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013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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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13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QP-13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制订部门:品管部编制日期: 2017年04月01日生效日期: 2017年04月01日制订:审核:审批:1.目的:为使所有用来鉴定影响品质的检验、测量与测试的设备(包括测试软件),均有充分的执行管理、校正与维护,以证实和确保产品能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凡自用、借用或客户提供, 所有用来鉴定影响品质的检验、测量与测试之设备(包括测试软件)。

3.定义:3.1 校验: 为评定仪器的性能和准确度,并确定其是否符合所规定要求的全部工作。

3.2 校正: 对准确度偏差的仪器﹐与经国家认可之标准实验室检验合格的高一级精度仪器比对,调整至允许误差范围内。

3.3 标准器: 又称主规,所需维持及校正仪器准确所使用的仪器。

3.4 仪器:泛指检验、测量与测试设备。

4.职责:4.1 品管部负责仪器的验收﹑编号,内外校验﹑资料档案建立以及故障维修。

4.2 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保养、日常点检、维护,并按时送校品管校验。

5.作业程序:5.1 仪器的请购5.1.1 各部门因仪器的欠缺、提升检测能力,填写《请购单》经使用部门主管批准及品管部依库存状况、检测方法和能力等评估后,由品管部确定所需仪器的型式﹑规格之后进行统一请购,经权责人士核准后由采购部执行采购作业,具体参照《采购管理程序》。

5.1.2 各部门在提出增加仪器之前,应先充分评估其必要性及适切性,是否经济合算,有否可替代的方法,部门主管须严格把关,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5.2 验收5.2.1 新的仪器量具购进后,仪管人员应检查随其包装一起所应具备的资料(如说明书)、附件等是否齐全。

仪器的说明书正本由仪校人员管理。

5.2.2 实际检查操作,以确定其外观、性能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要求。

5.2.3 与标准器比对(厂内无标准的可委托厂外标准机构检定)以确定其精确度是否符合检测要求。

5.2.4 若仪器、资料或附件等有不符合要求者,仪管人员知会物控部与供货商联系退货,重新采购。

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编写:文件号:审核:版本/修改:A/0批准:页次:1/31.0目的:明确测量监控、试验设备的控制要求,确保其测量能力能满足要求。

2.0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涉及本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测量、试验的全部设备3.0定义3.1确认:为保证检测设备满足预定使用要求所需的一组操作。

3.2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3.3溯源性:通过具有规定的不确定度的连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标准的量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基准,通常是国家基准或国际基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3.4测量不确定度:与测量结果相联的参数,表示合理地赋予被测量值的分散性。

4.0职责4.1质量部负责本程序的实施,检测设备定期送检、校准、测量系统分析,并保存所有资料、记录。

4.2项目小组负责确定检测设备的需求。

4.3技术部负责检测设备的选型、申购、验收。

4.4检测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检测设备的保管、保养。

5.0工作程序:5.1 测量监控、试验设备的管理:5.1.1质量部负责对以上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根据产品特性及使用情况制订《计量器具校准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核准予以校验安排。

5.1.2 所有检测设备校验后必须贴上(或保存)标明核准有效期的标签,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报告由质量部存档妥善保管。

5.2 测量监控、试验设备的选型、申购、验收、校验。

5.2.1项目小组根据产品特性需要提出测量监测设备的采购需求,经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执行“采购管理程序”;质量部负责设备到货后的校验安排;设备的建档、维护、保养参照执行“设备管理程序”,由质量部填写《测量监控设备履历表》对其维修、报废情况予以记录。

5.2.2 验收计量器具主要查看是否是国家准许的生产计量器具的单位生产,合格证书,是否附计量鉴定证书(如果无计量鉴定证书,需在尽快送计量单位鉴定后方可投入生产过程中)。

MDQP 13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MDQP 13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4.6计量资料
质保部计量室得到或制作以下资料:
4.6.1国家和上级计量部门下达的各种计量文件,包括各种计量法令、法规。
4.6.2上级计量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规程、技术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类操作规程。
4.6.3各类计量器具的技术说明书。
4.6.4公司制定的各种计量管理制度及文件。
4.6.5公司计量机构、人员清册。
以上的测量仪器的领用过程中,计量室应及时根据领用情况更新相应的《计量器具管理台帐》。
4.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和管理
4.3.1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测量仪器的使用规范进行定点、正确的使用,且需保证其使用环境符合规定的要求;
4.3.2对没有检定/校准合格证的测量仪器,或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的仪器,一律不得使用4.3.3测量仪器的使用和保管人需爱护仪器,并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
4.3.4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测量仪器失准时,应立即停用,并及时通知部门计量管理员上报质保部计量室,个人不得擅自拆卸、调整等;
4.3.5测量仪器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如需外借或转让必须征得计量室的同意,并进行登记;
4.3.6计量室计量管理人员,对测量仪器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和周期检定或校准,以确保其精度符合要求;
4.6.6计量人员出席各种专业会议、各种技术培训、考核的情况记录。
4.6.7计量员与其它部门联系的文字记录。
4.8.8计量员购买使用的有关计量的工具书等物品。
4.6.9计量管理过程的帐、卡、表等相关记录和文件。
5、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计量器具编号管理规范》()
6、相关记录
4.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领用
验收合格后的测量仪器的领用根据其具体情况分为: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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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控制程序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1.1由主管部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负责人审批。

1.2供应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3供应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2.1生产技术部、质检部分别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台帐。

2.2各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2.3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主管部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2.4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2.5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防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2.6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主管部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2.7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2.8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3.1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供应部负责退回厂家。

3.2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主管部门报分管负责人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主管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QP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QP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Q P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1.目的防止和减少不合格品的产生,确保生产出符合规范的产品。

2.范围本程序使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及部件的检验。

3.定义N/A Array 4.职责4.1巡拉质检员(IPQA):根据有效的QIP检,并记录结果;标识拉线的状态(红卡/绿卡);报告QC组长产品和生产线的异常情况。

4.2QC组长:负责管理和指导检验员的日常工作;有权对有品质问题的机台/生产线发停机/拉单。

协助质检员、解决问题;报告QE/QA主管产品和生产线的异常情况。

4.3QE/QA主管:负责QIP、缺陷样板的制作,对不良来料发出8D及培训质检员品质标准4.4ME:负责制作WI,对设备的使用性及安全性负责并培训拉长、员工的实际操作。

4.5在过程检验过程中,QA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的环境管理程序。

5.支持文件和记录5.1支持文件5.1.1质量计划控制程序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特采申请和管理指示 WI-QA-070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SPC应用程序停机/拉作业指示WI-QA-012噪音、废气、废液、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产品试装管理作业指示WI-QA-056样板制作及管理指示 WI-QA-118可靠性实验操作指示 WI-QA-061品质记录及编号表格名称编号品质检验记录* QR-QA-037内部8 D工作表 QR-QA-088停机/拉通知单QR-QA-046生产部产品抽检申请单* QR-PROD-008FQA Inspection Report* QR-QA-003备注:带“*”号的为本文件产生的新记录和文件格式,保存部门和时间见记录保存清单。

6.程序6.1开拉 / 开机必备:6.1.1无论何种原因拉线(组装)/机器(注塑,冲压)重新设置时,相关部门都应确保生产所需的文件,设备和测量仪器等都已齐备。

6.1.2开拉/开机应具备的文件/工具包括:A. FSR报告及RDS报告(同一系列产品可无RDS报告)或Deviation ;B. WI、QIP、PFC、LL、DWG及PS(对注塑及冲压只需WI、QIP及DWG);C. 文件上所要求的工装夹具、测试机及Gauge ;D. 设备维护保养及测试机标准样本;6.1.3如果文件不齐备时,检验员应要求生产停拉/机,具体参见停机/停拉作业指示(WI-QA-056),核查结果记录于QIR (QR-QA-037)上,如确需开机/开拉时,生产部申请特采开拉,6.2首件检查(简称“首检”):6.2.1拉线/机器设置好后,生产部门应送首件检查,首检的条件如下:A新拉线(包括新产品刚开始批量生产,老产品新拉线等)新机器 / 新模具;B停产超过一天;C机器 / 模具维修后;D生产线搬动(机器更换)E工程更改(如:材料变化,作业流程更改等)6.2.2首检的数量如下:6.2.2.1组装生产在拉线设置好后,由拉长送5件正常生产下的半成品或成品交IPQA作首检;Cable 拉线根据其QIP要求的实际情况进行首检.6.2.2.2注塑部机器设置好后,由生产员工按模腔各送5件给IPQA作首检;6.2.2.3冲压部设备设置好后,由生产员工按模各送5件给IPQA作首检;6.2.2.4电镀部生产设置好后, 由生产员工送样给IPQA作首检,样品长度不能少于15cm.6.2.3MD/STP/PLT可在送首检后即开始生产,若首检合格,则继续生产。

QSP-013监视与测量仪器的控制程序

QSP-013监视与测量仪器的控制程序

监视与测量仪器的控制程序QSP程序文件REV 版本 A0 PAGE页码 1 of 4CHANGE HISTORY 文件修订履历REV 版本NO更改申请单号CHANGE DESCRIPTION修订内容EFF.DATE生效日期PREPARED制订APPROVED核准DEPT部门A0 新订制品保监视与测量仪器的控制程序QSP程序文件REV 版本 A0 PAGE页码 2 of 41.目的确立本公司的监控和测量仪器控制程序,以确保所有用于检验和测量的仪器都处在正确及良好的使用状态。

2.范围公司用于产品品质检验的所有量测仪器的管理皆属之。

3.职责3.1 仪器管理员:负责本事业部的新仪器申购验收校正管理及维护。

量测仪器的委外校验联络与确认。

3.2人力资源部:有需要时,验证及确认用于监控和测量的计算机软件的适用性。

3.3仪器使用部门:正确地使用仪器,配合仪器管理员对仪器进行管理。

4. 定义4.1 内校:根据相关的校正指引及基准件,于公司内部有计量员完成的校正工作。

4.2 外校:由国家认可实验室或制造商完成的校正工作,校正应可追溯至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公司内之基准件或一些仪器(不能或不宜内部校正的)应送到国家认可实验室进行校正。

4.3 免校:4.3.1 属外购仪器,有CMC标志,同时供应商或制造商提供了相关检测报告参数的,且能够追溯到国家或国家计量基准的仪器,可一年内免校。

4.3.2 公司内自制仪器、国家计量机构无此项校准技术服务的且不直接影响产品品质的仪器,均列为免校范围。

4.4 基准件:用于进行内部校正之基准仪器或设备,基准件须经制造商或外部之国家认可机构校正(校正应可追溯至相关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4.5仪器校正指引:用于执行相关之内部校正指导,应包括相关的校正点、校正公差、校正环境条件(温度/湿度)等。

5.工作程序5.1监控和测量仪器设备的控制5.1.1监控和测量仪器设备的配备由需要部门向仪器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再由仪器管理员填写仪器申购报告,经本经理审批后交副总核准。

产品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6.0相关文件
《检测设备日常检验作业指导书》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相关表单
JS/QR12-001检测设备需求申请表
JS/QR12-002检测设备台帐
JS/QR12-003检测设备履历卡
JS/QR12-004检测设备年度校准计划
JS/QR12-00006检测设备维修申请单
5.4.3.若重量过重时,应采取避震防护的措施;
5.4.4.贮存时须予以适当的覆盖,保证设备的安全并避免灰尘污染;
5.4.5.贮存时须注意干燥,以避免电子零件的故障;
5.4.6.其他的特殊贮存规定依各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5.4.7.校验完毕的检测设备,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拆卸或私自维修,以避维修,造成仪器的失效。
5.1.7量具制作完成或采购到达公司后,品保部应根据量具的说明、申请部门的要求对量具硬件及软件进行全面的验收,验收不形成报告;
5.1.8验收合格后,品保部出具验收合格证标贴,同时在标贴上注明下次校验的日期;
5.1.9验收不合格的量具由采购部通知供应商进行退货处理,自制量具退制作部门重新调制。
5.2量具的校准:
4.3监测与测量装置:凡能用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量具、仪器、仪表、标准物质和专用测量设备,本程序简称为量具。
15.0程序内容
5.1量具的需求识别、申购及验收:
5.1.1在新产品开发时,技术中心针对新产品的测量需求,评估量具检具需求,用《检测设备需求申请单》向品保部提出添置申请;
5.1.2品保部在进行量具管理时,发现量具不够用或需要购买新量具来更新老量具时,用《检测设备需求申请单》提出添置申请;
5.2.1新量具使用前必须经过资格部门的校准,校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5.4《检测仪器管理表》
5.5《检测设备发放登记表》
5.6《内部校准报告》
5.7《检测仪器维修记录表》
5.8《设备报废申请单》
5.9《设备日常保养卡》
5.10《外部联络单》
4.10文件和记录的归档保存
所有关于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文件记录由计量员按《记录控制程序》归档保管,当客户或其代表要求提供设备的技朮资料或相应的记录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计量员负责提供相应资料以证实设备的功能是适宜的。
5相关文件和记录
5.1《记录控制程序》
5.2《检测仪器操作指导书》
5.3《校准规范》
4.9.2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对以前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记录﹐可采用复检产品证实﹐当受检产品有可能产生严重问题﹐必要时应追回该产品。
1)对于因检验仪器失效的处理,如果使用该检测仪器检测过的产品还在公司内部,将依照产品的标识追溯前三批,以先后秩序进行重新进行检验,直到检验到为合格批就可放弃追溯,以证实此批产品的合格性。
4.2.3能内校的仪器,则由计量员进行内校,已校准的仪器才能交于使用人员使用;不能内校或需检定的仪器由计量员将其送至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出具检定证书或校准报告,经检定合格或已校准的仪器才能交付使用;
4.2.4如检定或校准不合格,则交回采购,由采购员向供货商办理退换或维修手续,自制的由制造单位进行维修,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4.5.2计量员可依《检测仪器管理表》对测量设备进行管理,并将校准或检定日期录入《检测仪器管理表》。
4.5.3校准方法
1)内部校准﹕由计量员定期按《校准规范》负责实施,并将校准结果记录于《内部校准报告》。
2)外部校准或检定﹕由计量员依校准预警系统对到期的需送外校准或检定测量设备,送至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检定或校准报告由计量员统一管理。

监视与测量设备管理与控制程序

5.1.2.采购回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品质部确认后办理入库后续,并登记在《测量设备 一览表》上,新设备在使用前需进行校验合格。
5.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编码体系:
C TJ- □□□
5.2.1.编号从“001”开始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5.3. 校验计划
5.3.1. 品质部根据相关标准和监视设备使用的频次,规定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验周期,并记录在《监视和测量一览表》上。
5.9. 监测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5.9.1. 各部门必须妥善保管领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并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
5.9.2.对于复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由工程部负责编制相关作业指导书。
5.9.3. 对于复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由工程部负责进行人员培训或按照《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申请外训。
5.3.2. 品质部于每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分发使用部门,以利实施。
5.3.3. 对于新购或自制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品质部须及时修订《年度校验计划》并按5.3.1.办理。
5.4. 内校
5.4.1. 进行内校的人员需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内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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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了规范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使相关的作业有依据可循,并确保设备的适用有效。
27.适用范围:
本公司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所需要的所有测量和监控设备皆适用。

QP-QC-13 B0 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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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对用于证实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
有效性。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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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计量检定员培训并取得计量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所有计量标准仪器的精度必须比被校准设备高
c. 待校验项目必须覆盖公司用此仪器、试验设备进行测试的所有内容;
d. 所有的校准活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规程或品管部制定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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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规定
5.6 人员培训
5.6.1 内部计量人员需经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5.6.2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人员,由品管部负责组织进行相应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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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安排采公询价、招标、品管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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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和测量装置一览表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
QE-QC-55A
计量校准计划
编制:日期:批准:日期:
核准: 审核: 制作: 日期:
QE—QC-64A
内校记录表
校准时环境条件:1.温度: 2.湿
校准人:校准日期:审核:日期:
QE-QC-2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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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验收
5.2.2.1 依量测范围及需求用途、功能作为工程部接收项目,且检验需附上仪校、量规本身之校验报告(此报告可做为免校依据,有效期一般以一年为限)。此校验报告尽量追溯国家认可的市级以上计量检定所标准。
5.2.2.2 检查量具制作完成交付后,须送工程部检验确认。
5.2.2.3 验收合格时:经工程部编号及建立《量规仪器管理履历表》后,再通知申请部门,向工程部领取。
5.7.2 各式量规仪器标签必须由校验人员签名(章)后使生效。
5.7.3 标签一经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5.7.4 合格时,贴上有:“校验合格”字样之标签标识,校验者,校验完成日期及效日期后,由使用部门领回。
5.7.5 不合格时,先贴上“暂停使用”字样的标签后,依主管决定执行。
5.7.5.1 决定不用于产品上的量测,仅限于取直、修护、庶务等用者,以换贴有“参考用”字样的标签。
6. 相关文件
6.1 产品之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6.2 记录管制程序
6.3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7. 相关表单
序号
相 关 记 录
保 存 期 限备 注1量规仪器一览表两年

量规仪器年度校验计划表
两年

量规仪器管理履历表
报废后一年
8. 附件:量规仪器申购、校验、管理记录流程图
5.3 校验计划
5.3.1 所有的量规仪器、量具均应由工程部建立《量规仪器管理履历表》列入管制。
5.3.2 未经校验认证合格之量规仪器、量具不可在检验、测试场所使用。
5.3.3 故障经维修后的量规仪器、量具应再作校验认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5.3.4 故障或暂时停止使用的量规仪器、量具应贴上“故障”或“暂停使用”的标签,且需将此类量规仪器、量具于工作现场列管.
1.目的
为使本公司新购与使用中的检验量规仪器与试验设备等,能有效管制,确保测量的准确度与精确度。
2.范围
凡检验、测量、试验装置的使用、管理及校正等作业均适用。
3.权责
工程部: 公司内检验、测量、试验用量规仪器的管理与校验
4.定义
4.1 检验量具: 作为测量产品判定依据的器具。
4.2 外校: 公司量规仪器无校验标准件,须送至校验单位校验。
5.6.1 一般性的量规仪器由工程部依使用部门、需求用途、产品特性、量测范围、频率等定期进行校验。
5.6.2 工程部依量规仪器校验周期于量规仪器、量具等校验日前三天,口头通知各使用部门,请各使用部门予以协助配合。
5.6.2.1 外校:由工程部送合格的外校单位校验。
5.6.2.2 内校:由量规仪器的使用部门送至工程部,由专人进行校验。并出具校验报告。
5.7.6 将校验记录登录于《量规仪器管理履历表》上。
5.7.7 当检验、量测或试验设备校正失效时,对过去检验与测试结果的正确性,应由校验者通知工程部进行追踪确认.记录于《量规仪器管理履历表》之内,依据《产品之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办理。
5.8 量规仪器、量具校验相关记录: 依《记录管理程序》的规定保存。
5.9 检验人员资格
5.9.1 曾受过量规仪器校验课程者。
5.9.2 内部自行培训且具两年以上并经检定合格者。
5.9.3 依据《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办理。
5.10 量仪具于使用时可以“归零校正”方法确保量规仪器量规之准确。若为损坏应由工程部门会勘确认后报废处理。
5.11 当量规仪器使用电脑软体以维持监督及量测时应加以确认,并在初次使用时确认完成,必要时再确认,以确保该项软体的符合性。
5.4.3 免校验
5.4.3.1 凡属参考性质、辅助设备的量规仪器得免校验。
5.4.3.2 非用于测试、检验的量规仪器等可免校验。
5.5 标准件管理规定
5.5.1 应可追溯国家标准。
5.5.2 标准件可由认定合格人员进行校验及检测用。
5.5.3 标准件应由工程部保管。
5.6 量规仪器、量具校验周期订定
4.3 内校: 依公司内标准件校验者。
4.4 免校: 测量的结果,不影响产品质量。
5.作业内容
5.1 量规仪器、量具、申购、校验、管理记录流程图(见附件)
5.2 新购量规仪器、量规之申请审查验收
5.2.1 量规仪器、量具申请
5.2.1.1 申请新购量规仪器、量规,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经相关责任人核准后,执行采购。
5.3.5 按《量规仪器一览表》列入校验周期管制之量规仪器、量具,应按时接受校验。
5.3.6 需校验之量规仪器应建立《量规仪器年度校验计划表》。
5.4 量规仪器校验作业内容
5.4.1 定期校验(外校)
5.4.1.1 外校需送至国家认可的市级以上计量检定单位校验。
5.4.2 定期内校/验收校验
凡定期校验,需能尽量追溯国家原级标准,以确保检验的符合性。
5.7.5.2 决定送修者,则在送修栏内所勾,由工程部门送外修护并得新作校验,取得认证,维修后在《量规仪器管理履历表》予以记录。
5.7.5.3 决定报废者,换贴<报废品>字样的标签,由工程部处理后,记载于《量规仪器管理履历表》上。
5.7.5.4 利用加工或检验之相关资料以鉴别及追溯对过去检验结果有效性的评估。
5.6.2.2.1 内校的校验作业环境: 校验执行的校验室应维持温度和湿度以确保校验的准确。
5.6.2.3 免校: 符合免校的量规仪器由工程部贴上免校验标签。
5.6.3 量规仪器于校验期间或使用时,须特别小心搬运,保存与储藏,务必维持其准确度与适用性。
5.7 校验标签使用说明
5.7.1 所有被校验列管之量规仪器均赋予校验识别标签,若量规仪器、量具体积不足以粘贴此标签,则此标签可贴于包装外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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