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存在的问题
当前考核奖惩制度存在的缺陷及改革建议

当前考核奖惩制度存在的缺陷及改革建议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考核奖惩制度已经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当前考核奖惩制度也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行改革。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缺陷,并提出改革建议。
一、考核标准单一,缺乏科学性
当前考核奖惩制度的标准往往只是以完成任务为主要依据,缺乏科学、客观的标准。
这种单一的依据难以反映员工的全面能力和综合素质,导致考核结果不够公正,容易产生抵触情绪。
改革建议:应该建立多元化、科学化的考核标准,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等方面。
同时,应该对标准进行定量化处理,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二、激励措施单一,缺乏灵活性
当前考核奖惩制度的激励措施往往只是以奖金为主要手段,缺乏灵活性。
这种单一的激励方式难以满足员工不同的需求,导致激励效果不尽如人意。
改革建议:应该建立多样化、灵活化的激励措施,包括晋升、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
同时,应该根据员工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激励方案,提高激励效果。
三、惩罚措施单一,缺乏威慑力
当前考核奖惩制度的惩罚措施往往只是以扣除奖金为主要手段,缺乏威慑力。
这种单一的惩罚方式难以起到警示作用,员工容易对惩罚措施产生麻木和抵触情绪。
改革建议:应该建立多样化、有力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调岗、停职、辞退等方面。
同时,应该对惩罚措施进行明确规定,使员工明确规矩、知道为什么被惩罚,提高惩罚的威慑力。
综上所述,当前考核奖惩制度存在着许多缺陷,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只有建立科学、多元化、灵活化的考核奖惩制度,才能更好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关于员工奖惩制度的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关于员工奖惩制度的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一、引言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建立并完善员工奖惩制度是确保员工行为规范与激励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当前公司的员工奖惩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进行了自查和分析。
本报告旨在总结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以期进一步优化员工奖惩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并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在对员工奖惩制度进行自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1. 奖惩标准不明确:当前的奖惩标准存在主观性较强的问题,缺乏明确和可操作性。
这导致了员工无法清晰地知道哪些行为将会被奖励,哪些行为将会受到惩罚,进而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 奖惩透明度不足:公司并未对员工奖惩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充分的公开和透明,很多员工对奖惩制度的具体细则知之甚少,这给了一些懒散和不负责任的员工可以钻空子的机会。
3. 操作流程繁琐:目前的员工奖惩制度的操作流程相对繁琐,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和部门的审核,导致处理效率较低,延误了及时奖惩的实施。
4. 奖励形式单一:公司的奖励形式相对单一,主要体现在奖金和荣誉方面,缺乏多样化的奖励形式,导致奖励的激励效果有限。
三、整改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1. 制定明确的奖惩标准:我们将对员工奖惩标准进行修订和明确,确保每一个员工都能够清晰地了解奖惩的标准和依据。
同时,我们将建立一个奖惩评审委员会,由多部门的代表组成,共同审核和决定具体的奖惩措施。
2. 提高奖惩透明度:我们将加强对员工奖惩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每一个员工都能够了解奖惩制度的内容和执行程序。
此外,我们将设立公开的奖惩公示板,记录每一位员工的奖惩情况,使其透明化。
3. 简化操作流程:我们将优化员工奖惩制度的操作流程,缩短审核的时间,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来简化操作流程。
员工可以通过内部系统提交奖惩申请,并实时跟踪处理进度,提高奖惩的效率和及时性。
4. 多样化奖励形式:除了金钱和荣誉,我们将引入更多多样化的奖励形式,如员工旅游、技能培训、带薪休假等,以满足员工多样化的激励需求,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士气的提升。
高中教师存在的奖惩机制问题及整改措施

高中教师存在的奖惩机制问题及整改措施引言高中教育是培养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关键阶段,而教师作为教育的中坚力量,其教学质量和教学态度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业成绩以及全面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于促进教师的积极性和教育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现实中,高中教师存在的奖惩机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问题分析1. 奖惩措施不公平目前高中教师的奖惩机制普遍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一方面,一些教师因个人关系等不正当因素而获得奖励,导致其他优秀教师的正当努力受到忽视。
另一方面,一些教师虽然存在问题,但由于其职位较高或其他原因而被放任或轻罚,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整体的质量和形象。
2. 奖励措施缺乏激励性目前的奖励机制主要以荣誉称号、奖金等形式存在,但缺乏针对性和激励性。
很多教师认为奖励方式单一,而且奖励力度不够,没有真正激发教师提升自身教育水平和教学能力的动力,导致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无法持续提高。
3. 惩罚措施不科学现有的惩罚机制存在着过于简单粗暴的问题,很多时候仅仅依靠扣减工资、停职等方式进行惩罚,而缺乏深入分析和个别化处理。
这种惩罚方式不仅不能改变教师的问题行为,反而可能激起教师的抵触心理,导致问题的进一步恶化。
整改措施1. 建立公正合理的奖惩机制应建立明确的评选标准和程序,确保教师的奖惩措施公平、合理。
奖励应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教育创新能力、学术研究成果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及时公示评选结果。
对于问题教师,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惩罚,同时也需要提供相应的教育和指导,帮助问题教师改正错误。
2. 提高奖励的针对性和激励性建立多元化的奖励方式,包括资金奖励、职称晋升、学术交流机会等,以激发教师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的积极性。
同时,在奖励方式上要更加注重个性化,针对教师的特长和需要进行相应奖励,以真正激发教师的内在动力。
3. 优化惩罚机制完善对于问题教师的惩罚措施,除了常规的扣减工资等方式,还需要开展个别化的辅导和培训,帮助教师认识自身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
对工作中的奖惩机制意识不足问题及整改措施

对工作中的奖惩机制意识不足问题及整改措施在职场中,奖惩机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可以有效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然而,许多企业存在着对工作中的奖惩机制意识不足的问题,这严重影响了奖惩机制的实施效果。
本文将探讨工作中的奖惩机制意识不足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工作中的奖惩机制意识不足问题的表现1.1 缺乏对奖励机制的重视某些企业普遍存在着对奖励机制的重视不足的问题。
领导和员工对于奖励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认知,认为只有满足基本工资就足够了,不主动争取、积极参与奖励机制。
1.2 忽视奖励结果的反馈在一些企业中,员工付出了努力或者取得了出色的成绩,但是企业对这些成绩并没有及时、充分的给予肯定和奖励。
这种情况下,员工就会感到不受重视,导致工作动力的下降,对奖励机制产生抵触情绪。
1.3 对惩罚机制的忽视某些企业存在着对惩罚机制的忽视问题。
当员工出现工作失误或违规行为时,企业没有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惩罚手段,导致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对工作秩序和团队合作产生负面影响。
二、解决工作中的奖惩机制意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2.1 加强对奖励机制的宣传和培训企业需要加强对奖励机制的宣传和培训,让员工充分认识到奖励的重要性。
通过内部会议、培训课程等形式,向员工普及奖励机制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增强员工对奖励机制的理解和支持。
2.2 及时反馈和公正评价企业需要建立及时反馈和公正评价的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及时、公正的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在评价过程中,要注重员工的主观感受,对员工的努力和贡献进行充分的肯定和激励。
2.3 健全惩罚机制企业要建立健全的惩罚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的纠正和惩罚。
在实施惩罚措施时,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避免任性使用惩罚手段,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员工的实际情况和个人发展需求。
2.4 建立激励机制的监督机构企业可以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来监督和评估激励机制的实施情况。
监督机构可以通过定期的评估和调查了解员工对奖惩机制的认知和满意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激励机制的有效运行。
我国企业奖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付 条 例 等地 方 性 法 规 。四是 明 确 企 业 奖惩 制度 应 具 备 的 要 件 : 严
格依法制定 ; 主体 必 须适 格 ; 坚持内容合法 ; 强调合情合理 ; 遵 守
经济社会发展 。
( 四) 内容 和 程 序违 法 带 来 诸 多现 实 和 潜 在 的 法 律 风 险 。企 业 奖惩 制 度 是 企 业 内部 的” 法律” , 如果内容或执行程序违法 , 则 企 业 的 处罚 决定 一 旦被 员 工诉 诸 劳 动 仲 裁 或 诉 讼 ,企 业 极 可 能 遭 受败 诉 的 不 利 结 果 。 北 京 工 商 大 学 法 学 院 张 羽 君 指 出 :一方
罚 办法 》 ( 国务 院 令 第 2 6 0号 )和 中 国 银 监会 2 0 0 9 年 5月下 发 的
、
我 国 企 业 奖惩 制度 存 在 的 问 题
( 一) 具体法律依 据缺失 。虽然按照《 劳动法》 和《 劳 动 合 同
法 》 的 规 定 ,企 业 可 以 建 立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包 括 建 立企 业 奖 惩 制
度, 但《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废止后 , 我 国劳 动 惩 戒 法 律 规 定 成 为
了 空 白。对 此 , 廖名宗博士指出: “ 我 国曾 有 的 关 于 处罚 权 的立 法
不仅层次低 , 而 且 零 散 不 成体 系 。” 他还指出 : 随 着 有 关 文件 的先 后失效 , “ 目前 , 我 国 关 于 处罚 权 处 于 立 法 空 白” 。 ( 二) 行政 管理 色彩 重 , 重惩 罚 轻 奖 励 。奖 惩 制 度 是企 业 保 障 正 常 生 产 和 经 营 的重 要 管 理 手 段 ,体 现 的是 企 业 用 工 和 管 理 的
教师奖惩制度问题与改进措施研究

教师奖惩制度问题与改进措施研究引言教师奖惩制度是高等教育机构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管理制度,旨在激励教师们积极工作并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可以惩罚那些表现不佳的教师。
然而,近年来教师奖惩制度在实施中遇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学质量,还可能对整个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教师奖惩制度进行研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问题分析教师奖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 奖惩标准不清晰很多高校的教师奖惩制度没有明确的奖惩标准,导致奖惩过程不透明,容易引发教师之间的不公平感。
有些教师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争取奖励或避免惩罚,丧失了工作积极性。
2. 奖励力度不足一些教师奖励的力度不足,导致教师们对于奖励的价值感降低。
同时,教师们感到工作付出与获得的回报不成正比,进而影响了他们的工作动力。
3. 惩罚方式单一一些高校的教师奖惩制度只注重奖励,而忽视了惩罚的重要性。
缺乏对于表现不佳教师的惩罚措施,会使得不负责任的教师得以逍遥法外,影响教学质量。
4. 奖惩机制缺乏科学性部分高校的奖惩机制设置不合理,过于追求短期绩效,忽视了长期发展。
这种机制容易导致教师们过多关注个人绩效,而忽视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改进措施1.明确奖惩标准并公开透明高校应该制定明确的奖惩标准,并将其公开透明化。
通过向教师明确规定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等各个方面的奖惩标准,使教师们清楚了解自己的工作目标和评价要求。
2.增加奖励力度高校应适当提高教师奖励的力度,让教师们能够真正感受到工作的价值和回报。
提供更多的奖项和荣誉,如优秀教师称号、学术论文发表奖励等,以激励教师们积极工作。
3.建立完善的惩罚机制教师奖惩制度中应该加强对于表现不佳教师的惩罚力度。
可以通过降低薪资待遇、暂停晋升机会等方式来约束那些教学质量较差的教师,以提高整体教学水准。
4.注重长期发展在设置教师奖惩制度时应该注重长期发展,要注重对教师的成长和提升的支持,而不仅仅追求短期的教学绩效。
学校奖励制度问题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奖励制度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奖励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解决。
一、奖励制度存在的问题1. 奖励对象单一。
目前,许多学校的奖励制度主要以学习成绩为标准,忽视了学生在德、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这种单一的评价标准容易导致学生过分关注成绩,忽视其他方面的培养。
2. 奖励内容缺乏创新。
部分学校的奖励制度过于注重物质奖励,如奖学金、奖品等,而忽视了精神层面的激励。
这种奖励方式容易让学生产生依赖心理,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和创新精神。
3. 奖励标准不合理。
一些学校的奖励标准过于严苛,导致部分学生即使付出了努力,也难以获得奖励。
同时,部分学校的奖励标准过于宽松,使学生产生懈怠心理。
4. 奖励分配不均。
在学校奖励制度实施过程中,部分学生因家庭背景、人际关系等因素获得更多奖励,而真正努力学习的学生却难以得到应有的认可。
5. 奖励制度缺乏长期性。
一些学校的奖励制度仅针对某一阶段或某一学科,缺乏长期性和系统性,难以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解决学校奖励制度问题的措施1. 完善奖励体系。
学校应建立健全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标准的奖励体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奖励内容上,既要注重物质奖励,也要关注精神激励。
2. 创新奖励方式。
学校可以尝试多样化的奖励方式,如优秀学生评选、荣誉称号、社会实践机会等,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合理制定奖励标准。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奖励标准,既要鼓励优秀学生,也要关注全体学生的成长。
4. 公平分配奖励。
学校应严格执行奖励制度,确保奖励分配的公平、公正。
对于家庭背景、人际关系等因素,学校应加强监管,防止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5. 建立长期奖励制度。
学校应将奖励制度与学生的成长阶段相结合,形成长期、系统的奖励体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总之,学校奖励制度在激励学生、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奖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企业奖惩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具体法律依据缺失。
虽然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建立劳动规章制度包括建立企业奖惩制度,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我国劳动惩戒法律规定成为了空白。
对此,廖名宗博士指出:“我国曾有的关于处罚权的立法不仅层次低,而且零散不成体系。
”他还指出:随着有关文件的先后失效,“目前,我国关于处罚权处于立法空白”。
(二)行政管理色彩重,重惩罚轻奖励。
奖惩制度是企业保障正常生产和经营的重要管理手段,体现的是企业用工和管理的自主权。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企业管理行政化的情况十分突出,将行政处分等同于纪律处分,企业政企不分的特征十分显著。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必须研究制定适合自身需要的奖惩制度,并确保其依法合规性。
实际中,不少企业往往十分重视制定和完善企业奖惩制度中的员工惩戒制度,洋洋洒洒唯恐不详,而对于奖励制度要么规定得比较粗疏,要么规定一些临时性、不成体系的相关制度,重视程度明显不如惩戒制度。
(三)处罚方式存在争议,给企业惩戒管理带来困难。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里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7种行政处分,规定了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等经济处罚。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企业对员工最大的惩罚就是解除劳动合同,而开除、辞退等已经不适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社会发展。
(四)内容和程序违法带来诸多现实和潜在的法律风险。
企业奖惩制度是企业内部的”法律”,如果内容或执行程序违法,则企业的处罚决定一旦被员工诉诸劳动仲裁或诉讼,企业极可能遭受败诉的不利结果。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张羽君指出:一方面,企业内部制度内容合法与否,直接决定了它的效力;另一方面,企业内部制度内容合法与否,直接影响了相关法律制度的实行状况和所能发挥的现实作用。
(五)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相互冲突,亟待规范。
企业是否具有罚款权的问题是一道难题,江苏省制定的《工资支付条例》就规定了劳动者违纪,即使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也可以扣除部分工资作为处罚,但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的2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我国企业奖惩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具体法律依据缺失。
虽然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建立劳动规章制度包括建立企业奖惩制度,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我国劳动惩戒法律规定成为了空白。
对此,廖名宗博士指出:“我国曾有的关于处罚权的立法不仅层次低,而且零散不成体系。
”他还指出:随着有关文件的先后失效,“目前,我国关于处罚权处于立法空白”。
(二)行政管理色彩重,重惩罚轻奖励。
奖惩制度是企业保障正常生产和经营的重要管理手段,体现的是企业用工和管理的自主权。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企业管理行政化的情况十分突出,将行政处分等同于纪律处分,企业政企不分的特征十分显著。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必须研究制定适合自身需要的奖惩制度,并确保其依法合规性。
实际中,不少企业往往十分重视制定和完善企业奖惩制度中的员工惩戒制度,洋洋洒洒唯恐不详,而对于奖励制度要么规定得比较粗疏,要么规定一些临时性、不成体系的相关制度,重视程度明显不如惩戒制度。
(三)处罚方式存在争议,给企业惩戒管理带来困难。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里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7种行政处分,规定了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等经济处罚。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企业对员工最大的惩罚就是解除劳动合同,而开除、辞退等已经不适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社会发展。
(四)内容和程序违法带来诸多现实和潜在的法律风险。
企业奖惩制度是企业内部的”法律”,如果内容或执行程序违法,则企业的处罚决定一旦被员工诉诸劳动仲裁或诉讼,企业极可能遭受败诉的不利结果。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张羽君指出:一方面,企业内部制度内容合法与否,直接决定了它的效力;另一方面,企业内部制度内容合法与否,直接影响了相关法律制度的实行状况和所能发挥的现实作用。
(五)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相互冲突,亟待规范。
企业是否具有罚款权的问题是一道难题,江苏省制定的《工资支付条例》就规定了劳动者违纪,即使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也可以扣除部分工资作为处罚,但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的20%。
还有一些省份也进行了类似规定。
实践中,一般认为罚款是公权力才具有的权利,但企业是否具有罚款权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国务院1999年2月颁布的仍具有法律效力的《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国务院令第260号)和中国银监会2009年5月下发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均规定了纪律处分等方式,其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开除”等赫然在列,给金融企业遵循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了难题。
二、对策一是借鉴国外企业奖惩制度的立法。
据笔者所知,有一些国家,如法国、日本、越南、爱沙尼亚等国都在本国劳动法律中对企业奖惩制度有关方面进行了规范。
二是对我国企业奖惩制度进行立法规制在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原则性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亟需在立法上对我国企业奖惩制度进行进一步规范。
三是废止或修订一些不适用的法律规定。
有必要废止或修订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紧密衔接的一些法律规定,如《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以及各省制定的工资支付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四是明确企业奖惩制度应具备的要件:严格依法制定;主体必须适格;坚持内容合法;强调合情合理;遵守合同约定;制定程序民主;履行公示告知义务;重视工会作用;建立申诉机制。
五是明确应注意的其他事项:奖惩要并重;奖罚要适当;要具有适度超前性;要有助于形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
(1)激励不足,惩罚过严酒店业对员工实行严格的管理,以防止酒店的产品---服务出现质量问题。
这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确保服务质量,但是如果激励不足,惩罚过严的话就会降低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惩罚过严员工会产生抵触消绪,与管理人员关系疏远,员工会想方设法减少受惩罚的机会,工作上尽量满足管理人员的要求,以减少受批评的次数,同时尽量避免与客人直接接触,以减少被投诉的机会。
这样一来酒店的服务质量就难以更上一层楼。
激励不足也是酒店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酒店业过分重视惩罚而忽视激励,结果造成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
酒店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员工提供的服务容易发现缺陷,这导致员工容易受到惩罚,而员工的业绩是难以衡量且不容易被发现,这是管理者过分重视惩罚而忽视激励的主要原因。
(2)奖励与惩罚的依据单一很多酒店奖励与惩罚员工的依据仅是客人的表扬或投拆。
受到客人表扬,将会得到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但如果员工被客人投诉,员工将会受到批评、罚款甚至开除。
但仅依靠客人的投诉与表扬来确定奖惩是不科学的、不公平的,因为有时候客人的投诉是带观色彩的,有的员工遭到投诉是有特殊原因的,仅因为员工遭到某次投诉而抹杀员工一直以来的努力会挫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奖励与惩罚的依据的贫乏使得奖励与惩罚走向片面性。
对员工的工作绩效缺乏有效的评估,使得奖励与惩罚缺乏科学合理的依据。
(3)奖励与惩罚手段单一许多酒店的奖励手段一般采用表扬、发奖金或奖品,惩罚就采用批评,扣奖金开除。
激励手段单一,对员工的激励约束作用有限。
许多星级酒店害怕人流失,采取种种措施防范,例如签合同,违约就罚巨款等,结果适得其反,并没有遏制人才流失,即使勉强留下来的人才,也身在曹营心在汉,无心工作,工作效率大大降低,不利于酒店的发展(4)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有失偏重,形式单一现实中,一些酒店管理人员并不总是考虑员工的内心需要,即马斯洛的高级需要。
在激励时不分层次,不分形象,不分时期,都给予物质激励,形式单一,造成激励的边际效应逐年递减。
造成酒店费事费财,激励效果也不尽如人意。
当然,不可否认,高薪与良好的福利待遇在某一个时期所发挥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效力,但随着员工需求的不断满足,其需求将会变化,产生更深层次的需求,如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知识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等,这时,高薪与良好的福利带来的刺激便会不断减弱;因此,在激励时必须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进行有机的结合,必须在形式上多样化,这样才能保证实现激励效应的最大化。
在激励前,一定要搞清楚员工最需要什么,而且想方设法满足他,并且形式灵活,才能有利于激励效果(2)(3)作积极性是十分重要的。
合理的奖罚有助于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引导人们沿着组织所指明的正确方向发展。
报酬与个人贡献之比在纵向、横向上保持合理性,不仅是个分配问题,更重要的在于它代表着组织对个人贡献的评价与认可。
而要做到客观公正,酒店在对员工进行激励时,必须做到赏罚严明、赏罚适度。
赏罚严明要求铁面无私、不论亲疏、不分远近、一视同仁;赏罚适度要求从实际出发,赏与功相匹配,罚与过相对应。
因此,很好的注重激励的公正性,才能有效地调动酒店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四)建立灵活的奖励机制 1.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正负激励相结合现代酒店业对员工进行激励时应把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紧密结合起来。
要调动人的积极性,不仅要注意物质利益和工作条件等外部因素,更重要的是要注意工作的安排,量才录用,各得其所,注意对人进行精神激励,给予表扬和认可,注意给人以成长、发展、晋升的机会。
这逐渐成为酒店人力资源管理非常关注和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只有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
许多酒店管理者认为,员工上班就是为了挣钱,因此金钱是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最有效工具。
事实上,员工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除了物质需要外,还需要有精神上的嘉奖和鼓励。
因此,酒店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应淡化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的界限,采取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并重的原则。
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的双重激励效果。
例如,有项工作急需某位员工去完成。
作为酒店管理者,你可以对他说:“我把这项工作交给你完成以后,发给奖金。
”待工作完成后当场兑现;同样你也可以这样对他说:“这项工作很重要,把它交给你是因为只有你才能完成。
”以后再增发给他奖金。
用这两种方法可能都会达到完成任务的目的。
但后者显然优于前者。
前一种方法把完成工作任务与物质激励直接挂钩,使其成为直接的因果关系,很容易形成多奖多干,少奖少干的局面,而后一种方法则在工作任务与物质激励之间加上了一个中间环节,使物质激励成为精神激励的寄托物,消除了工作与金钱直接联系的弊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满足员工的荣誉感,使之在思想情感上得到慰藉,从而产生更大的工作激情。
2. 奖惩并用,以奖为主奖惩的目的是一致的,只是手段不同。
对于员工的正确行为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有成就的员工给予奖励,这不仅使被肯定者、受奖励者本人看到自己的努力与成绩受到酒店的肯定,从而更加努力工作,同时又能使周围的人得到鞭策和鼓励。
同样,对不良行为给予处罚,不仅可以使员工本人从中吸取教训,也可以使周围的人受到教育。
基于这两点,员工只能努力工作,不能放松,始终保持高度的积极状态,而这正是奖惩并用所带来的双重激励效果。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奖惩并用,不等于奖惩并重。
酒店对员工进行激励时,除了坚持奖惩并用的原则,还应坚持以奖为主、以罚为辅的原则。
因为:第一,任何一位员工都是矛盾着的统一体,他既有积极的、正确的一面,也有消极的、错误的一面。
但是,对于大多数员工来(4)说,前者是主流,后者是支流。
目前酒店提倡的柔性管理模式就是倡导主流,否定支流。
第二,就员工的心理趋向来看,人心趋于美好,希望个人的表现得到承认。
酒店管理者在激励员工的时候,充分肯定其成绩,不仅会给他心理上带来满足,而且使他有明确的是非观念并为取得更好成绩而努力工作。
第三,惩罚有时会造成不良行为,过分惩罚会使人产生挫折感,且惩罚又不能罚出人的觉悟和自觉性。
因此,惩罚只能作为辅助手段来用。
(五)加强内部有效沟通, 为员工创造轻松开放的工作环境沟通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基本需求之一。
若酒店员工和部门之间沟通不畅, 就很难建立起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缺乏凝聚力。
有效的沟通也是转变员工态度和行为, 使其向积极的方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因此, 沟通是酒店内部形成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的必须条件。
1.建立内部沟通制度酒店管理人员可以运用无记名问卷、抽样调查、访谈等方法了解员工的愿望和需求, 了解他们对工作条件、津贴、酒店政策等的看法和意见。
这样可以有效减缓员工压力, 提高他们的工作满意度。
2.增强部门间的沟通酒店内部各部门之间常常会产生矛盾。
如销售部门和经营部门之间常发生矛盾, 服务人员认为销售人员向客人作出的承诺太高, 而推销人员则认为服务人员未尽到职责, 导致双方相互指责, 互不信任, 降低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也必然降低客人感觉中的整体服务质量。
因此, 酒店的各个部门必须加强沟通, 统一认识, 共同履行职责, 创造一个彼此满意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