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管理与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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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旅行社服务规范

旅游行业旅行社服务规范

旅游行业旅行社服务规范随着人们对休闲旅游的需求不断增加,旅游行业充满了各种机会与挑战。

作为旅游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旅行社在旅游服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提高旅游行业的发展水平,各级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制定了严格的旅行社服务规范,以指导旅行社在服务中的行为准则。

本文将对旅行社服务规范进行探讨,以帮助旅行社和游客更好地了解行业规范要求。

一、合法经营旅行社应当依法经营,并取得相关业务的许可证件。

合法营业才能保证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和合法性。

旅行社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监督旅行社质量和旅游市场秩序的决定》等,确保自身的经营合规。

二、优质服务优质服务是旅行社的核心竞争力。

旅行社应当根据游客的需求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旅游咨询与服务。

旅行社的员工应具备丰富的旅游知识和专业技能,并能够向游客提供个性化的旅游方案和建议。

同时,旅行社应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和舒适的住宿环境,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透明合理旅行社应当提供透明、合理的价格和费用明细。

旅行社应当在提供服务前向游客清晰明了地告知旅游项目的价格、费用和服务内容,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任何增加费用或者变更服务内容的情况,旅行社都应当事先告知游客,并征得游客的同意。

四、文明礼貌旅行社的员工应当以礼貌、热情的态度对待游客,为游客提供周到的服务。

旅行社应当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涉及违法乱纪等行为,不得欺诈、恶意竞争、虚假宣传等,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五、保护环境旅行社应当积极参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

旅行社应当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景区的规定,保持公共秩序,不损害自然环境和文化景观。

六、服务投诉处理旅行社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

旅行社应当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对于投诉进行认真调查,及时予以答复并向游客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旅行社应当对投诉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调整服务方式和策略,提高服务质量。

旅行社管理制度

旅行社管理制度

旅行社管理制度第一章仪容仪表1、上班时间着装必须干净整洁,面对客人必须笑脸相迎。

2、男员工不得留长发、留胡须、留长指甲;女员工不允许穿低胸装、露背装及超短裙。

3、除公司在特殊时间举行活动外,员工不允许穿着或配带公司标识在公众场所喝酒。

4、工作台上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允许摆放食品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吸烟请到指定的吸烟区。

上述规定,一个月内违反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罚款50元,三次以上罚款100元。

第二章安全制度1、除工作需要外,不允许出入带色情陪护成分的场所,否则,出现人身及财产损失,公司可协调解决,但当事人应全额承担费用。

办公室内不允许观看黄片、色情书刊及图片,违者罚款100元,传播者扣除200元。

2、员工之间应相互团结,相互谦让;注意沟通方式,不允许骂人(包括攻击性语言),违反一次罚款10元,并赔礼道歉。

不允许长期存在私人空间的任何矛盾,发生矛盾时多找自身原因。

经主管或经理调解一次无效各扣50元,第二次调解无效各扣100元,并停薪留职。

恃强凌弱、拉帮结派者,扣除200 元,打架斗殴者扣除奖金、工资、提成等一切权宜,并解聘。

工作带情绪上班,顶撞上司不服从经理安排的,罚款200元。

3、对内对外都应谦逊有礼、不得无理取闹;理性对待突发情况,如果确因对方理亏,得理饶人,妥善处理者奖励50元。

如遇治安事件,怕事退畏者,罚款100元;主要责任人罚款200元,并解聘;积极主动、妥善处理者,奖励100元;主要责任人奖励标准为200元或根据减少或增加效益按比例酌情奖励。

4、不允许向外界透露公司的运作方式、工资、奖金发放情况,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扣除当月工资、奖金、提成等一切权宜并解聘。

5、弄虚作假、恶意侵占公司财物,将客户钱款打入非公司指定帐户或收取客户礼金或礼物造成公司成本增加,扣除当月工资、奖金、提成等权宜。

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视情节轻重,最低按50%承担责任。

旅行社行业服务规范

旅行社行业服务规范

旅行社行业服务规范一、服务前准备在为客户提供旅行服务之前,旅行社应该做好充分的服务准备工作,确保客户的行程安排和服务质量。

(一)了解客户需求旅行社应通过与客户的沟通,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喜好,以便提供合适的旅行方案。

在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提供多个方案供客户选择,并根据客户的选择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合理行程设计旅行社应根据客户需求和行程可行性,制定合理的旅行行程。

行程设计应考虑到客户时间和经济的合理安排,充分利用旅行时间,让客户能够充分体验旅行目的地的特色。

(三)提供详尽信息旅行社应向客户提供详尽的旅行信息,包括目的地景点介绍、交通方式、住宿设施、饮食安排等。

做到真实准确地向客户传递信息,以保障客户的权益和安全。

二、服务过程规范旅行社在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一系列规范,以确保客户的满意度和旅行的顺利进行。

(一)提供优质导游旅行社应选择具有优质服务意识和专业知识的导游为客户提供服务。

导游应善于沟通和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旅行体验。

(二)确保交通安全旅行社应提供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确保客户在旅行中的交通安全。

旅行社应选择具备安全设备和资质的交通工具,保证交通工具的状态良好,并提供熟悉路况和驾驶技术优秀的司机。

(三)合理安排用餐旅行社应根据客户需求和行程安排,合理安排用餐。

用餐应提供清晰的菜单以及卫生安全的环境,确保客户在用餐中能够得到健康和美味的食物。

(四)细致周到的服务旅行社应为客户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清晰的行程安排表、提供必要的旅游设备、提供充分的行程解说等。

三、售后服务旅行社应提供售后服务,关注客户对旅行服务的满意度,解决客户在旅行中出现的问题。

(一)建立客户反馈渠道旅行社应建立客户反馈渠道,接收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客户在旅行中出现的问题,并积极改进服务质量。

(二)追踪客户满意度旅行社应定期追踪客户的满意度,并根据客户的反馈进行改进和调整,以提高服务质量。

(三)解决投诉和争议旅行社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对于客户的投诉和争议,应积极地进行调查和处理,并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补偿,以保护客户权益。

旅行社管理制度

旅行社管理制度

旅行社管理制度旅行社作为旅游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供服务质量、确保旅客权益以及维护行业形象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旅行社的运作,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旅行社的组织架构、管理流程、服务规范以及监督机制等方面分析旅行社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组织架构1. 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旅行社的总体规划和决策,监督各部门的运作情况,对外代表旅行社进行沟通和协调。

2. 销售部门:销售部门负责旅行线路的销售,与客户进行沟通和洽谈,制定销售策略和市场推广计划,提升旅行社的知名度和销售业绩。

3. 行程策划部门:行程策划部门负责制定旅游线路的详细行程,安排各项服务资源,确保旅客旅途的安全和舒适。

4. 客户服务部门: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接待旅客,解答旅游相关问题,处理客户投诉,确保旅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旅行社的财务管理,包括财务审核、报账、成本控制等工作,确保旅行社运营的财务合规性。

二、管理流程1. 产品开发:旅行社通过市场调研和客户需求分析,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旅游产品,包括线路、住宿、交通等方面的安排。

2. 销售与合同签署:销售部门与客户进行沟通,提供相应的旅游产品和价格方案,并与客户签署旅游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3. 行程策划与安排:行程策划部门根据客户需求和旅游线路,制定详细的行程安排,包括景点参观、用餐、住宿等方面的安排。

4. 服务执行:旅行社根据行程安排,配备专业的导游和司机团队,确保旅客在旅途中享受到优质的服务,同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 售后服务:客户服务部门负责行程结束后的售后服务,包括回访、问题解答、客户满意度调查等,以提升客户体验和口碑。

三、服务规范1. 旅游产品信息公示:旅行社应当对旅游产品的价格、线路、行程以及包含或不包含的服务进行充分的公示,确保客户选择时具备明确的信息。

2. 保障客户权益:旅行社应当确保客户享有合理的退改政策,在旅行中遇到问题时,积极协助解决并赔偿相关损失。

旅行社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旅行社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行社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旅行社所有员工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客户至上,服务第一;2.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3. 按章操作,规范管理;4. 效率优先,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本旅行社设立以下部门:1. 财务部;2. 市场部;3. 客户服务部;4. 运营部;5. 人力资源部;6. 行政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务状况良好;2.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产品开发、推广及销售;3. 客户服务部:负责客户接待、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4. 运营部:负责旅游产品运营、导游管理、行程安排等工作;5.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6. 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六条员工招聘:1. 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招聘过程应确保应聘者的合法权益;3. 招聘的员工应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和能力。

第七条员工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2. 培训内容应包括业务知识、服务技能、职业道德等;3. 培训形式可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培训等。

第八条员工考核:1. 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2. 考核内容应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3. 考核结果应与员工薪酬、晋升、奖惩等挂钩。

第九条员工奖惩:1. 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2.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条旅行社业务:1. 旅行社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开展业务;2. 旅行社应提供真实、可靠的旅游服务信息;3. 旅行社应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导游管理:1. 导游应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2. 导游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3. 导游应按照旅行社安排的行程提供服务。

旅行社服务管理制度

旅行社服务管理制度

旅行社服务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旅行社的服务流程以及员工工作行为,以提供更高质量的旅行社服务。

旅行社服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旅行社员工,包括管理层、客服人员、导游等。

2. 服务宗旨旅行社作为专业的服务提供者,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卓越、全面的旅游服务。

我们的服务宗旨是:以客户为中心,满足客户需求并超出其期望,为客户提供令人满意的旅行体验。

3. 客户服务流程3.1 预订流程•客户在选择旅行社后,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网站等方式进行预订。

•客户提供出行时间、人数、目的地等信息,以便旅行社能够提供相关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客户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到店支付,旅行社提供多种支付方式以满足客户需求。

3.2 旅行安排流程•旅行社根据客户的需求和预订信息,安排合适的旅行计划。

•旅行社与客户确认旅游路线、行程安排、住宿等细节,并提供书面确认。

•旅行社协调安排客户的交通、导游、景点预订等情况,确保行程顺利进行。

3.3 服务执行流程•旅行社配备专业导游负责领队服务。

•导游在旅行期间负责解释景点介绍、提供旅行信息、协助客户处理问题等。

•导游保证旅行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提供旅行所需的紧急服务。

3.4 服务跟踪流程•旅行社在旅行结束后,向客户发送调查问卷,以了解客户对旅行服务的满意度。

•旅行社根据客户反馈,及时调整和改善旅行社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

4. 员工行为规范4.1 专业素质要求•员工应具备专业的旅游知识和服务技能,能够准确理解和解答客户问题。

•员工应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包括仪表仪容、言行举止等方面。

4.2 客户服务态度•员工应以亲切、耐心、真诚的态度对待客户,提供周到的服务。

•员工应保持高度敬业精神,积极主动地解决客户问题,确保客户满意。

4.3 工作纪律要求•员工应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上班,不迟到、早退,遵守工作时间安排。

•员工应保守客户信息,不得将客户信息私自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4 团队合作精神•员工应与团队成员积极配合、互相帮助,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旅行社服务规范

旅行社服务规范

旅行社服务规范导言:旅行社作为一个专业的旅游服务机构,其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旅客的体验和满意度。

为了提高旅游行业的整体水平,保障旅游消费者的权益,旅行社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范和规程,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

本文将针对旅行社服务规范进行论述,包括旅游产品规范、旅游行程安排规范、旅游活动安全规范和客户投诉处理规范。

一、旅游产品规范1. 旅游产品信息提供规范旅行社应该提供准确、全面的旅游产品信息,包括行程安排、费用说明、酒店及交通信息等,保证旅客对旅游产品有充分的了解和明确的预期。

2. 旅游产品价格规范旅行社应该根据旅游产品的实际成本、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合理制定价格,并及时向旅客明示费用包含内容和不包含内容,避免消费陷阱。

3. 旅游产品质量规范旅行社应该选择合法、信誉好的供应商提供旅游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旅客的安全和舒适度。

二、旅游行程安排规范1. 行程合理性规范旅行社应确保行程安排合理,避免过度疲劳、连续赶行或长时间候机等情况产生,以确保旅客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2. 旅游景点选择规范旅行社在选择旅游景点时,应考虑景点的知名度、景观质量、旅客容量等因素,避免因过度拥挤或环境污染等引发的不良体验。

3. 用餐安排规范旅行社在安排用餐时应选择卫生、口感好的餐厅,并提供符合旅客需求的食物种类,同时为特殊人群提供适宜的饮食选择。

三、旅游活动安全规范1. 交通运输安全规范旅行社应与合法、规范的交通运输供应商合作,确保车辆设施安全、驾驶员资质合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旅客的出行安全。

2. 旅游活动风险管理规范旅行社应在旅游活动开始前,告知旅客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严禁组织或推荐高风险的旅游活动,确保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3.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规范旅行社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在旅游活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响应,保障旅客的安全,并提供相应的协助和支持。

四、客户投诉处理规范1. 投诉受理规范旅行社应建立投诉受理机制,确保旅客能够方便地提出投诉,并及时回应和处理投诉,确保旅客的合法权益。

第7章旅行社经营与服务规范标准[详]

第7章旅行社经营与服务规范标准[详]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制度
质量保证金是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当出现以 下4种情形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时,以此款对旅游者进 行赔偿: ①旅行社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 旅游者的经济损失; ②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 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③旅行社因歇业、解散、破产或合并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 行费损失; ④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旅行社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其它内容: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 质量保证金。
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 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 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 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2、出租、出借、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
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吊销旅行社义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 责主管人员,人员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二)旅行社分社的设立
旅行社的设立
设立 条件
申报
审批
服务 网点分社Fra bibliotek旅行社的设立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 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且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 要。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两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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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计调服务
3.5.1 计调服务要求
3.5.1.1 对待工作要有高度责任感,认真、细致做好旅行社的外联、计划、调度、接待、线路设计和 质量控制,树立成本控制的理念,确保各环节有效衔接、准确无误。 3.5.1.2 注重工作的计划性,根据流程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用房、用餐、用车、游览等相关服务内 容。 3.5.1.3 熟练掌握计调工作的职责、操作流程及业务技能,并具有风险和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规及 行业规则。 3.5.1.4 接听电话、联系业务时应态度诚恳、礼貌谦虚、条理清晰;与合作单位谈判时讲究技巧、有 理有节。 3.5.1.5 针对团队操作流程,要做到条理分明、周到仔细,落实每个环节并认真核对。 3.5.1.6 要有敏锐的市场意识,注重分析和研究,掌握旅游淡旺季变化,及时调整价格方案。有意识 地寻找常规线路中的新线路成分或全新线路,协助完成新产品的开发工作。
3.4 门市接待服务
3.4.1 门市接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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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1 3.4.1.2 3.4.1.3 3.4.1.4 3.4.1.5 3.4.1.6
遵守旅游职业道德和岗位规范。 统一着装、佩戴胸卡,精神饱满、端庄大方。 使用普通话或便于同游客沟通的语言,使用礼貌用语,对客微笑服务、态度热情。 认真耐心向游客介绍旅游线路及回答相关咨询。 满足游客合理需求,推荐适合的旅游线路。 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及开据的发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3 管理与服务要求
3.1 旅游产品研发
3.1.1 旅游产品的基本要求
3.1.1.1 3.1.1.2 3.1.1.3 3.1.1.4 3.1.1.5 3.1.1.6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具备可操作性; 具有安全保障; 具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旅游产品能满足目标市场旅游者需求; 旅游产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
3.4.2 门市接待流程
3.4.2.1 门市服务人员应掌握旅行社现有旅游产品的具体信息,认真耐心地向游客提供服务。 3.4.2.2 游客提出旅游需求后,服务人员应结合游客要求、费用预算等情况向游客介绍旅行社的旅游 产品,推荐适合的旅游线路,协商并达成一致。 3.4.2.3 如游客有个性化需求的,应将游客的初步意向反馈给计调部门,根据游客的特点和需求拟订 旅游方案。 3.4.2.4 双方就旅游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后,服务人员再次确认客户信息、特殊禁忌,查验游客提供的 相关证件及资料是否齐全和规范;出国(境)游客还需查验护照(通行证)有效期、签证所需资料,并 提供收取资料的收条(注明收到的资料、所缺的资料,最迟备齐资料的准确日期)。 3.4.2.5 指导游客填写相关资料及客户(健康)信息,双方签订统一编号的旅游合同及其附件(旅游 告知书、旅游报名表、安全保障卡及补充协议),提醒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收取团费或预付款,并开 据旅行社正规票据。 3.4.2.6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GB/T 14308-2010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5971-2010 导游服务规范 GB/T 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6356-2010 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 GB/T 26361-2010 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 LB/T 002-1995 旅游汽车服务质量 LB/T 004-1997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LB/T 005-2011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规范
3.3 旅游广告发布
3.3.1 旅游广告发布要求
3.3.1.1 旅游广告内容清晰、明确,产品真实有效,不发布超经营范围广告。 3.3.1.2 旅游广告用语规范,不出现虚假、夸大、模糊用语误导旅游者或贬低同行。对未取得相应资 质等级的酒店、景区,不应在广告中使用“准×星(A级)”、“相当于×星(A级)”等用语。 3.3.1.3 旅游广告应载明企业名称、许可证号、业务经营范围、联系电话等,并以明显字样标注在醒 目处,门市部不得以自身名义发布广告。代理产品时,应该标明委托社。 3.3.1.4 企业荣誉及广告内容必须注明年限及有效期。 3.3.1.5 刊登的旅游价格应当标明收费所包含的内容和档次,报价不得低于正常成本价或行业协会规 定的最低保护价;不得进行因年龄、职业差别,且没有提供旅游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而加收服务费用的 宣传。 3.3.1.6 广告中应告知涉及游客重要权益的信息及注意事项,符合要约条件的广告宣传,应视为合同 内容。 3.3.1.7 通过网站的广告宣传,应做到更新及时、信息全面,发布型网站含有旅游线路标题、行程内 容、报价、参团须知等内容,交易平台型网站能实现网上预订与支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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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4 旅游产品研发部门确定新产品的各项内容后,最终形成产品方案,并经旅游产品研发部经理 审核后报上级领导审批通过。
3.2 旅游产品采购
3.2.1 采购的基本要求
3.2.1.1 选择的合作旅行社服务质量应符合LB/T 004和LB/T 005要求,且无重大责任事故及行政处罚。 3.2.1.2 选择的旅游景区各项服务质量应符合GB/T 17775对相应等级的要求,住宿设施的服务应符合 GB/T14308对相应等级的规定要求,餐馆的设施和服务应符合GB/T 26361要求,客运汽车的车况和服务 应符合LB/T 002要求,购物场所服务质量应符合GB/T 26356要求,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应等级、通过质 量体系认证或被当地相关部门认定为优质企业的优先考虑; 3.2.1.3 应建立同业合作商筛选机制,制定同业合作商筛选和评估标准,对合作旅行社进行考察和综 合评定后定期进行筛选,优胜劣汰,吸纳新秀合作商,以切实保障旅游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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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管理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宁波市旅行社的旅游产品研发、旅游产品采购、旅游广告发布、门市接待服务、计调 服务、导游服务和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与服务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宁波市范围内各种类型的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3.2 旅游广告发布流程
3.3.2.1 定期召开业务会议,确定近期产品广告发布计划。 3.3.2.2 计调部门根据产品核定合理价格后,拟定产品主题内容提交广告策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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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3 广告策划人员根据产品主题及发布要求进行设计、排版,并将广告需求告知相关媒体,预订 版面。 3.3.2.4 广告样稿完成后,广告策划人员将样稿以书面形式交回计调部门,经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后 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3.3.2.5 广告策划人员将广告最终稿提交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进行审核,由其签字确认后将广告发 往相关媒体或网站进行发布,同时发送计调、销售部门以及各门市。 3.3.2.6 及时做好旅游广告的存档工作,以便与发布媒体定期结算及日后备查。
1) 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2) 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3) 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4) 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
参加的活动等;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在包价旅游合同履行中,遇有前款规定事项的,服务人员也应当告知旅游者。 3.4.2.7 旅游合同中必须包括以下信息: 1) 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2) 旅游行程安排; 3) 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4) 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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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6) 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7) 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8) 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9) 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服务人员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2项至第8项所载内容。 3.4.2.8 经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旅行社合同专用章的旅游合同及其旅游行程单各执一份,告知游客 相关旅游信息及注意事项,出国(境)游客应告知行前说明会的时间及地点。 3.4.2.9 团费、发票及旅游合同及时归口相关业务部门,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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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宁波市旅游局提出。 本规范由宁波市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励永惠、杨雄鹰、朱敏惠、周俏华、李华敏、袁平、张雪晶。
A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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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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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管理与服务规范
2013 – 10 – 29 发布
2013 – 11 – 29 实施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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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管理与服务要求 .................................................................... 1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游客意见反馈表 .................................................. 9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导游工作小结 ................................................... 10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旅游投诉记录单 ................................................. 11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旅游客运租车计划单 ............................................. 12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旅游广告范本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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