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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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安全操作1.1厨房内严禁吸烟、饰物及化妆品的带入和使用。

1.2厨房内不得随意更改或移动设备和器具,每天工作前应检查设备和器具的正常工作状态。

1.3严禁擅自使用过期或变质的食材,严格按照食材保鲜和使用期限进行存放和使用。

1.4使用刀具时,必须注意操作规范,避免刀具滑落或切割伤人。

1.5定期检查厨房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确保厨房的火灾防患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食品卫生2.1厨房内保持清洁整齐,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无害菌的滋生和传播。

2.2食品的配料和加工工具应严格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3烹调食品前应清洗食材,确保食材的卫生安全。

2.4烹饪食品时应掌握时间和温度的合理控制,确保食品熟透并杀灭有害菌。

2.5保持食品盛装容器的卫生,避免食品与容器接触引起二次污染。

2.6严格按照食品储存和保鲜的规定进行操作,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

3.健康饮食3.1根据员工的身体条件和工作强度,提供合理的营养菜肴,并适当调整食谱。

3.2严格控制食品中的油脂和盐分的使用量,避免食物过咸和过油腻。

3.3食物色香味的保留应适宜,不得使用过度的调味品和色素。

4.库存管理4.1入库食材应验收,检查食材的质量和数量,并进行记录。

4.2食材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使用,避免食材的浪费和变质。

4.3定期对库存食材进行清点,并及时报告不足或过多的情况。

5.废弃物处理5.1厨房废弃物应分类处理,包括食材残渣、烹饪用具等。

5.2废弃物的收集容器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清理和更换。

5.3厨房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可以选择与其他厨房协作进行处理,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6.人员培训6.1符合厨师资格的员工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和卫生培训,并取得合格的培训证书。

6.2全体员工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6.3食品烹调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进行案例分析和教育,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幼儿园烹调加工管理制度(5篇)

幼儿园烹调加工管理制度(5篇)

幼儿园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气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幼儿园烹调加工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幼儿园食品安全,提供健康、营养的饮食环境,确保幼儿们的身体健康成长而制定的规范。

1.食品安全管理:幼儿园应建立并在显眼位置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并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

制定并执行原料采购、仓库管理、食品加工质量检验等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食品原料采购: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原料供应商体系,与正规、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要确保原料来源明确、质量可靠,并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对原料进行检验、抽样和保留,留样期限不少于7天。

3.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幼儿园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加工操作区域,确保加工操作区域的卫生和环境条件符合要求。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要求持有相关健康证明,并定期受到健康检查。

同时,制定操作规范,包括洗手消毒制度、食品加工工艺、操作流程、工具设备清洗消毒等。

4.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幼儿园应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委托经过认可的检测机构对食品进行检测。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doc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doc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篇一: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

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

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篇二: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食品烹调加工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保障师生生命健康与安全,特制定《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一、食品烹饪厨师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二、食品烹饪厨师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必备收藏】幼儿园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必备收藏】幼儿园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幼儿园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三、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四、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五、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冷却应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六、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隔餐隔夜熟
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七、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应保持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八、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九、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提高烹饪质量,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改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堂烹调加工工作。

3. 食堂厨师负责具体实施烹调加工工作。

三、人员要求1. 烹饪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2. 烹饪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烹饪技能和安全知识。

3. 烹饪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

四、原料采购1. 严格把关食品原料采购,确保原料质量、新鲜、卫生。

2. 采购员应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市场规则,禁止采购不合格、过期、变质等食品。

3. 采购员需对所采购的原料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五、烹调加工1. 烹饪人员应按照菜谱要求,科学配比原料,保证菜品色、香、味、形俱佳。

2. 烹饪过程中,注意火候掌握,确保食品安全。

3. 烹饪人员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

4. 食品加工过程中,严禁使用非食品级添加剂。

5. 烹饪后的食品应立即进行包装,避免污染。

六、食品存放1. 食品存放区域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

2. 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剩余食品应冷藏保存,并确保冷藏温度在0-5℃。

4. 冷藏食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变质现象立即销毁。

七、餐具消毒1. 餐具使用前必须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2. 餐具消毒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3. 餐具消毒后,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八、环境卫生1. 食堂内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 操作间、餐厅等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3. 食堂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九、监督检查1. 食堂管理人员定期对烹调加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3. 鼓励师生对食堂烹调加工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烹调加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烹调加工管理制度,加强烹饪技能培训,配齐必要的厨房设备和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四条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确保餐饮服务质量。

第五条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应当重视食品原料采购,保证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配菜配料标准,确保饮食健康。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并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验。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当设置专门的烹调加工管理岗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责任。

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当严格执行厨房清洁卫生制度,保持厨房环境整洁,消毒、杀菌,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当保证食品进货渠道的合法合规,检验进货食品的合格证明,并建立台账,保存一定时间。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当对食品存储、加工、烹饪、陈列进行全程监控,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当定期对厨房设施、器具进行维护检查,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食品烹饪管理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当落实菜品留样制度,对每天的供菜菜品进行留样,保存一定时间,以便查验。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当有严格的食品采购验收制度,对采购回来的食品进行一定的检验验收,确保食品的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先进者先进入”原则,尽量使用新鲜原料,掌握好食品加工时间和温度。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应当规定使用食用油的种类和更换周期,定期检验食用油是否达到食用标准。

第十八条学校食堂应当规定烹饪人员必须使用洁净的厨具,严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对菜品标准化,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口感。

高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高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高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一、总则高校食堂是学生及职工日常就餐的场所,为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该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食堂的烹调加工管理。

二、烹调加工管理要求1. 应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法规和标准,制定配料比例、烹调方法、加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等标准化管理制度。

2. 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所有进货必须出具各自的合格证明,对于过期、变质、病死、夹生、有异味、有色素等问题食品一律不得使用。

3. 严格控制烟火和噪声污染,掌握烹饪的时间和灶台安排,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提前开工,工作完毕后要全面清理卫生。

4. 加强食品标识管理,应在食品包装或者制作的非包装食品上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和配料表等信息。

三、烹调加工安全1.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烹饪前要洗净手和切好指甲,佩戴好口罩、围裙、帽子和手套等防护用品。

2. 加强和完善卫生设备和工具,应配备通风、排气、除臭、灭火等设施,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处理。

3. 配备专业监控设备,对菜品的原料、烹饪、储存等环节进行全程扫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四、烹调加工档案管理1. 建立完善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归档食品进货单、产品配方、操作规程、消毒记录等文件,规范各项管理,便于日后的查证和检验;2. 监管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食堂进行卫生和烹调加工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

五、处罚措施凡违反本制度的管理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高校食堂管理部门应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1. 对经销商及供货商的合格证明不规范要求,或擅自更改食品生产日期等信息的,应通报卫生、质检等部门并暂停经销商或供货商的合作资格;2. 未严格执行加工操作规程,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食品,或操作不当致使顾客食物中毒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对有关人员予以相应行政处罚;3. 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消毒处理,或烹饪过程中对菜品加入了违禁物质的,应暂停相关从业者的工作资格,并立即进行整改处理。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提高食堂烹调加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要求1. 食堂加工间(1)食堂加工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墙壁敷设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墙裙;地面防水、防滑、具有一定坡度。

(2)加工间内设置防蝇、防鼠、防潮、防霉设施,确保加工环境整洁卫生。

2. 加工人员(1)烹调加工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前需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烹调加工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3. 食材处理(1)采购食材时,确保食材新鲜、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食材加工前,应先检查其外观、气味、色泽等,剔除腐烂、变质、污染的食材。

(3)食材加工过程中,做到先洗后切,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4. 烹饪要求(1)烹饪过程中,根据食材特性,合理控制火候,确保食品熟透。

(2)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食品烹调后至出售不超过2小时。

(3)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不超过24小时,在确认未变质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5. 食品存放(1)加工后的熟食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2)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案板、盆、框、抹布等,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及时洗净消毒。

6. 环境卫生(1)加工间、餐厅保持整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水、无老鼠。

(2)库房、操作间、餐厅达到无鼠、无蝇、无蟑螂,有防措施,库房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及杂物。

(3)非食堂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和仓库。

三、监督检查1. 食堂管理部门定期对食堂烹调加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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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篇一: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1 / 20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

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

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篇二: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食品烹调加工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保障师生生---------------------------------------------------------------范文最新推荐------------------------------------------------------ 命健康与安全,特制定《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一、食品烹饪厨师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二、食品烹饪厨师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三、烹饪食品盛装器具坚持生、熟分开、分类使用;抹布保持清洁,调味品、料要分类放置,用后及时加盖。

四、食品原料烹饪加工前应新鲜、洁净、卫生,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饪加工。

五、烹饪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方式科学合理,不破坏和降低食物的营养价值。

六、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七、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

四季豆、土豆3 / 20等蔬菜的干煸,须经高温煮熟烧透。

八、食品菜肴烹饪严格按卫生要求规范操作,操作人员不得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围裙擦试菜肴容器。

九、菜肴品调味必须符合烹调卫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拈菜品尝,不能用烹饪厨具盛菜和汤汁送入口中品尝。

十、烹制加工好的熟食菜肴,必须使用清洁、卫生消毒的餐具容器盛装,及时送入配菜间分配案台上,防止灰尘、蚊蝇、虫鼠等的二次污染。

成品菜肴严禁放置于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饪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各种用烹饪器具,打扫灶台、地面等烹饪环境卫生,保持器具、灶台清洁,地面无食渣,废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经食堂管理人员许可,烹饪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换岗和增减。

篇三: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范文最新推荐------------------------------------------------------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六、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再供应。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千净、灶上、下地面应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5 / 20九、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油烟机罩。

篇四:大新中心幼儿园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烹调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灶台保持清洁,做到无油腻、无浮尘、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

工作结束后做好地面、灶台的清洁工作。

3.饭菜烹饪时,尽可能保持食品的营养素,加工食品必须充分烧熟煮透。

4.为防止有害物质的产生,幼儿尽可能少吃油炸食品,加工的饭菜要以少炸为好。

5.炊事员尝菜时,不能用炒勺或手指尝菜,而且用碗尝剩下的汤、菜不能倒回锅内。

6.隔顿、隔夜食品、外购熟食一律不允许买,也不允许回锅烧后给---------------------------------------------------------------范文最新推荐------------------------------------------------------ 孩子吃。

7.加工后的成员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8.食堂里不允许制作凉菜、卤菜。

篇一:县国土资源局保密宣传教育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局保密宣传教育管理,使我局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上级有关保密宣传教育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宣传教育是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的重要途径。

接受保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是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密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第三条保密宣传教育是我局保密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

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是全局必须履行的职责。

7 / 20第四条我局保密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我局涉密人员和专兼职保密管理工作人员。

第五条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一、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管理工作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我局各项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四、保密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

五、保密范围、秘密确定、密级变更、解密知识。

六、保密技术防范知识以及措施。

七、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和防范措施。

八、保密工作与反窃密斗争形势。

九、保密工作先进事迹和泄密事件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

---------------------------------------------------------------范文最新推荐------------------------------------------------------ 十、上级保密主管机关安排的其它保密宣传教育内容。

第六条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的形式一、利用相关会议或召开专门保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分析研究保密工作形式和任务;我局要将保密教育内容流入每年度的学习、研讨计划。

二、开展保密知识答卷或竞赛互动。

三、举办和组织参观保密宣传教育展览。

四、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五、重要节假日、重大涉密活动前组织有针对性的保密宣传教育。

六、举办保密知识讲座或专题辅导报告。

1、组织在新进入岗位干部、员工的岗位培训中,将保密教育内容列入岗位培训内容;9 / 202、在开办各类学习班时,须安排保密教育专题讲座;3、在非涉密人员进入涉密岗位前,对其进行专门保密教育;七、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保密培训。

及时安排新进入专兼职保密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和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涉密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

其它必要且有效的保密宣传教育形式焉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4月篇二:县住建局保密宣传教育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局保密宣传教育管理,使我局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上级有关保密宣传教育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第二条保密宣传教育是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的重要途径。

接受保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是全体员工特别是涉密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第三条保密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重点是我局涉密人员和专兼职保密管理工作人员。

一、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管理工作部门的有关规定;三、我局各项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四、保密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

五、保密范围、密级确定、密级变更、解密知识。

六、保密技术防范知识以及措施。

七、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和防范措施。

11 / 20八、保密工作与反窃密斗争形势。

九、保密工作先进事迹和泄密事件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

十、上级保密主管机关安排的其它保密宣传教育内容。

第六条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的形式。

一、利用相关会议或召开专门保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分析研究保密工作形势和任务;局办公室要将保密教育内容列入每年度的学习、研讨计划。

二、开展保密知识答卷或竞赛活动。

三、举办和组织参观保密宣传教育展览。

四、利用政务专网、橱窗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五、重要节假日、重大涉密活动前组织有针对性的保密宣传教育。

六、举办保密知识讲座或专题辅导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1、新进入岗位干部、员工的岗位培训中,将保密教育内容列入岗位培训内容;2、在开办各类学习班时,须安排保密教育专题讲座;3、各相关的部门配合保密办在非涉密人员进入涉密岗位前,对其进行专门保密教育;七、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保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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