一条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差旅费报销按照《固镇县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文件执行。

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引言:教师培训是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学创新的重要途径之一。

然而,在教师培训过程中,经费的管理一直是一个关键问题。

如何合理分配、高效使用教师培训经费,是促进教师培训有效进行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通过分析现有的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制度,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

一、教师培训经费管理现状回顾近年来,教师培训经费管理逐渐得到重视,一些学校和教育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然而,现有的管理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经费分配不够公平,一些优秀的教师很难得到足够的培训经费支持。

其次,经费使用效益不高,一些教师培训项目的实际效果无法得到有效评估。

因此,有必要对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制度进行改进。

二、提高教师培训经费分配公平性的措施为了提高教师培训经费分配的公平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建立综合评估体系,根据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绩来确定培训经费的分配比例。

其次,加强信息公开,对教师培训经费的分配原则和标准进行公示,让教师们了解经费分配的依据。

三、提升教师培训经费使用效益的方法为了提升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首先,加强培训项目的前期评估,确保每个培训项目都能够满足教师的需求,并能够取得实际效果。

其次,建立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教师培训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教师培训经费管理的流程为了完善教师培训经费管理的流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建立教师培训经费管理的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在经费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其次,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对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防止出现滥用或浪费现象。

五、加强对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为了加强对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向学校和教师普及教师培训经费管理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

其次,开展培训经费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教育管理者和教师的培训经费管理能力。

六、加强对教师培训经费的监管深化教师培训经费管理,需要加强对教师培训经费的监管。

小学教育经费使用规章制度

小学教育经费使用规章制度

小学教育经费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教育经费的使用,保障教育经费的合理利用,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小学教育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财务监督,确保经费使用效果。

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三条小学教育经费应当按照预算、核拨、使用、管理、监督的程序规范使用。

第四条小学教育经费应当根据教育规划、学校实际情况合理测算,实行预算管理,确保教育质量。

第五条小学教育经费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核拨,实行专款专用原则。

第六条小学教育经费使用中,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财务监督制度的健全。

第七条小学应当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的权限和责任。

第八条小学应当建立经费绩效考核机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促进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九条小学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师资培训、教学设备资料的购买和维护等方面。

第十条小学应当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和教育教学目标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计划。

第十一条小学应当审慎开支,杜绝铺张浪费行为,确保经费使用的节约和有效。

第十二条小学教育经费使用不得用于违法活动,不得挪用、截留、挤占经费。

第十三条小学应当加强财务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十四条小学应当建立经费使用档案,便于监督和审计。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小学应当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流程,规范经费使用。

第十六条小学应当定期进行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第十七条小学应当接受教育部门和监察机构的监督,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接受检查和审计。

第十八条小学应当加强教师和学生参与经费使用监督,建立投诉渠道,维护公平公正。

第十九条小学应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评议。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小学教育经费使用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小学教育经费使用存在浪费、挪用、挤占等违法行为,责任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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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严肃培训经费开支纪律,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教师培训是指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含校长,下同),为提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参加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区教育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由预算内财政资金予以全额保障。

各中小学要按照不少于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总额5%的比例,提取教师培训经费用于教职工培训开支。

第二章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使用的原则,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应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学校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

在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时,应先使用公用经费总额的5%部分,再使用师训专项经费。

第六条学校要认真执行教师培训经费的预算决算制度,增加教师培训经费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教师培训经费当年安排当年使用。

第七条教师培训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日常办公经费、非师训性业务经费等开支。

第八条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应坚持普惠性原则,保证每一位教师都能参加培训,并在规定周期内应完成培训学时数,杜绝师训经费集中使用至个别教师身上的情况发生。

第三章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九条教师培训经费原则上用于在职专任教师的相关培训、学历培训补助及上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补助。

凡与培训无关的会议、参观及带有福利性质的休养等活动,其经费不得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教师经学校批准参加专业发展培训,一般由教师向培训机构支付。

培训结束后,教师凭培训通知书、培训结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和培训时实际发生费用的正式发票到所在学校结报,超出标准限额部分,由教师个人负担。

第十一条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差旅费报销按照《黄陵县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教师培训经费列支内容:外请专家的讲课费、招待费、差旅费、住宿费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所产生的差旅费、资料费、培训费、考察费、会务费、管理费等费用。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三条要严肃培训和经费开支纪律。

严禁以培训的名义,变相外出旅游,严禁学校之间无实质工作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格控制集体外出培训的次数和数量。

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遵守培训经费开支规定和相关财经纪律,十分珍惜培训经费。

第十四条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公开,并自觉接受教师的监督。

第十五条县教育局将各学校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使用绩效情况纳入学校规范化管理和校长年度考核的内容,并不定期地进行专项督查。

对违反教师培训经费使用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学校校长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未涉及到的事项按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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