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要求,结合繁荣计划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是用于支持高校思政课建设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科发展、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以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突出绩效、规范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财政部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资金需求、国家财力可能和绩效结果,将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列入中央财政预算,核定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第五条教育部负责编制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健全绩效考评机制。
第六条项目承担高校是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责任和权限。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是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
第八条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分为研究项目资金、非研究项目资金和管理资金。
第二章研究项目资金第九条研究项目资金支出是指繁荣计划中设立的各类研究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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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终成果简介
四、结题审批意见
西安工程大学科技处审批意见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西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结题证书
老师:
你报来的西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结题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西安工程大学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结题的要求,同意结题,特发此证。
项 目 编 号: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
批 准 经 费:
西安工程大学科技处
二〇一年 月 日
西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结题申请书
项 目 类 别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学院/部
填 表 日 期
西安工程大学科技处
2014年10月印制
结题成果名称
主题词
原计划成果形式
现成果形式
原计划完成时间
定稿时间
成 果 形 态
A.出版物 B.打印稿 C.手稿或其复印件 D.其它
成 果 字 数
报送成果套数
转摘、引用情况
结题完成情况
A.一等 B.二等 C.三等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简况
负 责 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所在学院/部
行政职务专业职务来自研究专长学历学位
联系
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
编码
主 要 参 加 人(不超5人)
姓名
单位
职称
承担任务
一、总结报告
二、阶段性成果一览表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哲学社会科学是什么?
哲学社会科学是一门研究社会现象的学科,它从社会生活中的视角出发,结合对社会的经验实践和深思,构建出一套框架和理论,以更深
入地了解社会。
比如,哲学家会思考社会中存在的根本原因,社会学
家则会针对具体的社会现象进行研究,把它们联系起来,分析出我们
关于社会的理解。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是什么?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是高校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活动,旨在为相关学科的教师及学生提供教学、科研的资源保障,搭建学科
内容的学习讨论平台,激发学生培养兴趣,增强社会实践能力。
通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学校可以与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
展开合作,可以开展新闻宣传、专家讲座、学术研讨会等,进一步深
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
此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优势,开荒资
源优势,企业实质活动,开发专业具有时代特色的导师带头进行科学
研究,发掘与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先进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
人才,确保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仅有利于提高学校的哲学社会科
学研究水平,更重要的是帮助学校与社会联系,更好地把学术研究投
入社会,与现实社会发展相结合,为推进社会进步和繁荣发挥重大作用。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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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文件陕哲社科[2008]01号关于下发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8年度课题指南及搞好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我省2008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
现就课题指南及搞好申报组织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进理论创新。
以研究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为主攻方向,紧密联系我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西部强省的实际,深入研究阐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深入研究阐释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深入研究阐释我省建设西部强省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建设西部强省服务,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后)三、申报要求1、申报者必须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研究课题(具体题目自定),超出《指南》范围的选题不予受理。
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对策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2、《指南》中带“※”号的题目,可以我省七个省级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名义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4、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
5、做好课题申报者的资格审查工作。
教育部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12.07•【文号】教社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1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社科〔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已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检查修改相关制度文件,迅速开展学风教育和专项整治行动,并将阶段性落实情况和经验做法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送教育部社科司。
落实过程中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报教育部。
教育部2020年12月7日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切实扭转当前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存在的“唯论文”不良导向,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和评价体系,全面优化学术生态,不断提高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论文是科学研究活动的产物,是知识传承创新的载体,具有鲜明意识形态属性、价值判断特征和重要育人功能。
当前,高校在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平台评审、科研奖励、人才评价、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导师遴选、学位授予、绩效分配、学校考核、资源配置等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唯论文”现象,简单以发表论文期刊级别、数量、引用率、影响因子、转载情况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重数量轻质量,忽视学术著作、决策咨询报告、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等其他标志性成果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导致学术功利化浮躁化、创新创造动力不足、违背人才成长规律、侵蚀学术风气、污染学术生态等系统性危害。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文件陕哲社科[2008]01号关于下发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8年度课题指南及搞好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我省2008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
现就课题指南及搞好申报组织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进理论创新。
以研究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为主攻方向,紧密联系我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西部强省的实际,深入研究阐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深入研究阐释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深入研究阐释我省建设西部强省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建设西部强省服务,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后)三、申报要求1、申报者必须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研究课题(具体题目自定),超出《指南》范围的选题不予受理。
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对策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2、《指南》中带“※”号的题目,可以我省七个省级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名义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4、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
5、做好课题申报者的资格审查工作。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委托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委托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8.03.28•【文号】教社科司函[2008]51号•【施行日期】2008.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委托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8]51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关于下达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党建、思政、思想政治理论课及稳定工作)委托研究项目的通知》(教社政司函〔2004〕256号),为加强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委托研究项目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项要求1.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首席专家为项目负责人)按申请立项时填写、专家评审认可的《项目申请书》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已完成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申请书》申报内容相一致。
2.著作类成果必须正式出版,论文类成果必须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研究报告类成果要有使用单位的采纳意见。
出版社开具的拟出版证明、杂志社开具的拟发表证明均不能作为申请项目结项的依据。
3.最终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委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二、结项办法1.项目结项工作采取随时申报随时受理的办法。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结项条件者,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随时申请结项,按本通知规定的结项程序报送结项材料。
如项目按规定的研究期限正常结项,审核通过后剩余研究经费一般在每年年末拨付,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颁发结项通知书。
结项评审未通过的项目、2008年5月31日前未申请结项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研究经费,不予办理结项审核。
2.项目负责人可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信息网(http://)”下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委托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的WORD表格,填写终结报告。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成立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成立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教研[2007]8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07.06.18【实施日期】2007.06.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成立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陕教研[2007]8号)有关高等学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提高高校研究解决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2004年省教育厅决定在我省高校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5年省教育厅在13所高校立项建设19个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经过两年的建设,部分研究基地已基本完成了建设期的项目,通过验收。
省教育厅决定,对首批通过验收的15个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予以正式挂牌(名单见附件1)。
省教育厅对我省高校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审验收情况通报见附件2。
省教育厅希望通过首批验收的15个高校哲学社科研究重点基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不断壮大科研队伍,加强学术交流,建立和完善科研工作机构,围绕国家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整体目标,开展关系改革和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等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把研究基地办成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智力库”、“思想库”和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为推动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名单2.陕西省教育厅对我省高校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审验收情况的通报二○○七年六月十八日附件1:陕西(高校)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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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特色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
(学科代码) :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第一申报学校
(学校代码):
学校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陕西省教育厅制
二〇〇九年十月
填表说明
1.项目名称应与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名称一致。
2.本项目任务书中内容应与本项目申报表中所填内容相符。
3.I-3的主攻方向若大于三个,可添加,但主攻方向不超过五个。
4.I-5预期成果采用条列式,简单明了,属于日常工作成果的不必填列。
一项目建设计划
二项目经费筹措与使用计划
三专家论证意见
四、学校意见
本项目任务书填报/审核责任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