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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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学生权益,提供他们在学习和生活方面的支持,学校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案。

二、资助范围和标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第一部分是资助范围和标准。

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要求,确定不同类型的资助项目和对应的标准。

这些资助项目可以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而标准则是基于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等因素综合考虑。

三、申请与评审程序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第二部分是申请与评审程序。

明确学生在何时、如何申请资助,并规定了申请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

同时,制度还详细说明了评审的流程和标准,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四、资助发放和管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第三部分是资助发放和管理。

制度明确规定了资助金发放的时间、方式和流程,并要求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提供所需的各项材料。

此外,制度还对资助金的使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学生资助金被合理、有效地使用。

五、监督和考核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第四部分是监督和考核。

为确保学校的资助工作得到有效执行,制度明确了监督和考核的机制和责任。

例如,设立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小组,负责执行资助工作和监督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制度还规定了定期的考核和评估程序,以评估学校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六、宣传和信息公开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第五部分是宣传和信息公开。

制度要求学校及时向学生和教职工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资助项目和申请流程,以确保他们对学生资助工作有清晰的了解。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相关的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开学校的资助工作政策及资金支出情况。

七、违纪处罚措施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最后一部分是违纪处罚措施。

为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与规范,制度规定了学生在申请、评审、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可能违反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这些处罚措施旨在减少不正当行为,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

学生资助部门规章制度

学生资助部门规章制度

学生资助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部门是学校的直属部门,负责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学生资助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的申请、审核和发放工作;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制度等。

第四条学生资助部门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便捷、高效。

第五条学生资助部门要坚持政策导向,遵循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资助政策和办法,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资助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学生提供更好的资助服务。

第二章学生奖学金管理第七条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学生,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和积极进取。

第八条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等不同级别,每年设置一定数量和金额的奖金。

第九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指定的途径申请奖学金,学生资助部门组织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

第十条学生奖学金的评审标准包括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等方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学生奖学金的发放原则是公平、公正,奖金将直接打入学生的银行账户中。

第十二条学生奖学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学费、生活费、购买书籍、参加学术活动等支出,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三条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和使用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第十四条学生奖学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学校学生资助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

第三章助学金管理第十五条学校设立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但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指定的途径申请助学金,学生资助部门组织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

第十七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主要是来自农村、少数民族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根据个人情况确定。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学生资助一直是高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学校制定了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的资源分配。

一、资助范围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明确了资助的范围和对象。

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政府相关政策,资助范围包括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奖学金等。

资助对象通常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可以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特长进行评定。

二、申请程序为了使学生能够及时申请到资助资源,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规定了明确的申请程序。

通常,学生需要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学习成绩单等。

申请材料将被委员会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申请规定进行综合评定。

三、评定标准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对于资助的评定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般地,评定标准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和个人特长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这样既能够保证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需求,也能够兼顾学业表现和个人发展。

四、资助效果的跟踪与评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强调了对资助效果的跟踪与评估。

学校委员会将定期审核学生的资助情况,并对资助效果进行评估。

这有助于了解资助资源的使用情况和效果,为后续的资助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五、违规处理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对于申请者和使用者的违规行为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一旦发现学生存在虚报、骗取或滥用资助资源等行为,学校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可能取消或暂停相应的资助资格。

六、监督与反馈学生资助管理制度重视广大学生和家长对资助工作的监督与反馈。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咨询服务中心,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咨询、建议与投诉。

并定期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不断改进资助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的满意度。

七、发展前景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为学生提供了强力保障,促进了潜力学生的发展。

随着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和教育事业的不断进步,学生资助的发展前景将会更加广阔和可持续。

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1、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3、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

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组成。

教育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三、认定标准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充分发展个人潜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贫困学生的资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

第四条学生资助包括奖学金、助学金、贫困学生生活费、减免学杂费等,以及其他经学校认定符合资助要求的资助项目。

第五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包括贫困生资助、成绩优秀生资助、特长生资助、奖励学生资助等。

第二章贫困生资助管理第六条贫困生资助是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实现更好的教育机会。

第七条贫困生资助的申请条件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良、品德良好等。

第八条贫困生资助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申请人数确定资助标准,资助金额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九条贫困生资助申请材料应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成绩单、学生本人的申请书等。

第十条贫困生资助工作按照网上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章成绩优秀生资助管理第十一条成绩优秀生资助是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和扶持,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

第十二条成绩优秀生资助的评选应当以学生成绩为基础,注重全面发展,兼顾品德等因素。

第十三条成绩优秀生资助可以以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形式给予。

第十四条成绩优秀生资助的评选应当具有公平性和权威性,需要经过教师评选、部门审核、校方最终确定。

第四章特长生资助管理第十五条特长生资助是对在其中一特定领域有出色表现的学生给予奖励和发展机会。

第十六条特长生资助可以包括奖学金、培训机会、社会实践机会等。

第十七条特长生资助是根据学生展示的特长,经过教师评选、部门审核、校方最终确定。

第五章奖励学生资助管理第十八条奖励学生资助是对品学兼优、积极向上的学生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第十九条奖励学生资助可以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活动优先参与等。

学生资助管理资金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资金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资助项目的资金管理,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各类资助项目。

第三条学校财务处负责学生资助资金的划拨、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五条学生资助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保证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二章资金使用与管理第六条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学习用品、医疗保健等与学生生活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学生资助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应制定详细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流程和管理的责任部门,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第十条学校财务处应定期对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资金划拨与监督第十一条学生资助资金的划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内部管理规定进行,保证资金的及时、安全、准确划拨到位。

第十二条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定期对学生资助资金的划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学生资助资金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透明。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对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学生资助资金使用考核制度,对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和有效。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财务处要及时发现并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资助政策的有效实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校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对象准确、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设各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系)学生的资助申请受理、初步审核和推荐工作。

第六条各班级设立资助工作联络员,协助班级同学了解资助政策,收集资助申请材料,并及时上报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

第三章资助对象与条件第七条资助对象主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八条资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三)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四)符合各类资助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

第四章资助申请与审批第九条学生根据学校发布的资助通知,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

第十条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推荐意见。

第十一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及资助等级。

第十二条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批后,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资助资金的发放手续。

第五章资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第十三条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十四条资助资金的发放应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五条受助学生应合理使用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学费、生活费等必要开支,不得用于其他非学习性支出。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五章:资助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详细记录每位受资助学生的基本信息、资助类型、资助金额及资助周期等,确保资助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便于对资助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发放:根据评审结果发放资助。
第五章:资助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及时更新学生资助信息。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了解资助效果。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挪用、冒领等现象。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资助对象包括:
(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三)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贡献的学生;
(四)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第五条资助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贫困线标准。
第十二章:资助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资助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鼓励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参与资助工作的监督与评价,积极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资助政策和服务。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关注国内外学生资助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第六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五条学校应明确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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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第二中学校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市、区关于学生资助工作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各项各类特困生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校各类资助项目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学校高度重视在校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方针,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1、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

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
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工作人员:
2、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组成。

教育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教育资助评审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学校教育资助评审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助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义教段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负责资助工作管理
:负责学籍管理
:负责会计工作
:负责出纳工作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负责资助工作管理
:负责会计工作
:负责出纳工作
: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3、各班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科任老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教育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并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教育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资助标准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教育资助对象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或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学生提出申请后,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应通过与学生谈心、到学生家庭居住地走访、征求其他学生及学生家长意见、观察申请人在校期间消费情况等多种方式,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认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在学校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区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储蓄卡的发放、领取
由学校为每位国助金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卡中,储蓄卡必须学生本人保管,学校按要求编制领卡清单发放清册,受助学生本人必须签字领取。

属于发放现金、票券、实物等项目的(含义务教育段鸡蛋票、牛奶券、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等)必须由受助者在相关签收资料上亲笔签字留印领取。

学校在收到县下拨的资金后,要在尽快将资助的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或发放到学生储蓄卡中。

六、监督检查
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的管理,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主任每学年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助学金资格。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校长室XXXXXXX、校学生资助管理组XXXXXXX、区学生资助中心XXXXXXX),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并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

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

XXXXXXX学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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