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2019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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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或违规手段,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非法聚敛资金,承诺高额回报并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活动。

为了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公众财产安全,各级政府一直在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

以下是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总结。

1. 加强组织领导。

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

各级政府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2.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针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精确定位排查的对象和范围,确保排查工作有的放矢、有序进行。

3.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

非法集资活动常常掩盖在各种形式的金融活动中,需要通过广泛收集各类信息,加强数据分析和比对,发现非法集资的蛛丝马迹。

4.加大执法力度和惩处力度。

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的个人和组织,要及时启动调查,查清事实,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要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对重大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并追回被非法集资的资金。

5.加强宣传和教育。

通过媒体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公众的防范能力和法律意识。

总之,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需要综合运用政府领导、信息收集、执法打击和宣传教育等各种手段,全面、有力地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公众财产安全和金融秩序。

【XX县,2019年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情况的报告】

【XX县,2019年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情况的报告】

【XX县,2019年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情况的报告】X处非领办〔2019〕号XX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XX县2019年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情况的报告市处非办:为贯彻落实省市安排部署,根据《XX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2019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的通知》(X处非领办〔2019〕1号)要求,我县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

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情况2014年至2019年涉嫌非法集资的旧案件8件,其中立案1件,在审1件,审结4件,撤案2件。

2018年以来发现的新增线索7例。

1. 审结案件。

一是关于XX省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该案件涉嫌金额469万元,2018年8月8日法院开庭判决缓刑并已完成清退。

二是关于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该案件涉嫌金额1602万元,2018年5月15日法院以诈骗和非法集资定罪结案,认定金额1503万元,已进入执行程序。

三是丰凯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该案件涉嫌金额1060.5万元,认定金额4675.39万元。

四是XX 涉嫌集资诈骗案。

该案件涉嫌金额907万元,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省法院发回重审,于2019年3月20日二审结案,判刑12年6个月。

(2)在审案件。

XX涉嫌集资诈骗案。

该案件涉嫌金额19000万元,2018年12月21日进行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目前正在二审审理。

(3)撤销案件。

一是XX集资诈骗案。

该案件已于2018年7月12日撤案。

二是XX涉嫌集资诈骗案。

该案件已于2018年8月16日撤案。

(4)XX集资诈骗案。

该案件于2019年7月2日立案。

(二)新线索进展情况1.“XX通”无证开展支付类金融业务和涉嫌投放非法金融X告活动。

目前,蔓延形势得到有效控制,同时,正在积极关注上级部门对“云付通”的认定结果,并按照政策要求,扎实有序的开展相关工作。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报告一、前言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呈现出多样化和隐蔽性等特点,给社会金融秩序和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非法集资风险防范,确保金融安全稳定,根据我国监管部门的要求,我行积极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工作。

通过对各项业务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切实加强风险管控,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情况(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我行高度重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及时将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到全体员工,要求员工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认清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通过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提高员工对非法集资的认识,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强化员工的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员工的思想,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二)加强员工行为管控为防范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我行加强对员工的日常行为管控,压实网格责任,综合运用访谈、观察、检查等手段,开展从业人员排查,防范其参与非法集资或为非法集资提供协助。

同时,严格要求员工遵守银行业从业职业操守和行内各项制度,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三)加强对业务环节的排查我行针对开户、支付、结算、重要凭证管理、大额存取款、代客理财等业务及员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防范被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利用,切实防范因员工参与引发的重大案件和风险事件发生。

通过本次排查,我行未发现员工有涉及社会融资行为。

(四)加强常态化宣传力度为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和识别能力,我行充分发挥营业网点的作用,利用网点LED屏、摆放宣传折页、播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片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同时,结合业务和防非宣传相结合,深入代工单位、市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三、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一)存在的不足1. 部分员工对非法集资的认识不够深入,防范意识有待提高。

2. 部分业务环节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需要进一步加强排查和管控。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方式组织进行的募集资金活动,损害了公众利益和社会安全。

针对非法集资风险,各级政府机关、金融监管部门和社会组织都进行了大量的排查工作。

本文将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进行总结,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

一、工作总体情况在专项排查工作中,政府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排查行动。

通过建立举报投诉渠道、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1. 形成了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

政府机关、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和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形成了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各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2. 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同时,宣传教育还发挥了警示作用,起到了预防非法集资的作用。

3. 加大了打击力度。

通过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了大量非法集资案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究。

这些打击行动起到了震慑效果,对于减少非法集资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虽然在排查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

1. 协同联动不够。

在排查工作中,仍存在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协作不够紧密的问题。

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2. 宣传力度不够。

尽管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公众对于非法集资风险的认识不足。

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3. 执法力度不够。

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打击成果,但依然存在一些非法集资案件难以查处的问题。

需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打击效果,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三、建议和展望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 加强协同联动。

各级政府机关、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可以建立相互通报、联合行动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2.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的宣传教育工作。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汇报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汇报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非法集资问题依然严重,给社会和人民群众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为了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的排查工作,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现将排查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排查范围我们首先确定了排查的范围,主要包括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民间借贷、地方融资担保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同时,也重点关注了一些涉及房地产、农业、工商企业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

二、排查方式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排查,包括定期走访、电话调查、数据分析、舆情监测等手段。

通过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我们获取了大量的信息和数据,对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分析。

三、排查结果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非法集资的风险点和线索。

其中包括一些地方性的非法集资团伙,通过发行高额回报的理财产品吸引投资者,存在着较大的风险。

同时,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存在着非法集资的嫌疑,通过虚假宣传和高额回报吸引投资者参与,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四、风险评估针对发现的非法集资风险,我们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和分析。

通过对涉及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调查和核实,我们初步确定了一些非法集资活动的实质和规模,对可能的风险进行了科学的评估和预警。

五、整改措施针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集资风险,我们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相关机构和个人的监管和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坚决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六、宣传警示为了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我们加大了宣传和警示力度。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布警示通告、举办宣传展览等方式,我们向社会公众普及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醒他们提高警惕,不轻信高额回报的投资理财产品,避免上当受骗。

七、后续工作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强化对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检查,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和膨胀。

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的报告

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的报告

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的报告摘要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大量公众资金的活动。

非法集资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高隐蔽性的金融欺诈活动,属于刑事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切实加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对2019年9月至11月,开展的北京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了总结。

一、排查过程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中,我们采用了多种手段:网上公开征集线索、以地图形式展示非法集资的分布情况、组织部门协商,共同开展联合排查等。

在此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批非法集资风险企业,同时也协助了多个部门进行了监管、查处的相关工作。

二、排查结果经过我们的排查,共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共计60家。

其中包括通过平台组织的非法集资、金融机构涉及的非法集资、虚假宣传骗取投资等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

根据排查结果,我们对60家非法集资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并组织相关部门在严格监管下,逐一进行清理处理工作。

除此之外,我们还将排查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市领导办公室,并在全市范围内,对非法集资的危害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认知,提高了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尽管我们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1.受宣传阻碍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发现很多非法集资企业以宣传虚假宣传为手段,迷惑了公众的认知,使得有些人持保留态度,不愿意配合我们的排查工作。

因此,我们建议加大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对非法集资的危害进行深入讲解,让公众了解到非法集资纯属欺诈行为,提高其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

2.缺乏专业人才在非法集资排查工作中,我们发现对于一些复杂的非法集资案件,我们对于专业性的方面不足。

需要从相关部门和单位调取一些具有专业性的人员参与排查工作。

因此,我们建议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过程中加大对专业性的要求,同时在一些重点、困难的案件中,对于专业性要求较高的部分,我们可以寻求相关的部门和单位的支持。

非法集资排查报告

非法集资排查报告

非法集资排查报告近年来,我国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给广大投资者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为了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和打击,我单位对某地区的非法集资情况进行了排查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非法集资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传销、网络金融诈骗、地下钱庄、非法信托等。

这些非法集资活动多以高额回报、低门槛参与、快速致富为诱饵,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参与,导致了资金的异常聚集和风险的快速蔓延。

二、非法集资的危害。

非法集资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投资者的经济损失,由于非法集资活动的本质是变相的诈骗,投资者往往会因为高额回报的幻想而被蒙骗,最终导致资金的流失;二是对金融秩序的破坏,非法集资活动的高风险性和不可控性会对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产生严重的冲击;三是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一旦大规模的非法集资活动爆发,将会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极大的威胁。

三、非法集资的监管和打击措施。

针对非法集资活动,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和警惕性,让更多的人了解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二是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非法集资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三是加大法律惩治力度,对于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主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形成对非法集资的有力震慑。

四、加强合作与协调。

非法集资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和合作。

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应加强合作与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综上所述,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和打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力度,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希望全社会都能加入到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金融环境和社会环境。

2024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范本(2篇)

2024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范本(2篇)

2024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范本一、工作背景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非法集资风险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

非法集资不仅涉及民众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对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造成重大威胁。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排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本次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全面梳理和深入调查,打击一切涉嫌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目标包括:1. 发现和查处一批非法集资案件,取缔一批非法集资平台。

2. 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3. 完善非法集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了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

2.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排查范围和时间节点,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3. 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

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排查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风险意识。

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向公众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识别方法,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5. 加强监管执法,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加大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个人和机构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一切非法集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 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分析非法集资的原因和特点,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

四、工作成果通过本次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 发现和查处了一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打击了一批非法集资平台,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规范了金融市场秩序,提高了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减少了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

3. 完善了非法集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提高了对非法集资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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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2019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遵循“坚决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的工作思路,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摸清我县非法集资活动底数,掌握非法集资活动的种类、动向和苗头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前移关口,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我县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广告资讯信息为载体进行以下活动:
(一)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融资中介以高息理财为名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二)典当、拍卖、融资租赁企业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类职业培训学校以集资办学、扩建校舍、高息返利为名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四)房地产公司、基建公司等企业以投资兴建商业区、开发区、产业园、住宅区等项目为名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违规开展农村信用合作业务;
(六)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以高息理财为名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七)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八)其他各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

三、排查方式
积极与互联网风险专项整治、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相关部署有序衔接,综合工商、税务、金融等多种监管手段,运用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注销吊销、督促清退等措施,强化风险联动综合整治,并依法追究非法集资人、违法广告经营者及发布者等相关主体责任。

采取互联网排查、社会面清查、行业排查、资金异动排查、媒体和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

四、工作分工
县公安局负责对发现的和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一般市场类主体超越经营范围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和投融资中介类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的排查;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

人行永寿县支行负责对虚拟货币、众筹等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与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企业的风险进行排查。

县金融办负责组织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

县教育局负责对各类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校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

县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养老产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

县税务局负责排查并提供涉嫌非法金融活动企业税收缴纳的有关线索。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企业、农村资金互助协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

五、工作安排
本次排查工作从5月15日至6月25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15日至5月25日)。

各镇办、各单位成立风险排查活动工作小组,制定风险排查方案,落实排查责任,明确任务和要求。

(二)排查阶段(5月25日至6月16日)。

排查过程中,要准确区分违规经营、违法犯罪与改革创新等不同性质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予以分类处置。

对一般违规行为,采取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有实业和项目支撑、风险可控的涉嫌违法企业,要宣传政策、加强引导,督促其规范经营,立即停止集资行为,妥善化解集资风险;对涉嫌犯罪,性质恶劣的企业,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处置,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
经济效果的统一。

(三)汇总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

各镇办、各部门排查结束后,认真汇总分析,于6月20日前将风险排查情况报县金融办。

六、工作要求
(一)各镇办、各部门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多措并举、扎实工作,确保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排查工作要求量大面广,重点突出。

对于涉众广、金额大、扩张迅速及资金链紧张的重点线索,要审慎评估研判,稳妥有效打击;对于风险积聚的行业、地域,要加强风险提示和挂牌整治,及时面向公众发布预警提示。

(三)排查整治工作应当与处置工作相结合、与宣教工作相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相结合,构建从发现到处置到打击的全阶段工作体系,健全行业监管、广告治理、监测预警、打早打小等长效工作机制,推进非法集资全链条综合治理,形成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新格局。

附件: 1、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2、《广告讯息信息排查情况清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主体
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以及打着上述企业或业务旗号,发布融资类广告讯息信息、实施募集资金行为的主体。

二、重点场所
商业中心、商业楼宇、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商场、超市、公园、社区、城镇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等常见的户外广告投放区;展会、展览会等商业活动现场。

三、排查要点
1.看证照。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备案、许可,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以及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频繁变更注册地扯和高管信息、短期内大量铺设分支机构等间题进行全面排查。

重点关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投资”“理财”“资产管理”“基金”等相关字样的主体。

2.看宣传。

对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传单、户外广告等媒介发布的各类融资类广告讯息进行全面排查。

重点关注宣传中含有或涉及“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消费
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炒期货外汇”“一带一路”“共享经济”“物联网”等内容,以及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担保、无风险等内容的主体。

3.看人员。

一看从业人员,对其相关资质、职业经历、是否因集资行为受到处罚或刑事追究等情况进行排查;二是看投资人员,重点关注有群众举报、舆情指向的主体,高度警惕经营场所内外有投资人员,特别是老年人、贫困人员等群体聚集的主体。

4.看业务。

结合企业业务合同等资料,掌握其实际经营情况、业务类型及流程,重点关注有募集资金性质的业务。

5.看资金。

依法对高风险企业可疑资金异动情况进行排查。

依托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风险高发领域的监测预警力度。

排查重点不限于上述内容,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辖内、行业内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地域、行为等纳入重点排查整治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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