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法知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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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期末复习重点

侵权责任法期末复习重点

一、归责原则㈠过错责任原则存在侵害行为;造成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

(民法中的过错包括故意、一般过失、重大过失;区分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主要看行为人的专业水平)㈡无过错责任原则存在侵害行为(无过错责任中,合法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仍然要承担责任,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即使驾驶员无过错也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中即使排污者能够证明符合排放标准也不能免责);造成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㈢公平补偿规则受害人与行为人都不存在过错;属于民事法律规定的适用公平责任的情形。

⑴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失去心智的情形: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⑵高空抛物坠物:由可能的加害人予以补偿;⑶紧急避险情形:紧急避险人可以适当补偿,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⑷见义勇为行为: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予以补偿;双方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㈣债权受到侵害不适用侵权责任的救济途径。

二、共同侵权㈠教唆、帮助侵权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能力人——教唆帮助人与行为人一同承担连带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教唆帮助者单独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的,与教唆帮助者一同承担按份责任;㈡共同危险行为数人共同实施危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又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共同侵权人能够指明具体侵权人的,可以免责。

㈢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原因力竞合:数行为都能单独导致损害后果——数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原因力结合:数行为单独实施不会导致危害后果,一同实施却导致了损害后果——数行为人承担按份责任。

三、免责事由㈠意外事件㈡正当防卫㈢紧急避险人为原因:由险情引起人承担民事责任;自然原因:避险人采取的必先措施无不当的,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但是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民法侵权知识点总结

民法侵权知识点总结

民法侵权知识点总结一、民法侵权的基本概念侵权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了侵权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以及侵权的法律后果。

在我国民法的侵权责任制度中,侵权行为分为两种类型:犯错侵权和无过错侵权。

根据不同情形,侵权行为可能导致赔偿和其他法律后果。

民法侵权行为对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人格权、财产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等。

二、民法侵权的构成要件1. 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为,包括了动作行为和不作为行为。

动作行为即侵权人行为存在实质性的行为,不作为行为指侵权行为者应当采取措施但未能履行的行为,此行为也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2. 主观方面:主观上的过错是指侵权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

故意侵权是指侵权人主观上明知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但仍然故意进行侵权行为。

过失侵权是指侵权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应当依法遵守的注意义务,因而导致了侵权行为。

3. 结果:侵权行为产生了一定的后果,导致了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4. 因果关系:在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中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是损害发生的原因,并且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直接后果。

从上述构成要件可以看出,在民事侵权中,行为、主观过错、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都是构成要素。

其中,主观过错和因果关系是侵权构成的两个重要关键所在。

三、民法侵权的救济方式1. 赔偿:最常见的侵权救济方式是给予被侵权人赔偿。

赔偿应当根据损害的具体情况和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确定,并考虑到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情况。

2. 撤销、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这些救济方式主要针对特定的侵权行为进行消除、排除等处理。

3. 公告赔礼道歉:侵权行为人可发布公告,进行赔礼道歉来消除对被侵权人的影响。

四、民法侵权的举证责任对于侵权行为的存在和造成的损害,被侵权人负有举证责任。

一旦被侵权人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了其合法权益的损害及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人就应当举证以证明其不具备过错或者过错轻微,或者不存在因果关系等。

侵权责任法期末重点

侵权责任法期末重点

侵权责任法期末重点侵权责任法是调整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对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侵权责任法期末复习的重点内容:一、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因素。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害行为加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加害行为可以是作为,如故意殴打他人;也可以是不作为,如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未履行其义务导致他人损害。

2、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因加害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不利后果,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等。

损害后果应当是客观存在的、可以确定的。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判断因果关系的标准通常有相当因果关系说、必然因果关系说等。

4、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后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后果,但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二、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是确定侵权责任归属的依据和标准。

侵权责任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条件。

受害人需要证明行为人存在过错,才能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除外。

常见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包括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等。

3、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依照法律的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受害人的损害、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由双方分担损失。

三、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

侵权责任法基本知识

侵权责任法基本知识

侵权责任法基本知识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规定,旨在保护个人及其财产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从侵权行为的定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以及侵权责任的主要类型等方面,对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知识进行介绍。

一、侵权行为的定义侵权行为指的是主体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具体而言,包括侵犯了个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家庭权等各项权益。

侵权行为可分为主动侵权和消极侵权两种形式。

主动侵权是指主体有意识地采取行动侵害了他人的权益,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侵占他人财产等。

而消极侵权则是指主体由于疏忽、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等,在未采取主动行动的情况下,对他人权益造成了损害,如交通事故中的过失驾驶、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伤害等。

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后,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确定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行为、主体、客体和损害四个方面。

1. 行为:行为是指主体对他人权益实施的具体行动或者不作为的行为。

无论是主动侵权还是消极侵权,都需要有明确的行为作为侵权行为的依据。

2. 主体:主体是指侵权行为的实施者,可以是个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应当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3. 客体:客体是指被侵权的合法权益,可以是个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只有合法的权益才能成为侵权责任的客体。

4. 损害:损害是指侵权行为对他人的权益造成了实际的损害或者潜在的损害。

无论是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还是其他形式的损害,都可以构成侵权责任的依据。

三、侵权责任的主要类型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效果,可以分为非法行为责任、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三种类型。

1. 非法行为责任:非法行为责任是指主体未经他人许可而实施侵权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违反了合同约定。

在此情况下,主体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侵权法律基本知识

侵权法律基本知识

侵权法律基本知识侵权是指在法律上,违反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给他人造成了损害或损失的行为。

侵权行为可分为民事侵权和刑事侵权两种形式,其中民事侵权是指侵犯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刑事侵权则是指侵犯他人生命、健康、财产等权益,触犯了刑法规定。

一、民事侵权的基本概念及类型1. 侵权责任的构成侵权责任是指因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构成侵权责任的基本要素包括:侵权行为、主体能力、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

2. 民事侵权的类型民事侵权主要包括侵权行为的民事损害赔偿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追究。

其中,民事损害赔偿是指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事责任追究是指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恢复名誉等。

二、侵权行为的种类和典型案例1. 侵权行为的种类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侵犯人身权益的侵权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益的侵权行为。

人身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财产权益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

2. 侵权行为的典型案例(1)侵犯人身权益的典型案例:a. 人身伤害:如肇事致人死亡或者伤残;b. 人身侵害:如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c. 虚假宣传:如虚假广告、虚假宣传。

(2)侵犯财产权益的典型案例:a. 侵犯所有权:如盗窃、抢夺他人财物;b. 侵犯使用权:如违反合同约定,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物品;c. 侵犯收益权:如盗版、侵权盗取著作权等。

三、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和防范措施1. 法律责任对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不同,可以采取民事赔偿、刑事制裁等不同形式的法律责任。

2. 防范措施为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个人和企业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a. 加强合同管理,明确权益归属;b.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护个人和财产安全;c. 注重知识产权保护,防止盗版和侵权行为;d. 提高法律意识,及时维权。

四、侵权行为的纠纷解决方式1. 协商解决对于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例如双方签订和解协议,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等。

侵权责任法学习笔记(复习资料)

侵权责任法学习笔记(复习资料)

王利明:侵权行为法是有关侵权行为的定义和种类, 对侵权行为如何制裁, 对侵权伤害后如何补救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1.规定具有高度概括性2.内容极具复杂性3.体系相当完备且系统4.是具有强制性的法律5.内容具有广泛性相对独立的民法部门,与物权法、债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并列。

是一部民事权利保护法、救济法。

1.救济受到伤害的民事权利,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2.确定侵权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明确侵权责任3.主要以财产性的民事责任惩罚侵权人,制裁侵权行为4.预防侵权行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1.确立“同命同价”赔偿原则2.首次明确规定精神伤害的赔偿标准3.明确医疗伤害责任,化解医患矛盾纠纷4.高空抛物致损,邻里共同补偿5.车辆借人出了车祸由使用人承担责任6.剑指虚拟网络侵权7.产品召回制度首次被写入法律1.普通人格利益(1)人格平等:精神利益和权利的平等(2)人格尊严:所具有的自尊心以及应当受到社会和他人最起码的尊重权利(3)人身自由2.死者的人格利益3.占有:占有而未形成权利,如拾得遗失物和飘流物,发现埋藏物等。

4.某些特殊的经济利益(1)违反法定或者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造成的他人伤害。

(2)盗用他人的姓名、帐号、密码等进行交易造成他人伤害。

(3)对交易安全负有补充义务的人,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

(4)故意违反善良风俗欺诈他人造成伤害无法得到合同法救济的。

(5)妨害他人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伤害的。

例如不正当竞争行为(6)第三人侵害债权。

阻挠债务履行,以伤害他人债权为目的,扩散虚假信息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阻挠或者妨碍债务人履行债务,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伤害的行为。

1.特殊法优于普通法2.区分总则和分则的原则3.区分民法性规定和非民法性规定的原则4.实是求是,综合分析杨立新: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在法律特殊规定的场合不问过错,违反法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伤害赔偿等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法知识要点整理

侵权行为法知识要点整理

侵权行为法知识要点整理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商业信誉等。

了解侵权行为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在于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也避免自己成为侵权的行为对象。

以下是侵权行为法知识的要点整理:1.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或创新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独创性和经济价值的产权。

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盗版、剽窃、仿冒,以及未经授权使用、传播他人的作品、发明、商标等。

2.名誉权侵权:名誉权是指个人的社会声誉和荣誉,包括个人的名声、荣誉、信誉等。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包括诽谤、恶意侮辱、虚假陈述、捏造事实等。

3.肖像权侵权:肖像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肖像拥有的法律权益,包括个人对自己肖像的使用、发布、转让等。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包括未经授权使用、篡改、冒用他人肖像等。

4.隐私权侵权:隐私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私人生活和个人信息的自主控制权。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包括非法收集、使用、公开个人隐私信息,偷窥、窃听、跟踪、侵入住所等。

5.商业信誉侵权:商业信誉是企业在市场上获得的声誉和信誉,包括企业的商标、名誉、形象等。

侵犯商业信誉的行为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诽谤、恶意比较、假冒等。

6.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要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为侵权人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行政责任主要为侵权人承担行政处罚。

7.证据规则:在侵权纠纷中,提供充分的证据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关键。

涉及侵权行为的证据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资料等。

要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提供给有关部门或使用在法庭上。

8.违法行为认定:在侵权纠纷中,需要相关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

在我国,版权侵权行为可由版权管理机构进行认定,商标侵权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认定。

被认定为侵权行为的,侵权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救济方法:在受到侵权行为时,可以采取多种救济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侵权责任法》常考知识点

《侵权责任法》常考知识点

《侵权责任法》常考知识点侵权责任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以下是侵权责任法中常考的知识点:一、侵权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责任法》对侵权的概念进行了明确规定:侵权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侵犯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和非财产权益等。

侵权应满足下列几个特征:主体是侵权人,客体是权益,行为是侵权行为,损害是侵权结果。

二、侵权行为的形式和主体:侵权行为有多种形式,如行为人非法侵入他人领地、非法使用他人财物、传播虚假信息等。

侵权行为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侵权责任需依法承担。

三、侵权行为的构成和举证: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三个条件: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结果与行为人的过错有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的主体需要充分证明侵权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四、侵权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侵权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需要侵权人承担赔偿、恢复损失或者消除危险等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等。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主体责任和过错责任等。

五、侵权赔偿的范围和标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需要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赔偿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合理支出和利益损失等。

侵权赔偿的标准主要有实际损失、合理支出、利益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多种形式。

六、侵权行为的责任免除和减轻: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侵权人可以主张责任免除或责任减轻的理由。

例如,侵权人能够证明自己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没有过错,或者能够证明损害结果与自己的行为无因果关系。

七、侵权的公法性和私法性:侵权责任涉及到公共利益和个体权益两个方面,既具有一定的公法性,也具有明显的私法性。

公法性表现在侵权行为涉及到国家权力机关的行政处罚等。

私法性表现在侵权责任主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八、不同类型侵权责任的特点:九、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侵权行为引发的诉讼时效受到法律的限制,需要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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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法知识要点整理一.相关概念:1.侵权行为:是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

2.规范竞合:同一事实符合数个规范的要件,使该数个规范都得到适用的法律现象。

3,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实施某行为致人损害时,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

4.特殊侵权行为:指当事人基于与自己有关的行为、事件或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规定或特别法的规定而应付民事责任。

5.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6.侵权责任法:关于侵权行为的定义和种类、对侵权行为如何制裁、对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如何救济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7.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构成要件和归责的最终要件,同时,以过错作为确定行为人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

即在损害发生的情况下,与此相关的行为人谁有过错谁就应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的行为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8.过错推定原则: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

9.无过错责任原则: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10.公平责任原则: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也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

11.抗辩事由:是指行为人针对受害人要求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其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

——对抗性;客观性12.责任形态:是指在侵权法律关系重,当事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不同表现形式,即在侵权法律关系中,根据不同的民事行为类型的要求,民事责任在不同的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表现形式。

13.直接责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侵权责任。

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

14替代责任:为他人的行为负责或为自己管领下的物件致害负责的侵权责任。

是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

15单方责任:由侵权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

16双方责任:由侵权法律关系当事人各方承担责任。

主要表现为过失相抵。

17过失相抵:在侵权损害赔偿中,由于与有过失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18补充责任:有数人须承担责任,但责任有先后顺序,首先由造成损害的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在直接责任人无力赔偿、赔偿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才由其他责任人承担责任,并可以向直接责任人追偿的责任形态。

19责任竞合: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多种责任形式并存和相互冲突。

20一般侵权行为:是最基本的侵权行为形态,是指法律无特殊规定、适用一般侵权规则的行为。

21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个人基本权利。

22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

23.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侵权行为或不履行债务时而对他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补偿对方损失的责任二.侵权行为的特征:1、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财产和人身(人身和财产)的行为2、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是物权和人身权等绝对权利3、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4、侵权行为是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三.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民法;刑法2.侵害的对象不同:后者的客体更为广泛,不仅涉及到某一主体的财产权或人身权,还直接侵害了我国法律保护的社会主义关系。

3.社会危害性程度不同:后者比前者大。

4.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同:前者必须在造成他人损失时才承担民事责任;后者无论既遂或未遂都承担刑事责任。

5.主观恶性程度不同:行为人实施某些危害社会的行为,若为故意则是犯罪,若为过失则是民事侵权行为。

6.责任的目的不同:前者适用民事责任,为了弥补受害人受到的损失,对不法行为实施制裁和教育;后者适用刑事制裁具有明显的惩罚性。

四.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1.前者的违法性体现在违反法律直接规定的、针对一般人的义务。

.后者的违法性表现在当事人违反自己设立的,并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义务;2.前者只是因为侵权行为的存在,才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侵权损害赔偿关系;而后者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

3.前者侵害的对象是财产权、人身权等绝对权;后者侵害的对象是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即相对权。

4.前者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特定的,行为人可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后者的主体是特定的,仅限于合同当事人。

5.前者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后者承担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五.侵权责任的特点:1、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2、是以侵权行为为前提。

3、责任性质具有强制性4、责任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但不限于财产责任。

六.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1、归责原则不同: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争议:推定过错)2、构成条件不同:四要件、三要件;一般三要件3、免责条件不同:法定;法定、约定4、举证责任不同:受害人证明对方过错,例外……;无须证明违约方的过错5、责任形式不同: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6、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财产与非财产损害;财产损害七.侵权责任法(一)调整对象:侵权行为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关系。

(二)规范对象: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三)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1)内容:以过错为责任构成要件;以过错为归责的最终要件;以过错为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2).适用时须注意的问题: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民事责任,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为条件;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只有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才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按“谁主张权利谁提供证据”的规则,应由受害人证明致害人有过错;过错决定应否承担责任,而责任范围主要取决于损害的大小。

2.过错推定原则:(1)理解: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即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责任的构成条件;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只有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才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即应由加害人证明自己无过错而认定其无责任,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无须受害人证明加害人有过错而直接推定其有过错,并令其承担侵权责任。

(2)一般过错推定和特殊过错推定:一般过错推定:指法律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并造成损害的,应负民事责任,但如果加害人能够证明损害不是由于他的过错所致,可以被免除责任。

特殊过错推定:是指在某些特殊的侵权行为中,法律规定行为人要推翻其过错的推定,必须证明有法定的抗辩事由的存在,以表明自己是无过错的,才能对损害后果不负责任。

——”不可推倒的过错推定”(3)具体运用:判定被告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据法律规定或案件的具体需要,由审判人员在因果关系存在的基础上,推定被告对损害具有过错被告提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存在特殊的抗辩事由,推翻过错推定认定反证是否成立,从而最终确定被告是否具有过错。

(4)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举证责任不同:“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倒置能否确定过错的等级在混合过错的情况下,能否确定双方的过错程度保护的对象不同3.无过错责任原则:(1).理解: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民事责任,不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为条件,即不问过错;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只有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但被告需要证明的不是自己无过错,而是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损害发生因而可以免除致害人侵权责任;(2)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归责依据不同: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为依据;不问主观上的过错构成条件不同:四要件;四要件举证责任不同: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过错不负举证责任适用范围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3)无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归责依据不同:不问主观上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为依据构成条件不同:三要件;四要件举证责任不同:原告无须举证,被告不能以无过错抗辩;原告无须举证,但被告可以无过错抗辩适用范围不同:均为特殊侵权行为,具体种类范围不同责任的功能不同责任基础不同:‘乃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责任性质不同:法官发挥的作用不同:4.公平责任原则(1).理解:以公平观念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确定责任;适用于当事人均无过错而法律又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只有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处理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2)公平责任与过错责任的区别:适用范围适用的目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责任范围(3)公平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法官所起的作用是否有最高赔偿数额的限制与责任保险制度的关系适用范围与过错责任的关系八.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违法行为(方式:作为——侵害权利;不作为——不履行特定义务)2、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4、过错(形态:致害人过错——单独过错、共同过错;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与有过错——受害人与致害人均有过错;双方均无过错)九.抗辩事由:1.分类:一般抗辩事由:损害是行为人合法行为引起特殊抗辩事由:损害不是行为人的行为引起的,而是外在与行为的原因造成的。

2.相关法条: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3.一般抗辩事由:(一)职务授权行为:必须有合法的授权;程序和方式合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是必要的(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人所采取的以排除或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还击措施。

(1)以不法侵害的存在为前提(2)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3)不法侵害正在进行(4)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免受不法侵害(5)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正当防卫的,防卫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不法侵害人自食其果。

防卫过当的,承担适当责任。

——防卫时采取的措施超过排除或制止侵害的必要。

(三)紧急避险:为了使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利益免受更大的损害,不得已采取的致使他人或本人较小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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