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五级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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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贷款分类
附:中国1998年之前的贷款分类
1998年以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办法基本上是沿袭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 的规定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种类型,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在我国简称“一逾两呆”。逾 期贷款是指逾期未还的贷款,只要超过一天即为逾期;呆滞是指逾期两年或虽未满两年但经营停止、项目下马的 贷款;呆账是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确定已无法收回,需要冲销呆帐准备金的贷款。中国商业银行的呆帐贷款大 部分已形成应该注销而未能注销的历史遗留问题。
简介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一、正常贷款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 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二、贷款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 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三、次级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 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四、可疑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
分类标准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 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观判断。在依赖主观判断的贷款分类体系中,同类贷款的分类结果基本上正确,但是不同类贷 款之间的界线比较模糊,分类结果难以保持一致性。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银发[1999]263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银发[1999]263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银发〔1999〕263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为了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控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信贷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领导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1999年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的请示》的批示,现就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贷款五级分类的依据人民银行对《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银发〔1998〕151号)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随文印发给你们。

各行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修改后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做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

二、贷款五级分类的步骤从1999年7月末开始到1999年底前,完成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3家政策性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从1999年开始到2000年底前,完成10家其他商业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从2000年初开始到2000年底前,完成88家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

三、损失贷款划分的标准(一)经商财政部并请示国务院同意,损失贷款的划分和确认,除按财政部财商字〔1988〕第277号文规定的四条标准外,下列三种情况也列入损失贷款:1.借款人被依法撤销、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2.借款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且借款人已名存实亡,复工无望,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3.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毫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且政策不予救助,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

征信五级分类新规

征信五级分类新规

征信五级分类新规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评估个人或企业信用状况时采用的一种分类方法。

新规将信用状况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差。

每个等级都有具体的评分标准,包括信用历史、还款记录、负债情况等多个方面。

具体来说,优秀等级表示借款人的信用状况非常好,还款能力强,且没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良好等级表示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较强,但可能存在一些轻微的不良信用记录;一般等级表示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一般,还款能力一般,可能存在一些不良信用记录;较差等级表示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较差,还款能力较弱,存在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差等级表示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极差,还款能力极弱,存在非常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

这一新规的实施,将使得征信报告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个人和企业的信用状况,有助于金融机构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信贷决策。

同时,这也提醒个人和企业要重视自己的信用状况,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一、指导原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分类指导原则》,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

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

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

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

损失贷款: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二、贷款的详细标准:1 正常贷款的详细标准:(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本公司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2 关注贷款的详细标准:(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的价值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付息的;(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代为偿还能力较强;(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本公司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

五级贷款分类标准

五级贷款分类标准

五级贷款分类标准五级贷款分类标准是指银行对贷款资产进行分类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为了对不同风险程度的贷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五级贷款分类标准通常是根据贷款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程度来划分的,分别对应五个级别,分别是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一、正常级别正常级别是指贷款资产风险低、还款情况良好的贷款。

具体来说,正常级别要求贷款客户按时还款,没有逾期或延期还款的情况发生。

贷款团队会对正常级别的贷款进行定期监控,确保贷款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保持稳定。

二、关注级别关注级别是指贷款资产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信号,贷款团队需要对这类贷款加强监控和管理。

具体来说,关注级别可能存在一些较小的逾期情况,但尚未导致严重的资金风险。

贷款团队通常会采取措施,如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加大对借款人的风险评估,以及加强对贷款担保人的监控。

三、次级级别次级级别是指贷款资产的风险已经较高,存在较大的违约风险和损失潜力。

具体来说,次级级别的贷款往往存在较长时间的逾期未还款情况,或者存在一些重大的经营风险或违约风险。

贷款团队需要着重关注次级级别的贷款,采取更加严格的监控和管理措施,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贷款资产的风险。

四、可疑级别可疑级别是指贷款资产已经出现严重的违约风险,无法按时偿还本息。

具体来说,可疑级别的贷款往往存在长时间的逾期未还款情况,或者贷款客户已经出现严重的经营或资金问题。

贷款团队需要对可疑级别的贷款进行更加严格的监控和管理,可能需要动用法律手段追缴逾期贷款,同时加强对贷款担保人的风险评估。

五、损失级别损失级别是指贷款资产已经无法收回,银行已经确认无法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具体来说,损失级别的贷款已经发生长时间的逾期未还,没有任何希望能够回收。

此时,银行会将这部分贷款资产列为坏账,并采取相应的准备金计提措施。

五级贷款分类标准为银行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手段来划分和管理贷款资产的风险。

通过对不同风险级别的贷款进行分类,银行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贷款资产的风险状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损失。

银行贷款的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的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的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四级分类中不良资产界定的标准:贷款本息拖欠超过180天以上的为“逾期”,贷款利息拖欠逾期三年为“呆滞”,贷款人走死逃亡或经国务院批准的为“呆账”。

呆账的核销要经财政当局批准,仅需提取普通呆账准备金(还不到贷款总量的1%)。

银监会实施的贷款五级分类中不良资产的标准: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一般应划为次级类;逾期180天以上的贷款,一般应划为可疑类;逾期360天以上的贷款,一般应划为损失类。

与此相对应,正常类贷款、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须分别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分别为1%、5%、25%、50%和100%。

央行1998年下发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中根据贷款的风险度仅以文字表述的形式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五类贷款的定义分别为: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本息。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本息。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

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

“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

五级分类标准

五级分类标准

目录第一节:分类指导原则 (2)一、指导原则 (2)二、影响分类的主要因素 (2)三、补充说明 (3)第二节各类资产分类的具体标准 (3)一、批发贷款 (3)二、零售贷款 (8)三、信用卡透支 (10)四、各类垫款 (11)五、贸易融资、买入票据及贴现 (16)六、同业贴现 (22)七、开出信用证 (23)八、保兑信用证 (24)九、开出保函 (26)十、应收保理款项、 (28)十一、承兑汇票 (30)十二、贷款承诺 (30)目前,我行国内机构资产风险分类管理涵盖的资产包括批发贷款、零售贷款、等12大类资产。

根据不同种类资产不同的风险特点,分别制定了各类资产的风险分类标准。

第一节:分类指导原则一、指导原则我行风险分类标准参照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制定,五个级别的贷款定义如下:正常类: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类: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类: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类: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二、影响分类的主要因素1、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2、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3、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若借款人为新往来公司,参考其在同业往来记录、资信状况;若借款人为新成立的公司,考察其股东的往来记录、资信状况。

借款人的还款记录可反映贷款的展、逾期情况,分类时贷款的展、逾期状况亦作为一个重要因素考虑。

4、贷款的担保。

(1)信用保证:考察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履保记录。

(2)抵、质押品:抵、质押品的质量、折扣、估值的准确性、可变现能力。

银行 五级分类

银行 五级分类

银行五级分类银行五级分类一、概述银行五级分类是指银行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将其分为五个等级,从而确定相应的拨备计提比例。

这一分类系统是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地规范银行的贷款业务,提高资产质量和风险控制水平。

二、五级分类标准根据《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分类方法》,银行将贷款资产分为五个等级: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

具体标准如下:1.正常正常类贷款是指按照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和方式,借款人能够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贷款。

该类贷款不需要任何拨备计提。

2.关注关注类贷款是指出现一些不利因素或者客户经营状况出现问题,但仍有足够偿付能力偿还本息的贷款。

该类贷款需要计提一定比例的拨备金。

3.次级次级类贷款是指客户经营状况恶化或者出现较大不良影响,偿付能力出现问题,但仍有部分偿付能力的贷款。

该类贷款需要计提较高比例的拨备金。

4.可疑可疑类贷款是指客户经营状况非常差,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可能会发生违约的贷款。

该类贷款需要计提较高比例的拨备金,并采取更加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

5.损失损失类贷款是指银行已经确认无法收回本息或者收回本息的可能性极小的贷款。

该类贷款需要计提全部拨备金,并进行核销处理。

三、五级分类对银行的影响1.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可以帮助银行及时发现风险,避免坏账发生,提高资产质量水平。

2.利润水平五级分类可以促使银行更加谨慎地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从而减少不良资产损失和拨备计提,提高利润水平。

3.风险管理五级分类可以帮助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保障银行业务安全稳定。

4.经营决策五级分类可以为银行提供客观的风险信息,为其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五级分类的不足1.标准不统一不同银行对五级分类标准的理解和应用存在差异,导致评估结果不够准确和可比性较差。

2.风险控制能力有限五级分类只是一种静态评估方法,难以全面反映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应对能力。

3.人为因素干扰由于人为因素的干扰,有些贷款可能被错误地划分到了错误的分类中,从而影响了拨备计提和资产质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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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五级分类标准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具体标准如下: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还能力较强(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关注类参考特征: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b.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c.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d.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银行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e.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g.本笔贷款欠息不超过90天(含)。

资料之一:关注类贷款,其他银行还列举如下特征:借款还款意愿;贷款抵押物、质押物价格下降,或银行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银行未能对贷款实施有效的监督或档案丢失。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次级类:(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6)借款人处于半停产状态且担保为一般或者较差的;(7)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8)可还本付息的重组贷款;(9)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10)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1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放的贷款;(12)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含)。

次级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b.借款人正常营业收入和所提供的担保都无法保证银行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c.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需要对该笔贷款借款合同的还款条款作出较大调整。

d.贷款逾期(含展期后)90天以上至180天(含)。

e.本笔贷款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资料之二:次级贷款,其它银行还举例如下特征:借款人净现金流量为负值,支付出现困难,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金融机构的债务,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妨碍债务的清偿,预计贷款损失在30%以下,贷款本金逾期91天至180天(含)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可疑类:(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8)贷款重组后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可疑类参考特征:a.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经银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后,贷款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

b.借款人连续半年以上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收入来源不稳定,即使执行担保,贷款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失。

c.因资金短缺、经营恶化、诉讼等原因,项目处于停建、缓建状态的贷款。

d.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当年继续亏损。

e.银行已诉讼,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贷款不能足额清偿且损失较大。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180天以上。

g.本笔贷款欠息180天以上。

资料之三:可疑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预计贷款损失率在30%—90%之间;贷款本金逾期人(含展期后)180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损失类:(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终止法人资格,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且复工无望,或者产品无市场,严重资不抵债濒临倒闭,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5)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刑罚,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农村信用社依法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贷款;(6)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农村信用社仍无法收回的贷款;(7)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帐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8)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农村信用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9)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农村信用社承担的净损失;(10)助学贷款逾期后,农村信用社在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向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11)农村信用社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

(13)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14)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85%。

损失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b.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已保险补偿后,确实无能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银行经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c.借款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d.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又无其他贷款承担者,银行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e.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银行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后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银行仍然无法收回的贷款。

f.由于上述a至e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银行对依法取得的抵贷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贷资产接受费用,小于贷款办席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g.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授予上述a至f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银行经追偿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h.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资料之四:损失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经国税部门未能核销的贷款;预计贷款损失在90%以上。

说明:1.正常、关注、次级、可疑类贷款的基本分类标准是各类贷款的风险表现基本特征形式,采用的是列举法,不可能穷尽。

它们只是贷款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2.分类中,关键是要把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的损失程度,并结合担保分析后进行初分结果调整,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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