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主要有哪些呢

合集下载

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医疗行为中出现的不良后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并确定是否存在医疗事故的过程。

医疗事故鉴定通常由相关的法律机构或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负责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一般由相关当事方承担。

1.接受委托:当医疗事故发生后,相关当事方可以向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通常情况下,由被害人或其家属向鉴定机构提出申请。

2.确认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会收到鉴定申请后,进行初步筛查,确认申请是否符合鉴定的条件和范围。

3.鉴定委托: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在确认申请合格后,会与相关当事方签订鉴定委托协议,明确鉴定的范围、要求和费用等事项。

4.信息收集:鉴定机构会收集相关的医疗记录、诊断报告、手术记录等相关资料,以及相关证人的证言,确保有充分的证据进行鉴定。

5.医学评估:鉴定机构会由专业的医学人员对相关医疗行为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判断医疗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6.结果鉴定:鉴定机构根据医学评估的结果,对医疗事故的性质进行鉴定,判断是否存在医疗事故,并对医疗事故的责任进行评定。

7.鉴定报告:鉴定机构会向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出具鉴定报告,报告中会详细说明鉴定过程、结果和相关依据,从法律和科学的角度给出专业的评价和意见。

8.法律救济:在获得鉴定报告后,相关当事方可以根据鉴定结果,提出法律救济的要求,寻求医疗事故的追责和赔偿。

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一般由委托方承担,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1.申请费用:申请鉴定时需要支付的一定费用,用于对鉴定申请进行初步筛查和确认。

2.鉴定费用:鉴定机构根据鉴定的范围、复杂程度和所需的专业人员等,收取一定的鉴定费用,用于支付鉴定过程中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等费用。

3.证人费用:如果需要对相关证人进行传唤和询问,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证人费用,用于支付证人的出庭费和交通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会随着鉴定机构的不同、地区的不同以及鉴定的复杂程度而变化。

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一、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3、中华医学会,它在必要时,可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启动上,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商请。

应注意,各医学会是否只能对本行政区的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法无明文。

我们认为由于专家等人员依法不受行政区域限制,而且,特殊情况下,依鉴定需要,专家鉴定组人员可以从其他辖区医学会的专家库中抽取,所以,医学会不应跨行政区进行鉴定。

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分类1、自行鉴定是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检验、评价、与判断,从而为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活动。

2、行政鉴定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纠纷时,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所属的行政鉴定机构或法律法规专门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与评判,从而为行政执法或纠纷事件处理、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行政活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申请我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在省、自治区分为三级,即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地区级(设区的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在直辖市分为二级,即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区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申请依照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同日起实施的配套文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由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医疗事故,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有以下六种情况之一的医疗事故,医学会不予受理技术鉴定: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做鉴定时,可直接由医学会组织专家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的,要求鉴定的一方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一般是卫生局医政处)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政处审核后认为需要做鉴定的就移交医学会;另外,法院可直接将案件中涉及的医疗事故争议委托医学会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

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

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选择,那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呢?如果你对此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怎样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

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

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是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中。

不过,该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双方共同委托的,要求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

在这种情况下,医学会是不接受单方委托的!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单独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当地的医学会是不会受理的。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上海哪里做工伤鉴定

上海哪里做工伤鉴定

上海哪里做工伤鉴定
上海市作为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拥有一流的医疗资源和专业鉴定机构,为工伤鉴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在上海,可以选择以下地方进行工伤鉴定:
1. 上海市人民医院:作为上海市最大的综合性医院之一,拥有国内外一流的医疗设备和专家团队,具备进行工伤鉴定的能力和资质。

该医院设有工伤鉴定中心,可以提供专业的工伤鉴定服务。

2.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上海市重点医院之一,具备进行工伤鉴定的能力。

该医院骨科、康复科等相关科室提供了完善的诊疗和鉴定服务,为工伤鉴定提供了专业的支持。

3.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作为上海市重点医院之一,具备进行工伤鉴定的能力。

该医院设有骨科、外科等相关科室,并拥有一流的专家团队,可以提供专业的工伤鉴定服务。

4. 上海市职工医院:是一家专门为职工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具备进行工伤鉴定的能力。

该医院拥有康复科、职业病科等相关科室,为工伤鉴定提供了专业的诊疗和鉴定支持。

以上所列医疗机构都拥有丰富的工伤鉴定经验,并配备了一流的专家团队和设备,可以为工伤患者提供准确、权威的鉴定结果。

在选择医疗机构进行工伤鉴定时,建议患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离自己居住地较近、信誉较高的医院进行
鉴定。

同时,患者应尽快前往医院进行鉴定,并携带必要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病历,以便医院能够进行准确的工伤鉴定。

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一、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以及费用和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以及费用由谁承担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以及费用和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以及费用由谁承担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以及费用和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以及费
用由谁承担
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以及费用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以及费用由谁承担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
1、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
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2、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
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3、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
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
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4、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
三方。

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
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
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
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的具体收费标准通常是:在7人或7人以
上的医学专家参加鉴定的,按第一次市级每次每例2200元,省级鉴定每
次每例3200元收取。

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第一次市级每次
每例1700元,省级鉴定每次每例2200元收取。

医疗事故当事人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通知书后,按要求交费。

查医疗事故鉴定是什么部门管的

查医疗事故鉴定是什么部门管的

查医疗事故鉴定是什么部门管的大家都知道,医疗并不是绝对的,也有医疗救不了的情况,医生有时候也会出错造成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事故的鉴定是有专门的部门的,是需要专业人士进行鉴定的,我们在进行鉴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那么,查医疗事故鉴定是什么部门管的?下面就由我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查医疗事故鉴定是什么部门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

二、医疗事故鉴定流程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三、医疗事故鉴定原则1、依法鉴定原则。

应据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在程序上,应遵守鉴定人员的资格、抽取、回避等规范。

违反依法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重新规定。

2、科学鉴定原则。

应据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

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3、独立鉴定原则。

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地进行鉴定;鉴定人自己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

4、合议制原则。

鉴定组人员应为单数,鉴定结论应当半数通过。

但鉴定过程应如实记载。

5、两鉴终鉴原则。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主要有哪些呢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资质有哪些呢?医疗事故鉴定机
构都被分为哪些等级呢?有关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知识,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了下面的文章,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

由于是分级鉴定的,鉴定后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分别是XX市XX区医疗事故鉴定书,或者是XX市、XX县医疗事故鉴定书!
▲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

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者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被告为:XX省(自治区)医疗事故鉴定书。

▲3、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
在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中,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这也就是我国的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了!
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什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