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及外委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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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2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2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管理,确保劳务用工、外包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五条本企业应建立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事此类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劳务用工、外包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企业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确保工作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第七条本企业应定期组织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知识、劳动用品使用、应急处理等内容,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八条新招聘的劳务用工、外包工应进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要求。

入职培训告知书要由劳务公司或外包公司共同签订,并进行档案留存。

第九条定期组织劳务用工、外包工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对于不合格的员工及时补充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本企业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安排专题讲座、现场演练等形式进行,及时了解劳务用工、外包工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外包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应立即向指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定期对劳务用工、外包工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及时发现他们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第十三条本企业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并按计划组织培训活动。

第章节第二十六条本企业应设立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岗位,由专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安全指导文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劳务用工、外包工应服从安全管理岗位的管理,接受其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订立和规范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外包工程和劳务用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掌控和管理。

该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部参加外包工程和劳务用工的人员。

2. 安全责任及组织结构2.1 安全责任•公司高层领导应对外包工程和劳务用工的安全问题负重要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经理负责订立、实施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的项目经理、监理及班组长等人员应负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执行;•全部参加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的员工都有安全责任,应严格依照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工作。

2.2 安全组织结构•公司设立安全部门,安全经理负责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各个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项目设立项目安全管理小组;•项目安全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构成。

3. 安全管理制度3.1 安全管理目标•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防备和削减因劳务用工引起的事故和损害;•保障外包工程和劳务用工的安全和顺当进行。

3.2 安全管理流程3.2.1 安全培训•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工作场所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2.2 安全风险评估•在每个外包工程和劳务用工项目启动之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发觉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实行相应措施进行掌控。

3.2.3 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依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合理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如安全标识、防护栏杆等。

3.2.4 安全检查和监督•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觉安全问题适时整改,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经理适时向公司高层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3.2.5 事故和隐患管理•成立事故和隐患管理小组,负责事故和隐患的调查、处理和整改;•事故和隐患应适时汇报并记录。

3.3 惩罚与嘉奖•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对积极履行安全责任和表现杰出的员工,应予以相应嘉奖和表彰。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的安全,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管理责任1.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1.2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三、人员管理2.1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筛选,符合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2.2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3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四、作业环境3.1 企业应当为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提供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确保工作场所无安全隐患。

3.2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在进行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3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流程,杜绝违章操作行为。

五、安全培训4.1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2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应当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演练,熟悉应急处理流程,提高安全自救能力。

4.3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安全培训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指导,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六、风险评估与预防5.1 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5.2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在作业前应当了解作业环境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3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时刻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

七、落实执行6.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安全管理过程和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6.2 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要求,不得违章作业。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劳务用工、外包工是指企事业单位将某些工作或业务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管理或执行的一种形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务用工、外包工在各个行业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为了保障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仅供参考。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工作行为,保障工人的劳动安全与健康,并规定了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本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劳务用工、外包工,包括临时工、外来工等。

二、安全管理职责2.1 劳务用工、外包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劳务用工、外包工单位应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劳务用工、外包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2 我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我单位应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工作环境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我单位应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劳动安全保障措施3.1 劳动合同我单位与劳务用工、外包工单位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劳动用工、外包工的合法权益。

3.2 工作环境评估我单位应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工作环境进行评估,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3 安全培训和教育我单位应对劳务用工、外包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4 安全设施和装备我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劳动用工、外包工的劳动安全。

3.5 安全监管措施我单位应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四、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4.1 事故处理如果发生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劳动安全事故,我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程序,组织救援和抢救伤员,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劳务用工和外包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和伤亡事件的发生,保护企业的生产设施和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劳务用工和外包工的企业,包括在职期间和在企业场所外工作期间。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及职责2.1 安全管理组织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劳务用工和外包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2 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2)评估和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3)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4)指导和监督劳务用工和外包工的安全工作;(5)组织安全演习和事故紧急救援;(6)及时处理安全事件和事故,并进行调查和分析;(7)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3.1 安全培训所有劳务用工和外包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2)应急预案和事故应对措施;(3)安全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4)危险区域及安全标识的识别;(5)有害物质的处理方法。

3.2 安全防护设施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劳务用工和外包工在工作过程中得到有效的保护。

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修,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3 事故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劳务用工和外包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1)事故报警和求救流程;(2)疏散和撤离程序;(3)伤员救护和紧急医疗处置;(4)事故事后处理和调查要求。

3.4 安全管理考核与奖惩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并将其纳入员工的绩效考核体系中。

对于安全管理上表现优秀的劳务用工和外包工,可以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对于安全管理上存在违规行为或事故责任的,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4.1 安全风险评估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管理。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劳务用工和外包工是现代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劳动力配置方式,有效地解决了人力资源的短缺问题。

然而,由于其与企业之间关系的特殊性,对其安全管理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为确保劳务用工和外包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工作风险和事故的发生,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以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主题,从安全责任、培训教育、事故预防、应急管理等方面综合考虑,提出一套综合完善的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1)建立健全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开展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5)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及时处理事故和隐患。

2.各级管理人员(1)落实安全政策和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地执行。

(2)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督促员工严格按照安全规定操作。

(3)参与事故调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3.劳务用工、外包工(1)遵守安全行为规范,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设备,确保个人安全。

(2)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设备操作模式。

(3)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参与隐患整改,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三、培训教育1.企业应为劳务用工、外包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安全意识和危险源辨识;(2)安全操作规程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3)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逃生措施;(4)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程序;(5)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职责的了解。

2.培训方式可以采用面对面讲授、现场观摩、互动演练等形式,确保劳务用工、外包工能够全面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事故预防1.设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3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3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控制事故风险,建立和完善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劳务用工、外包工作环境以及劳务用工、外包工作人员。

第三条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分层管理,层层抓好安全。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与劳务用工、外包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岗前安全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提高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第十条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由公司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委员,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报告,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联络员制度,每个劳务用工、外包工作岗位设立一名安全联络员,负责该岗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劳务用工、外包工实行岗前安全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十五条劳务用工、外包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劳务用工、外包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劳务用工和外包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劳务用工和外包工的各个单位、部门,涉及的工作岗位或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 物业管理;2. 设备维护和保养;3. 清洁卫生;4. 保安服务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要求公司对劳务用工和外包工的安全管理要求如下: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 严格按照公司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3.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工装,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4.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5.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6.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追究责任;7. 加强与劳务用工和外包工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落实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章岗位责任第四条公司责任公司对劳务用工和外包工的安全管理承担以下责任:1. 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2.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装;3. 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4.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督导;5.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6. 加强与劳务用工和外包工单位的沟通和合作。

第五条劳务用工和外包工责任劳务用工和外包工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承担以下责任:1. 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2. 配合公司的安全检查和督导;3. 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4. 及时报告发生的安全事故;5.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装。

第三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六条培训计划公司应制定每年的安全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政策和责任;2. 安全规程和操作要求;3. 安全知识和技能;4. 紧急救援和自救措施;5. 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等。

第七条培训方式公司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1. 定期组织集中培训;2. 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和演练;3. 制作和发布安全宣传资料;4. 公开课程或在线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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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钢司发〔2011〕19号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关于下发《外包工程及外委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部(处)室:《外包工程及外委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外包工程及外委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落实湘钢外包工程、外委劳务用工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体现“人的生命价值高于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规范外委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强化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避免人员、设备、生产事故,确保施工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2.1 外委相关方:指在湘钢(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略)以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资质,在湘钢范围内承揽生产、技改、检修工程(业务)的单位;2.2 外包工程:也称外委工程,指外委相关方经过招议标流程,与湘钢签订合同,独立或部分完成的湘钢新、改、扩建项目或大、中、小检维修项目。

2.3 外委劳务:指外委相关方经过招议标流程,与湘钢签订合同,独立或部分完成湘钢生产任务的活动(含同时附带承担部份维护检修业务的活动)。

包括:外委设计、外委监理、劳务外委、工序外委、运营总包和检修年包等。

2.4 外委施工:指外委相关方在湘钢范围内承揽生产、技改、检修工程(业务)的活动,包括外包工程(外委工程)和外委劳务。

2.5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公司内部单位对外委相关方的生产安全事故所负有的监督管理责任。

3 适应范围适用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各单位对外委相关方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外包工程、外委劳务(含外来单位人员)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监管责任的追究。

4 职责(详见表1)4.1 安全管理部4.1.1 负责外委相关方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外委工程、外委劳务的业务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1.2 参加外委相关方安全生产事故监管责任的调查。

4.2 管理创新部4.2.1 负责外委施工程招、议标工作的组织管理。

4.2.2 参加外委相关方安全生产事故监管责任的调查。

4.3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务外包业务的安全监督管理。

包括:组织审核外委劳务合格供方的安全资质,组织外委劳务合格供方的评审,审查供方的资质证件,制定不同需求的劳务人员使用的基本素质条件(要求)并组织查验,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等。

4.4 发展规划部负责投资项目外委总承包和外委设计的安全监督管理。

4.5 生产管理部负责生产工序外包业务的安全监督管理。

4.6 设备管理部4.6.1 负责本部室组织的外包工程(技改、检修等)合格相关方的评审管理、施工资质证件的审验,负责督促外委相关方与业主单位签订“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4.6.2 负责对本部室组织的外包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

4.7 工程管理部4.7.1 负责本部室组织的外包工程合格相关方的评审管理、施工资质证件的审验,负责督促外委相关方与业主单位签订“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4.7.2 负责对本部室组织的外包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

4.8 能源环保部负责环保外委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

4.9 保卫处负责外来单位(人员)进入厂区的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4.10 采购部负责材料、备件外包管理,负责材料、设备、备件物流配送外协业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处理外包(含总包、费用承包、吨水承包、运行承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废弃材料、备件处置方的管理。

4.11 进出口部负责所签合同范围内外来调试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

4.12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外包业务的安全监督管理。

4.13 监察审计部4.13.1 负责按安全部门签发的“施工安全管理签证单”对外委工程进行决算审计。

4.13.2 参与外委相关方事故安全监管责任的调查。

4.14 科技开发中心负责理化检测试样加工外包的安全监督管理。

4.15 物流中心负责铁路、港口大宗原燃辅料(进口)及产品运输外包业务的安全监督管理。

4.16 公司工会参加外委相关方安全生产事故监管责任的调查。

4.17 财务部负责外委相关方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18 各单位4.18.1 对本单位责任区域管辖范围内外委工程的安全施工以及外委劳务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与外委施工单位签订“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和外委施工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签证单”的签证。

4.18.2 负责本单位外聘劳务人员、外来人员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4.18.3 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如项目筹备组)负责组织技改施工合格相关方的评审管理、外委相关方施工资质证件的审验和技改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组织协调管理,并负责组织与外委相关方签订“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5 工作程序5.1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签订5.1.1 外委相关方(含项目总承包单位)承接了湘钢外委工程、外委劳务业务(中标或签订合同)后,工程主管部门、合同签订部门应督促其与业主单位或区域、项目主管部门(指独立的项目)签订“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

5.1.2 “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签订后,工程(劳务)合同金额伍万元以上项目,工程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应督促外委相关方在开工前报安全管理部、保卫处备案。

5.1.3 “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基本条款由公司统一制订,未尽事宜在签订“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时由双方协商补充;到协议签订的工期截止日期仍未完工的,应重新签订“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5.1.4 在同一区域存在2支及以上的队伍同时进行作业(并行、交叉),或者施工与生产有影响时,工程组织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召开安全协调会,制订安全措施,签订安全互保协议。

5.2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5.2.1 公司范围内所有勘察、设计外委、工程监理外委、工程外委、工序外委、总包工程等生产、技改、检修场所的外委相关方的都必须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5.2.2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严格按《外委工程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执行。

5.3 施工过程监督管理5.3.1 外委施工项目主管部门督促外委相关方在施工前进行危害(危险源)辨识,业主单位负责审核,外委相关方根据危害(危险源)辩识结果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或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控制措施,报业主单位安全部门备案;公司作业许可规定的作业项目施工,施工方必须提交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该项目的主管部门项目主管负责人认可),办理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无安全施工方案或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控制措施严禁施工。

5.3.2 外委施工项目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外委相关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在湘钢的业务,配备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5.3.3 外委施工项目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应当在外委相关方进场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区域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告知,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及相关手续(危险辨识、风险抵押金交纳、施工安全方案)进行审核、确认。

5.3.4 业务发包单位应当督促外委施工方确保现场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措施的审核批准人员必须是合同签订单位的员工(有社保证明),工程主管部门、业主单位负责查验。

5.3.5 检查发现外委相关方无相应安全施工及行政许可资质、无相应安全措施、未签订“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即进行施工作业的,或业务承包单位不派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检查单位应责令外委施工方停工,限期整改,并对外委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进行考核。

5.3.6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外委工程项目,由项目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担相应的安全考核和与绩效考评。

5.3.7 工程主管部门对于生产、施工需要使用大型施工机具的(包括工程车辆、挖掘机、装载机、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应督促施工方在大型施工机具进入湘钢施工前,到安全管理部登记备案。

5.3.8 外委相关方需要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应将分包或转包的业务与单位明细表报工程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及安全管理部;一经发现,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应责令外委施工方停工,限期整改。

5.3.9 业主单位、区域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外委相关方的安全监管,包括制止其违章作业、及时下达外委施工安全管理通知单,并提供相关证据(现场照相、或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的签字或相关方的签字认可)。

5.3.10 安全管理部每年应当牵头组织对合格供方中的外委工程、外委劳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办安全培训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培训费用按省、市安监部门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3.11 外委相关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参照《员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上报。

5.3.12 湘钢集团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主业单位施工、作业,业主单位或区域管理单位对其视同外委相关方进行监管,有权对其实施考核,考核报安全管理部统一落实。

5.4 工程安全监理5.4.1 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理并履行监理安全职责。

5.4.2 对于外委监理的,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外委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安全职责。

6 内部责任追究6.1 内部监督管理责任的划分6.1.1 授权的大修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因施工组织监管缺陷,外委相关方在现场施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工程主管部门负主要监管责任,区域业主单位负一定监管责任;区域管理单位、业主单位不积极配合工程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或不履行公司规定的相关职责的,由区域管理单位、业主单位负主要监管责任,工程主管部门负一定监管责任;业主单位自主组织施工的,由业主单位负主要监管责任。

6.1.2 检修(含大、中修)外委工程中,外委相关方在现场施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检修组织单位负主要监管责任;属于业主单位组织施工的,设备管理部负一定监管责任。

6.1.3 工序外委的承包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业主单位负主要监管责任,发包单位负一定监管责任。

6.1.4 因与外委相关方签订商务合同(或协议)中未明确在湘钢作业应遵守的相关安全制度与要求,外委相关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合同(或协议)签订单位负次要监管责任。

6.1.5 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手续不完整,进入工地施工的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工程主管单位负主要监管责任,业主单位(或区域管理单位)负次要监管责任,发包单位负一定监管责任。

6.1.6 设备制造商派到现场的服务人员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属于指导安装的由工程主管部门负主要监管责任,属于指导调试或护航监护的由业主单位负主要监管责任;设计单位派到现场的服务人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工程管理部门负主要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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