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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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

⽆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作为民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常常被⼈们混淆,因为这两个概念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因此区分他们两的不同就⼗分重要。

那么⽆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1、解决问题不同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管理他⼈事务,便在管理⼈与本⼈之间形成⼀种社会关系。

法律欲想最佳地调整这种关系,则⾄少应规定如下问题:管理⼈以为本⼈谋利益的意思管理事务⽀出的必要费⽤,应有权请求返还;管理⼈因管理事务所获得的利益,有义务交还本⼈;在可能的情况下,管理⼈有义务把管理的事务的事实及进展情况及时通知本⼈;管理⼈违反上述义务给本⼈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赔偿责任;管理⼈因管理事务⽽受到其他损失时,有权请求本⼈予以赔偿。

这些内容只有⽆因管理制度才能包揽。

⽽不当得利制度只能解决其中的管理费⽤的偿还和因管理事务所获利益的返还,其他问题⽆法涉及。

2、制度⽬的不同不当得利制度的⽬的在于使受益⼈返还不当得利,因此在受益⼈为善意时,返还的范围仅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如果受益⼈未获利益或因其善意使所获利益丧失,则不存在返还问题。

⽆因管理中,管理⼈因管理事务很可能⽀出必要费⽤,但却未必获得利益。

若以不当得利制度取代⽆因管理制度,则不利于对管理⼈合法权益的保护。

3、制度意义不同⽆因管理是⽴法⿎励助⼈为乐、危难相助、见义勇为风尚的产物,其制度意义在于划清侵权⾏为和互相帮助⾏为的界限。

相形之下,不当得利制度就不具备同样的⽬的与功能。

在判断⼀个法律现象是⽆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时,还可从主观⾓度予以判断:如果⾏为⼈是为了他⼈利益⽽进⾏管理⾏为,则属于⽆因管理,如果⾏为⼈在主观上是为了⾃⼰的利益,⽽在客观上给他⼈带来利益,给⾃⼰带来不利益,则构成不当得利⼆、⽆因管理的概念⽆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也包括他⼈,或者仅为他⼈),主动管理他⼈事务或为他⼈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

合同法分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合同法分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合同法分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1. 引言合同法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主要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在合同法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本文将对这两个概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讨论。

2.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的是当一方在合同关系中,以违法手段、欺诈行为或不正当手段获得了对方的财产或其他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被损失方。

2.1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手段:指的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对方的财产或权益,例如暴力、威胁等。

•欺诈行为:指的是通过虚假陈述、隐瞒真相等手段欺骗对方,使其作出有利于不当得利方的行为。

•不正当手段:指的是没有依法或符合合理道德的方式,通过操纵、垄断等手段获取对方的财产或权益。

2.2 不当得利的返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被损失方。

被损失方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向法院申请追回不当得利。

2.3 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如果一方通过不当得利获得了对方的财产或权益,除了要返还不当得利外,还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被追回的不当得利可能会被法院判决为双倍返还,以对不当得利方进行惩罚。

•不当得利方可能会承担违法行为导致的民事责任,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3. 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无中生有地管理他人的财产。

在合同法中,无因管理属于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与正常的合同关系不同。

3.1 无因管理的特点无因管理的特点包括:•无中生有:指的是管理人没有任何合法依据或约定来管理他人的财产,却主动承担了管理责任。

•无偿管理:指的是管理人在无因管理过程中,不会从中获取任何报酬或利益。

•志愿性质:无因管理是一种基于管理人的自愿和自发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

3.2 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在无因管理关系中,财产的实际所有人仍然是原有的所有人,而管理人则没有所有权或占有权。

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主要包括:•管理人没有所有权:尽管管理人对财产进行管理,但他并不取得财产的所有权,仅有管理权。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AE
第三、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受到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之间有因果
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获得利益,指因为一定事实(基于给付行 为或客观事实)使财产总额增加。包括积 极的增加和消极的增加(即本应减少而未 减少)
不考虑行为人主观有无过错 必须是财产利益,不是反射利益。

特别注意:管理人无报酬请求权。





例1,(02)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在抢救 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下 列表述正确是? A.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 落手机的损失 B.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 手机的损失 C.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 失落手机的损失 D.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 落手机的损失
到预期目的,重在 管理行为本身








典型试题(07)甲正在市场卖鱼,突闻其父病危, 急忙离去,邻摊菜贩子乙见状遂自作主张代为叫 卖,以比甲原每斤10元高出5元的价格卖出200斤, 并将多卖的1000元收入自己囊中,后乙因急赴喜 宴将余下的100斤以每斤3元卖出。下列表述正确 的是? A.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B.乙收取多卖出1000元构成不当得利 C.乙低价销售100斤鱼构成不当管理,应承担赔偿 责任 ABC D.乙可以要求甲支付一定报酬

判断分析:谁为本人?


乙的邻居甲驾车上路,撞伤行人丙,甲受此惊吓呆立 一旁不知所措,乙见状即送丙赴医院急救。问:谁是 无因管理中的本人? 甲和丙。 甲、乙邻居,甲宅出租于丙居住,设定抵押权于丁, 投火灾险于戊保险公司,甲已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 同但尚未履行,某夜甲宅失火,乙见状前往救火,则 本人是谁? 甲和丙。

民法典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指的是什么?

民法典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指的是什么?

Life is the process of evolving from a little white rabbit to a big bad wolf and then to an old fox.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民法典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指的是什么?导读: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

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进行适当管理,对于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保护。

不当得利主要是指受有利益的一方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受有损害的一方没有合法依据二遭受损害。

在返还不当得利的时候应当将所取得的利益的其所产生的孳息一并返还。

1、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概述:所谓的无因管理即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约定的义务而管理他人的事务的行为。

管理人他人事事务的人称之为管理人,他人称之为受益人。

无因,即无法律或者约定之因,管理即客观上行使了管理的行为。

无因管理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无因管理的事务仅限于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的事务。

第二管理人管理意思表示判断,以及受益人的真实意思判断,以及管理效果相关的法律问题。

无因管理要件之主观要件:《民法典》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义务,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的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本条是关于无因管理的定义,要构成无因管理则主观上须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

反之,客观上不具备此要件则不构成无因管理,例如,甲乙是养殖山羊的大户,有一天甲的山羊与乙的山羊一起走进了乙羊圈,乙以为是自己的则对其进行喂养,浑然不知甲的山羊,因此乙无主管管理他人事务之意。

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

同时本条还规定了,要成为无因管理则必须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反之,如果存在相反的情形也不构成无因管理。

例如,甲乙是山羊养殖大户,甲与山羊都是相同毛色,难以区分,一天在二人草原放羊之时,甲的一只羊把丙给顶受伤,甲见状把丙送乙,花去医疗费用5000RMB,因此甲也不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构成要件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民法典第97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人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为管理他人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区别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区别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区别关于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方面的问题,时间关系课堂不及展开,感兴趣的同学请参考以下资料——一、不当得利1、不当得利的性质问题不当得利的性质我国法律无规定,学理上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当得利属于事件,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当得利属于事实行为。

我们认为,应当具体分析。

非给付的不当得利认定为事件比较恰当,如甲家鱼池的鱼跃入乙家的鱼池;给付的不当得利认定为事实行为,如银行因错误多付给取款人1万元。

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 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

如养子女对生父母不具有赡养义务,但是养子女支付了赡养费后悔的,不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 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

如甲因提前履行债务而丧失的期限利益。

? 因不法原因而交付财产。

如甲因赌博向乙支付的赌债。

? 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

如甲因售货员的错误而少付了货款500元。

例: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

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元。

”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

本案应如何处理,A.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B.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分析:本案中,王先生获得利益很难说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因为王先生驾车前往该酒店就餐时,其与酒店之间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而停车场的工作人员正式基于王先生与酒店之间的关系才为王先生洗车的,故不属于不当得利,A错。

同时,由于停车场工作人员为王先生洗车是“明知是他人事务,而出于为自己利益管理”,不属于无因管理,B错;此外,停车场工作人员与王先生并未就洗车这项服务协商一致,因此王先生并无合同上的义务需要向酒店支付洗车费用。

故本题应选。

例: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D)A 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B 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C 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D 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2、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因收益人的善意或恶意而不同。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学习笔记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学习笔记
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 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
【真题回顾】(2005-3-10) 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
A.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
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
C.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
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意的受益人将其受领的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由于受益人为善意,而且无现存利益,则在受益人因此免除返还责任的限度内,第三人应当对受损人负返还的责任。
(2)恶意的受益人将其受领的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由于受益人为恶意,即使现存利益不存在,受益人并不免除返还义务,受损人既可以要求恶意的受益人返还,也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
【真题回顾】(2007-3-7)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2.具有管理意思。指管理人知道他所管理的是他人事务,并欲使管理事务所生利益归于本人,即通过自己的管理行为增加本人利益或者避免本人发生损失的主观意思。需要注意两点:①管理人在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的同时,兼具为自己的利益而管理他人事务,仍应就本人受益部分成立无因管理。②无因管理制度的规范目的重在管理事务本身,管理目的是否达到,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
3.不适当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
①本人有权向管理人主张无因管理的利益。
本人向管理人主张无因管理的利益的,则管理人享有向本人主张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必要债务清偿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这三项请求权,但是,本人承担义务的范围以本人“所受利益为限”。

第六章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第六章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第六章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第一节 一、概念 428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而取 得利益并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 因不当得利所发生的债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 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民法通则》第92条
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受益人(不当得利人) 取得不当利益的人
应如何认定?
A. 构成不当得利 B.构成侵权行为 C.构成无权代理 D.并无不当
三、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P433 1、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 以现存利益为限
2、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
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
07法硕试题第42题
甲5岁之子与乙6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
不慎毁坏丙价值l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是其子所为,
领,同时要求甲学校返还多装的2箱公文纸。居民丙也要
求乙店给付其出租车费40元。 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
法律关系
合同之债
甲学校
不当得利之债
乙文具店
甲学校
无因管理之债
乙文具店
丙民事法律关系?
(2)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女
子应否偿付?为什么? (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女子偿 付?为什么? (4)张某向服务员借的100元,应当由谁偿付?为什 么? (5)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
(6)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损失?为什么?
C.无因管理
D.授权行为
第二节 无因管理 P435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保护他人 的利益,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
服务。因无因管理所生之债为无因管理之

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是百姓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但是关于这两者的具体定义,区别和具体的法律适用条件都有很多误解甚至争议。

这篇论文我将分别阐述两者的法律本意和具体的法律适用。

本文分为三部分: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两者的区别和法律适用条件。

-----引言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基于此项法律规定,在得利人与受损人之间便产生了以利益返还为内容的债权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

其中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损人为债权人,享有请求得力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

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

(二)他方受有损失。

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

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

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

(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

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

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

在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为准。

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收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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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乙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A.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
代为清偿 B.甲大学新建小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
值 C.甲拾得100元,还欠乙的债务 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乙的田
D
(2011年卷三单选第19题)
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A.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600元
D.甲有权要求乙按市价赔偿1000元
典型案例2
案例1.甲辛苦多年育出兰花品种,不愿示人。 邻人明知甲不愿参展,但为使甲名利双收,趁 甲外出,将兰花参展、出售,不幸被盗。
案例2.假设上例中,乙在参展会上高价售出该 名花得款10万元,甲闻之,欣欣然。
请问是否成立无因管理,及如何分担费用和分 配收益?
(四)不当的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
1.管理行为的违法性 可适用侵权法的规定。管理人对本人承担侵权行为损害赔
偿责任 两种选择: (1)本人可以主张享有无因管理所得的利益 则本人负有偿付必要费用、必要债务、管理人因管理遭受
损失的义务,但本人的偿付义务以其所得利益为限。
(2)本人不主张享有无因管理所得的利益
问题
1,张某与轻生女子之间存在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2,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
女子应否赔偿?为什么? 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女子
偿付? 4,张某向服务员借的100元,应有谁偿付? 5,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 6,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损失?
助、对物的改良与保管、法律行为。

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例外:违法的行为(替 人报复、看管赃物)、纯粹道德或友谊行为(为 他人烧香)、身份行为(结婚登记、入洞房、放 弃继承权、演出、表决等)。
2 、为他人(本人)管理的意思: (1)本人的判断
本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可为多人(如义务买一个下 水道井盖?)
AE
第三、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受到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之间有因果
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获得利益,指因为一定事实(基于给付行 为或客观事实)使财产总额增加。包括积 极的增加和消极的增加(即本应减少而未 减少)
不考虑行为人主观有无过错
本人与管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依不当得利的规定来处
理。
重点:无因管理制度之总结
契约义务:委托、雇佣、保管等
有法律义务
管 理 他 人 事 务
无法律义务
法定义务:监护、财产代管等
为他人: 无因管理
为自己: 不真正无因
管理
正当无因管理 不当无因管理
误信管理 不法管理
1,管理:既可以以自己名义管理,又可以以 本人名义管理。
特别注意:管理人无报酬请求权。
例1,(02)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在抢救 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下 列表述正确是?
A.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 落手机的损失
B.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 手机的损失
C.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 失落手机的损失
D.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 落手机的损失
例2,(05)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自家牛 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 甲的牛压死。乙将牛肉与牛皮出售得款500元 和100元,支出费用100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00元
当的无因管理管理
(三)管理人之权利(重点内容)
1.支出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管理人为管理人 管理事务支出必要费用及利息。
2.清偿负担债务请求权;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 对第三人负担之债务。
3.损害赔偿请求权;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受损 害,得请求本人损害赔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 而丧生者,本人应负担丧葬费、法定抚养费。
第一节 无因管理制度
重点内容: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正当无因管理的认定与法律效果 正当无因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难点内容: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区

别;见义勇为的立法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 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试题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 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 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 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A
D.关某应按标价?事实行为?
回忆
区别? 区别的意义?
区别的是否以行为的意志为转移,行为人内心意志并不 改变法律效果--事实行为。
区别的意义:是否适用行为能力。
例: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 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E.抛弃是单方法律行为
A.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B.乙收取多卖出1000元构成不当得利
C.乙低价销售100斤鱼构成不当管理,应承担赔偿 责任
D.乙可以要求甲支付一定报酬
ABC
三、正当的无因管理与不当的无因管 理(难点内容)
(一)正当的无因管理构成要件为:
1.管理他人事务; 2.为他人管理事务;
Polar Bear 北极熊
二、不当得利
天上不会掉馅饼, 幸福不是毛毛雨,会从天上掉下来
重点内容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类型
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
难点问题: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侵权的区别;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
(02)送奶人误将王某定的牛奶放入张某家中的 奶箱,张某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的行为 如何定性?
判断分析:谁为本人?
乙的邻居甲驾车上路,撞伤行人丙,甲受此惊吓呆立 一旁不知所措,乙见状即送丙赴医院急救。问:谁是 无因管理中的本人?
甲和丙。
甲、乙邻居,甲宅出租于丙居住,设定抵押权于丁, 投火灾险于戊保险公司,甲已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 同但尚未履行,某夜甲宅失火,乙见状前往救火,则 本人是谁?
停车场洗 车案
3.无法律上之义务;
4.管理事务有利于本人,并不违反本人明示或 可推知之意思。
例外:为本人明示违反法律、公序良俗,如救 助自杀者、缴税、为本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
管理人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为不当的 无因管理。
(二)正当无因管理人的义务
1、适当管理的义务
(1)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 (2)尽到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 注意——管理的事务处于紧迫状态(如为了免除本
甲和丙。
难点一:管理意思之判断
“管理意思”是指管理人从动机上认识到其所管理的事 务属于他人事务,并且在效果上使管理事务所生利益 归属于该他人。
主观为己,客观为他人?
注意:误信管理(误信他人事务为自己事务)与不法 管理(认识到是他人事务,但欲使管理事务所生利益 归于自己),不属于无因管理。
可不必认识本人,对于本人有误认也可
(2)难点一:管理意思之判断
管理人只需有管理意思,不需有行为能力,也 不需达到管理的预期目的
3、没有法律上的义务
区别于父母管理子女财产、警察救助儿童、消 防员救火、带邻居儿童游泳而救助。
有无法定义务,以管理时为准,如在监护人指 定前,应认为无;再如运输途中有义务,但是 到达目的地后,受领人没来,帮其储存就是无 义务
相关 法条
契约义务:委托、雇佣、保管等
管 有法律义务


法定义务:监护、财产代管等


务 无法律义务
民通第93条: 民通意见132:管理人或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
包括在管理或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一)性质:事实行为、法律行为 (二)一般构成要件 1、管理他人事务——非幻想管理 管理事物本身可为事实行为或法律行为,包括救
通说认为管理人为自己之意思与为他人利益之意思可
以并存,可成立无因管理。
由管理人
举证证明
例2,某日张某父子外出打工,房屋无人看管。 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有强台风。张家的邻 居刘某花钱请人对张家的房子进行修缮,共花 费650元。但是台风过后,张家的房屋还是倒 塌了,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无因管理不需要达
必须是财产利益,不是反射利益。
一方受到损失;
损失的范围为一方因他方给付而受利益即 为他方的损害。包括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 (即本该增加的未增加)。
如甲擅自将乙的房子,以自己的名义出租 给丙,获得租金若干
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受益人取得利益时没有根据(如无债清偿)
受益人取得利益时有根据,其后没有根据 的(如无效和可撤销的合同)
情形1.设:甲说:“既然已摘下,请尽早帮我销售,我 愿意支付10%作为酬劳”;
情形2.设:甲说:“既已摘下,就囤积在我家院子里, 等我后天回后再出售。”
结果:乙第二天一早以市价出售。 请问哪些成立无因管理? 情形1.电话前甲乙为正当的无因管理关系,电话后甲乙
之间成立有偿委托关系; 情形2.电话前甲乙为正当的无因管理关系,电话后为不
元 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 C.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 D.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
的房屋装修 答案:B
四、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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