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制度(2020试行版)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及时、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备用药品定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有固定品种及固定数量。
二、备用药品申请1、品种和基数备用药品包括输液用液体、急救药品、麻精药品、高警示药品以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等,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各科室根据临床需求,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确定本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固定基数。
2、申请程序由科室护士长提交病区备药申请,报护理部、医务部和药学部审核,经主管院长审批后,以科室借用形式从各调剂部门领取。
《申请表》和《备用药品清单》一式三份,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各一份进行备案。
3、变更程序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准绳上不再更改。
因临床需要,确需调整品种或数量的,须书面写明缘故原由,列出更改药品明细,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改。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存案。
4、取消程序科室需要取消备用药品的,应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退回相应调剂部门,调剂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药品性状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备案。
3、备用药品管理1、目录管理统一目录格式,包括液体目录、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高警示药品目录及临床常用药品等,目录实行分类、分层管理。
2、标识管理。
临床备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备用药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临床备用药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临床用药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各临床科室,涉及备用药的管理、使用、调剂等环节。
3. 本制度内容包括备用药的分类、管理、使用要求、监督检查等方面。
二、备用药的分类1. 根据备用药物的性质、用途和特点,将备用药分为紧急备用药和常规备用药两类。
2. 紧急备用药是指用于抢救、急救等医疗急救情况下迅速救治患者的药物,包括心肺复苏药、抗过敏药、神经系统急救用药等。
3. 常规备用药是指在临床工作中常用到的备用药,一般用于慢性疾病的治疗、术后护理等。
如抗生素、镇痛药、抗生素等。
三、备用药的管理1. 医院设立备用药库,由专人负责备用药的管理工作。
2. 辅助药学人员对备用药进行分类、登记、标识,并根据不同的药物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程。
3. 定期对备用药进行调剂、盘点、整理和清理工作,确保备用药的数量、品质和有效期的符合要求。
4. 严格执行备用药的采购制度,保证备用药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且符合相关药品质量管理标准。
四、备用药的使用要求1. 临床医生在使用备用药时应严格按照临床需要和医疗制度的规定,慎重选择备用药,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
2. 在使用备用药时,医生应注意药物的适宜用法用量,避免不当使用导致不良反应或药物滥用等问题。
3. 对于紧急备用药的使用,医生应掌握使用时机和方法,迅速进行药物救治,争取最大救治效果。
4. 在备用药使用过程中,医生要及时记录药物名称、用量、患者身份信息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备用药的监督检查1. 医院要建立备用药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档案和记录,每月定期对备用药的库存、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核和检查。
2. 监督检查工作由医院药学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对备用药的库存量、有效期、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对于备用药的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要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管理意识和使用技能,确保备用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医院病区急救、储备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急救、储备药品管理制度
为保障突发性紧急事件及危重患者抢救药品供应,保证患者救治工作的顺利完成,提高快捷高效地处理突发性紧急事件的能力,特制定病区急救、储备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包括各临床科室及临床辅助科室。
二、急救、储备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统一配备的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三、病区急救、储备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指定专人管理,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清点,补齐基数,以备后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四、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每次使用后,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及时补齐,每日进行交接班。
五、药管科定期督促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六、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七、病区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及检查制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及检查制度一、目的为保证患者安全用药、及时用药,必须加强抢救车药品的管理,确保抢救车内的药品数量足够,质量完好,并能应对紧急使用,提高抢救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标准(一)抢救车备药申请流程1.各科室抢救车内的抢救药品按照护理部要求的统一目录配备。
病区护士长填写《抢救车备药申请表》,由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医务部主任签字后填写领用单交至住院药房,住院药房组长签字后根据《抢救车备药申请表》与领用单发放药品。
住院药房根据《抢救车备药申请表》制订《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
抢救车药品费用由申领科室承担。
2,变更抢救车目录中精神麻醉药品需护士长填写《精麻药品备药变更申请表》,由护士长、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医务部主任,同意签字后交至住院药房。
住院药房根据《精麻药品备药变更申请表》发放或者回收药品,相关记录登记在精麻药品账册中。
3.普通药品变更经护理部确认后填写申领条交至住院药房,住院药房发放或回收相关药品。
(-)抢救车药品的存放1每个药盒只放一种药品,并有清晰的药品标签,标签格式内容参照药学部统一制定标准。
4.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存放,防止药品变色、沉淀或析出结晶、变质等,如发现药品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到病区药房更换处理。
5.有效期必须在9个月以上。
针剂按先左后右顺序排放与使用,如有新、旧药品混放现象,应仔细查看每支针剂的有效期。
(三)抢救车药品检查1根据护理部要求,各病区护士每2周对抢救车药品自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的贮存条件是否合适;药品是否过期、变质,标签是否脱落或模糊不清;药品数量是否与药物清单上所列的相符。
2,住院药房安排药师每月到各病区检查抢救车备药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
对于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告知责任护士,并要求及时更换,保证抢救车备药符合检查要求。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浪费,加强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管理职责1.医院医院应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存放。
医院应定期对各病区的备用药物进行检查和监管。
2.病区病区应设立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的管理人员,负责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和上报。
病区应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四、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1.备用药品种类备用药品应涵盖常用急救药品、常用救治药品、重要抗生素和特殊药品等。
具体备用药品种类应根据病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确定。
2.备用药品的数量备用药品的数量应根据每个病区的床位数、患者需求、历史药物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预估和补充。
五、备用药品的购买和入库1.购买备用药品的购买应根据病区的实际需要,由病区药剂科提出采购计划,并向医院药剂科提交。
药剂科应按计划进行采购,并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合格。
2.入库药品送至病区后,病区药剂管理员应进行验收,包括确认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验收合格后,应将药品及时入库,并进行分类存放。
六、备用药品的领用和使用1.领用医生需要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提前向病区药剂管理员提出申请,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
病区药剂管理员应核对申请内容,并及时提供药品。
2.使用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正确计量、正确使用方法等。
医生应将使用情况及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
七、备用药品的药物过期管理病区药剂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过期情况,并做好记录。
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销毁过程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做好销毁记录。
八、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1.盘点病区药剂管理员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2.补充病区药剂管理员应根据盘点结果,提出补充计划,并按照采购程序进行补充。
九、备用药品的损耗和报损1.损耗备用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发生损耗,病区应定期对损耗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是指在医院病区内对备用药品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病区有足够的药品储备,以应对突发情况和紧急需求。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
1.备用药品的确定:根据病区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备用药品清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2.药品储备规模:确定每种备用药品的储备量,考虑到病区患者数量、药品使用频率等因素进行评估。
3.备用药品的选择:根据医疗需求、药品疗效和安全性等因素选择备用药品,经过临床药师或医疗管理部门审核和批准。
4.药品储存: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储存,防止受潮、日光直射或温度过高等情况导致药品失效。
5.备用药品的补充: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库存情况,根据消耗情况进行补充,确保库存量足够。
6.药品进出记录:对备用药品的进出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等信息,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追溯性。
7.药品过期处理: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对即将过期或已过期的药品进行处理,避免使用过期药品带来的安全风险。
8.药品使用管理:病区负责人和医疗药师对备用药品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避免浪费。
9.培训和宣传: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医护人员的管理意识和药品安全意识。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病区的运作效率,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同时也减少了药品浪费和不必要的采购成本。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5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____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
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
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一、引言病区备用药品是指供病区使用的常备药品,以应对病人突发病情或者紧急需求。
合理管理病区备用药品对于提高病区工作效率、保障病人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确保备用药品的储存、使用和补充符合规范,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备用药品的分类根据药物特性和应用范围,备用药品可分为以下几类:1. 非处方药品:包括常用的退烧药、止痛药等,用于病人自行购买和使用。
2. 处方药品:包括常用的抗生素、抗病毒药等,需要医生处方后使用。
3. 特殊药品:包括血液制品、抗肿瘤药等,具有特殊的储存和使用要求。
三、备用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性原则:备用药品的储存、使用和补充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确保病人安全。
2. 效率性原则:备用药品的储存和使用应高效便捷,确保病区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规范性原则:备用药品的管理必须按照规范进行,遵循统一的操作流程和标准。
四、备用药品管理的具体要求1. 药品储存:a. 药品储存区域:病区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保持整洁、干燥、通风,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b. 温度控制: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立相应的温度控制设备,确保药品储存温度符合要求。
c. 药品分类储存:根据备用药品的分类,进行分类储存,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d. 药品标识:每一个药品容器都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e. 药品检查: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发现过期、变质或者破损的药品及时淘汰和更换。
2. 备用药品使用:a. 药品领用:病区设立专门的药品领用窗口,由专人负责,领用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b. 药品使用记录:每次使用备用药品都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病人姓名、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c. 药品归还:病人出院或者药品再也不需要时,应及时归还药品,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3. 备用药品补充:a. 定期盘点: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核对库存和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补充不足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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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
法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一、病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
(四)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详见医院急救车管理办法)。
(六)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
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七)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药品基数
(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病房药房、药学部临床药学室、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
(一)病区备用药品不用支票领取,各病区采用从药学部借用的方式领取。
(二)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 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三)摆放药品
各病区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注意要将药品按照效期摆放,保证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期先用。
知丁
(四)药品补充
药品使用后,各病区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五、药品储存
(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
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二)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三)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四)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五)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或急救箱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六、效期管理
(一)药品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二)对于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药品),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三)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近效期药品及时退还药学部并及时补充;药品使用、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七、退回及销毁
(一)各病区从药学部借取药品后应加强管理,避免丢失及过期失效。
抢救用药距失效期6个月以上可到药房调换,6个月以内药品药学部概不调换。
(二)各病区过期及其它需要销毁的药品不得自行销毁,过期药品应经过护理部主任签字后,统一退回药学部进行报损处理,集中销毁。
病房药房、门诊药房分别负责对病区及诊疗区过期药品的回收。
(三)针对病区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相关病区自行承担。
八、病区备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一)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原则上由药学部统一存放管理,科室不得存放。
(二)根据患者需求需留备用的科室,应提出书面申请,经药房审查,药学部主任、护理部主任签字后方可保留。
(三)备用特殊药品的科室药品管理要求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设专用保险柜储存,专人保管,专册登记,并有防盗设施。
2、药品使用后保留空安瓿或废贴;
3、每班严格交接,交接班时核对药品、安瓿、处方、医嘱,并签全名;
4、建立药品使用专册登记表,包括:日期、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品名、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师、执行护士等,专册登记表至少保存三年;
5、每月登记备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