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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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细则模版

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细则模版

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细则模版一、总则1.为了贯彻落实厂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促进企业的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和依法运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厂全体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员工代表、工会组织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并落实本细则。

3.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我厂积极推进厂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相应机制,确保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厂务公开制度1.厂务公开的范围- 企业经营信息:包括企业经济运行、生产计划、财务状况等信息。

- 企业管理决策:包括重大事项、决策原因、决策依据等信息。

- 职工权益保障:包括工资福利、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等信息。

- 其他任何与职工利益有关的信息。

2.厂务公开的方式- 内部公开:通过内部通知、会议、电子公告等方式向职工公开相关信息。

- 外部公开:通过企业网站、报纸、广播、社交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3.厂务公开的程序- 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要按照工作职责,及时提供需要公开的信息。

- 信息公开应当具备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特点,不能隐瞒、篡改或者误导。

- 公开的信息应当尊重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三、民主监督制度1.民主监督的范围- 企业运营情况:包括生产效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情况的监督。

- 经营管理决策:包括决策合法性、合理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监督。

- 职工权益保障:包括工资发放、福利待遇、劳动条件等方面的监督。

- 腐败和违纪行为:包括贪污、滥用职权、渎职等方面的监督。

- 职工意见建议的反馈和处理情况的监督。

2.民主监督的形式- 集体讨论:通过代表大会、职工会议等形式,就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和决策。

- 职工代表监督:通过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定期召开监督会议,对企业管理和决策进行监督。

- 民意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听取意见等方式,了解职工对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舆论监督:通过媒体报道、互联网舆论等,监督企业的运营情况和行为。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
二、基本原则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分开层次、方便群众、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推进企业发展等八项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符合企业实际,注重实际效果。
2、依法办事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法等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根本指导方针,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的事项外,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事项必须公开。
2、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厂务公开工作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研究厂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
3、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4、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厂务公开不断向生产经营管理领域及各个领域延伸,并纳入现代企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
5、不断健全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6、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工会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以下制度已经第届职代会审议通过,现以公布。
第一部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
一、指导思想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的,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让职工知情、夯实当家作主的基础,听职工议事、疏通当家作主的渠道,请职工监督、尊重当家作主的权利,靠职工发展、发挥当家作主的作用。
公开的时间因内容而定。根据厂务处理的先后及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确定公开的时间。属于阶段性工作按阶段公开。如年底,将计划的完成情况、各种公开事项的办事结果、群众意见的答复和解决情况公开,让职工从总体上对企业的重要厂务有所了解。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均口镇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为更好地发挥厂务公开在加强民主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和谐发展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拓展职工代表大会的内容和职权,真正让职工知厂情、参厂政、议厂事,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特制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一、公开原则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的原则。

2、遵循全员团结奋斗、齐心协力办企业的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原则。

4、坚持调动经营者和职工双方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

二、公开内容公司设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公开内容如下:1、公司长、短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任务完成情况。

2、公司重大项目的立项、验收,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等情况。

3、公司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方针、目标。

4、市场形势、市场营销等情况。

5、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修订、履行等情况。

6、公司规章制度、工资分配、保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情况。

7、员工入职、离职、辞退,员工考勤及员工奖罚等情况。

8、员工节日、生日物资、福利、年终奖的发放。

9、优秀员工、先进班组风采展示等情况。

10、公司管理合理化建议和劳动竞赛等情况。

11、工会委员身份、职责的公开。

12、公司培训管理:自主培训,请专家、老师进厂培训,派员工外出培训等情况。

13、党风廉政建设。

三、公开程序1、实行责任审查。

凡是向职工公开的内容,厂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相关部门公开内容等情况进行核准,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2、确定公开方式。

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公开,实行定期公开的项目每月8日前公开,实行日公开的项目当日必须公开,召开紧急会议或公示栏当日公告。

3、反馈公开情况。

公开的内容凡遇有职工争议较大或反映强烈的,由工会、行政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报告,有针对性地通过厂务公开解决、补充和完善职工群众提出的建议、质疑、批评等相关内容。

四、公开形式1、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公开。

“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办法

“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办法

“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办法“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实际,第二章目的意义推行务公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在新形势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的新的发展、完善和延伸。

实行务公开,有利于广大职工民主参与、提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水平、建立科学、民主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有利于加强职工民主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党内廉政建设;有利于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

原则和重点实施务公开必须把握四个重点:着眼于推动的改革和发展;着眼于推进依靠职工办方针的落实;着眼于提高科学管理的水平;着眼于进一步健全职代会制度和提高贯彻落实职代会制度的水平。

确定公开的内容必须注意把握五项原则: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住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抓住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抓住经营中的重点;符合保密的要求。

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涉及发展的重大事项,包括:发展计划、领导任期目标、重大项目投资以及本兼并等情况。

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有关的事项,包括:用工、职工下岗分流和再就业、职称晋升、各项评优工作、工资和奖金分配、住房补贴、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业务招待费全年核定额和实际支出额以及主要开支项目,开支是否符合制度、手续是否完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包括:本人收入、住房置换(住房补贴)、持有本单位及下属企业股份等情况以及执行中央、市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公开的形式和程序公开形式以向职代会定期报告为基本形式,公开上述主要内容。

在职代会闭会期间需要报告的,应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

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向职代会联席会议报告,由联席会议协商处理。

厂务公开管理制度厂务公开管理办法范本(二篇)

厂务公开管理制度厂务公开管理办法范本(二篇)

厂务公开管理制度厂务公开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的厂务公开工作,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保障员工知情权,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并应在全体员工中进行广泛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全面了解和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厂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我厂,并应当依法履行程序,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厂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第五条本厂务公开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概况: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组织架构、经营状况、生产规模、产品质量等。

(二)员工福利:包括员工的薪酬福利、工作条件、劳动保护等。

(三)企业财务:包括企业的经营收入、利润分配、财务状况等财务信息。

(四)企业治理:包括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决策程序、管理制度等。

(五)环境保护:包括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估、废物排放情况、环境治理措施等。

(六)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公益活动、员工安全等。

第六条本制度所述的厂务公开适用于我厂内部的员工,暂不对外公开。

待本制度修订完善后,可以适度对外公开部分内容。

第三章厂务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第七条厂务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被动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是指我厂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和方式主动向员工提供厂务信息的行为。

(二)被动公开:是指员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权利要求我厂提供厂务信息的行为。

第八条主动公开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一)内部通知: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内部公告栏等方式向全体员工发布厂务信息。

(二)会议报告:在公司会议上通报并报告一些重要厂务信息。

(三)信息披露:将相关信息定期在公司内部网站、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公开。

第九条被动公开的程序包含以下几个环节:(一)员工申请:员工可以向公司提出厂务信息的申请,并注明需要的详细内容。

(二)信息审查:公司应当对员工申请的厂务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属实和合法。

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及制度三篇

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及制度三篇

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及制度三篇篇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现根据《公司厂务实施细则》,结合经理部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民主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指定厂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分解实施细则及有关注意事项,明确公开范围和责任人。

2、督促、指导有关责任人按期按要求做好公开工作,并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3、以工会为厂务公开日常办事机构,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及其它各项具体工作。

4、每月30日为厂务公开领导成员碰头会,会上每各成员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反馈,再经领导小组讨论,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决定解释、采纳或参考。

二、职代组对厂务公开的执行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履行监督机构职能。

(一)监督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和形式:1、监督内容:(1)公开内容是否及时、真实、全面:(2)公开程序是否合法:(3)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

2、监督形式:(1)检查有关材料:(2)召开座谈会,直接征询意见:(3)对有关责任部门的责任人进行质询、质疑等。

(4)监督检查考核的重点是厂务公开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厂务公开内容的重点是:用工情况、内部分配办法、大宗材料采购、分包合同的签订等。

四、公开形式:(1)以职代组基本形式,按规定内容实行定期报告制度:(2)以“厂务公开”栏的形式,张榜公布:(3)适时在职能人员会议、职工大会上宣布、解释。

五、厂务公开的具体内容(见附表):(1)本办法经职工大会审议表决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2)本办法将依据项目法施工的实际情况不断予以完善和改进工作:(3)本办法解释权属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篇二:XX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XX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民主政治建设,完善、规范厂务公开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XX省XX(集团)有限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结合市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细则范文

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细则范文

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细则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推进企业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和民主化,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营水平和发展动力。

二、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员工和部门,包括工厂生产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研发部门等。

凡是与企业管理、经营和发展有关的事项,均适用本制度。

三、信息公开1.公司管理层应当定期向员工公开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重要决策和措施的实施情况。

2.公司的各级部门应当将有关决策和措施及时向员工进行公示,并提供充分的解释和答疑。

3.公司应在公告栏、公司网站等途径发布有关信息,并鼓励员工参与讨论和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民主决策1.重大决策应当由公司管理层向员工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公司的决策应当依法依规进行,遵循科学、公正、民主的原则,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3.重大决策的实施过程应当透明,员工有权了解其具体实施方案和进展情况。

五、民主监督1.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代表大会和职工监事会,实行民主监督制度。

2.员工代表大会应当定期召开,由全体员工通过公开选举选出代表。

3.职工监事会应当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监督结果。

4.员工有权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提出批评和建议,并有权在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机构举报。

六、奖惩制度1.对于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和发展的员工,应予以奖励和表彰,提高其荣誉感和归属感。

2.对于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以及损害企业利益的员工,应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奖惩制度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严禁任何形式的权力滥用和人身攻击。

七、培训与沟通1.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推动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道德提升。

2.企业应鼓励员工参加专业组织和行业交流活动,提高其与外界的沟通交流能力。

3.企业应及时解答员工的问题和疑虑,保持与员工的良好沟通,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制度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制度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制度一、总则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

依据标准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把组织体系、工作职责、运作程序、责任追究用标准化形式加以规定,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程序规范、便于督查,顺应了科学管理民主化、民主管理科学化的发展要求,有利于提升工作效能,更好的推进集团公司的发展。

二、机构组成成立由集团公司副总、工会主席潘同庆任组长,政工部主任吕强、办公室主任丁新华、电化厂经理李东海、镍业公司经理宋荣伟、热电公司经理郭振飞、物流公司经理金鑫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政工人事部、集团办公室及各子公司(厂)办公室组成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办公室。

由领导小组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厂务公开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我公司的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办公室负责厂务公开的具体细则的制定、活动的策划和推进等。

三、具体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1.1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领导、协调、沟通工作,组织落实我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1.2负责制定和明确我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方案、工作形式、工作内容等。

1.3定期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评价,落实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

1.4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相应工作的实施和推进。

2、组长职责:2.1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负有领导责任,是该工作的“第一负责人”2.2通过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督促各方面,要求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确保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正确方向。

2.3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工作,解决问题,领导制定有关实施方法。

2.4督促和指导有关方面开展调研、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职责:3.1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负有实施责任,是该工作的“第一执行人”3.2带领各分管公司全面实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确保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

3.3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定期研究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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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和行政以及厂(事)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有关职能部门在实行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加强小组内部管理,推动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珠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责任制度(一)区厂务公开协调小组职责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广东省《条例》的精神,在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研究拟定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发展计划,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厂务公开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镇、功能区,各系统和各部门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和上级政策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镇、功能区和各系统企事业单位完成厂务公开工作任务。

(二)各镇、功能区(系统)党委(党组)、政府(行政)的职责1、各镇、功能区(系统)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对本地区、本产业(系统)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负总责。

要坚持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纪检牵头和监督,工会运作,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广大职工群众共同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切实把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其他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本地区、本产业(系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2、党委(党组)要组织成立本地区、本产业(系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区、功能区、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本地区党政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工会、经贸委、财政、审计、卫生、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教育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协调(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综合协调、指导推动、完善制度、检查考核、总结经验等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党委(党组)、政府(行政)要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督促、引导本地区、本产业(系统)的企业搞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分管领导要担任同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人。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结合起来,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要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上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要把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作为重要条件,对企业的“评先”和企业领导人员的“评模”、“评优”严格把关。

(三)企业党组织、行政的职责1、企业党组织对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企业党委(支)书记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建立由党委(支)书记任组长,行政、纪检、组织人事、工会等方面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目标、计划,制定工作标准和程序,明确并落实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审定重要公开事项,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指导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组织考核工作。

企业工会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2、企业行政是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主体,对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企业行政主要领导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企业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有关中层管理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也负有直接责任。

企业行政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企业管理的范围、机制和制度之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公开计划和各项公开内容的实施细则,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有效组织实施厂务公开,完善民主管理,并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总责,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3、要在企业党组织领导下,由纪检部门牵头,成立由纪检、组织人事、工会等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监督小组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

监督小组要监督检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并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检查。

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办法。

(四)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1、纪检监察部门职责纪检统筹和牵头,负责协调和监督检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对违反《通知》和《条例》的行为,以及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组织查处。

2、组织部门职责把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实施情况作为考核企事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抓好落实;对工会组织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民主推荐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进行指导。

3、宣传部门职责按照本部门的职能实施《条例》,指导、督促本系统属下企事业单位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并协调做好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宣传工作。

4、经贸部门职责按照本部门的职能实施《条例》;指导、督促全市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对企业不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以及弄虚作假,损害职工利益等情况进行检查、纠正。

5、国资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对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领导,组织成立本系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分类指导;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落实责任;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6、财政部门职责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实施《条例》;指导和监督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规范要求,做好《条例》规定的有关内容的公开,并根据本地的实际,结合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保证厂务公开工作经费具体落实。

7、审计部门职责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实施《条例》;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发现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者有挥霍、侵占、挪用、贪污公共财物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8、建设部门职责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实施《条例》;对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加强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指导、监督做好厂(事)务公开,保证本系统厂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9、卫生部门职责根据本部门的职责《条例》,指导和监督直属医疗机构单位开展院(所)务公开工作,并协调指导外地驻珠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开展院(所)务公开管理工作。

10、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责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实施《条例》;负责督促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纠正。

11、工商部门职责发挥私营企业协会作用,加强私营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积极引导个体私营企业依照法规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12、教育部门职责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实施《条例》;负责在本地区教育系统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并指导外地驻珠教育机构及私立学校开展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13、工会职责在同级党委(党组)领导下,协助本级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承担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区、功能区、镇厂务公开工作机构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小组成员会议。

主要学习贯彻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拟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各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

每年上半年召开一次全面性布置工作会议,年终部署检查并召开一次总结交流会议。

(二)汇报制度三灶管理区、联港工业区、镇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办公室)每年11月中旬要向区厂务公开协调小组交书面汇报全年工作总结。

主要总结各下属企事业单位落实上级相关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

(三)协调制度区、功能区、镇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出台综合性文件向同级党委、行政上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决策性建议,要经同级全体协调(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通过或征得相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如情况紧急可由协调小组组长签发上报。

(四)调研制度区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或部分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定期向区委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成果。

同时,各镇、功能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报厂务公开情况,全面落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五)督办和检查考核制度区、功能区、镇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对各区、功能区和系统成员单位每年完成目标任务进行年度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各级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初将全年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下属部门,明确时限和考核标准,年中跟进一次落实情况,年底组织全面考核检查,并督办整改。

(六)信息通报制度区、功能区、镇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编辑和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协调(领导)小组及各企事业单位工作动态,通报全年工作进展情况,区、功能区、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好信息综合汇总上报工作。

珠海市金湾区厂务公开协调小组200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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