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理工学院章程
广东高职专科院校排名(完整版)

广东高职专科院校排名(完整版)广东专科学校简介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成立于1993年,原名深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997年更为现名,2001年学校先后与国内129所高校签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协议,2003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成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首次开始招收本科生。
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是一所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
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州市属高等职业教育龙头院校。
学校1993年起筹建番禺理工学院;1993-1994年挂靠广州大学招生;1995年获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是全国首批、广州市属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2003年被广州市政府确定为市属高职教育龙头院校;2006年12月成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08年成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08年6月更名为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12月,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
高考志愿填报技巧口诀最少往前看三年,超出历史均分,院校录取希望大,高端院校重排名。
分数走向想周全,根据分数挑大学,按照意愿选专业,依据规则排顺序。
分步精挑细选出,一个可能录取的,两个能够录取的,两个确保录取的。
九平行院校志愿,第一个学校很关键,它志愿也仔细选,冲稳保三个层次。
最想去的排前边,投档原理记心间,分数优先按志愿,平行志愿有风险。
冲的学校慎重选,保底学校要保险,高报落榜是悲剧,低报亏分最可惜。
分数大学应匹配,学校录取录排位,招生计划年年变,名次修正细细算。
留有余地报志愿,天南海北分数高,门槛低的云贵川,另外还有新西兰。
发达地区竞争烈,其他地方分一般,倘若分数不占先,可选两北和一南。
反串填报记心间,考虑冷门和边远,逆向思维天地宽,院校隶属有高低。
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章程序言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是直属广东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理工类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创办于1978年,前身是“广东省建材工业学校”,原归属广东省建筑材料工业局。
2002年8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划归广东省教育厅。
2005年12月,学校更名为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围绕“立德树人,精技尚能”的教育根本任务,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
坚持“立足职教,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人才。
现在,学校积极顺应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坚定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和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同优化发展的道路,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在省内具有较高社会声誉和知名度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英文表述为Guangdong Vocational School of Polytechnic。
学校法定地址设在广州市白云区云泉路162号。
学校网址:。
第三条学校是公立全日制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是一所集学历教育、技能鉴定、职业培训为一体的综合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四条学校根据国家法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办学条件,按广东省教育厅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各专业招生比例。
第五条学校校训:文明求实、进取创新。
第六条学校校风:厚德、明理、精技、笃行。
第七条学校校徽图案为第八条学校校旗旗面主色调为白色,校名红色字体位于旗面正中间。
第九条学校创办于1978年11月,每年的11月18日为校庆日。
第二章内部治理第十条学校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理工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理工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广东理工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理工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高要校区):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祈福大道;邮政编码:*****鼎湖校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坑口金鼎路;邮政编码:*****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开放大学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广东广播 电视 大学 学报
( 2 卷 总第 8 第 O 9期 )
府 公 报正 式 公布 的 2 1 年 度 立法 工作 计 划 中, 00 预 备 立法项 目就包括 《 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 。 《 教育规划纲要》第二十 章 “ 推进依法 治教 ” 中 明确规 定 :完 善教育 法律法 规 。按 照全 面实施 依 “
是立法性 的规 范性文件 。
由于 即将 挂牌 的开放 大学 的办学 宗 旨和运 行
机 制与传 统大 学存 在着各 种差 异 , 因此 , 如果 没有
完 善 的立 法保 障 , 么,开 放大 学作 为新生 事物 , 那 “
在社会接 纳和公众认 同滞后的 同时, 还极 易遭 受来 自教育系统 内的制约 和上下挤压, 其后果是 :法律 ‘ 的滞 后 ’ 导致 ‘ 将 制度 的缺位 ’必 造成 行 的障 , 运 碍 ’尤其是在 当今 高等教育 大众化加速 、 身教育 , 终 体系构建加快之时, 将表现得更 为突出” 。
第 2 O卷
V 1 2 0. O
总第 8 9期
S mN .8 u o 9
广 东广播 电视大 学学报
J0URNAL 0F GUANGD0NG RAD & TV UNl b O VERSI TY
21 0 1年 第 5 期
N . 5 2 1 o . O1
开放大学法律保 障机 制研究
行 了分 析, 而提 出了开放 大学办学法律保 障 的路 继 径选择 。
一
学在 构建终身教育 体系 中的特殊 重要作用 , 用立法 的形 式确定和 宣示其独特 的宗 旨、 任务 、 治理 结构 、 权利义 务等 , 应属必然 。开放 大学作 为划 时代 的大
2023广东新高考志愿填报规则有哪些

2023广东新高考志愿填报规则有哪些广东新高考志愿填报规则(1)志愿单位。
新高考改革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即为1个志愿,按“1所院校+多个专业”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新高考改革后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将拆分若干院校专业组,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志愿,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2)志愿数量。
新高考改革后普通类本专科各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艺体类统考本专科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各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3)填报要求。
一是新高考改革后,考生填报志愿时,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拟填报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是填报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须在公示合格名单中;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与改革前相同。
三是同批次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与改革前相同。
四是普通类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两类。
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选考物理与选考历史的艺体类考生一起排队,总分高者优先。
五是我省新高考填报志愿的时间段和填报方式与改革前相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除强基计划外,提前批、本科批、专科(高职)批三个批次同时填报,分开录取。
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广东新高考志愿录取方式2021年以前,广东省以文史类和理工类两个科目类型分别划定批次线。
但从2021年开始,划线方式不再是以单纯的文理科为参考,而是以物理和历史两科为准。
广东的新高考模式为“3+1+2”模式,物理和历史为首选科目。
在选科时,考生需要在物理和历史中选取一门首选科目,再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由于包含物理和历史科目的组合各有6种,所以其批次线也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文科批次线和理科批次线。
此外,传统高考是通过高考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新高考实施之后,高校录取志愿一方面会参考高考成绩,同时也会看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
整理广东开放大学文凭没用

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2015年度报告2015年我校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学术委员会议9次,其中5次通过通讯评审方式进行。
按照《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在讨论决定重大事宜时,参加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每次会议均达到了法定要求。
现将一年来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审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届中调整事宜2015年4月16日下午在1号楼704楼会议室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届中调整事宜。
应到会委员13人,实到会12人,会议由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校长李江研究员主持。
她简要介绍了本次会议的目的、议题和要求。
人事处黄贵明副处长就我校专业技术岗位届中调整情况作了汇报,本次届中调整涉及主系列专业技术三级岗4人、辅系列专业技术三级岗1人、主系列专业技术五级岗8人、主系列专业技术六级岗6人、辅系列专业技术六级岗3人共计22人。
根据《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李江、闫新丽、卢修敏、蓝天4位委员实行回避制度,经过评议,对拟聘人员进行了无记名投票,结果如下: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员投票结果级别姓名同意聘任不同意聘任弃权主系列专业技术三级孙平11 1 闫新丽9 1 1 卢修敏9 2蓝天9 2主系列专业技术五级汪跃平11 1 吴文君11 1刘柯11 1宋菲11 1 殷小清11 1余远坤12李鹏程11 1 杨显斌11 1主系列专业技术六级雷新盛12蔡壁洪11 1 温健12袁立梅11 1 曹伟11李美满11 1辅系列专业技术三级李江10 1辅系列专业技术六级胡宇霞11 1 赵国信12朱丽华10 2二、审议专业设置问题2015年4月23日下午在2号楼801楼会议室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珠澳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对澳教育方向)、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对澳教育方向)设置事宜。
应到会委员13人,实到会11人,会议由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校长李江研究员主持。
高考填报志愿PPT课件

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北京拖拉机工业学校,1956年,应国家工业基地建设布局需要迁 至洛阳,机械类学科是其传统优势。
河北工业大学
天津 河北省、天津市和教育部共建的211学校,以工科见长。
2023广东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是多少

2023广东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是多少2023广东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一)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260分。
(二)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100分。
(三)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文化科总分85分。
(四)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文化科总分90分。
二、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7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70分,体育术科175分。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160分,音乐术科15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60分,美术术科155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55分,舞蹈术科150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170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90分。
2023广东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流程(一)了解成绩及排位。
2023年广东“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试考生成绩、考生成绩总分各分数段情况和排位查询方式另文通知,具体请密切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微最新公告。
(二)了解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章程。
“依学考录取”及“3+证书”考试的志愿填报工作,按照本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2〕27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49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广东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政策、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模式,以及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发布的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
(三)知晓招生专业及对考生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按要求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体检并上传体检数据,并结合本人生源类型,认真阅读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印的“高中生版专业目录”或“中职生版专业目录”中的重要说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根据本人身体条件,对照意向报考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刊登的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及其他特殊要求或慎重报考的提示,选择适当的专业填报,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理工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办学,规范管理,保证广东理工学院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广东理工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英文译名:Guangdong Technology College。
第三条学院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城区祈福大道。
第四条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宗旨: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六条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要与办学条件,按照质量与规模协调发展的原则,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控制在10000人左右。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
高职教育与本科教育并重,逐步过渡到以本科教育为主。
根据市场需求,可举办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及留学生教育等。
第八条学科门类设置:以工学为主,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
专业设置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确定。
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经学院学术组织和学科专业负责人论证并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学院董事会批准设置新专业。
第九条学院的举办者为肇庆市科培教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学院按照举办者、教育行政部门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保障学院的办学自主权。
第十条学院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
第十一条学院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教育厅,登记注册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
第十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学院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建立健全以下事项的规章制度、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一)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二)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三)制定招生方案,调节学科专业招生比例,确定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四)制定学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五)设立教学、科研及行政职能部门;(六)确定内部收入分配原则;(七)招聘、管理和使用人才;(八)学院财产和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九)其他学院可以自主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学院举办者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一)推荐学院首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组成第一届董事会;(二)举办者或其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按董事会章程规定的程序与权限参与学院办学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对学院的管理方式、考核标准和学院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查阅学院董事会记录,了解学院教学、科研、管理、财务等状况;(四)本章程中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举办者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章程;(二)依法为学院筹措教育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三)本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举办者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章学院董事会第十六条学院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学院董事会由学院举办者代表、学院领导、教职工代表及相关企业和行业代表组成,组成成员为单数,总数不超过15人。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高校教育教学经验。
董事会成员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各届董事会名单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
董事会充分支持学院院长独立行使学院章程赋予的职权,不干预学院的具体运作,保证学院依法独立自主办学。
第十八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董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为有效。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召开特别会议或扩大会议。
董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董事会对学院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一)聘任、解聘院长;(二)修改学院章程;(三)制定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学院的分立、合并、终止;(六)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董事会讨论事项如涉及董事个人利益时,当事人应予回避,但表决时当事人仍可行使其表决权。
第十九条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学院院长,根据院长提名,聘任和解聘其他院级行政领导;(二)修改学院章程;(三)审定学院发展规划,审批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四)审定学院管理机构设置;(五)审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审定学院财务预算、决算;(七)决定学院投资、融资等事宜;(八)决定学院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九)法律法规及本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职权;(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学院院长第二十条院长是学院行政最高负责人,主持学院全面工作。
副院长协助院长分工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院长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10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经历,年龄不超过70岁。
报审批机关核准同意后由董事会聘任,方可行使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职权。
院长任期原则上为四年。
报经审批机关同意后可以连任。
在任期内,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可以提前解聘院长,院长也可以提前辞职,提前解聘或提前辞职应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二条院长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学院实际与发展需要,科学设计学院内部治理机构和组织框架,明确学院内设机构及管理层级系统之间的权限、管理的程序和规则。
依法治校,民主管理。
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容、校纪,培养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确保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实施。
其职权及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学院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学院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及学院规章制度;(三)组织拟定学院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向董事会提请聘任或解聘学院副院长、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聘任和解聘学院教职员工,对教职员工实施奖励或处分;(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及督导、考核、评价工作机制;(五)负责学院日常管理工作;(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和职责。
学院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五章教职员工第二十三条学院依法聘用教职员工,学院与教职员工双方按平等自愿原则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保障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教职员工合法权益,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教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
第二十四条学院依法聘任具有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职称职务评聘的权利。
学院支持鼓励教师进行教研、教改及科研活动,支持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及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第二十五条学院教职员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聘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学院根据奖惩规定,对取得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对学院做出贡献的教职员工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规章制度的教职员工予以处分。
教职员工对所受处分有异议的,应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学院按投诉程序受理申诉,并给出处理意见。
学院对教职员工实施奖励和处分应听取学院工会的意见。
第六章学生第二十七条学院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心学生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与程序录取新生或接受转学生。
凡按有关规定被学院录取或转入学院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院的学籍,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并实施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生档案。
第二十八条对招收的学生,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业成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业证书;对符合国家规定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学院推荐就业岗位,毕业生可依据双向选择原则自主择业。
第二十九条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辅导员队伍,具体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学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学生奖惩制度,对优秀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对违纪学生予以处分。
学生对处分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诉,学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教育教学管理及学术组织第三十一条学院的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学院根据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设置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教育教学和科研管理制度,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教学质量。
学院依法建立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与制度,规定学科专业、课程及教学、科研的水平与质量标准,制定评价体系和考核基本规则,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价机制。
第三十二条学院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学院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及对学院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督查评估。
第三十三条学院按照教育部第35号令《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建立学院学术委员会。
学院学术委员会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学术委员会人数与学院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共为15人。
其中担任学院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四分之一,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系部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实行一人一票制,保障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在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教学科研计划方案的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咨询、审议、决策作用,维护学术活动的独立性,尊重和保障教师、学生的学术自由,保障学院宽松的学术环境。
董事会和学院保障学术组织依法依规独立行使其职权。
第八章党、团、工会、学生组织与民主管理第三十四条学院建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在学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需的各类人才;(二)引导和监督学院遵守法律法规,参与学院重大事项的决策,支持董事会和院长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其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三)支持学院改革发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学院的办学要求,帮助解决影响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四)全面加强学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五)领导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六)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保证教学和生活秩序的稳定;(七)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学院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十五条学院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建立共青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