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新时期如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可编辑
人民调解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近年来,人民调解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人民调解是
解决社会矛盾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具有便捷、灵活、廉价、和谐等特点,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为了总结人民调解的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我们进行了全面的工作总结。
首先,我们深入调研,全面了解了各地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
通过走访调
研和座谈交流,我们发现各地人民调解工作在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案件处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比如,一些地方的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不够完善,人员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案件处理效率不高等。
其次,我们开展了经验交流和研讨活动,总结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比如,一些地方通过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一些地方通过建立健全的案件处理机制,提高了案件处理的效率;一些地方通过加强宣传和宣传,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知名度和公信力。
最后,我们提出了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一些建议。
比如,要加强人
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宣传和宣传,提高人民调解的知名度和公信力;要建立健全的案件处理机制,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等。
总的来说,人民调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调解方式,它在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
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XXX乡工作的调研报告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凸现。
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稳定,根本之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压倒一切,是第一责任。
必须以发展求稳定,以稳定促发展。
近年来,XXX乡为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地域经济,积极探索新时期矛盾纠纷产生的特点和调处化解的对策,为全乡的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和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70余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避免群众越级上访10余起,控制矛盾纠纷激化27起,成功防止民转刑案件9起,辖区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而造成民转刑案件。
这些案件不仅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债权、房屋宅基、继承、赡养、抚养,而且还涉及债权债务、拖欠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等方面。
一、新时期矛盾纠纷产生的特点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引起了社会矛盾纠纷主体的多样化,性质的复杂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也由原来的主要化解民间纠纷,发展成面对范围更为广泛的民间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企业纠纷等等复合而成的个体性与群体性共存的社会矛盾纠纷。
如若调处化解不及时,将会导致矛盾纠纷升级,甚至上升为群体性事件或发生刑事案件。
经过对辖区近年发生的纠纷进行分析,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一)传统的公民个人之间因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而引发的个体纠纷不断减少,个人与组织、群众与干部之间的群体性矛盾纠纷不断增多。
过去,公民个人之间、邻里之间的个体纠纷较多,特别是离婚、退婚纠纷,赡养、抚养纠纷,以及公民之间因一些鸡皮蒜皮小事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多如牛毛,占各类矛盾矛盾纠纷的30%左右。
经过“五五”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街道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安排 (2)

街道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安排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变革,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年度,我们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将紧密围绕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街道实际,深化人民调解制度改革,提升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以下是本年度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目标设定与规划本年度人民调解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制度,提高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实现调解案件的快速、公正、有效处理,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居民满意度。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组织建设与培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队伍结构,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
同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确保调解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调解流程优化优化调解工作流程,简化调解程序,缩短调解周期。
通过完善调解登记、调解过程记录、调解结果反馈等环节,确保调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此外,积极探索调解工作的新模式,如线上调解、快速调解等,以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四、资源整合与利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同时,积极挖掘社区资源,动员社区居民参与调解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调解工作格局。
五、质量监控与评估建立健全调解工作质量监控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调解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通过设立投诉渠道、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收集居民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工作质量。
六、宣传推广与交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推广,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居民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同时,加强与其他街道、社区的交流合作,分享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
七、应急处理与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调解处理。
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根据最新的工作情况汇报,人民调解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重点解决。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强化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管理。
人民调解工作成绩初显,但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具有有效地调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动调解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健全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强化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在这些工作的推动下,人民调解工作已经初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工作。
首先,人民调解工作在宣传方面还存在不足。
在一些地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了解还很有限。
因此,我们应该继续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其次,人民调解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虽然我们已经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但在一些地方,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质仍然不够高。
因此,我们需要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另外,监督管理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公共服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管理。
在一些地方,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
因此,我们需要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制。
综上所述,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但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最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制,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进行。
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120xx年,____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协调联动、相互衔接、信息互通、共同化解矛盾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
通过5年多的努力,现已经形成了独特的运作模式,促进了地区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充分彰显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发展中的“社会矛盾减压器”、“社会关系润滑剂”的作用。
仅20xx年,____区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道路事故损害赔偿纠纷1321件,涉案金额共1422万元。
现将____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实施过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总结提炼,以期待对工作开展有所裨益。
一、____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实施过程1.结合实际,理清思路。
____区地处南京市城东,区内涉及宁镇公路、宁沪高速、宁杭高速、宁洛高速、长江二桥、绕城公路等多个交通要道,路况极其复杂,车流出入频繁,既是南京城市交通的一个重要枢纽带,也是重大交通事故的多发区。
20xx年,____全区实发事故高达一万两千余起,直接导致严重人身伤亡的事故一百余起,其中需要调解的案件达到四千多起。
长期以来,交管部门承担着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工作,由于实际警力少、事故数量多、问题复杂等原因,调解工作的实效一直不能很好的凸显。
为了帮助交管部门减压卸负,节约警力资源,同时,也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模式,拓宽大调解工作的新格局,____区司法局主动与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研究磋商,多次召开了工作协调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反复推敲相关工作制度,集中优势资源,建立长效机制,联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
2.健全网络,规范操作。
健全组织网络是开展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区司法局在交警七大队派驻成立____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调解工作室)。
设主任一名,由区司法局副局长担任。
副主任由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副队长担任。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10篇在当下社会,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店铺收集整理的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1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特色的处理民事纠纷的传统方式。
如何创造性地开展诉讼调解,充分发挥其价值功能和优势,以实现调解制度之公正、效率的终极目标,值得深思。
前不久,受省院委托,一行专程到各基层法院进行了调研,下面就调研结果主要发表一下看法:一、当前基层法院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主要做法(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基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以调解方式解决了大量的民事纠纷案件,为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从几个基层法院的统计数字来看,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比例多在60%至70%左右。
有的是逐步下降;有的是稳步上升;还有的是先下降后又上升。
下降的'原因有以下几个:一是调解需要一定的时间,在不断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审限管理的同时,调解的力度被削弱;二是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使法官应接不暇,没有时间过多的调解,客观上造成调解不能;三是调解需要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而目前法院的司法权威和法官的社会公信力在下降;四是对司法政策的理解不够全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重判决轻调解,或认为调解过多有损法院形象;五是其他社会力量的不当干预,影响了当事人自由处分权的行使。
(二)主要做法各地法院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和各个不同的诉讼阶段:1。
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时的送达调。
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收案后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即以打电话、就地审理等简便灵活的方法通知当事人到庭或到当事人住所,在双方当事人同意且被告自愿放弃答辩期的前提下进行调解。
2。
询问被告答辩时的答辩调。
即在被告向法院送达答辩状时,根据原告的起诉事实及被告的答辩意见,给被告做调解工作;如被告同意,便及时通知原告立即到庭进行调解。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一、背景介绍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解决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提升,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便捷调解的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总体目标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建设多层级、广覆盖、专业化、法治化的人民调解体系,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三、主要任务1. 完善人民调解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新时期人民调解机构体系,加强对人民调解机构的组织建设、管理和监督。
提升调解组织的专业化水平,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拓宽调解队伍来源渠道,培养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调解人才队伍。
2. 加强调解工作法治化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进程,建立健全调解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加强对调解案件的法律援助,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
3. 拓宽调解工作领域和方式加强人民调解与相关领域的衔接,拓宽调解工作的领域和范围。
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机构在涉及民间纠纷、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等方面的调解工作。
推广和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手段,提升调解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
4. 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改革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改革,提升调解工作的组织化和协同化水平。
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调解方式,促进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仲裁等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5. 加强人民调解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了解和认同。
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加大对人民调解的宣传力度。
同时加强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培训,提高人民调解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推进调解工作的合力。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运行。
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l 解队伍素质的滞后使人民调解工作面临挑战。人 调 民调解队伍整体 素质 不强 ,战斗力较弱 是普 遍存在 的问
题。主要表现在 : 是调解 队伍年龄和体能状况不能适应 一 当前 的调解工作。 一批多年从事村 ( ) 居 委会调解工作的同
说 , 民调解促进 了家庭 、 人 邻里和睦 ; 从大的方面讲 , 民 人
弱多病 , 于一些要求快 速反应 、 时处理和反复做工 作 对 及 的调解 , 显得力不从心。 二是调解队伍 文化程度偏低 、 法律
:1 53
作者简 介:陈义杰(93 )男, 16一 , 山东武城人, 法学学士, 山东德州市委党校政法教研室副主任, 副教授, 研究方向: 法学、 党建
Theor Resear y ch
学 — — _一 理 / 论
一
政策水平 欠缺 。三会各界对人 民调解 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以及基 层调解人员的报酬问题没有落实好 , 在一定程度 上影 响到
方 面要切 实保 障培训经 费 ,另一方面要丰富培训内容 ,
要针对调解 工作 面临的新 形势 ,结合当前突出的问题 , 通
调解维 护了整个社会的稳 定 , 维护 了广大人 民群众 的根本
利益。
2做好人 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随 . 着改革的不断深入 , 人们的思想 观念 、 价值 观念 的变化及
各种利益格局 的调整 , 必然引发一些新矛盾 、 新问题 。 诸如
志对本辖 区内的人员情况较 熟悉 ,但大部分年龄偏高 、 体 ;
、
充分 认 识 加 强 新 时 期 人 民调 解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和 紧
稳 定 中 发 挥着 重 要 作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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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新时期如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可编辑) 新时期如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为我国宪法确认的法律制度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多年以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矛盾的层出不穷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
我们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一、对当前主要社会矛盾纠纷的简要分析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冲突和磨擦不断出现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涉法信访问题越来越突出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民事纠纷导致治安刑事案件上升对社会稳定形成较大的压力。
总的来讲人民调解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表现在:一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发生新变化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
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已经不再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而以资源权属、环境及生态、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等经济内容的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
其中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职工下岗、军转干部待遇、复员军人就业和党群干群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
参与者的构成复杂化不仅有工人、农民、离退休干部、个体户退伍军人等。
一些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纠纷不断增多解决起来难度很大。
二是各类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
其中的热点、难点主要有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问题企业改制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集资款到期不能兑付问题以及涉法涉诉问题司法不公、执法不当问题等。
三是相当部分纠纷当事人言行发生重大变化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的特点明显。
有的利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假日或政治敏感期集体到京、到区上访。
甚至出现殴打执行公务干警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过激行为以及自杀、自残的极端行为。
所有这些矛盾纠纷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对人民调解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目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范围不断拓宽制度体系基本成型人民调解功能作用日益突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人民调解工作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调解经费法律有规定但执行很尴尬《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调解主任享受村(居)委副职待遇调解员享受误工补贴”。
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的经费都受制本村(社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好的村村干部年收入元差的村只有元月平均多元村上办公经费只能是有一点用一点。
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因经费紧缺工作举步艰难。
我们了解到一个调委员会一年的正常开支需一万元。
支出项目有调解员的工资、调解小组长和调解信息员的误工补贴、调解人员的培训费、调委会的办公费以及调解工作的调查、取证等项经费开支。
如果要加强调委会内务规范化建设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纵横交织的立体化网络格局只能是一厢情愿纸上谈兵。
(四)业务工作有继承但乏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积累与经验但形势的变化、时代的变迁人民调解的性质、地位、作用、方式等等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走访调查中的调解委员会中没有一个能全面、准确表述人民调解性质、作用、任务与要求绝大部分调解员仍然沿袭旧的模式纠纷发生后劝说双方当事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和为贵折中处理对于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没有与时俱进缺乏开拓创新对于现阶段新的人民调解制度知之甚少。
且不说村调委会就是乡镇负责指导与管理人民调解的司法所与司法员对新的人民调解制度也感到茫然认识上不清概念上混杂导致指导上不到位出现了跟不上形势、适应不了新要求的情况。
从改革人民调解制度势在必行但同时要求广大人民调解员从理念、认识与行动上与时俱进。
三、创新发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一)深化认识摆正人民调解工作的位置人民调解组织多处在最基层分布面广队伍庞大遇到的人、财、物等实际困难比较突出。
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了解、重视与支持切实克服“重打轻防”的思想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要大力加强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
要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考评范围使人民调解工作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健全机构落实调解组织网络格局要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在村、乡镇全部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在不同行业和系统建立各类专门调解组织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当前重点是抓好集贸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和企业与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工作联系制度要规范人民调委会建设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要按照“五有”(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印章、有调解文书、有统计台帐)和“四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使矛盾纠纷发生时先有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要认真抓好调解协议质量调研评查工作。
(三)公开选任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人民调解队伍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纠纷增多难度增大对从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的法律与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更新要求特别是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后调解对象范围的扩大、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趋势文化程度、尤其是法律与调解业务素质已成为人民调解员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因此建立一支与工作相适应的能调善调、坚强有力的调解队伍迫在眉切。
社区推要引入竞争机制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创新举措在乡镇、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
乡镇人民调解员由驻乡(镇)的司法员担任。
人民调解员实行公开选聘、招考每个社区将本辖区内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干部、教师等人员选聘担任人民调解员原来担任社区调解主任或调解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人民调解员的工资福利、组织人事关系等方面实行区、县(市)司法局为主、社区协助管理。
人民调解员由市司法局发给“人民调解员资格证”实行持证上岗。
公开选任的具体方案由市司法局制定并统一部署实施。
(四)强化指导加快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与改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摆在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
加快发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历史赋予的使命是实践“三个代表”要求也是推进基层民主法制进程的必然结果。
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加强指导切实提高指导管理水平。
我们自己认为调解工作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工作但是上面没有要求没有安排我们只能是自我看重。
可见人民调解工作与经济建设未能同步发展。
有的调解主任反映他们不知道怎样抓调委会建设不知道怎样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这些问题应引起深思。
各级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要负重加压集中精力抓住社区建设与人民调解改革的机遇科学制定人民调解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指导与管理。
二是加强司法所建设增强指导管理力量。
当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着重抓住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国家对司法所建设投入国债资金的良好契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努力完成收编建所工作并按照司法部提出的每个司法所不少于人的人员配备要求适当增加地方编制不断壮大司法所队伍。
同时按照《民事诉讼法》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赋予司法助理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指导管理职能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改变给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下创收指标、下达收税费、联村办点等额外任务的现象真正给司法员减负松压还司法助理员“专职专用”。
三是加强培训为适应人民调解改革做好素质上的储备。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队伍的培训工作逐步实现在培训的基础上实行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用两年的时间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要做好人民调解员聘任考核、颁证工作保证“人民调解员”的质量。
四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使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有机衔接。
要规范调解工作制度建立学习、例会、纠纷管理登记、回访与档案管理五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杜绝调解纠纷的随意性。
.要规范文书格式。
使用司法部统一制订的各类人民调解工作文书严格按要求填写杜绝文书制作的随意性。
要规范工作纪律与工作方法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要严格遵守不收费的规定防止搭车收费变相增加农民负担。
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要求与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建立起联系制度形成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合作使人民调解工作向法制化、正规化方向健康发展。
五是落实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正常开展。
为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积极性稳定基层调解队伍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健康、稳定开展必须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建议市、县、乡三级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经费按一定数额列入财政预算对于公开选任的社区调解员(专职)实行月工资报酬制每月元由市、县(区)二级财政各按%比例分担并由区、县(市)司法局每月统一发放。
乡镇首席调解员实行工作补贴每月元。
要不断创新思路拓展渠道市、县(区)设立防纠纷激化奖励基金和人民调解抚恤金。
要创造条件解决调解人员的人生安全、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以利于调解人员全身心投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