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管理制度
公司保险管理制度大全

公司保险管理制度大全一、总则1. 目的:建立和完善公司保险管理体系,确保企业资产和员工安全,降低经营风险,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
3. 责任:公司设立专门的保险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保险事务,包括保险购买、索赔、保险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保险购买管理1. 保险需求分析: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资产规模、运营环境等因素,定期进行保险需求分析,确定保险种类和保额。
2. 保险公司选择:通过市场调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质量高的保险公司作为合作伙伴。
3. 保险合同签订: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明确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费支付等条款。
4. 保险购买记录:所有保险购买行为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保险合同、支付凭证等,并归档保存。
三、保险索赔管理1. 索赔流程:制定详细的保险索赔流程,确保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索赔。
2. 索赔资料准备:指导和协助相关人员准备索赔所需的各类证明文件和资料。
3. 索赔进度跟踪:跟踪索赔进度,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确保索赔工作顺利进行。
4. 索赔结果反馈:将索赔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做好记录。
四、保险档案管理1. 档案建立:建立保险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保险合同、支付凭证、索赔记录等进行归档。
2. 档案保管:确保保险档案的安全、完整,便于查询和使用。
3. 档案更新:定期对保险档案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培训与宣传1.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保险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2. 宣传推广:通过内部通讯、会议等方式,宣传保险政策,增强员工对公司保险制度的了解和认同。
六、监督与评估1. 监督检查:定期对保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保险制度的执行效果。
2. 效果评估:定期对保险管理工作进行效果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保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保险公司管理制度范文(4篇)

保险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保险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保险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并按照公司的要求和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重视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所有人员理解和掌握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应当包括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应当相互配合,形成有机整体,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保险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和整体规划,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各部门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基层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业务处理和日常管理。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规模和业务特点,逐级设立各级管理人员职位,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合理规划人员编制,保证公司人员的招聘和配置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保险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培训机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机制,按照公司的业绩目标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合理的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合理调整员工的薪酬和职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和资金运作,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按照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要求,开展财务工作。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自律机制,严禁虚假财务数据和操纵财务报表,确保公司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保险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员工的考勤情况,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
第三条公司全面实行考勤制度,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考勤要求,严格按时完成考勤登记。
第二章考勤规定第四条公司实行手工考勤和电子考勤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公司每日上班时间为早上八点半至晚上五点半,每天工作时数为八小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第六条员工应按时到达公司上班,中途离开需提前请假,并经主管批准。
第七条员工因特殊原因请假需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待部门主管批准后可离开岗位,事后须补办相关手续。
第八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应当填写迟到早退登记表,经部门主管核实后登记在员工考勤记录中。
第九条员工每天下班前需按电子考勤机打卡或者手写考勤表进行考勤登记。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条部门主管负责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定期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核实。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考勤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并根据考勤记录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十二条员工可以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如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诉,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不良考勤行为,将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除工资、记录警告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将面临解雇处分。
第四章考勤统计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制作考勤报表,根据报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公司每季度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总结,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公司每年对员工的整体考勤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员工颁发考勤优秀证书,鼓励员工遵守公司的考勤规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对于旧制度的规定和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一律作废。
第十八条对于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商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保公司业务管理,提高业务运营效率,保障公司稳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保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业务流程的规范、合规,提高服务质量,降低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目标。
第二章业务范围与分类第四条商保公司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 财产保险业务;2. 人身保险业务;3. 健康保险业务;4. 养老保险业务;5. 其他相关业务。
第五条商保公司业务按照以下分类进行管理:1. 按业务性质分类:保险产品销售、保险理赔、保险咨询、保险服务等;2. 按业务渠道分类:线上业务、线下业务;3. 按业务区域分类:全国业务、区域业务。
第三章业务流程管理第六条业务流程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业务流程应明确、简洁、高效;2. 合规性:业务操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3. 安全性:确保业务数据和信息的安全;4. 可追溯性:业务操作过程可追溯,便于风险控制。
第七条商保公司业务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 市场调研与需求分析;2. 产品设计开发;3. 产品定价与核保;4. 产品销售与推广;5. 客户服务与理赔;6. 业务数据分析与优化。
第四章业务风险管理第八条商保公司应建立健全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1. 风险识别:识别业务运营中的各类风险;2. 风险评估:评估各类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3. 风险控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风险发生概率;4. 风险监控:实时监控风险状况,确保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执行;5. 风险报告: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风险状况及控制措施。
第五章业务合规管理第九条商保公司业务合规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2. 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3. 加强员工合规教育,提高员工合规意识;4. 定期开展合规检查,确保业务合规。
第六章业务绩效管理第十条商保公司业务绩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客户满意度: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目标;2. 业务增长:确保业务持续稳定增长;3. 风险控制:降低业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发展;4. 员工激励: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保险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一、服务宗旨
保险公司的服务宗旨应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保险服务,满足客
户需求,超越客户期望,建立长期互信的关系。
二、组织结构
保险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统筹公司的服务管理工作。
该部门应具备专业
的服务团队,包括前台接待、咨询顾问、理赔专员等,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三、服务流程
1. 服务接入: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渠道,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服务接入方式。
2. 需求评估:详细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保险方案。
3. 合同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4. 保单管理:提供保单查询、变更、续保等服务,确保保单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5. 理赔服务: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四、服务质量
保险公司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服务时效统计等方式,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五、培训与发展
保险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定期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包括产品知识、服务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以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六、信息保护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防止信息的泄露和滥用。
七、投诉与建议
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对客户的投诉和建议给予及时响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
八、持续改进
保险公司应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不断调整和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实现服务的持续改
进和创新。
保险公司管理制度(五篇)

保险公司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消除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确保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工作。
三、术语、定义本规定所用术语、定义符合。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1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规程。
2新招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上班时必须穿戴齐全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劳动保护用品。
4员工的工种、技术等级、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6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电工规程。
7各班长认真组织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做到"六个交清"(即:工作任务交清、工作环境交清、危险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对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应与该成员技术和身体、精神状况相适应。
8无论常白班班组还是倒班班组都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的班前安全会由班组长主持,倒班岗位的班前安全会由当班主持。
班前安全会时间为:白班8:00--8:20;夜班20:00-20:9遵守、等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0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走安全通道,检修施工中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严禁跨越、钻越辊道,栅栏;严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设备下行走和停留现场油污及时清理干净,严防在现场行走、查看更多...保险公司管理制度(二)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金____元。
1、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2、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3、大声喧哗,遭到超市方投诉。
4、无故迟到、早退。
5、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
6、串岗、扎堆聊天。
7、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二、工作中出现过失给予一次解释机会,经及时指导培训后,如再次出现类似/同样情况时,按情况轻重予以待岗培训(不计工薪)或____元经济处罚。
1、过失1:清洁工具乱放标准:指定地点,定点定位存放。
2、过失2:垃圾箱内堆满垃圾标准:垃圾箱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立即清除。
保险公司基本准入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基本准入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保险市场的秩序,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入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保险公司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 保险公司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并具有良好的商业前景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二、准入条件1.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法注册资本、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
2. 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其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和经验。
3. 申请人应当提交详细的业务计划书,包括市场分析、风险评估、资本规划、业务发展战略等内容。
三、申请程序1. 申请人应当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3. 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批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
四、监督管理1. 保险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准入管理制度的规定,接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2.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运营的安全稳健。
3. 对于违反准入管理制度的行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严重者可撤销其准入资格。
五、附则1. 本准入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对本准入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有。
保险公司管理制度(9篇)

保险公司管理制度(9篇)保险公司管理制度(9篇)保险公司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降低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成员企业、项目部员工。
第三条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伤管理职责第四条各成员企业、项目部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成员企业、项目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成员企业、项目部分管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安全科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
各成员企业、项目部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
第六条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项目部工伤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工伤范围第七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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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是由自己的一套管理体系,才能确保每天工作的正常进行。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保险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保险销售业务开展,严格按照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积极从事保险业务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为公司保险销售业务管理的基本准则。
总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和营业部在从事保险销售业务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合规、高效、创新、务实的核心经营理念,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各分公司和营业部销售团队和销售人员应按照总公司制定的销售政策和销售指引进行业务活动,严格执行保险监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合规经营。
第四条保险销售业务必须在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同时严格遵守下列原则:
1、可保利益原则。
即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无可保利益的保险业务不得销售。
2、风险评估原则。
业务人员必须对投保标的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对于风险系数超过规定,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及时上报并获得保险公司的验险评估批复。
3、如实告知原则。
展业人员必须就保险条款所列明事项如实告知客户,客户也须尽如实告知义务,不得夸大保险责任,不得带病投保。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
保险当事人必须亲笔签名(盖章)。
4、严格按照保险公司的承保要求和投保规则进行业务销售。
第五条业务人员必须胜任本职工作,达到从事保险销售业务服务所要求的素质。
对于新业务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代理人员资格证》、《展业证》后,方可单独上岗开展业务。
第六条展业宣传
1、业务人员必须持有展业证、代理人资格证等证件进行宣传;
2、业务人员必须带有条款等有关业务资料,有理有据,实事求是的进行公关展业宣传,不得搞虚假、欺骗;
3、业务宣传必须围绕条款进行解释,不得偏离、曲解;
4、不得运用不正当方式、手段进行展业。
第七条检验标的业务对象有投保意向后,要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标的查验;
1、标的坐落的具体位置及相关情况;
2、安全措施、安全保护和安全行驶等情况;
3、经营管理及近期损失情况;
4、进行风险评估;
5、遵照保险公司的核保要求进行标的.核保;
6、投保人身保险必须查实年龄、疾病等情况,并根据公司要求决定是否体检。
第八条业务洽谈
1、业务洽谈时必须先给投保人详细解释保险条款;
2、业务人员必须认真、准确的回答投保人提出的询问;
3、确定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费率保费、缴费方式、缴费期限和退保风险;
4、其他应该确定的和告知客户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收缴保费
1、财产险原则上要见费出单,一次性缴清保费,不得延期;
2、人寿险按照保险公司规定,对于需要体检的年龄段或大额保单的客户,要先经保险公司核保通过后或体检合格后收取保险费。
3、人寿险保险费严格按转账形式缴纳,严禁收取现金。
第十条保单批改
1、批改保单必须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书面申请,而且申请理由必须成立;
2、销售人员应积极协助客户到保险公司按规定办理保单批改。
第十一条无赔款优待
1、无赔款优待仅限于车险;
2、无赔款优待按保险公司的统一规定执行,不得提前支付,更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二条可以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勘查、收集理赔资料。
单证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为加强XXXX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各机构网点的单证管理,规范经营,促进业务的健康发展,现根据保监局对专业代理公司的监管规定,依据保险公司对单证管理的要求,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十四条单证管理的基本要求
a) 单证领用采取领三返一原则,即领用第三批新单证时必须把第一批领用的相关单证全部回销。
b) 单证的使用必须按批次从先到后,按序号从小到大,按正确的单证流水号对应使用。
单证的使用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
c) 空白单证回销时必须连同保卡或标志配套回销。
作废的标志和保卡应跟随单证同批次回销
d) 单证回销前必须按各保险公司的要求规范整理。
第十五条单证处罚管理办法
a) 单证的错号使用会造成保险公司系统里单证实际使用情况与实物不一致,严重影响到客户出险理赔,对错号使用的出单员罚款人民币100元/份。
b) 单证套打会造成保险公司系统里数据与实物不一致,严重时会出现假保单现象,对套打保单的出单员罚款人民币500元/份,并记大过处分。
c) 在单证的抽检过程中发现机构网点的单证实物与单证岗所发放的单证不一致,如把单证分发给没有向公司报备的网点使用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罚人民币500元/次,并记大过处分。
d) 空白单证遗失处罚。
所有的单证遗失必须及时通知单证岗,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在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登报挂失的费用由遗失责任人承担。
对于遗失保单的负责人,当月内除了按保险公司的规定处罚外,我司还将对该负责人进行处罚,并记大过处分。
e) 遗失已使用单证处罚。
对于遗失已使用的单证同样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在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登报挂失的费用由遗失责任人承担,我司还将对该负责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