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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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0.07.31•【文号】教师〔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时代进程,深刻认识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1.重要意义。

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乡村教师队伍还存在结构性缺员较为突出、素质能力有待提升、发展通道相对偏窄、职业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2.总体要求。

紧紧抓住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加强区域协同,定向发力、精准施策,破瓶颈、强弱项,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效率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力争经过3—5年努力,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求,质量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发教师奉献乡村教育的内生动力3.提升思想政治素质。

北京市教委关于印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京教师[2000]001号

北京市教委关于印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京教师[2000]001号

北京市教委关于印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京教师〔2000〕001号)各区县教委、教育局、成教局,各高等学校:现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0年1月1日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在科教兴国的战略布局中,教育担负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各类人才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重要历史任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队伍的素质。

为了全面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对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当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1.“八五”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规和我市有关实施办法的颁布,教师队伍建设开始走上法制轨道;教师队伍总体素质有较大提高;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学术梯队建设取得进展;教师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生活工作条件明显改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师德建设得到加强;教师积极性得到较好的发挥,为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以及为科学技术的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2.当前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人民对高水平教育的要求有明显差距;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紧缺,骨干教师新老交替的形势严峻;教师队伍结构和教师资源配置仍不尽合理;生师比偏低、办学效益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教师队伍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相关政策不能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九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九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九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6.12.31•【文号】教人[1996]89号•【施行日期】1996.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关于印发《关于“九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人〔1996〕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现将“关于“九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意见》是“九五”期间全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请你们根据《意见》的精神,结合当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区规划、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商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九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以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各省(区、市)的实施意见,请尽快报我委备案。

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九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九五”计划期间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时期。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教育法》、《教师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建设一支与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教师队伍,现就“九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1.“八五”时期是我国教育事业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最好时期之一。

《教育法》、《教师法》的颁布实施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有力地推动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队伍建设作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根本大计,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党和国家倡导的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正在逐步形成。

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九五”期间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

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

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一、引言话说教育家精神,那可是咱们中华民族的瑰宝啊!自古以来,我们的先辈们就非常重视教育,尤其是教师这个职业。

他们认为,教师是传道授业解惑的人,是培养人才的关键。

所以,要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就必须弘扬教育家精神,让老师们真正做到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二、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性1. 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教育家精神是一种崇高的精神追求,它要求我们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关心学生的成长,关注学生的需求。

有了这种精神,教师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就会更加投入,更加用心,从而提高教学质量,使学生受益匪浅。

2. 提升教师的职业素养教育家精神还要求我们要有创新意识,勇于探索教育教学的新方法、新途径。

这样,教师们在工作中就能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成为一名真正的教育家。

3. 增强教师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家精神还要求我们要有社会责任感,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发展。

这样,教师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就能更好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做出贡献。

三、如何弘扬教育家精神1.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首先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我们要选拔优秀的教师加入到教育事业中来,同时还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

2. 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要弘扬教育家精神,还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这包括硬件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如图书馆、实验室等;也包括软件环境的营造,如校园文化、班级氛围等。

只有这样,教师们才能在一个优美的环境中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

3. 举办各类教育活动为了弘扬教育家精神,我们还要举办各类教育活动。

比如,可以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让学生们在参与中感受到教育家的风采,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

4.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师德师风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也是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保证。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建议和意见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建议和意见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建议和意见1. 引言嘿,大家好!今天咱们聊聊一个特别重要的话题,那就是“教师队伍建设”。

现在的社会发展可真是日新月异,教育更是重中之重。

为了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咱们的老师们也得跟上时代的步伐,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这就像是给老师们加点“燃料”,让他们的教学更具“火花”。

接下来,我就给大家梳理一下几点建议和意见,希望大家能轻松听懂,顺便也能引发点思考。

2. 提升教师素养2.1 加强培训首先,咱们得说说培训。

光靠课堂的那点知识可不够,老师们需要不断充电,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你想想,要是老师自己都“水深火热”,怎么教得出优秀的学生呢?所以,定期组织各种培训,尤其是新技术、新理念的学习,特别重要。

比如,网络教学、心理辅导等,这些都是当今教育中不可或缺的“调味料”。

培训不一定要严肃呆板,可以搞些轻松的活动,像是户外拓展,边玩边学,这样老师们更容易接受新知识。

2.2 互动学习其次,互动学习也很重要。

老师之间的交流,可不是简单的“打个招呼”。

可以定期组织“教师沙龙”,让大家畅所欲言,分享教学中的趣事和难题。

说实话,很多灵感就是在这种轻松的氛围中冒出来的。

而且,碰撞出的火花,往往比单打独斗来得更有效。

有时候,大家聊聊天,可能就会发现自己以前没想到的解决办法,简直是“意外之喜”。

3. 加强师德建设3.1 树立榜样接下来,咱们不能忽视师德建设。

老师不仅要有知识,更要有德。

就像那句老话说的,“其身正,不令而行”。

如果老师们都能做好榜样,学生们自然会向他们看齐。

所以,咱们要定期开展师德教育,让大家在潜移默化中提升自己的道德素养。

同时,可以通过“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激励大家向榜样学习,让更多的老师加入到做好人的行列中来。

3.2 关注心理健康当然,教师的心理健康也不可忽视。

教学压力大、生活琐事多,很多老师都有些“喘不过气”的感觉。

为了让老师们更好地投入教学,学校可以组织一些心理疏导活动,帮助老师们释放压力。

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师[2022]11号(2022年9月20日)幼儿园教师承担着保育和教育的双重职能,关系到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2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22〕41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22〕41号),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

各地要按照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

到2022年,幼儿园教师数量基本满足办园需要,专任教师达到国家学历标准要求,取得职务(职称)的教师比例明显提高。

到2022年,形成一支热爱儿童、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园教师队伍。

二、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

国家出台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求。

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可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严禁挤占、挪用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企事业单位办、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师。

采用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对企事业单位办、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

各地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幼儿园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幼儿园教师长效补充机制。

公办幼儿园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的动态监管,把教职工资质及流动情况作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的重要内容。

启动实施支持中西部农村边远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幼儿园任教。

三、完善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

全面实施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印发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深化教师资格考试内容改革。

幼儿园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具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到幼儿园工作,应在上岗前接受教育部门组织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

四、建立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制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厅[2002]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厅[2002]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厅[2002]5号)随着我国进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阶段,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结构、就业市场变化的新趋势,加快高等职业教育的建设和改革步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已经成为一项十分重要和迫切的任务。

高职(高专)院校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必须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加快改革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职(高专)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总体上结构不尽合理、实践能力偏弱、培养渠道相对贫乏等情况尚未从根本上改观。

为切实推进高职(高专)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2002年5月15日一、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各类高职(高专)院校要按照培养高素质实用性人才的要求,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力度,力争经过五年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二、提高专任教师业务水平,改善师资队伍学历结构高职(高专)院校要采取进修、引进、外聘等多种措施,大力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学历层次。

所有专任教师都应达到《教师法》规定的任职要求。

至2005年,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应基本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35%。

大力提高教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鼓励和支持教师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模拟教学、多媒体教学、网上教学等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与效率。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0.12.24•【文号】教师〔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准确把握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时代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校内涵式发展,以强化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为关键,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科研创新能力、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2.目标任务。

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高校教师发展支持体系更加健全,管理评价制度更加科学,待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高校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育人水平、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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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整体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适应我市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的需要,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你《教育法》、《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计划》,制定本意见。

一、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教师队伍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教师法》为依据,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以调整优化教师队伍为主线,以骨干教师队伍和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努力创建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环境,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一)教师数量基本满足教育事业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新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各地从实际出发,确定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和规模,确保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所有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

到年,新补充的幼儿、小学教师分别达到中师(幼师)和专科以上学历;新补充的初中教师%达到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中硕士研究生达到一定比例。

(三)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

教师队伍的新老结构、学科结构、城乡分布结构、职务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

专任教师比例,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低于%、%和%。

(四)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取得进展。

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十五"期间,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人,省级骨干培训人,市级骨干培训人;重点选拔培养市级青年骨干教师人。

(五)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和聘任制度,巩固、完善校长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到年,参加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的小学校长人,初中校长人,高中(职高)校长人,并选拔一定数量的中小学校长参加高级研修,培养造就一批学校管理专家和名校长。

(六)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

推进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由学校自主聘任教师职务的办法。

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制,努力形成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的师资和人事管理新模式。

二、加强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一)强化教师的政治、理论、法规、政策教育。

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有计划的组织教师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

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二)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紧密结合教师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改进师德教育的方式方法,着重解决好教师队伍中违背职业道德要求的不良现象,定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和整改,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过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全员培训、评选师德标兵、宣传师德建设先进典型等活动,使广大教师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制订并认真实施《**市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日常师德表现的规范管理和考核,接受社会监督,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聘任、奖惩的重要依据。

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方面。

三、大力实施继续教育工程,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一)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建立学习型的教职工队伍,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掌握现代教育理论,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更新专业知识结构,提高广大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开展创新教育实践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

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信息中心应开辟教师继续教育栏目,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开展岗前培训和全员继续教育。

要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学习和业务研究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适应素质教育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

要加强对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和理论方面的培训,以区县培训、校本培训为主,并实行持证上岗,把计算机水平合格证书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必要条件之一。

要继续抓好教师的基本功训练,使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全部达到合格以上水平。

(二)继续抓好教师的学历教育,努力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

采取高师函授、助学自考、进修培训、在职读研等形式,广泛开展教师学历达标培训和提高培训。

到年,幼儿教师基本达到中专(幼师)层次;小学教师基本达到专科层次;初中教师全部达到专科层次,并有%达到本科层次;高中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标率提高到%以上;职业高中(中专)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标率提高到%以上,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达到%以上。

到年,力争初中教师全部达到本科学历,高中阶段专任教师获硕士学位和达到研究生水平的达到%左右。

(三)切实加强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

不断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年,市和各区县分别完成对初中、小学新任校长的上岗培训,三年内对全体中小学校长普遍进行一次提高培训,并推荐选拔一批校长参加省和国家组织的高级研修,造就一支优秀的专家型的校长队伍。

(四)抓好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

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促进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

加大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培养一大批在教育教学工作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市、县(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

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造就一批岁以下的青年教学骨干。

建立市、县两级教育优秀人才库,加强对优秀骨干教师的跟踪管理和培养,并充分发挥其典型带动和示范辐射的作用。

(五)强化科研兴教意识,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鼓励教师根据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和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参与各级组织开展的教科研活动,并确立相应的教育科研课题,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探索,促进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不断提高。

(六)进一步加强师范教育。

根据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的要求,调整培养目标、课程结构、专业设置,改革教学方法和培养模式,加强教育学科建设,强化实践环节,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增强毕业生的教育教学水平与自我发展能力。

巩固和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办好区县教师进修学校,完善市、县、乡、校四级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争取在年内使全体教师普遍受到一次轮训。

(七)加大教师培养、培训经费的投入,设立中小学教师专项培训经费。

按照《教育法》、《教师法》规定,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应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市、区县、乡镇、学校都要积极落实教师培训经费的有关规定,为教师参加培训学习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四、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竞争激励机制和教师管理制度(一)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调整优化教职工队伍。

根据新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管理规定,以规范、优化、高效、精简为原则,根据教育层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班额和教职工工作量合理确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要满足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求。

在编制主管部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编制,负责日常管理。

要结合教职工队伍的调整优化,积极接收师范类毕业生任教,不断充实新生力量,切实解决好农村中小学教师老化问题。

(二)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广开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严格规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其权限,严格掌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条件认定教师资格,在依法行政的实践中不断完善教师资格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任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要与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教师聘任制等相结合,将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调整出教师队伍,面向社会招聘具备教师资格的优秀人才从教,从根本上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建立教师转任交流制度。

制定相应的政策与规定,鼓励和组织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

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可先通过试点,逐步实现教师交流定期化、制度化。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方可聘任高级教师职务。

通过教师交流制度,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缓解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矛盾,改善薄弱学校合格师资及高水平师资缺乏的状况,促进教育系统内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教师资源的使用效益。

(四)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

按照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教职工聘用制度。

要结合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逐步实行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聘任。

具体聘任及管理办法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同时,实行教职工告诫制度,对聘任期内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的人员首先进行告诫,限期改正,告诫期满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依法实施教师职务制度。

学校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内,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师职务岗位,强化聘任,加强聘后管理和任职考核,逐步实现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

落实《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学校教师职务评聘权和省、市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改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比例偏低的状况。

(六)建立人员流动服务体系。

根据教育事业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教育系统人才服务机构,开展政策咨询、转岗培训、教育系统人事代理、人事托管等服务工作,引导和协助落聘人员转岗再就业,推动校际、区域之间教师的合理流动。

鼓励落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面向社会跨行业流动,支持落聘人员自谋职业。

(七)完善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竞争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研究改革中小学教师工资制度,逐步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能够体现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的工资保障和激励机制,以岗定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对在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优厚的工资待遇,发挥工资的导向作用。

要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科学、有效、可行的评估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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