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规范大全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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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规范大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57-94 [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附条文说明]

防洪标准GB 50201-9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附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附条文说明)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CJJ 46-91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附条文说明)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附条文说明)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附条文说明)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 34-2002(附条文说明)

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 65-95(附条文说明)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 67-95(附条文说明)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容貌标准CJT 12-1999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2000(附条文说明)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条文说明]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修订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Code for urban Residential Areas Planning&Design (2016年版)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请组织开展城市排水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3 [46]号)的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2年版)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补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对地下空间使用、绿地与绿化设计、道路设计、竖向设计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进一步完善道路规划和停车场库配置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 总则 1.0.5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5.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0.5.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1.0.5.3 符合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气候特点与环境条件; 1.0.5.3a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充分利用河湖水域,促进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条文说明】 1.0.5 本条是编制居住区规划设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术语、代号 2.0.32 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它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4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年级专业:2012级园林(景观设计) 学号:201206194028 姓名:唐明明

第一节技术标准 一、《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正文共列出151条基本术语,分为五部分:总则、城市和城市化、城市规划概述、城市规划编制(分十七项内容:发展战略、城市人口、城市用地、城市总体布局、居住区规划、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给水工程、城市排水工程、城市电力工程、城市通信工程、城市供热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城市绿地系统、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地区保护、城市防灾、竖向规划和工程管线综合)和城市规划管理。 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建设部组织编制并于1990年7月颁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1、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其中大类共分为: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及水域和其他用地(E)10大类。在大类下,又根据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条件划分了46个中类、73个小类,并在大类下,根据阿拉伯数字代码,以表明其中类、小类的具体类别。城市用地分类代号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2、城市用地计算原则 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城市用地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其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图纸,分区规划应采用1/5000或1/2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的图纸。 3、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规划建设用地的标准的内容: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城市建设用地除水域和其他用地(E)类外应包括九大类用地。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为I~Ⅳ四级(用地指标数为60.1~120.0m2/人),现有城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确定,应根据其现状人均建设用地

城市规划建设图例符号大全

第十章城市规划图例符号 一、用地图例 1、用地图例应能表示地块的使用性质。 2、用地图例应分彩色图例、单色图例两种。黑、白图,复印图例应用于彩色图;单色图例应用于双色图,黑、白图,复印或晒蓝的底图或彩色图的底纹、要素图例与符号等。 3、城市规划图中用地图例的选用和复制应符合本表的规定,彩色用地图例按用地类别分为十类,对应于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中的大类。中类、小类彩色用地图例在大类主色调内选色,在大类主色调内选择有困难时应按本标准第5条的规定执行。 4、城市规划图中,单色用地图例的选用和绘制应符号表4的规定。单色用地图例按用地类别分为十类,对应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中的十大类。中类、小类用地图例应按本标准第5条规定执行。 5、总体规划图中需要表示到中类、小类用地时,可在相应的大类图式中加绘圆圈,并在圆圈内加注用地类别代号。 代号颜色颜色名称说明 R 中铭黄居住用地 C 大红公共设施用地 M 热褐工业用地 W 紫仓储用地 T 中灰对外交通用地 S 白道路广场用地

U 赭石市政设施用地G 中草绿绿地 D 草绿特殊用地 E E1 淡绿 淡蓝 其他用地 水域 注:本表中颜色一栏里所写的Y代表黄色,M代表红色,C代表青色,BL代表黑色;数字代表色彩浓度%值。制图软件Photoshop中可查到。 单色用地图例

二、规划要素图例 1、城市规划的规划要素图例应用于各类城市规划图中表示城市现状、规划要素与规划内容。 2、城市规划图中规划要素图例的选用宜符合本表的规定。规划要素图例与 图例 名称 说明 城镇 直辖市 数字尺寸单位:mm (下同) 省会城市 也适用于自治区首府 地区行署驻地城市 也适用于盟、州、自治州首府 副省级城市、地级城市 县级市 县级设市城市 县城 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镇 镇人民政府驻地 行政区界 国界 界桩、界碑、界碑编号数字单 位mm(下同) 省界 也适用于直辖市、自治区界 地区界 也适用于地级市、盟、州界 县界 也适用于县级市、旗、自治县 界 镇界 也适用于乡界、工矿区界 通用界线(1) 适用于城市规划区界、规划用地界、地块界、开发区界、文物古迹用地界、历史地段界、 城市中心区范围等等 通用界线(2) 适用于风景名胜区、风景旅游 地等地名要写全称 交通设施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与《城市规划法》和《省实施办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其适用范围同《省实施办法》。 1.3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规定。 1.4 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 2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 90 )执行。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可以计人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小城市)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表2.2.3 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2.2.3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和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 2.3 建筑基地控制指标、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

规划设计规范常用指标 居住区教育配套建筑指标: 居民量幼儿园小学中学 4000居民以上●● 8000居民● 配比数量40名/千人80名/千人80名/千人 最低面积配比(平方米) 幼儿园班数4班6班9班12班 用地面积1800 平方米2700 平方米3700 平方米4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 平方米1800 平方米2500 平方米3200 平方米 小学班数12班18班24班30班用地面积9700 11800 13600 15700 建筑面积2900 4300 5100 6200 班数18班24班30班36班用地面积15500 18100 31700 37000 建筑面积6300 8200 9100 11700 居住区人口分区控制规模: 居住区小区组团 户数10000-15000 2000-4000 300-700 人数30000-50000 7000-15000 1000-3000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居住区小区组团 1 住宅用地(R01)50-60 55-65 70-80 2 公建用地(R02)15-25 12-22 6-12 3 道路用地(R03)10-18 9-17 7-15 4 公共绿地(R04)7.5-18 5-1 5 3- 6 居住区用地(R)100 100 100 停车位配置比例 名称单位自行车机动车公共中心车位/100㎡建筑面积7.5 0.3 商业中心车位/100㎡营业面积7.5 0.3 集贸市场车位/100㎡营业场地7.5 --- 饮食店车位/100㎡营业面积 3.6 1.7 医院、门诊所车位/100㎡建筑面积 1.5 0.2 居住区用地指标 项目平均每居民用地(平方米) 小区用地14.5-22.0 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5-2.0 居住区级道路用地 1.5-2.0 居住区级公共绿地 1.0-2.0 其它用地 1.0 合计19.5-29.0

城市绿地实验报告 生态学实验报告

课程名称:城市绿地规划系统指导老师:_沈朝栋_成绩:_________________ 实验名称:城市区域绿地空间格局观测和分析 实验类型:___分析_________同组学生姓名:__ __ 一、实验目的和要求(必填)二、实验内容和原理(必填) 三、操作方法和实验步骤四、实验数据记录和处理 五、实验结果与分析(必填)六、讨论、心得 时间:11月18日 实习地点: 1.临平水景公园 G112区域性公园: 特点: 1)城市道路和水景的有机结合,道路上可以望见水景公园,扩大了道路视野和空间2)公园和城市环境取得互动,不仅是道路,还有相关的城市环境和公园开始相融道路两侧的小区等 3)公园内水景布置良好。曲折平桥和亭子相结合,亭子两侧植物配置也好。最近处采用柳树陪衬亭子,向东有鸡爪槭,不同大小的柳树呼应,后面是香樟重复排列,向西有桃树,柳树、水杉和一些灌木。前有再力花,芦竹,后又无患子等。秋色叶有水杉,栾树,银杏,无患子等。 4)公园北侧为一座桥,桥的尽头处正好形成公园入口。

缺点: 1)没有草坪空间可以休息 2)青石砖铺地下雨天十分滑,不安全 2.下沙围垦文化广场和沿江大道 特点:属于G15街旁绿地 1)下沙区非常宽阔,围垦文化 2)滨河路面设置在钱塘江旁,平行道路具有高低变化 3)道路绿化配置尺度适宜,节奏适宜,既不琐碎,也不冗长。 4)绿化配置视野有收有放,时而隔绝外界环境,形成封闭的道路景观;时而开敞空间, 可以望见江面景色,或是以开敞的草坪作为节点,给人豁然开朗的感觉。 3.钱江新城城市阳台

城市阳台严格来说不算绿地,但世纪花园应当也属于G15街旁绿地。 特点: 1)水景处理较好,是城市里的一个水域花园。适合附近写字楼办公室人员到此休息静心。 2)水中的现代式轩榭,半隐匿在再力花,黄素馨和红枫之间,就像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人。 3)空间处理较好,幽深小道和宽阔水景形成鲜明对比。 缺陷:植物配置显得过分规整。河岸全都是柳树,中心小岛上的植物高低一致,几乎形态形同,没有变化,我认为这在配置主景时要避免。 4.钱江一桥白塔公园

城市规划规范大全完整版

《城市规划规范大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57-94 [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附条文说明] 防洪标准GB 50201-9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附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附条文说明)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CJJ 46-91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附条文说明)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附条文说明)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附条文说明)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 34-2002(附条文说明) 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 65-95(附条文说明)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 67-95(附条文说明)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容貌标准CJT 12-1999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2000(附条文说明)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条文说明]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了相关技术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德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建德市域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建德市域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 90)进行分类。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五《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五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八条新建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要求,还必须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九条低、多层建筑(不含高度5m以下的门卫、变配电房、电信交接间、小库房、车库等附属建、构筑物,下同)之间的间距 (一)居住建筑正面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 )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南侧(东、西)侧遮挡建筑高度1.2倍 3、两幢建筑非平行布置,当夹角小于等于30 时,按平行关系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标准规范-(GB50442-2008)

1 总则 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 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2.0.5体育用地sports land use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 2.0.6医疗卫生用地medical and sanitary land use 指医疗、保健、防疫、康复、急救、疗养等设施用地。 2.0.7教育科研设计用地education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land use 指有固定校址和用地范围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研 和勘察设计院所、信息和成人高等培训学校等设施用地。 2.0.8社会福利用地social welfare land use 指为孤儿、残疾人、老龄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所设置的学习、

区域规划实验报告一

第一部分区域发展的资源环境基础分析 1、分析成渝经济区主要自然资源类型,并对其进行定性评价。分类要素自然资源资源评价 自然环境要素气候资源成渝经济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降雨充沛, 常年降雨量1000-1450毫米,年均温在16-18℃,日照总 时数1000-1200小时,冬暖夏热,无霜期长,适宜农作物 的生长,同时也较易适合居住。 水资源成渝经济区降水丰沛,年均水资源总量为304.72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31.58亿立方米,过境水184.17亿立方米, 基本上能满足该区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用水的需要。 生物资源成渝经济区地处亚热带湿润地区,地形地貌复杂,自然生态环境多样,生物资源十分丰富。据初步统计,仅动、 植物资源就有11纲、200科、764属、3000余种。其中, 种子植物2682种,特有和珍稀植物有银杏、珙桐、黄心树、 香果树等;主要脊椎动物237种,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 有大熊猫、小熊猫、金丝猴、牛羚等;中药材860多种,川 芎、川郁金、乌梅、黄连等蜚声中外。[ 矿产资源成渝经济区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一是种类繁多。已探明的有铁、钛、钒、铜、铅、锌、铝等,同时涵盖了黑色金 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等金属矿产以及钙芒销、 蛇纹石、石膏、方解石、石灰石、大理石、煤、天然气、 建筑材料、冶金辅助原料等非金属矿产资源60多种。二是 分布相对集中,储量较大。例如成都市有大小矿产400余 处,多数矿产资源分布相对集中,煤炭主要集中在彭州、 都江堰等地区,钙芒销储量全国第一,高达98.62亿吨;又 如重庆锰矿探明储量3700万吨,居全国第二。三是共生矿 多。 工业资源成渝经济区工业基础雄厚,门类齐全,综合配套能力强。 成都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自古享有“天府

市政道路规范大全

1、城镇道路工程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2、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 311-2013 3、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50563-2010 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7、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 143-2010 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 9、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 111-98 1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11、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 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9-2012 13、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1 市政行业现行规范(全部) 〖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6-2009〗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7-200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 〖CJJ8-99〗城市测量规范 〖CJJ11-93〗城市桥梁设计准则 〖CJJ12-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13-87〗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 〖CJJ14-200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5-87〗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CJ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CJJ18-88〗市政工程施工、养护及污水处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CJJ27-200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28-200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29-98〗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30-2009〗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32-89〗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 〖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4-2002〗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36-200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9-91〗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北方地区) 〖CJJ40-91〗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43-91〗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7-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 〖CJJ49-92〗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 〖CJJ50-9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CJJ51-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T52-93〗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程 〖CJJ/T53-93〗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 〖CJJ/T54-93〗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CJJ55-93〗供热术语标准 〖CJJ56-94〗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JJ57-94〗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58-2009〗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0-94〗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1-200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62-95〗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 〖CJJ63-200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64-2009〗城市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2 〖CJJ/T65-2004〗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实验报告

城市用地功能组织和布局分析实验报告 学院:理学院 姓名:曹耘文 学号:10274058 指导老师:闫学东

目录 1.实验目的 (2) 2.实验内容 (3) 2.1 区域介绍 (3) 2.2 区域城市用地分布图 (4) 2.2.1区域城市用地分布图的绘制步骤 (4) 2.2.2 区域城市用地分布结果 (6) 3.城市用地比例 (6) 3.1 各分区用地面积记录的原始记录数据 (7) 3.2 各分区面积的饼状图 (8) 4.用地相互关系评价 (8) 4.1 城市用地概念 (8) 4.2 城市用地属性 (9) 4.2.1 自然属性 (9) 4.2.2 社会属性 (9) 4.2.3 经济属性 (10) 4.2.4 法律属性 (10) 4.3 城市用地的价值 (10) 4.3.1 使用价值 (10) 4.3.2 经济价值 (10) 4.4 城市用地的区划 (11) 4.4.1 行政区划 (11) 4.4.2 用途区划 (11) 4.4.3 房地产权属规划 (11) 4.4.4 地价规划 (12) 4.5 城市用地的分类与构成 (12) 4.5.1 城市用地的用途分类 (12) 5.城市用地评价 (14) 5.1 居住用地评价 (14) 5.2 公共设施用地评价 (15) 5.3 铁路与道路用地评价 (17)

5.4 绿地评价 (18) 5.5 水域用地评价 (19) 5.6 工业用地评价 (19) 5.7 物流仓储用地评价 (20) 6.城市用地存在的问题 (20) 7.提出相关建议 (21) 8.感想 (22) 城市用地功能组织和布局分析实验报告 摘要:城市用地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的居住舒适性。土地利用的广度、深度和合理程度也是城市生产规模、水平和特点的集中反映。一本实验借助AUTOCAD,选取交大至中关村地区,首先根据城市规划用地标准对其进行土地利用的划分,得出用地比例结果,然后分析其合理性,进而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土地利用;auto CAD;用地评价 1·实验目的 本实验课程涵盖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城市对外交通用地规划,城市工业用地规划,居住用地规划,公共设施与城市中心区规划等内容。通过城市用地分析与设计,对城市主要功能用地布置图进行绘制,通过实验掌握城市主要功能用地如交通、居住、工业、公共设施、仓储、郊区、绿地等各自的规划布局原则和基本方法;实验内容包括根据任务书中给出的已知条件,绘制城市主要功能用地(可选其中一个或几个功能用地)的布置示意图,计算各类用地的面积;分析区域内用地组成的关系和合理性。此次课程实验旨在培养学生在城市总体规划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今后学习后续专业课或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2011版城市规划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本技术规定以国家和安徽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并结合亳州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在本市中心城区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从事与城乡规划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技术规定。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第四条城市用地分类 (一)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二)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它相关因素。 (三)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四)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按照住建部门颁布实施的建设用地分类标准采用用地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标准

(一)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和特殊用地(D)九大类用地,不包括水域和其它非城市建设用地。全市城市建设用地的人均指标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的规定。 (二)在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各类主要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和人均单项指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表 (一)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开发区总体规划)和本规定表1《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定执行。 (二)凡表1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三)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1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四)不宜在底层为大型商业、农贸市场的建筑上建设居住建筑。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1

实验报告

五尧乡生态乡镇建设规划 目录 1.总论 1.1任务的由来 (2) 1.2编制的依据 (2) 1.3规划指导思想 (2) 1.4规划原则 (2) 1.5规划年限 (3) 1.6规划目标 (3) 2.五尧乡基本状况 (4) 2.1五尧乡自然地理状况 (4) 2.2五尧乡社会经济状况 (4) 3.城镇规划 (4) 4.生态环境规划 (5) 4.1生态资源状况 (5) 4.2环境质量现状 (6) 4.3生态环境问题 (6) 4.4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7) 5.效益分析 (9) 5.1生态效益 (9) 5.2经济效益 (9) 5.3社会效益 (9) 6.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9) 6.1政策法规保障体系 (10) 6.2组织机构与管理保障体系 (10) 6.3文化教育和社会监督体系 (11) 6.4资金筹措与投资保障体系 (11) 6.5实施手段与技术保障体系 (12) 6.6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体系 (12)

1.总论 1.1任务的由来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城市的逐渐扩张,我国进入了一个中国城市化和城市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而小城镇的发展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1998 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小城镇,大战略”的方针后,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把“加快城镇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作为战略目标。“建立和谐社会,达到全社会的和谐发展”,是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一个新的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社会更加和谐”这一思想。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解决“三农”问题,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加快发展小城镇则是统筹城乡、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之一。积极有序地发展小城镇,不仅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需要,而且已成为我国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2编制的依据 城市规划5个阶段,如果按编制规划的话可以说是:纲要、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这5个阶段的规划的依据个不一样。当然首先都是以国家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城镇总体规划主要有: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⑶《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 ⑸《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⑹《河北省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⑺《保定市志》 ⑻《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⑼《保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⑽《五尧乡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及城建资料》 ⑾《五尧乡各类专业部门提供的规划基础资料》 1.3规划指导思想 本规划以生态化、集约化、市场化为理念,坚持突出五尧乡特色的原则,城乡经济和空间布局一体化发展的原则,土地使用集约化原则,规划弹性灵活的原则和建设精品化的原则。充分发挥城镇规划对城镇发展建设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指导作用。 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努力解决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加强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城镇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1.4规划原则 ⑴区域协同发展的原则 融入区域环境,实现持续发展。五尧乡的发展必须在区域的框架内明确自身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实现快速发展。从广域范围内分析五尧乡的发展,增强规划的区域观念和整体竞争力,积极融入保定市新一轮发展之中,谋求以大区域为背景的城镇整体发展。

(城市规划)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规划)城市居住区规 划设计规范 20XX年XX月 峯年的企业咨询咸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藩地执行的卓越萱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002年版) 1总则 1.0.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 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表1.0.3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1.0.3a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一小区一组团、居住区一组团、小区一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5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5.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0.5.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1.0.5.3 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基纳入规划; 1.0.5.4 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1.0.5.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1.0.5.6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1.0.5.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1.0.5.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1.0.6 居住区规划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 2.0.1 城市居住区 一般称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 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2 居住小区 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 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

城市规划相关规范

城市规划相关规范 目录如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002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 57-94 [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20-95 [附条文说明] 防洪标准GB 50201-9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村镇规划标准 GB 50188-93(附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 50280-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附条文说明)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 46-91 公园设计规范 CJJ 48-92(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附条文说明)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 50293-1999(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GBT 50331-2002(附条文说明)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附条文说明)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35-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附条文说明)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 34-2002(附条文说明) 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CJJ 65-95(附条文说明)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CJJ 67-95(附条文说明)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 85-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容貌标准 CJT 12-1999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2000(附条文说明)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附条文说明) 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标志CJ 28.1-91 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图例 CJ 28.2-91 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机械与设备CJ 28.3-91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条文说明]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 37-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城市规划最佳选址实验报告

城市规划最佳选址实验报告 目标:综合运用ArcGIS空间分析功能,进行城市区域发展的选址,也就是城区发展用地适宜性评价。主要掌握缓冲分析、叠加分析、坡度提取、栅格数据重分类、矢量栅格数据转换等基本操作,了解多准则评价方法的研究思路。 数据: a)城市行政区边界(bound.shp),作为分析的空间范围(extent)。 b)水域(waterarea.shp),用于生态适宜性评价。 c)生态区(ecology.shp),用于生态适宜性评价。 d)等高线(contour.shp),用于生成地形、提取坡度,进而作生态适宜性评价。 e)农田保护区(farmland.shp),用于生态适宜性评价。 f)县乡镇(county_p.shp),用于城镇规模扩展适宜性评价。 g)现状城镇建成区(existingarea.shp),用于扩展评价范围。 h)重要基础设施(infrastr_p.shp),用于基础设施发展条件适宜性评价。 i)重要交通线路(infrastru_line.shp),用于基础设施发展条件适宜性评价。 评价方法说明: 规划需要事先明确哪些土地适合于建设开发或限制开发、发展用地规模是否足够、哪些用地有优先发展经济与基础设施条件。考虑地形地貌、生态、重大基础实施乃至政策,对城市土地开发建设条件、发展方向与重点的综合影响,结合已有城镇的空间分布形态,进行城市区域发展用地适宜性评价,将为规划决策分析提供定量化和直观的依据。 本实验做的是南方某城市的区域发展用地适宜性评价。评价分两层进行。首先分别从生态适宜性、城镇规模扩展适宜性、基础设施发展条件适宜性三个方面进行,再进行整体适宜性评价。 城市区域分布有河流、水库、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对应水域和生态区数据),另外现状城镇建成区也不能作为新开发的可用地,因此首先确定评价区域为行政区范围内除水域、生态区和现状城镇建成区以外的其他土地。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 98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 98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 98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的要求,《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由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建设部体改法规司参加编制。经建设部1998年8月13日以建标[1998]1号文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学、科研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本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编制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的章、节、条的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有不够完善之处,请将意见函寄我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标准技术归口办公室,以供今后修改时参考。 通信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037 本条文说明仅供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本标准时使用,不得翻印。 中华人民建设部 1998年8月 2 城市和城市化 2.0.1 居民点 我国的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城市又分为市和建制镇,县城均设建制镇;乡村分为集镇和村庄,集镇是乡人民政府所在地。 2.0.2 城市(城镇) 城市是一定地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城市的行政概念,在我国是指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和建制镇。国家要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城均设建制镇。 2.0.3 市 在我国的行政区划中,市是经国家批准建制的行政地域,是中央直辖市、省直辖市和地辖市的统称。市按人口规模又分为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2.0.4 镇 在我国的行政区划中,镇是建制镇的简称。我国的镇是包括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和县以下的建制镇。2.0.5 市域 在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中,实行市领导县(又称市带县)的市,其市域所包含所领导县的全部行政管辖范围。实行县改市的市,其市含原县的全部行政管辖范围。 2.0.6 卫星城镇 卫星城镇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城市类型。兴建卫星城镇的目的在于防止大城市市区人口规模的过度膨胀,旨在吸引大城市市区人口前往居住,并吸引从外地准备进入大城市市区的人口。 3 城市规划概述 3.0.1 城镇体系规划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在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阶段,即应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和布局。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

(完整word版)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地统一和规范城市规划术语,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领域。 1.0.3 城市规划使用的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城市和城市化 2.0.1 居民点settlement 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2.0.2 城市(城镇)city 以非农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2.0.3 市municipality;city 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2.0.4 镇town 经国家批准设镇建的行政地域。 2.0.5 市域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2.0.6 城市化urbanization 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2.0.7 城市化水平urbanization level 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表示。 2.0.8 城市群agglomeration 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2.0.9 城镇体系urban system 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2.0.10 卫星城(卫星城镇)satellite town 在大城市市区外围兴建的、与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密切联系的城市。 3 城市规划概述 3.0.1 城镇体系规划urban system planning 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3.0.2 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3.0.3 城市设计urban design 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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