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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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进行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任。

2、必须使用全程多式联运单据(该单据既是物权凭证也是有价证券)。

3、必须执行全程单一运价。

4、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如海/ 陆或陆/ 空)的连贯运输。

5、必须是跨越国境的、国与国之间的货物运输。

6、必须由托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签订一份多式联运合同,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约束标准。

问题: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是。

答案:必须要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和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并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依据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及国际上的实际做法,构成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应该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具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

该合同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责任与豁免的合同关系和运输性质的确定。

它可以口头、书面或者电子形式制定。

2)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的全程负责。

该多式联运经营人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也是多式联运单证的签发人。

他是本人,而非托运人或实际承运人的代理人。

多式联运人的范围并非仅限于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无船公共承运人等均可成为多式联运经营人。

3)必须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连续进行运输。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特点是:以方便托运人和货主为目的,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托运人签定一个运输合同,统一组织全程运输,实行运输全程一次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如果签发多式联运单的话),统一理赔和全程负责。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国际多式联运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者负责整个运输。

2、必须使用全程多式联运单据(此单据既是产权凭证又是证券凭证)。

3、必须实行统一运价。

4.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如海/陆或陆/空)的连续运输。

5.货物必须跨境、跨国运输。

6.多式联运合同必须由托运人和多式联运经营者签订,作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束标准。

(一)要有一支有专业知识的队伍。

(二)要具备组织社会各种交通方式的能力。

(三)要有多式联运路线。

(四)有必要在国内外设立集装箱站。

(五)要有信息管理系统。

(六)必须有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七)要有充裕的资金。

(八)要有一支有专业知识的队伍。

延伸解读:国际货运代理共同海损的定义和构成当货物与其他利害关系人处于共同危险时,船长为共同安全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特殊牺牲和额外费用,由受益方按其财产价值分摊。

船舶采取措施时,必须确实存在危害船舶和货物共同安全的风险,不能主观臆断采取措施。

联合运输管理—多式联运

联合运输管理—多式联运

第三节 多式联运业务组织
本节点睛
协作式多式联运的 运输组织方法
衔接式多式联运的 组织方法
本节点睛
• 目前,在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主要采用衔接式多式联运组织体制,在国内多式 联运中采用这种体制的也越来越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这种组织体制 将成为国内多式联运的主要组织体制。
一、协作式多式联运的运输组织方法
二、多式联运的构成要素
表7-4 国票据作用
1 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 是各联运企业间业务结算票据
2 全国联运行业统一货运委托书 是委托单位与管理单位就货物联运的合同
3 运输交接单
是办理货物交接和结算各项运输费用的依据
4 中转交接单
是货物在港站换装交接和结算中转费用的依据
5 货物储运单
是货物在库场保管交接及结算仓储费用的依据
6 联运运单
是多式联运合同,也是办理货物运输与货物交付的依据。一 般来说,运单不是物权证明,不是有价证券,不能流通转让
二、多式联运的构成要素
(四)发货人 • 发货人一般是指本人或以其名义或其代表与多式联运经营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的任何人,或指本人或以其名义或其代表按多式联运合同将货物交给多式联运 经营人的任何人。
二、多式联运的构成要素
(二)多式联运合同 • 多式联运合同一般是指货物托运人(旅客)
与多式联运经营人就运输对象全程联运达 成的协议。
二、多式联运的构成要素
(三)多式联运单据(票据) • 在国际多式联运中,多式联运单据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
运经营人接受货物并按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证”。一般称为多式联运提单。 • 在国内多式联运中使用的票据如表7-4所示。
紧凑、中转及时、停留时间短,从而使货物的运达速度大大加快,有效地提高 了运输质量,保证了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及时地运抵目的地。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国际多式联运(以下简称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诞生和发展的。

根据国际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国际多式联运合同将货物从一个国家的收货地运输到另一国的指定交货地点。

国际多式联运适用于水,公路,铁路和航空运输。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85%-90%的货物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因此海上运输在国际多式联运中占据主导地位。

国际多式联运应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在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多式联运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豁免关系。

多式联运合同是确定多式联运性质的基本基础,也是区分多式联运与一般多式联运的主要基础。

(2)有必要使用多式联运单证(中国目前使用的是m.t.d.,c.t.b / l)。

该文件不仅是所有权文件,而且是可转让的证券。

(3)整个旅程必须是单一费率。

一次收取运费,包括运输成本(每个部分的运费和杂项费用之和),管理费和合理的利润。

(4)整个运输必须由一名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

他是与托运人签订多式联运合同的一方,并且还签发了多式联运单证或多式联运提单。

他负责从接受货物到交付货物的整个运输过程。

(5)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续运输。

就海运/海运,铁路/铁路和航空/空运而言,尽管是双向运输,但仍不是多式联运,这是一般的多式联运与多式联运之间的重要区别。

同时,在单一运输方式下的短途汽车上落不是多式联运。

(6)必须是跨越国界的国际货物运输。

这是区分国内运输与国际运输的限制。

国际贸易实务_多项选择题

国际贸易实务_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贸易术语1、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主要作用是(ABCD)。

A.简化交易手续B.明确交易双方责任C.缩短磋商时间D.节省费用开支2、根据《2000年通则》的解释,FOB条件和CFR条件下卖方均应负担(CD)。

A.提交商业发票及海运提单B.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C.货物于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一切风险D.办理出口通关手续3、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FOB、CFR与CIF的共同之处表现在(ABD)。

A.均适合水上运输方式B.风险转移均为装运港船舷C.买卖双方责任划分基本相同D.交货地点均为装运港4、FOB与FCA相比较,其主要区别有(ABCD)。

A.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B.风险划分界限不同C.交货地点不同D.提交的单据种类不一定不同5、CIF术语与DES术语的区别是(BCD)。

A.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B.CIF为凭单交货,DES为凭实物交货C.不但风险划分地点不同,而且费用划分界限也不同。

D.CIF合同属于装运合同,DES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6、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有(ABC)。

A.《2000通则》B.《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C.《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D.《汉堡规则》7、我某进口公司按FOB条件进口一批货物,采用程租船运输,如我进口方不愿承担装船费用,应采用(BCD)。

A.FOB Under Tackle B.FOB Stowed C.FOB Trimmed D.FOBST8、国际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分别是(BCD)。

A.表示不同的付款条件B.表示不同的交货地点C.表示不同的运输方式D.表示成交货物的价格构成9、F组术语的共同点是(BCD)。

A.风险划分和费用划分相分离B.卖方都需要提交符合合同的货物C.买方都需要自费办理保险D.销售合同都是“装运合同”10、根据《2000通则》的规定,(BC)是风险和费用划分点相分离的贸易术语。

A.FOB B.CIF C.CPT D.DDP11、下列价格术语中,在装运港船舷转移风险的有(C.D.)A.FCA B.FAS C.CFR D.CIF E.DES12、以装运港船舷作为划分买卖双方所承担风险界限的价格术语有(A.B.C )A.FOB B.CIF C.CFR D.CIP E.CPT13、下列价格术语中由卖方出口报关手续及费用的是(A.B.C.D.E.)A.DES B.FAC C.FCA D.FOB E.DAF14、《INCOTREMS 2000》与《INCOTREMS 1990》相比有很多变化,其中实质性的变化主要是(AC)A.FAS术语下,由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B.在DEQ 术语下,由买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C.在DDP 术语下,由卖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D.在FCA 术语下,装货和卸货的义务15、使用CIF价格术语成交,在何种情况下买方不得拒付货款(D.E.)A.卖方交付了合格的货物,但单据不符合合同规定B.卖方未交付合格的货物,且单据不符合合同规定C.卖方未交付合格的货物,但单据符合合同规定D.卖方交付了合格的货物,且单据符合合同规定E.卖方单据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但货物在海运途中灭失16、进出口业务中订立活价的主要做法有(A.B.C.E )A.暂定价格B.部分规定价格,部分非规定价格C.具体价格待定D.规定价格E.只规定作价时间商品品种、数量与包装1、卖方根据买方来样复制样品,寄送买方并经其确认的样品,被称为(ABD)。

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
与实际承运人的法律关系:多数情形下,多式联运经营人表
现为无船承运人,其为履行货物运输义务,需要与从事不同运输 的实际承运人签订各运输区段的运输合同,与实际承运人形成运 输合同关系。
与其代理人及其他受雇人的法律关系:无论是委托还是雇
佣,都和多式联运人有代理或雇佣合同关系。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业务范围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多式联运合同的主体。 (2)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职能在于负责完成多式运 输合同或组织完成多式运输合同。 (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中间人”。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法律地位
与托运人的法律关系: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实际托运人和契约
托运人都存在着法律关系,这种合同法律关系与海上货物运输合 同中的情形相同,适用运输合同法。
(1)咨询业务; (2)货运代理业务; (3)运输经纪业务; (4)承运人或场站经营人业务; (5)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6)运输延伸服务——物流服务。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必备条件
(1)取得从事国际多式联运的资格。 (2)拥有国际多式联运线路以及相应的经营网络。 (3)与有关的实际承运人、场站经营人建立长期合作 关系。 (4)拥有必要的运输设备,尤其是场站设施和短途运 输工具。 (5)拥有雄厚的资金和良好的资信。 (6)拥有符合要求的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7)具备自己所经营的国际多式联运线路的运价表。
第六章、国际多式联运
主要内容
1. 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概念、特征、条件 2.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性质和条件 3. 国际多式联运方案设计 4. 国际多式联运单证 5. 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程序 6. 大陆桥运输
一、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及特征
国际多式联运,是按照国际多式联运合同,以至

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
2)MLB运输货物采用的是到岸价(CIF)交易,发 货人承担的责任、费用终止于最终交货地。 3) MLB运输货物应该按照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 人在FMC注册的运价收取运费,除非货方与承运人 签署了服务合约,否则禁止任何形式的运费回扣。
3.IPI运输
1 IPI运输的含义
IPI(interior point intermodal)运输称为内陆点 多式联运,它是指经美国西海岸和墨西哥湾沿海 港口,利用集装箱拖车或铁路运输将货物运到美 国内陆城市。
国际物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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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具备自己所经营国际多式联运线路的运价表。 7 拥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三)国际多式联运的业务范围与经营方式 1. 国际多式联运的业务范围 2. 国际多式联运的经营方式 1 企业独立经营方式 2 两企业间联营方式 3 代理方式
(四)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索赔和诉讼 1.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 1 统一责任 2 分段责任 3 修正统一责任制 2. 索赔和诉讼 1 根据货损原因确定索赔对象 2 索赔应具备的条件 3 索赔的金额必须合理 4 索赔与诉讼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5 诉讼与仲裁应在规定的地点提出
3.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订立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是处于平等法律地位的国际多 式联运经营人与发货人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 有在双方达成一致时才能成立,与其他合同一样, 是双方的协议,其订立过程是双方协商的过程。
(二)多式联运单证 1. 多式联运单证的内容 多式联运单证应载明以下事项。 1 货物名称、种类、件数、重量、尺寸、外表状况、包装形式。 2 托运人名称。 3 集装箱箱号、箱型、数量、封志号。 4 多式联运单证表明的收货人。 5 多式联运经营人名称和主营业所。 6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及单证的签发日期、地点。 7 接收货物的日期、地点。 8 交付货物的地点和约定的日期。 9 危险货物、冷冻货物等特种货物应载明其特性、注意事项。 10 交接方式、运费的支付、约定的运达期限、货物中转地点。 11 在不违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同意列入的 其他事项。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条件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条件

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本人或通过其代表与发货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他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

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他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多式联运经营人本人或其代表就多式联运的货物必须与发货人本人或其代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而且合同至少使用两种运输方式完成全程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货物系国际间的货物。

2.从发货人或其代表那里接管货物时起即签发多式联运单证,并对接管的货物开始负有责任。

3.承担多式联运合同规定的与运输和其他服务有关的责任,并保证将货物交给多式联运单证的持有人或单证中指定的收货人。

4.对运输全过程所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损害,多式联运经营人首先对货物受损人负责,并应具有足够的赔偿能力。

5.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有与多式联运所需要的.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对自己签发的多式联运单证确保其流通性,并作为有价证券在经济上有令人信服的担保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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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6、进行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以下条件:
7、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任。

8、2、必须使用全程多式联运单据(该单据既是物权凭证也是有价证券)。

9、3、必须执行全程单一运价。

10、4、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如海/ 陆或陆/ 空)的连贯运输。

11、5、必须是跨越国境的、国与国之间的货物运输。

12、必须由托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签订一份多式联运合同,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约束标准。

要有一支具备专业知识的队伍.延伸阅读:国际货运代理共同海损的定义及构成条件共同海损是指当船、货及其他利益方处于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的安全而由船长人为地采取合理的措施所引起的特殊牺牲和额外的费用,这种损失则由受益各方按其财产价值进行分摊.船方在采取措施时,必须确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不能主观臆测可能有危险发生而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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