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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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值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应急值班管理工作,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有效应对突发异常事件,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分工1.每天安排一名矿级领导值班,全面负责企业应急值班工作,协调处置值班过程中出现的异常事件。

2.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做好应急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管理,要求24小时有调度员在岗值班,负责企业生产调度及应急响应工作。

3.机电科负责做好应急指挥中心值班监控员管理,要求24小时有监控员在岗值班,负责企业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管理工作。

4.救护队负责企业应急救援值守工作,要求值班室24小时有救护队员在岗值班,并时刻保持1名指挥员与1个救护小队在矿战备值班,负责企业应急救援工作。

5.行政办公室负责车队司机值班管理,要求24小时有车队司机在矿值班,负责企业应急救援车辆的运行管理。

6.各一线业务部室及生产区队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应急值守工作安排,要求24小时有副职以上管理于部在矿值班,负责分管业务及作业地点的异常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责任范围1.值班矿级领导负责企业突发异常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秩序正常。

如遇灾害事故时,负责信息上报及应急救援工作。

2.调度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负责生产调度及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生产情况,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3.机电科监控员负责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保障矿井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4.救护队值班救护队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包括灾害事故的现场救援、伤员救治和疏散转移。

5.行政办公室值班车队司机负责应急救援车辆的运行管理,确保车辆安全、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

6.各一线业务部室及生产区队值班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异常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信息,协调资源,组织救援。

四、值班要求1.值班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程序。

2.值班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响应应急事件。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3篇)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3篇)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一、设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企业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业主、矿长、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矿安全员、矿井负责人组成,业主、矿长任组长和副组长,其余人员为小组成员。

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矿井各类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灾;负责事故调查、上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企业职工进行安全自救等方面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二、设立矿井应急抢险救灾队为了及时处置矿井各类灾害事故,本企业在生产一线选拔5~10员具有相当安全知识和经验丰富的生产骨干组成应急抢险救灾队,一但发生突发事件,在矿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有序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三、本企业与就近的重庆市地方煤矿救护队签订矿井救护协议,一但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立即召请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四、备齐备足各类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器材,并对其救护器具性能完好进行经常检查,确保应急时正常使用,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

五、针对本矿井主要灾害,分别制定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年度矿井灾害事故预防与处置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但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自动启动,由矿长全权调度指挥组织企业抢险救灾,企业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其他人员,按各自分工配合矿长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六、事故的报告。

企业发生各类事故(伤亡事故)务必按有关规定和时限,及时统计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七、企业每年组织1~____次全矿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自救、技能操作的能力。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煤矿行业特点,制定的一套应急预防、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理的管理制度。

煤矿作为一种高风险行业,面临着矿井瓦斯爆炸、矿震、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来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能力。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应急预防管理制度:包括煤矿的综合规划、建设设计、安全监测等,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和前期预防措施,降低矿井事故发生的概率。

煤矿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煤矿事故应急处置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生产中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规定所称煤矿,是指开采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地下或露天矿山。

第三条煤矿事故应急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应急相配、防治结合”原则,采取科学合理措施,实施分类管理,层级负责,分工协作,严格执行、示范引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煤矿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置总指挥,对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和分工,建立健全煤矿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急抢险等机构,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六条煤矿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异常,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减少事故损失。

第七条煤矿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掌握事故快速反应、应急救援等技能,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能够迅速高效地处置各类事故。

第八条煤矿应急处置工作要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联动处置能力,实现信息共享、资料互换。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九条煤矿应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类型、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资源储备、人员组织、信息发布等内容,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

第十条应急预案应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和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确保预案有效可行。

第十一条制定应急预案时,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应急处置措施科学有效。

第四章应急资源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合理配置应急资源,包括医疗救援设备、抢险工具、救援车辆等,确保各类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处置。

第十三条应急资源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查合格后重新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十四条煤矿应以应急资源库为基础,建立完善的调度机制,确保应急资源及时调配、有序运行。

第五章危险源防控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加强危险源监控,制定和实施科学的安全生产措施,降低事故发生风险。

煤矿安全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外资等所有制形式的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管理,科学应对;3. 快速反应,协同处置;4. 保障生命,减少损失。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煤矿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煤矿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应急指挥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其职责如下:1. 指挥长:负责全面领导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应急处置措施,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协同作战。

2.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现场的协调指挥。

3. 成员: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信息收集、报告、现场处置、救援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应急准备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事故单位应迅速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等。

第十三条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事故单位应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事故单位应配合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协助。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力量,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七条事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汇编新版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汇编新版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汇编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做好煤矿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包括事故预防、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内容。

第三条煤矿应急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提高煤矿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煤矿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应当根据煤矿生产经营规模、人员构成、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制订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

第二章应急预案编制第五条煤矿应当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条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救援措施、应急物资储备等内容。

第七条煤矿应急预案须经煤矿企业领导班子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及时更新修订。

第八条煤矿应急预案应根据煤矿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应急响应级别,规定应急响应级别的升降标准和程序。

第三章应急物资储备第九条煤矿应急物资储备应当根据煤矿的规模和风险等级确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配置。

第十条煤矿应急物资储备应当涵盖应急救援装备、医疗救护器材、应急食品、应急通讯设备、消防器材等内容。

第十一条煤矿应急物资储备应当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储备物资的质量和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煤矿应急物资储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物资完好、有效。

第四章应急演练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应急演练内容应当包括突发事故应急响应过程、应急救援措施、通讯联络、传真报告等内容。

第十五条应急演练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七条煤矿事故发生后,煤矿应急组织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援和处置工作。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模版(3篇)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模版(3篇)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模版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

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对我矿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矿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2、应急预案修订完善。

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我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备案。

3、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

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组织印发、公布。

4、预案培训。

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我矿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5、应急预案演练。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模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煤矿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定义】1. 煤矿应急:指煤矿发生矿难、事故等突发事件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2. 应急管理:指对煤矿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救援等工作的管理。

3. 应急资源:指用于应急处置的人力、物资、设备和信息等资源。

4. 应急演练:指对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模拟演练。

第二章应急准备第四条【应急预案的制定】1. 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矿难、火灾、瓦斯突出等多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依据《煤矿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部门和员工,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类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应急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四条煤矿应急管理工作要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施策、依法治矿、科学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煤矿应急管理工作要与其他管理工作密切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全面应急管理。

第六条煤矿应急管理工作要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七条煤矿应急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第八条煤矿应急管理工作要定期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不断提升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制定第九条煤矿应急预案是指根据矿区情况和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的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包括灾害类型、处置程序、责任分工、应急资源的调动等内容。

第十条煤矿应急预案应当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编制,经矿领导班子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煤矿应急预案应当围绕煤矿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和事故,进行充分的预案编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章可循。

第十二条煤矿应急预案要及时更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时效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应急管理机构第十三条煤矿应急管理机构是指专门负责煤矿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任务是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煤矿应急工作的开展。

第十四条煤矿应急管理机构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与,形成多部门、多岗位共同参与的机制。

第十五条煤矿应急管理机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煤矿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

煤矿应急联动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联动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联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煤矿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应急联动管理制度是指煤矿在发生事故时,通过区域内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动协同行动,迅速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发生事故时需要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情况。

第四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煤矿应急联动中,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承担应急联动工作。

第五条煤矿应急联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预防煤矿事故发生,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应急联动机构设置第六条煤矿应急联动机构是指由各级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等共同组成的应急联动机构,负责煤矿应急联动管理工作。

第七条煤矿应急联动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机构设置,明确机构职责和人员配置。

第八条煤矿应急联动机构由联动领导小组、指挥部、应急专家组、应急救援队等部门组成。

第九条联动领导小组是煤矿应急联动机构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煤矿应急工作的整体协调和领导。

第十条指挥部是煤矿应急联动机构的执行机构,负责煤矿应急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第十一条应急专家组是煤矿应急联动机构的专业技术支持机构,负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十二条应急救援队是煤矿应急联动机构的救援力量,负责煤矿事故救援工作。

第三章应急联动工作流程第十三条煤矿应急联动工作流程包括信息报告、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启动、救援展开等环节。

第十四条当煤矿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根据事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明确事故类型、范围、后果等,确定应急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指挥部根据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救援队展开救援工作,同时通过应急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七条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完善煤矿应急联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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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应急管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健全体制、完善体制、夯实基础、主动预防、积极救援”的原则,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救援工作管理日常领导机构
总指挥:矿长、矿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矿总工程师、副矿长、华晋救护中队负责人
成员:副总工程师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应急救援领导职责分工
二号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挥顺序按下列排序顺延。

1、总指挥(矿长)
负责二号矿井所属各单位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指挥领导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各保障系统的全面指挥与调遣工作,负责各副总指挥之间的组织指挥协调综合部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直接领导工作。

2、副总指挥(党委书记)
负责二号矿井所属各单位在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的协调工作,整个应急反应行动中协调工作;负责党群部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直接领导工作。

3、副总指挥(总工程师):负责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安全技术
指导、咨询、参谋等工作,并负责生产技术科、通风科、防突科、地测科等部门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

4、副总指挥(安监处处长):负责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安全监管,并负责安监处、华晋救护中队等部门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

5、副总指挥(生产副矿长):负责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生产系统、调度系统、综合部人事科等部门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

6、副总指挥(机电副矿长):负责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机电设备、物质供应调配、供电保障等工作,并负责机电系统单位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

7、副总指挥(纪委书记):负责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现场治安保卫、交通管制、维护秩序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保卫系统部门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

8、副总指挥(工会主席):协助总指挥负责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职工家属稳定情绪、安抚、信访接待、困难救济等工作,并负责工会系统部门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

9、副总指挥(经营副矿长):负责在应急救援行动中所需资金、物质供应的保证、保障,使用监管,审批审查等方面工作,并负责经营部财务系统部门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

10、副总指挥(矿长助理):负责一通三防系统单位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

三、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矿成立应急救援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调度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响应、指挥等工作,外线电话:4303655、4303656、4303688、4303689,内线电话:66000、66001、66002、66003。

四、应急救援各保障机构职责分工
1、信息管理机构
(1)调度信息中心:负责接受矿各类事故的汇报,并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应急预案启动后,按照总指挥的命令全面应急救援的指挥与协调、上传与下达;
负责向上级调度报告重特大安全事故情况;
负责应急救援启动后,全部应急救援预警、响应、反应、处置行动中的实况记录;
负责收集各方面信息,及时掌握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提供给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负责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调度通讯系统的安装、启用和日常维护、管理;
负责安排应急调度值班及应急值班记录和信息的整理归档。

(2)安监处:跟踪掌握生产安全事故及处置情况,及时向矿应急指挥部报告;
拟发事故通报,组织或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协助指挥中心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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