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复习资料
国际私法

法律本科《国际私法》复习资料(复习资料,仅供参考,请大家认真做报名时发的十套练习题)第一套:单项选择题1.在国际私法规范中,产生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的前提条件的规范是【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2.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为【巴托鲁斯】3.对于知识产权的转让,在法律适用上,除了要受到有关国家强行性法律的制约外,一般采用【意思自治原则或最密切联系原则】4.当今许多国家的立法规定涉外失踪或死亡宣告的管辖权,原则上属于【失踪者本国法院】5.我国对于涉外成套设备供应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一般应适用【设备安装运转地的法律】6.最早提出意思自治原则的是【杜摩兰】7.在我国,财于涉外科技咨询或设计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的,一般应适用【委托人营业所所在地法律】8.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的问题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9.根据1961年《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第1条的规定,不动产遗嘱的有效方式必须符合【财产所在地法】10.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关于这一制度,错误的说法【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11.根据1929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规定精神,在一个单一的航空运输过程中,如果一个旅客受到三次损害,则他得到的赔偿的最高限额为【125000法郎】12.韩国人金某与美籍华人伍某于2000年在美国结婚后定居中国北京,金某申请放弃韩国国籍,于2001年5月获得批准,其加人中国国籍的申请至今未获批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自2001年5月之后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13.某国民法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在本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条规定赋予外国人何种待遇【国民待遇】14.在解决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时,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匈牙利】15.在国际私法范围问题上,英美普通法国家的学者大多主张国际私法就是【冲突法】16.丈夫为美国人,妻子为英国人。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一、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一般称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二、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方法有两种:间接调整方法;直接调整方法。
三、国际私法的定义:以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渊源(一)国内立法(二)司法判例(三)国际条约第四章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一、自然人1、本国人只要具有行为能力,就可以成为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一般不加限制,或只在某些特殊问题上有所限制;外国自然人只有在内国具有相应的民事法律地位时,才能成为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
2、自然人的国籍:(1)国籍:一个人作为特定国家的成员而隶属于这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
(2)国籍在国际私法里的意义:国籍唯一原则是处理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问题的出发点。
(3)国籍冲突的原因(4)国籍冲突的解决:A、积极冲突的解决:内国国籍优先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211条: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B、消极冲突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210条: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3、住所的冲突的解决:我国《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212条: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二、法人★★(选择、简答)1、如何确认一个法人的国籍 6种主张:成员国籍主义、登记地主义、住所地主义、准据法主义、实际控制主义、复合标准主义。
国际私法复习重点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重点第一章国际私法基础理论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
2•涉外民事关系的判断:(1)法律关系主体涉外: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法人或无国籍人。
(2)法律关系客体或标的涉外:物、财产位于国外或法律行为发生在国外;(3)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
3•国际私法对涉外民事关系调整的法律特征:(1)涉外性,国际私法调整的民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
(2)广泛性:国际私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不仅包括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侵权关系等民事关系,还包括合同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物权关系、国际贸易关系、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关系等商事关系。
(3)国际性:产生于国际民商事交往中。
4•国际私法上讲的涉外因素中的“外国”,多以领域为标准,把本国领域以外的国家称为外国。
但有时也不以一国领域为标准,而是以法域为标准,把不属于本法域范围的法域称为外国。
5.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都使用国际一词,其含义不相同。
6•法律冲突亦称“法律抵触”,是指在国际民事关系中,由于其涉外因素导致有关国家在法律效力上的抵触。
7.法律冲突的两种表现形式:(1)静态法律冲突: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2)动态法律冲突:现实的法律关系适用冲突。
8.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1)大量的涉外民事关系的产生是法律冲突产生的重要条件;(2)不同国家法律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规定不同;(^3)—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域外效力产生冲突;(4)一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9•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1)冲突法调整,指在国内法或国际条约中规定在何种条件下适用何国法律,然后按被指定国的法律确定权利义务,解决涉外民事纠纷。
间接调整:它只指岀有关的民事关系适用哪一国家的法律,而没有明确地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只是在没有统一实体法时才适用。
(2)实体法调整,指制定统一实体规范,如在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中直接规定权利义务规范。
国际私法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1.涉外民商事关系:是指其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要素至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与国外有关系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2.民商事法律冲突: 指同一民商事问题因所涉国家法律规定不同而发生在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3.准据法:指经冲突规范指引用来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争议的具体实体法规则。
4.识别:指在适用冲突规范过程中,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对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作出定性或分类,将其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指引适用哪一种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
5.属人法:是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
6.双边冲突规范:指其系属并不明确规定适用特定内国法还是特定外国法,而只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此系属,结合实际情况去寻找应适用某一个国家的法律的冲突规范。
7.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指外国的自然人和法人能在内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状况。
8.反致:只对与某一国际私法案件,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法院地法,法院结果适用了法院地国的实体法。
9.法律适用规范:又称冲突规范或法院选择规范,是由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一国际民商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
10.意思自治说:该理论从契约自由原则出发,当事人主观上应该能够选择他们认为合适的法律的学说。
11.统一实体法规范:国际统一实体规范,更确切的说是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这类规范是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具体规定国民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12.法律规避: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利用某一冲突规范,制造某种连接点的构造要素,避开本应适用的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则,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逃法或脱法行为。
简答题和论述题简述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特点。
(1)含有涉外因素:①主体中有外国人:自然人、法人、合伙、国家、国际组织、无国籍人②客体有位于外国的物、行为③内容位于国外(2)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各国民商法立法条例不同(3)国际私法中的“外国”含“外法域”简述自然人国籍冲突的解决办法。
《国际私法考试》复习资料

国际私法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
主要指: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国家和国际组织——国家所负的责任是无限责任
(四)、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外国人在我国享有: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优惠待遇
第三章、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一)、法律冲突
(三)、准据法
第四章、 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
(一)、识别(定性)
(三)、外国法的查明
转致: 甲
乙 丙 直接反致: 甲 乙
间接反致: 甲
乙
丙 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 甲
乙 丙
第五章、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一)、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时效的法律适用
第六章、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一)、协商和调解
(二)、国际商事仲裁
第七章、区际法律问题
(二)、区际调查取证
(三)、内地对台湾民事判决的执行
(四)、涉澳相互执行判决
国际私法之中国实践冲突规范
区际司法协助。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重点复习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重点复习第一章国际私法基本理论第一节国际私法基础知识一、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特征(一)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二)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特征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一)法律冲突(二)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三)法律的域内效力(四)法律的域外效力三、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方法(重要)(一)冲突法调整(二)实体法调整第二节国际私法的范围和定义一、国际私法的范围(一)不同法系和国家学者的观点(二)教材观点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2.冲突规范3.统一实体规范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商事仲裁程序规范第三节国际私法的渊源一、国际私法的渊源的含义。
二、国际私法渊源包括的类型。
第二章国际私法发展史第一节国际私法学说史(重点)一、意大利法则区别说(重点把握)二、法国的法则区别说三、荷兰的国际礼让说四、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重点把握)五、英国的既得权说六、库克的本地法说七、凯弗斯的结果选择说八、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重点把握)九、里斯与《冲突法重述(第二次)》第二节国际私法的立法史一、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史中国唐朝《永徽律》最先规定国际私法规范。
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1794年《普鲁士法典》规定了冲突规则。
1804年《法国民法典》关于国际私法的规定对各国国际私法的立法产生过巨大影响。
19世纪末至20世纪,国际私法的立法由法典中的国际私法条款转为法典式立法。
二、国际私法的国际立法海牙国际私法会第三节我国国际私法的历史一、我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史我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史可以追溯到唐朝。
1918年北洋政府颁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国际私法法典《法律适用条例》。
1953年中国台湾颁布《涉外法律适用法》。
第三章冲突规范第一节冲突规范的法律特征与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一、冲突规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二、冲突规范的结构冲突规范在结构上有范围和系属组成。
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系属是指调整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
三、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连接点是指把特定的民事关系与某国法律联系起来的一种事实因素。
国际私法复习资料

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概述一、调整对象: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此处“国际”不仅仅包括国家间,还包括法域间)我国关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涉外性的规定: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有时也可能是外国国家(这是主体);民事关系的标的物(物、财、行为)在外国领域内的(客体位于国外);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的(内容发生在国外),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二、调整方法(一)间接调整方法:在有关国际条约或国内法中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的一种方法。
(不管人,管法)如冲突规范等。
(二)直接调整方法:指普遍存在与国内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的,用来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实体规范。
(直接管到人)。
三、国际私法的规范(大)(一)冲突规范:构成了国际私法的主体部分,是最核心、基本、重要的部分(小范围)(二)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越来越重要,优越于冲突规范,更明确、更直接、更彻底(三)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这是国际私法的前提之一)(四)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商事仲裁:这属于程序性规范,属于诉讼法范畴。
四、国际私法名称(一)德国:民法实施法(二)旧中国:法律适用条例(三)日本:法例(四)台湾: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法(五)泰国:国际私法(六)国际通用:冲突法(英美法系)、国际私法(大陆法系)五、国际私法定义(一)“私法”的解释:民商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这种通常归于私法一类。
(二)本书给出的定义:国际私法是综合适用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和民商事法律冲突,集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于一体的独立法律部门。
六、国际私法法律渊源(一)国际私法的渊源具有双重特点:既有国内法渊源,又有国际法渊源,且不同国家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
(二)国内法渊源(1)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规范最古老的渊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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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是国际私法调整对象国际民商事关系,也称为跨国民事商事关系或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关系。
所谓涉外因素,是指该民商事关系的主体、客体或内容至少有一项涉及外国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外国物或法律事实发生在本法域外。
二、国际私法的规范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它是确定外国的自然人、法人甚至外国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内国民商事领域的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这类规范既可以规定国内法中,也可以规定在国际条约中,是国际私法产生的一个前提条件。
2.冲突规范,又称为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是指明某国际民商事关系应适用何种规范。
3.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就是在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中具体规定国际民商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
它的出现晚于冲突规范,但在商事领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是指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专门适用的程序规范,如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规范、司法协助规范、域外送达和取证规范、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规范等。
5.国际商事仲裁规范,是指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商事争议的和种规范,如关于仲裁范围、仲裁协议、仲裁员、仲裁机构、仲裁程序、仲裁裁决、仲裁费用等问题的规范。
三、国际私法的定义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在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一、尊重国家主权原则二、平等互利原则三、遵守一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四、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私法国际统一的两大模式:统一冲突法、统一实体法1)各国国内实体法不同——法律冲突—冲突法冲突法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法律冲突,只要存在不同的私法规定,法律冲突必然存在。
2)经济的迅猛发展,国际社会极力寻求从根本上消除法律冲突的办法,即实现私法的国际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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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复习资料1:[单选题]在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的规范是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B: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的效力,适用行为地法C: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发价于送到被发价人时生效D:一国国内法中专门用于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的规范参考答案:B2:[单选题]外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与中国公民同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
这是一条A:冲突规范B:实体规范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参考答案:C3:[单选题]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当事人的住所不明确或不能确定的,则以()为住所地A: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B:当事人的国籍国C:与产生民商事争议的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D:当事人在案件中的相关行为地参考答案:A4:[单选题]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妻为英国人。
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
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A:二级识别B:识别C:法律适用D:先决问题参考答案:B5:[多选题]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B: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C: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D: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参考答案:BCD6:[多选题]在“婚姻方式依婚姻举行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若甲乙二人的婚姻举行地为中国,那么,适用该条冲突规范的法院即可认定中国法是该婚姻方式的准据法。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准据法的特点是A: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B: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实体法C:准据法是冲突规范的一部分D:准据法可以是内国冲突规范所援用的外国冲突规范参考答案:AB7:[多选题]法官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所遇到的识别问题所产生的原因是A: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存在一些独特的法律概念B:不同国家往往把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中去C:不同国家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导致援用不同的冲突规范D:不同国家对同一问题规定的冲突规范具有不同的含义参考答案:ABCD8:[多选题]下列法律规范中,属于国际私法范畴的规范包括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B: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由于违约而须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其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理论上在内的损失额相等D: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参考答案:ABD9:[单选题]日本一航空公司所有的一架波音777客机,飞行于日本和新加坡两国之间。
因日本该航空公司所欠中国某航空公司债务到期无力偿还,日本公司遂将这架飞机抵押给中国公司,请求延期偿还债务。
后来,双方就该抵押权发生争议。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该案应适用A:中国法B:日本法C:新加坡法D:抵押合同签定地法参考答案:B1:[单选题]日本人松口洋子与美籍华人潘保罗在桂林旅游相识,并于己于1998年在美国举行婚礼。
婚后松口洋子随夫定居上海并申请放弃日本国籍,于1999年8月25日获得批准。
她遂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至今未获得批准。
自1999年8月25日以后,松口洋子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哪国法律?A:日本法律B:美国法律C:中国法律D:民事行为发生地国法律参考答案:C2:[单选题]甲国法院在处理某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但根据乙国法中的冲突规范,此案应适用丙国法,而丙国的冲突规范却指向甲国法。
如果甲国法院适用本国实体法处理了此案,这一适用法律的过程称为A: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法律选择参考答案:C3:[单选题]对于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自行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且法律又没有特别规定的,受案法院有权依()确定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A:意思自治原则B:最密切联系原则C:客观标志原则D:统一论原则参考答案:B4:[单选题]中国人王某定居美国,但其国籍仍是中国国籍。
后来,王某在加拿大开公司。
当王某1999年在法国旅游期间,通过电传与中国某公司订立了钢材买卖合同,后发生争议,中国公司在国内起诉。
而王某抗辩认为,根据美国法的规定,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
那么,法院应适用A:美国法B:法国法C:加拿大法D:中国法参考答案:A5:[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申明保留的条款除外A: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B:国际条约C:国际惯例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判例参考答案:B6:[单选题]某中国公民在美国有住所,死于加拿大,其死亡时在英国遗有别墅一幢,对这幢别墅的继承应适用()的法律A:美国B:中国C:英国D:加拿大参考答案:C7:[单选题]中国人同澳大利亚人结婚而取得澳大利亚国籍后,其中国国籍A:自动丧失B:仍然保留C:取决于本人选择D:取决于澳大利亚国籍法的规定参考答案:A8:[单选题]1997年10月,香港A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B公司货轮“明星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求尝。
经法院调查,“明星号”是我国B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悬挂巴拿马国旗的光船。
在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适用下列哪一法律A:香港法B:希腊法C:巴拿马法D:中国法参考答案:C9:[多选题]在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解决国籍积极冲突的做法有哪些?A:以当事人的自愿选择为准B: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C: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D: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参考答案:BCD10:[多选题]在国际私法中构成法律规避应该具备的条件是A:从主观上讲,当事人规避某法律必须是出于故意B:从规避的对象上讲,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当事人本应适用的法律C:法律规避必须是通过改变构成冲突规范连接点的具体事实来实现D:法律规避必须是既遂的,即当事人所希望的那个实体法得到了适用,当事人的目的已经达到参考答案:ABCD11:[多选题]在下列各项中,可能会构成国际私法理论称为先决问题的是哪几项?A: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判断夫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问题B:在涉外债权关系中,判断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行为之债的问题C: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判断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继承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问题D:在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案件中,判断再婚者与前夫或前妻是否已离婚的问题参考答案:ACD12:[多选题]两艘同属巴拿马国籍的船舶在日本海发生碰撞,后到达我国天津港。
其中一艘“路易号”向我国天津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另一艘碰撞船舶“安娜号”进行扣押。
我国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适用的法律是A:中国法B:日本法C:巴拿马法D:在巴拿马法无法查明时适用中国法参考答案:CD13:[多选题]武汉A公司同营业地在巴基斯坦的B公司签订了一项技术转让合同,由A公司转让某项技术给B公司。
后双方因转让费的问题发生争议,A公司在武汉起诉B公司,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在适用实体法上应遵循下列哪些原则?A: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其选择的法律B: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但选择的是与我国没有正式建交的国家的法律,则须由双方重新作出选择C: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应适用我国法律D: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应适用巴基斯坦法律参考答案:AD1:[单选题]韩国大宇号货轮在我国渤海湾内与另一艘韩国货轮相撞,两船损失都十分严重,大宇号向我国海事法院起诉。
大连海事法院在审理这一案件时,应适用()法律。
A:中国法B:韩国法C:双方商定的法律D:大连海事法院指定的法律参考答案:B2:[多选题]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积极冲突中的“一事两诉”,是指对于同一涉外民事案件()。
A:原告先后在几个国家的法院起诉B:原告分别在几个国家的法院起诉C:几个原告在不同国家的法院起诉D:当事人各方分别作为原告在不同国家的法院起诉参考答案:ABCD3:[多选题]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扶养案件应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时,下列因素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A:被扶养人惯常居所地B:扶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国籍C:扶养人与被扶养人的住所D: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参考答案:BCD4:[多选题]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依()等客观标志确定合同准据法。
A:合同缔结地B:合同履行地C:当事人的国籍D:物之所在地参考答案:ABD5:[多选题]中国人甲(男)与中国人乙(女)与1974年结婚。
1980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
1990年甲在法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991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婚姻关系。
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
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A:法国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B: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坏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C: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D: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参考答案:ABCD6:[多选题]我国法院对下列各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诉讼,可依法行使管辖权的有()A:被告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B:被告在我国境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C:被告现在我国旅游D:合同是在我国签订的参考答案:ABD7:[多选题]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下列选项中,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A:在中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B:在中国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C:接受外国公司技术转让的合同纠纷D:因处于我国的不动产而发生的所有权纠纷参考答案:AD8:[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不是违反中国法律关于()的规定。
A:级别管辖B:地域管辖C:指定管辖D:专属管辖参考答案:AD9:[论述题]试述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
参考答案:国际经济法是从国际私法中分离出来的。
国际私法是国际经济法的基础法、母法。
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联系表现在:(1)主体相同:都是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2)调整的对象有重复之处:都是私法关系,都属于民商事关系;(3)渊源比较近似:都表现为国内法、判例、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有关规定;(4)“国际”二字的含义相同:都表示超越一国国界或一国法律界限的意思;(5)处理争议的途径和方式相似:都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的特别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