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正文:----------------------------------------------------------------------------------------------------------------------------------------------------关于准予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号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募集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南华基金字〔2017〕11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准予你公司注册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二、同意你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三、你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四、你公司应会同基金的销售机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认购、申购、赎回、登记、会计核算、客户服务和募集准备等工作。
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计划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你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活动中应当遵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损害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有虚假陈述或欺骗性宣传,不得误导投资人买卖基金。
对投资人进行有关基金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的宣传必须符合基金的实际情况。
中国证监会2018年1月12日——结束——。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59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正文:----------------------------------------------------------------------------------------------------------------------------------------------------关于准予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59号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募集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南华基金字〔2017〕5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准予你公司注册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二、同意你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三、你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四、你公司应会同基金的销售机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认购、申购、赎回、登记、会计核算、客户服务和募集准备等工作。
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计划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你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活动中应当遵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损害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有虚假陈述或欺骗性宣传,不得误导投资人买卖基金。
对投资人进行有关基金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的宣传必须符合基金的实际情况。
中国证监会2017年7月18日——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春义等九人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春义等九人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4.08.03
•【文号】证监期货字[2004]55号
•【施行日期】2004.08.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期货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春义等九人期货经纪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4]55号)
黑龙江延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浙江南华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华物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金良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湖南大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华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新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会对刘春义担任黑龙江延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国宝担任浙江南华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徐祖林担任安徽华物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谭显荣担任湖北金良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严若中担任湖南大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磊、罗新华担任湖南大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海涛担任华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勇担任新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二○○四年八月三日。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0.19•【文号】证监许可〔2018〕1654号•【施行日期】2018.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准予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54号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募集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南华基金字〔2018〕4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准予你公司注册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二、同意你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三、你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四、你公司应会同基金的销售机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认购、申购、赎回、登记、会计核算、客户服务和募集准备等工作。
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计划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你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活动中应当遵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损害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有虚假陈述或欺骗性宣传,不得误导投资人买卖基金。
对投资人进行有关基金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的宣传必须符合基金的实际情况。
中国证监会2018年10月19日。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1.12•【文号】证监许可〔2018〕120号•【施行日期】2018.0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准予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号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募集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南华基金字〔2017〕11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准予你公司注册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二、同意你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三、你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四、你公司应会同基金的销售机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认购、申购、赎回、登记、会计核算、客户服务和募集准备等工作。
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计划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你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活动中应当遵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损害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有虚假陈述或欺骗性宣传,不得误导投资人买卖基金。
对投资人进行有关基金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的宣传必须符合基金的实际情况。
中国证监会2018年1月12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核准吴旭成南华期货有限公司厦门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核准吴旭成南华期货有限公司厦门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4.06
•【字号】厦证监许可[2012]11号
•【施行日期】2012.04.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期货,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核准吴旭成南华期货有限公司厦门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厦证监许可[2012]11号)
南华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南华期字〔2012〕05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吴旭成(身份证号:******************)期货公司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对其担任你公司厦门营业部负责人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吴旭成的任职手续。
三、你公司应当自做出任用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备案。
此复。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高岐等2人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7]67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高岐等2人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7]67号](https://img.taocdn.com/s3/m/b0780a0f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77.png)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高岐等2人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高岐等2人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7]67号)
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高岐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沪南都期字[2007]5号)、《关于申请邓华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沪南都期字[2007]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和《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6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对你公司高岐(身份证号:******************)拟任副总经理、邓华(身份证号:******************)拟任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有关任职手续,并自任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监局备案。
二○○七年五月九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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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贺鲁男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文字号】京证监许可[2014]22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02.21
【实施日期】2014.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贺鲁男营业部负责
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证监许可[2014]22号)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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