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侦查思维及其具体运用.
试论侦查决策中的思维方法

A T嘲枷 v ∞u 8o 1 W a f T o s t frVc i l i " n 1Iv siain e Di 8in O1 y o h u h, o o ̄ol n ClmlR n et t l g o Z- IANG n gl g I Zo - ma i
侦查决策广泛存在于侦查实践活动中,它是侦 查人员根据犯罪案件的条件和掌握 的有关信 息, 在 诸多侦查方案中选取一个最佳方案的过程 。侦查决 由于侦查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侦查工作
的效率和 侦 破水 平 , 因而 要求 侦 查 决策 必须 实现 科
策作为一种重要 的思维活动或认识活动,与侦查人 学决策 。科学的侦查决策是指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程 序所 进行 的决策 活 动 。科 学 的侦 查决 策要 求侦 查 人 员的思维方法具有 内在的、 不可分割的联系。
侦 查 ・
试论查) 夹策中 的恩维 方法
张 宗亮
( 山东警察学院, 山东 济南 2 1) 0 5 4 0
摘 要 : 查 决策作 为一种 重要的思维 活动或认识活 动 , 侦 与侦查人 员的思 维方 法具有 内在 的、 不可分割 的联 系。 从侦 查决策实践来看 , 思维方法主要从 三个方面对侦 查决策的科学性产 生重要的影响 : 即思 维方法决定 了侦 查 人 员对案件 的认知 态度; 思维方法决定 了侦 查人 员的分析研究方法; 创造 性的思维方法是侦 查决策的灵魂 。因此 ,
wi te t h wa o h u hs f tf i c mia iv siain F o h y f to g t o s a n r n l n etg t . r m te iwp it o p atc o e iin n r n l i o h ve ons f r cie f d cso i c mia i
论科学思维方式在侦查中的作用

论科学思维方式在侦查中的作用科学思维方式在侦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科学思维方式是指一种基于实证证据、逻辑推理和系统性的思考方式,它能够帮助侦查人员更加准确地分析和解决案件,提高侦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科学思维方式在案件分析中的作用在侦查案件时,科学思维方式可以帮助侦查人员更加准确地分析案件,找出案件的关键问题和证据。
首先,科学思维方式要求侦查人员以客观的态度去分析案件,不受主观偏见的影响,从而避免在案件分析中出现错误的结论。
其次,科学思维方式要求侦查人员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将案件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从而找出案件的关键问题和证据。
最后,科学思维方式要求侦查人员进行逻辑推理,将案件的各个环节进行连接,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案件分析框架。
二、科学思维方式在证据收集中的作用在侦查案件时,科学思维方式可以帮助侦查人员更加有效地收集证据。
首先,科学思维方式要求侦查人员以实证证据为基础,避免在证据收集中出现不实或虚假的证据。
其次,科学思维方式要求侦查人员进行系统性的证据收集,将证据的来源、性质、可信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从而选择最有力的证据。
最后,科学思维方式要求侦查人员进行逻辑推理,将证据进行连接,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三、科学思维方式在案件破解中的作用在侦查案件时,科学思维方式可以帮助侦查人员更加准确地破解案件。
首先,科学思维方式要求侦查人员进行逻辑推理,将案件的各个环节进行连接,从而找出案件的破解方案。
其次,科学思维方式要求侦查人员进行实证分析,将案件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从而找出案件的破解关键。
最后,科学思维方式要求侦查人员进行系统性的破案分析,将案件的各个环节进行综合考虑,从而找出最佳的破案方案。
综上所述,科学思维方式在侦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帮助侦查人员更加准确地分析和解决案件,提高侦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浅论侦查形象思维及其作用

浅论侦查形象思维及其作用作者:司洪黎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30期摘要侦查形象思维作为一种重要的非逻辑思维,是人类思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创造性思维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从形象思维理论以及侦查工作作为一种特殊的认识表现活动两个角度出发,提出侦查形象思维的新概念,概括总结了其特点和作用。
关键词侦查形象思维逻辑思维作者简介:司洪黎,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讲师。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0-266-02一、侦查形象思维的概念根据思维学的理论,形象思维就是以形象作为思维对象,即依赖人的感觉器官感受人体外环境的具体形象信息,并运用表象进行反映、联想、推测活动的思维形式,也可以说是“以心象进行的思维”。
它具有感受、储存、识别、描述、创造形象等思维特点,形象思维的信息处理是一种动态过程,也是全局性的,它具有即使系统受到部分的损坏或信息变形和缺少,仍然可以得到一个较为满意的结果的重要特点,也正是这一点为我们研究侦查思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侦查形象思维是形象思维的下位概念,并据此提出了侦查形象思维的各种概念。
虽然具体措辞不同,但都是对侦查形象思维理论的完善和发展。
笔者在广泛查阅他们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心理学、思维学的知识,认为侦查形象思维是在侦查活动中逐渐形成的,适应侦查活动需要的一种认识表现思维,是侦查员借助案件中存在的具体形象,或通过设计具有感性直观外壳的表象创造新的形象,运用事物形象即形象特征、形象个性和形象典型来揭示案件本质和反映犯罪行为客观现实的思维方式。
二、侦查形象思维的特征在对侦查形象思维的概念的内涵及外延进行一定梳理的过程中,我们认为,侦查形象思维具有以下具体特征:(一)形象性形象性是侦查形象思维的本质特征。
侦查形象思维是以涉案事物的形象为思考对象和接通媒介,通过形象来反映和把握事物的思维活动。
侦查员在全部侦破过程中依然需要侦查逻辑思维以犯罪现场勘查得到的痕迹、物证为物质基础,将初步占有的各种零碎片段的材料,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各种信息,加以综合分析研究和推理,进行侦查判断,也就是从认识上再现案件发生时的本来面目的过程。
对侦查思维的几点思考

对侦查思维的几点思考
一、侦查思维也被称为推理思维,是建立在推理过程和相关学科理论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强有力的思维模式,是从一个事实推知其它事实的过程。
二、侦查思维的基本特征:认知性独立,以及进行专业性统计认知为基础,支持对大量细节的观察;在实施侦查时,明确使用分析技术,尤其是新的计算机分析技术;侦查思维注重从生活中发现事实以及收集、保存和分析推理证据。
三、侦查思维可以加强人们做事情的质量和效率。
它可以帮助我们贴近真相,甚至让我们更好地去识别发现真实存在的事实。
侦查思维还可以模拟真实的状况,针对它们进行分析,拟定可行性去执行各种措施,从而取得有效的解决方案。
刑事案件的侦查思路

刑事案件的侦查思路
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侦查思路至关重要。
首先,侦查人员需要
对案件进行全面的了解,包括案件的背景、受害人、嫌疑人以及可
能的证据。
其次,侦查人员需要收集和保护现场的物证,例如指纹、DNA等,并进行必要的勘查和照相工作。
同时,侦查人员需要深入
调查案件相关的人员,包括证人和可能的嫌疑人,以获取关键信息。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需要审查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通
话记录、银行交易记录等,以找出案件的线索。
此外,侦查人员需
要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如监控录像、网络追踪等,来获取相关信息。
同时,侦查人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如法医、技术专家等,
以获取专业的技术支持。
另外,侦查人员需要对案件进行分析,找出案件的关键矛盾点
和疑点,并进行逻辑推理,以确定案件的重点和突破口。
在整个侦
查过程中,侦查人员需要保持严谨的态度,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
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总的来说,刑事案件的侦查思路需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和收集
证据,运用科学技术手段,保持严谨的态度,与其他部门合作,最终找出案件的真相,为司法机关提供可靠的依据。
论职务犯罪的侦查思维方法及养成

论职务犯罪的侦查思维方法及养成时间:2011-04-02 10:57 作者:岳雷来源:正义网职务犯罪做为一种权力型、智能型犯罪,其犯罪主体都具有一定的职务、权力、社会地位和影响,他们不仅可以利用职权实施犯罪,还能够利用职权与司法机关相对抗。
对于此类案件的侦查,是检察机关侦查人员运用法律、侦查手段与之博弈的过程。
因为职务犯罪本身所具有如隐蔽性、反侦查能力强的特点,对我们的侦查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职务犯罪侦查人员,除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知识外,还应熟练的掌握各种思维方法,这样,就能够化难为易,变慢为快,变小案为大案,变单个案件为窝案串案,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但是职务犯罪的侦查人员应该如何掌握、运用侦查思维方式为办案服务呢?笔者认为一个优秀的侦查人员应具备并熟练运用如下侦查思维方法:一、模糊性思维和精确性思维由于职务犯罪的隐蔽性,作为案件初查之初,双方当事人、行为性质以及作案手法等等对我们来说都呈现出不清晰、不确定的特点,如线索反映一般都较为简单笼统。
此时,我们需要运用模糊性思维,结合线索反映的情况,根据各侦查对象的任职单位、职务、经历等方面,大胆假设,将侦查X围划得大一些,侦查方向选得多一些,侦查对象取得全一些,侦查方案做得多一些。
当侦查目的明确后,我们必须将模糊性思维及时转变为精确性思维,以便正确定性定量。
如针对具体侦查对象设计侦查方案,采用各种具体侦查措施进行侦查,在收集证据时,就要注意从时间先后、客观环境等方面确定因果关系。
二、纵向思维和横向思维纵向思维是对事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进行系统性思维的方法,横向思维是指接收和利用其他事物的功能,特征和性质的启发而产生新思想的思维方式。
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是在犯罪发生后才进行的,是对过去的一种追溯。
任何事物的现象与本质之间都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但这种联系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些现象是长期固定不变的,能够直接的反映事物的本质,有些现象稍纵即逝,不断变化,不能直接表现事物的本质,甚至表现出虚假性。
基层民警的案件侦破思维与方法探讨

基层民警的案件侦破思维与方法探讨近年来,犯罪活动在社会中呈上升趋势,对基层民警的案件侦破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基层民警是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线力量,他们应具备创新思维和科学方法,以提高案件侦破的效率和质量。
本文将探讨基层民警在案件侦破中应采取的思维方式和方法。
一、思维方式1. 分析思维基层民警在面对案件时,需采用分析思维,通过深入分析案件背景、犯罪动机、嫌疑人特点等因素,寻找案件线索,进行罪证对证与犯罪嫌疑人的对比分析,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支持。
2. 创新思维创新思维是基层民警案件侦破的重要思维方式之一。
在处理复杂案件时,基层民警必须具备勇于创新的精神,通过开展科技手段、借鉴先进经验等方式,寻找新的侦破思路和方法,提高案件侦破的效率。
3. 沉浸思维沉浸思维是指基层民警在案件侦破中需全身心地投入,设身处地地模拟犯罪嫌疑人的思维,思考嫌疑人可能会选择的逃避方式等。
通过沉浸思维,基层民警能够更好地理解案件事实,挖掘出案件中的破绽与线索。
二、方法探讨1. 信息收集信息收集是案件侦破的基础,基层民警要加强对案件相关信息的搜集,包括现场勘查、物证采集、调查取证等。
在信息收集中,基层民警应善于运用科技手段,如监控视频、车辆追踪等,以获取更多有用信息。
2. 团队协作案件侦破往往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基层民警要加强与法医、犯罪心理学家、鉴定专家等的联系与合作。
通过团队合作,将各方专业的经验与知识汇集起来,提高案件侦破的准确性和效率。
3. 数据分析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基层民警要善于利用数据分析的方法,将案件线索与嫌疑人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寻找潜在的关联性。
同时,还可以通过数据分析识别出犯罪模式,为进一步侦破工作提供参考。
4. 言语研判言语研判是基层民警案件侦破中的一项技巧。
通过对嫌疑人的言行举止进行研判,基层民警能够推断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动机和可能的行动方向,为案件侦破提供重要线索。
总结起来,基层民警在案件侦破中应采取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
侦查思路和访问思路

侦查思路和访问思路
侦查思路是指在稳定的情况下,通过对相关线索的调查、收集、研究、分析,了解一个事件或问题的策略,以及可能涉及的人员、组织、地点、物品等方面的情况和关系,找出问题的症结和解决方案。
具体步骤包括了解情况、收集证据、分析研判、找出重点和方向、实施调查措施、深挖发掘问题线索。
访问思路则是指在需要获取信息或反馈情况方面,通过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询问和沟通,获取更多信息和线索。
具体步骤包括了解对方,制定访问计划,选择适当的交流方式和场所,提前准备问题,确保交流过程中的礼貌和尊重,收集整理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侦查或访问时,应始终遵守法律法规,并尊重他人的权益和隐私,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避免侵犯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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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侦查思维及其具体运用摘要:刑事侦查活动效率的提高主要取决于刑事技术和侦查思两大因素。
刑事技术手段的发展和进步依赖于自然科学的发展和进步,而侦查思维则依赖于侦查思维理论的研究和侦查思维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本文从思维过程和具体运用两个角度出发对侦查思维进行分析研究,希望能够对侦查思维的理论研究以及在实际侦查过程中的运用起一定的作用。
侦查思维就是侦查人员运用侦查手段、措施、对策来分析案情、收集证据、发现和查缉犯罪嫌疑人的智能活动;贯穿于侦查活动全过程,是一种认识的精神活动。
侦查思维的具体运用包括在调查询问、侦查辨认以及在追击堵截中的应。
关键词:侦查思维过程特征具体运用The Investigation of thinking and its concrete usageAbstract: The improvement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is mainly decided by two factors: criminal technique and investigation thinking. The development of criminal technique depends on the development of natural science, while investigation thinking depends on the researches and application of investigation thinking theories. From thinking process and applica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investigation thinking and hopes tocontribute to the researches and application of investigation thinking theories. Investigation thinking is the intelligent activity of investigators' analyzing cases, collecting evidence, discover and investigate criminal suspects by using investigation means, steps and devices. It is a mental activity throughout the whole course of investigation. The concrete application of investigation thinking includes application to inquiry, identification and chasing.Key words: investigation thinking, process, features, concrete usage一、侦查思维的概述侦查活动是从犯罪行为的后果,去追查犯罪原因和犯罪人,再现犯罪过程真相的工作过程。
这种从已知到未知的认定过程,就要求侦查人员必须有严密的逻辑思维。
(一) 什么是侦查思维思维是人脑借助语言对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间接、概括的反映。
思维,是在表象、概念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认识活动的过程,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活动。
思维是一种精神方面的认识活动,是人们认识活动的潜性过程或内在方式。
侦查思维是侦查人员借助于被害人、证人的语言陈述(诉)、犯罪现场痕迹和遗留物(包括文字记载)等对侦查对象或有关犯罪事物本质和规律间接、概括的反映, 是侦查人员运用侦查手段、措施、对策来分析案情、收集证据、发现和查缉犯罪嫌疑人的智能活动, 贯穿于侦查活动全过程,是一种认识的精神活动。
侦查思维,是职业侦查人员在侦查实践中认识、分析案情,收集证据和查缉犯罪人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职业性的思维方式,侦查人员通过这种思维方式来解决案件侦查中的问题。
侦查思维中的间接性,就是侦查人员一般不能直接看到犯罪人的犯罪活动,而是从犯罪的行为后果去追溯造成犯罪后果的犯罪人和犯罪过程的真相。
借助于已知的案情和已有的知识经验,来认识没有感知或根本不能感知的犯罪事物,推论或推导出犯罪人的犯罪活动。
(二)其本质特征作为一种职业思维,侦查在思维上具有不同于其它职业认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特点。
侦查的思维特征是由侦查破案的工作特点决定的。
侦查思维的主要特征,可用“对抗性”、“回溯性”、“或然性”和“假设性”来概括。
1、侦查思维格局的对抗性规律分析(1)侦查思维的对抗性侦查思维的对抗性,是指侦查人员的思维活动总表现为两方对抗的形式,其思维结果正确与否往往要取决于作案人的思维活动。
侦查思维同普通思维的本质区别是侦查思维具有对抗性,这是由犯罪的反社会性与侦查的性质决定的。
犯罪是一种恶,任何犯罪都是与当时的法律相抵触的,罪行一旦暴露,作案人就要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还会因受法律制裁而失去自己的地位、荣誉、正常交往和亲友的信任等等。
从某种意义上讲,任何犯罪都是作案人“趋利避害”选择的结果。
而现代意义上的侦查活动,则是侦查人员代表国家进行的执法活动,其根本任务是如实地查明刑事案件的真相,为国家启动正式司法追究做准备。
因此,在侦查全过程中,作案人必然与侦查人员处于对立的地位。
(2)侦查思维对抗性的表现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是复杂多样的,侦查人员对个案的认识不可能一蹴而就,侦查思维的对抗性体现为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
①从发生时间来看,侦查思维的对抗性表现为三种形式:第一种是同时对抗,例如在追缉堵截活动中,由于作案人是凭借对侦查人员 4可能追缉的方向和路线的猜度而决定逃跑路线的,故而侦查人员要分析作案人最可能逃跑的方向和路线,以选定追堵方案;第二种是滞后对抗,例如作案人在实施犯罪时会考虑到侦查人员日后可能采用的侦查方法或手段而事先采取一些掩盖作案时间、伪装案件性质、转移侦查视线、毁证灭迹的措施,故而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必须分析作案人可能或已经采取了哪些逃避打击的措施,以确定相应的侦查策略;第三种是超前对抗,这主要是指侦查人员在介入刑事案件以后,预测到作案人可能会继续采取某些同侦查人员相对抗的手段干扰和破坏侦查,为此有计划、有意识地施加某些间接影响,以确保侦查工作顺利进行,例如侦查人员对危险的作案人实施抓捕前要设计好诱捕方案,以防抓捕时发生意外变故。
这三种对抗形式分别在侦查的不同阶段出现,滞后对抗主要出现在侦查的“背靠背”时期,同时对抗主要出现在侦查的“面对面”时期,而超前对抗则在两个时期均有分布。
②从外在形式来看,侦查思维的对抗性主要寓存于各种侦查行为之中。
侦查人员的侦查行为与作案人的反侦查行为均是犯罪行为的伴生物,两者相互影响,存在密切的关联。
侦查行为的目的在于揭露和证实犯罪,而反侦查行为则针锋相对,在于掩盖犯罪、防范和破坏侦查;侦查行为的具体内容决定了反侦查行为的不同方式,而反侦查行为的内容也会影响到侦查行为的适当调整。
它们两者相伴而生、相抗而存。
从一定意义上讲,侦查思维的对抗性最终必然会外化为“侦查行为→反侦查行为”的形式。
2、侦查思维的回溯性规律分析(1)侦查思维的回溯性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用的是从原因到结果的向前认知事物的思维方法。
而在刑案侦查中却往往与此相反,用的是剥茧似的回溯方法。
刑事犯罪活动通常是在极其隐蔽的状态下实施,而且整个犯罪事件又具有不重复的特点,所以侦查人员不可能亲眼目睹该犯罪事件的发生及犯罪过程。
要了解该犯罪事件的全部真相,那只能从犯罪所造成的犯罪现场出发,通过现场勘查所得的物品、痕迹等蛛丝马迹,来追溯产生现场这种结果的各种可能存在的原因。
回溯法的价值,就在于侦查人员以这些客观事实作为根据,运用丰富的知识和慎密的逻辑思维,掌握案情的始末。
回溯法又叫溯源法。
我们可以在两种意义上理解它。
狭义回溯法是指从事件(事物)的结果推断其原因的一种思维方法;广义的回溯法是指根据事件(事物)发展过程所造成的结果,推断形成结果的一系列原因的整个思维过程。
(2) 回溯法的多种形式①充分条件式,即以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为前提的回溯推演形式。
②必要条件式,即以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作前提的回溯推演形式。
③充要条件式,即以充要条件假言判断为前提的回溯推演形式。
④二难破斥式。
即以假言判断和选言判断为前提的回溯推演形式。
以上所说的“回溯”,都是把它作为一种思维形式——侦查中的一种常用的思维方法来讲的。
这种思维方法固然是回溯性的,但这并 6非是侦破整个案件的思维过程的回溯。
所谓侦破一起案件的回溯,是指它与一起案件的形成在思维的进程上正好是相互颠倒而言的。
3、侦查思维的或然性规律分析侦查思维的或然性,也可称为推测性(或排疑性)。
它大体上包括这样两个方面:一是运用思维形式和方法所得出的结论是或然性的;二是如何由“或然”逐步上升到“必然”,即由推测到“排疑”。
侦查破案工作在运用命题(或称判断)这种思维形式时,也常表现出它的“或然性”。
在对案件的整个侦查阶段,侦查人员做出的命题多数是推测性的。
或然性的推理既充分反映了侦查思维的或然性特征,也是侦查思维的重要内容,它包括直言或然性推理,三段论或然推理,联言或然推理,选言或然推理,假言或然推理。
假说性(或称假设性)即猜测的解释,侦查思维的假说性集中体现在对案情所做的解释和设计。
它虽是侦查人员主观想象(即假设的判断),但却是建立在客观事实和科学基础上。
具体地说,就是以案卷材料(包括现场勘查、调查了解的案情等)为根据,对犯罪的构成,实施犯罪动机和可能实施及犯罪人所作的假定解释。
这种解释虽然带有猜测的性质,但绝不是主观臆想的,而是以一定的客观事实和科学知识为依据的积极思维的结果。
建立侦查假说的对象是多方面的,常见的有这样几项:案件性质、作案人、作案时间、场所工具方法的假设、作案动机和目的及作案的手段等假设。
刑事侦查学中的侦查推论,实际上就是假设,侦查人员只需作出有根有据的假说,就容易理出案件的头绪、逐步发展线缩小侦查范围,有利于侦破工作的进行。
4、侦查思维的假设性规律分析案件侦查的初期,侦查人员掌握的案件材料极其有限,这些材料通常不仅具有零碎片断和杂乱无章的特点,而且是真假并存。
有的材料能够揭示事件真相,有的不能反映甚至歪曲事件的本来面目。
加之,客观实际情况的复杂多变,侦查中不确定的、随机的因素介入,使得对这些初步占有的材料,必须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方法和思想方法,一切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对犯罪过程中的犯罪活动情况和犯罪人的情况,做出科学的分析判断,为确定侦查方向,研究制定侦破对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