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研究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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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研究述评

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研究述评

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研究述评前言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在财政支出方面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则是国家财政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本文将对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进行研究和评述。

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背景和意义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在财政支出方面的分工和责任。

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背景是我国现阶段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意义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宏观调控的需要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是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关系的重要体现。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既需要密切合作,又需要相互制约。

财政支出责任划分就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关系调控的基础。

达成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是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保障。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实现公共利益方面,需要通过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稳定和发展经济的需要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是促进经济平稳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积极推进经济建设的同时,需要通过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来实现国家和地方财政的协调发展。

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国家和地方财政的许多方面和政策。

目前,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关系主要分为以下三种:集中财政管理模式中央政府掌握全国的主要财政资源,地方政府只能靠国家的资金拨付来完成各项支出。

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的财政窘境十分严重。

分权财政管理模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负担自己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按照各自的预算分配资金,所需资金超过本级政府预算的部分由中央与地方部门共同承担。

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的自治和属地管理能力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协作财政管理模式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出方面共同合作,资金统一预算、授权、管理和监督。

这种模式下,中央和地方各自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互利共赢。

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启示和思考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在我国财政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难点和对策

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难点和对策
按 企 业 隶 属 关 系划 分 的企 业 所 得 税 ,从 2 0 0 2 年 起 实
但 问题是 ,如果过渡安排形成常态 ,则增值税 恐将实质性地分为 中央增值税 与地方增值 税 ,这就 打乱 了增值税 已有的制度安排 ,增值税的 中央与地 方7 5 : 2 5 的共 享比例将不复 存在 ;若是 “ 营改增 ”
行收入分享改革 ,并从2 0 0 4 年起按6 0 : 4 0 的比例在中 央与地方之间实行分享 。这说 明 ,所得税 目前 已成
为 中央与地方的共享税 。随着财力不断向上集 中 ,
不少地方政府 ,特 别是基层政府 ,经常面 临财力不 足的 问题 。这也是 为何一段时期 以来土地财政成为 地方 “ 第二财政 ” ,地方融资平 台不断涌现且规模
越来 越 大的 主要 原因 。
革若干重大问题 的决定 》,将 “ 明确事权 ”列入 深
化财 税体制 改革 的重要 内容 ,并进一步提出 “ 建立 事权 和支出责任相适应 的制度” 。在新一轮财税体
制 改 革 中 ,中央 事 权 、地 方 事 权 和 支 出责 任 既是 改
2 . 税制出现结构性变化的背后 ,是1 9 9 4 年改革时 所设想的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未得到有效落实 分级财政体制 ,理当意 味着地方政府拥有一定
现 行 财政 体 制 的先 手棋 ,通过 适 度 加 强 中央事 权 和
找到相对应 的。单从经济规模上 ,不少经济大省在 G D P 总量上可 与世界上的一些 国家相当 ,甚至超过
部分发达 国家。更何况 ,我国各级政府辖区 内的庞 大人 口都是其他 国家 同级政府所无法 比拟的 。在此
国情下 ,各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 的复杂程度 ,是
步形 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以分税制为 核 心的分级财政体制 。在这种财政体制建立并运行 的初期 ,我们强调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 , 并根据 这 一原则按税种划分 中央与地方的收入 ,设置中央

浅析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浅析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浅析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作者:骆顺芝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8年第3期一、引言《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制定与颁布,标志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意见》提出“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能够提高地方政府积极性,保障地方财政能力,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能力。

虽然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这一问题十分重要,但是现实情况并不令人满意,容易出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之间不匹配的情况。

本文基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支出责任并进行改革的相关保障和配套措施的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必要性1.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思想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则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与改革的指导思想应该严格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路线,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体要求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从而将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责任落到实处,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保障各级政府行使权力以及义务。

2.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总体要求基于中央与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划分,完善中央决策、地方执行机制,加强中央决定财政事权的能力,提升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国与行政的执行原则,积极稳定的促进中央和地方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从而实现各级政府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3.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划分原则基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Bastable 在19 世纪末指出划分财政体制的三原则:受益、行动和技术三个原则。

规范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规范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规范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作者:本刊编辑部来源:《财政监督》 2018年第11期背景材料: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为此,国务院于2016年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划分原则,以及改革的主要内容。

在此基础上,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纷纷推出与市(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就省级政府与市区县之间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初步的划分。

2018年初,国务院发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共同财政事权的范围,要求规范中央与地方之间对财政共同事权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

《方案》明确,一是将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的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列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二是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国家基础标准。

参照现行财政保障或中央补助标准,制定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9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国家基础标准;三是规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主要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四是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设立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对共同财政事权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予以优先保障。

随着财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渐明晰。

围绕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本轮改革将会带来哪些影响,以及如何有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公共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本期监督沙龙特邀财政领域学者围绕以上问题展开探讨。

主持人:在长期的治国理政历史中,我国素有中央集权的传统,由此导致政府间关系较为脆弱而不够稳定;在政府间财政关系上,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也不够清晰。

合理划分我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研究

合理划分我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研究
国务 院的 国家 行 政 机 关 , 方 各 级 人 民政府 除 了对 本 地
定, 地方政府在事权 的划分和责任的履行上仅具 有从 属地位和执行 的权利。事权分配上的 中央绝 对主导 , 还造成专项资金 安排 随意性大 , 过度要求地方资金 配
套 , 大地 方 财 政 压 力 等 一 系列 问题 。 中央 政 府 对 地 增 方政 府 的专项 资金 安 排 多 少 完 全 由中 央 政府 决定 , 且
场机 制 解决 的事 务 ; 一 方 面 , 市 场 失效 领 域 , 应 另 在 本 由政 府及 财政 承 担 的职 责 , 教 育 、 如 医疗 、 础 科 研 等 基
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 , 调整 国民经济结构、 协调 地区发展、 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 出以及 由中央直
接 管理 的事 业发 展 支 出。地 方财 政 主要 承 担 本 地 区政 权 机关 运转 所 需 支 出 以及 本地 区经 济 、 业 发 展 所 需 事
的职 能应更 多 地 由地方 政府 承担 。
二 、 国 当前 政府 间事权划 分 的现状 、 我 问题 和原 因
某一级次政府为实现特定的 目标而必须承担的财政开 支。事权强调权 力的归属和执行 的主体 , 而支出责任
更 强调 目标 的成 本 和花 费 。多 数 情 况 下 , 权 和 支 出 事 责 任是 一致 的 , 有 什么 样 的事 权 就 要 承 担 什 么样 的 拥 支 出责 任 。而在 某些 特殊情 况 下 , 由于 政 治 、 理 的 原 管
身 的 地位 和职 能 所 享 有 的 提供 公 共 品 、 理 公 共 事 务 管 的权力 。支 出责 任则 主要 是 指基 于 政治 、 理 的原 因 , 管
府间政治权力均衡 的原则 , 也要体现出市场经济 的效

政策执行视角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研究

政策执行视角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研究

政策执行视角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研究发布时间:2021-08-09T07:56:27.570Z 来源:《中国经济评论》2021年第4期作者:张天一[导读] 1994年分税制改革把“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作为基本原则,并在国内试点逐步推行。

云南财经大学云南省昆明市 650000摘要: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是分税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财权的划分一直很清晰,但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上就一直遗留下很多的问题。

经过梳理发现,以往的研究成果都是从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角度分析,以西方的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需要理论为基础,考量中央与地方间财权与事权划分的现状和问题。

从政策执行层面研究财权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还很少。

本文将在以往分析的基础上以政策执行层面视角,探讨地方政府划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必要性以及仍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财政事权;支出责任;政策执行一、研究背景1994年分税制改革把“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作为基本原则,并在国内试点逐步推行。

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报告都提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原则,党中央逐步意识到地方事权过多而财力薄弱。

由财权过渡到财力表明政府对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逐步明晰概念、分清责任。

支出责任则是指政府为履行事权而进行相应支出的责任和义务。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能回避的问题就是划分清楚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

2020年党中央创造性提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就是为了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缺钱”的困境,弥补了财力不足的状况。

通过分析政策执行层面上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有利于分析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现状,以及遇到的问题,为不断推行改革的深化而提出一些建议。

二、文献综述(一)国内外文献梳理西方传统财政分权理论分析,在资本主义市场体制下进性财政分权应遵循的原则。

Bastable(1892)提出划分的三个原则,受益原则,行动原则和技术原则。

受益原则指能使得全国居民都受益的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提供,其余应由地方政府提供。

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制度环境研究

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制度环境研究

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制度环境研究摘要:作为一种正式制度的安排,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过程与格局必然受到一定制度环境的影响。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正式制度对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保障作用:以宪法、法律等制度性安排保障各级政府独立的财政地位;以法律的形式对政府间达成的财政支出划分进行明确界定;对上级政府进行财政支出责任的承担提供一定的制度安排、以制度保证地方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公平性及整体性。

同时,对影响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非正式制度的负效应通过构建财政文化氛围予以化解:把历史文化传统与时代精神融入到财政文化中来;使财政文化成为普遍接受的制度安排;把以民为本的理念注入到财政文化中;构建相关机制来增强民众的偏好揭示。

关键词:财政支出责任划分;制度环境;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一、引言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的清晰界定是政府财权配置、财政转移支付、财政政策制定与预算管理体制构建的依据,是财政体制有效性的前提。

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的划分作为财政理论研究中基础性与关键性的问题,对其研究至今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可能的原因有:一方面,政府间财政支出项目本身纷繁复杂,一些作为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基础理论也随着实践的发展处于不断的“动态”变化中,往往不能用静态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从而理论上很难把握;另一方面,对政府间财政支出划分的研究涉及到很多的理论层面,需要多维度进行考量,然而整合多重研究视角为统一理论体系存在着困难。

但是,理论与实践的难题最终需要破解,在研究过程中,应该寻求导致问题产生的主要矛盾为解决问题的突破点,而以制度环境为视角来分析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意义就在于此。

在现实中,每项制度总是处在一定的环境中并受环境所影响。

同样如此,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的划分也是存在于政治、经济、社会、习惯、风俗、心理环境中的制度系统。

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格局和制度环境之间始终处于动态的平衡状态,这种平衡是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格局对制度环境要求的满足而达到的,是通过制度改革或制度引导来构建相应的制度环境以促进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格局的实现而达到的。

探讨完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措施的建议

探讨完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措施的建议

探讨完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措施的建议摘要: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和支撑力量,财政在国家的治理体系中占据了重要的部分,根据现代财政制度建立以及对现代国家治理的服务职能方面来看,目前我国在财政的支出和责任划分上存在着进程较慢、可操作性不高、协调性不强等问题,因此针对我国目前财政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在划分改革中的弊端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国家治理;改革措施建议引言促进我国财政制度的建立,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能力建设的动力支持。

目前我国针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提出了一套原则遵循,同时又能够积极的推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工作顺利开展。

一、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定义区分“财政事权”指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事”,是对财政资金在运用以及提供上的要求;“支出责任”指的是“办事谁掏钱”,是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1]。

我国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外向事务及社会类秩序支出、科技教育类、公共事务类支出、产业、经济发展以及社会保障类的支出。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财政方面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政府间财政事权划分下的财政支出划分与政府间财权划分下的财政收入划分,二者之间的核心在于选择何种的“分权”模式。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这两项不同事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二者的主体强调有所差别,一个是权力的归属和执行,另一个是承担履行事权,二者之间虽然在主体的强调上有所不同,但却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方面,财政事权是支出责任的前提,支出责任是财政事权的保障,有什么样的财政事权就有什么样的支出责任,只有明确支出责任,才能保证资金的正常流通,确保财政事权的最终落实。

另一方面,从二者所提供的公共品性质上来看,层次性是公共品的一个主要特征,中央与地方政府所负责的领域不同,中央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公共品提供,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地方范围内,公共品在消费与提供上具有明显的地区性。

在服务当地居民的过程中,分为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两个政府负责,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础理论上,基于财政事权的偏好识别理论,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上都要坚持效率第一的原则,充分发挥出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管理上的优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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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研究述评
摘要: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理论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分析框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Musgrave的“财政三职能”、Oates 的财政联邦制理论、Olson的财政均等化原则和Martinez的多维框架理论;实证方面,Musgrave、Martinez等众多学者分别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和转轨国家的支出责任划分
情况进行了研究;方法上则主要采用了成本收益法、比较分析法、实验经济学以及第二代财政联邦制理论等研究方法。

关键词:政府间财政关系;财政支出;支出责任划分
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根本问题是它
的不平衡,对此,世界银行一份研究报告建言,改革方案可从支出责任划分入手。

这是构建政府间财政关系体系的基础。

为此,本文从理论、实证和研究方法三个方面,对国外有关支出责任划分的重要文
献进行了系统梳理,希望能为中国现行
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提供一些借鉴。

一、理论分析
支出责任划分的最初研究,受斯密“廉价政府”思想的影响,仅限于原则性探讨,如Bastable提出受益原则、行动原则和技
术原则。

)。

进入20世纪,随着公共产品理
论的深入发展,Tiebout提出了着名的“用脚投票”模型,该模型披露了消费者对地方公共品的偏好,从而帮助地方政府决定提供本地公共品的水平。

虽然Tiebout没有明确阐明地方政府支出水平确定的机制,也没有揭示出地方政府承担的具体支出责任,但他的研究表明了地方政府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提供地方公共品。

对支出责任划分的系统的理论研究则始于20世纪中叶Musgrave 对财政职能的分析。

Musgrave归纳出“财政三职能”,由此确定了政府承担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的支出责任,这几乎成为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基石。

然而,Musgrave的分析仅限于一级政府,现实中的联邦制国家是多级政府,由此Oates提出了财政职能在各级政府间最优划
分的问题。

研究发现:经济稳定方面,区域的开放性特征限制了地方政府财政政策的
有效实施,而周期性波动是全国性特征,要求实行中央计划和直接补偿政策;收入分配方面,经济个体的流动性极大地限制了地方政府改变现有收入分配格局的能力;资源配置方面,地方政府对公共需要较为敏感,且地方政府有为消费者提供一揽子公共选择
的愿望,因此,地方政府提供地方公共品、中央政府提供全国范围的公共品是适当的,但中央政府应参与外部性的纠正,其参与程度要综合考虑溢出效应与规模经济。

简言之,联邦政府承担收入分配与经济稳定的主要
责任,而地方政府和联邦政府都有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的重要责任。

上述研究虽然扩展到了两级政府,但仍未解决多级政府间的支出责任划分问题。

Oates提出了财政联邦制理论,旨在解决联
邦制国家政府间财政收支的最优划分问题。

在Oates看来,联邦制政府是一个集中与分散决策相结合的公共部门,该部门中,各级政府对公共服务内容的抉择,主要取决于相
应辖区居民的公共需求。

因此,合理分配收入和稳定经济是联邦政府的使命,而与市场失灵有关的提供公共品、消除外部性等应由州和地方政府负责,但典型的公共品,仍应由联邦制政府提供并筹资。

可见,Oates进一步发展了原有的支出责任划分思想,他不仅明确了联邦制下州政府的支出责任,还揭示出各级政府的最终目标是满足本辖区的公共需求,而这些原则也成为后来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框架。

尽管传统经济理论为辨识各级政府的财政职能奠定了基础,但它并未明细支出责任划分。

由此,Olson以公共物品确定行政辖区从而确定辖区支出责任的思路,探讨了指导行政辖区责任划分合理模式的发展原则。

在《财政均等化原则:政府间责任划分》中,他先依据交易费用不为零,否定了当时辖区间自由讨价还价能够以帕累托最优方式解决外部性的观点,随后通过分析公共物品受益范围与提供该物品的行政辖区之间的关系,得出财政均等化原则,即公共物品的受益者与成本负担者一致。

通过分析公共
物品生产成本,他总结出规模经济原则。

但他同时指出,规模经济较难把握,有时相反会导致规模不经济,解决的办法就是地方政府最小化单位成本,联邦政府则依据外溢程度对收益外溢部分给以地方政府补助,由此他又概括出联邦补助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在谈到联邦补助时,Olson曾提到如果地方政府没有特别受益,那么就应该完全由联邦政府承担所有成本,可见,早在上世纪60
年代就已经蕴含了实施责任与筹资责任相
分离的思想。

Olson的研究为财政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导,然而其分析主要集中于配置问题,而且依据财政均等化原则会产生无数个行政辖区,这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

Martinez拓展了研究思路,指出支出责任本身具有多维成份:一是实际生产或供应,二是提供或管理,三是筹措资金,四是制定规则、标准或政策。

并由此给出了一个典型的支出责任划分框架。

该框架揭示了多项公共服务都涉及多级政府,据此,Martinez认为分权改革必须政府间合作。

齐守印(2003)在传承Martinez思想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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