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端溪酒店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
深圳市火事又起端溪酒店发生“七·一七”特大火灾

端溪酒店楼 高 9 层 , 1 楼 为商 场 , 2 楼为 肥 肥 火 锅 城 , 3 楼 是 酒 楼 , 约 140 间房 。140 间客房内 , 当 时几乎住满了旅客 。据调查 , 肥肥 火锅城为 四川 省 重庆 市 南岸 区的 刘某承包经营 , 并在去年 5 月进行
火案备忘录 H UO AN BEI WANG LU 火案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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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7 日 凌 晨 1 时 50 分左 右 ,深圳市罗湖 区宝安南路 端溪酒 店肥肥火锅城发生大 火 ,烧 毁建筑 面积 45 平方 米 , 烧 死 29 人 , 烧伤 19 人 , 其中有 9 名消防员被烧伤 。
动”, 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并考核 。他们还下 发消 防知识问答题 , 让职工背诵 ,组织口头抢 答练习 。
三是狠抓消防安全制度落实 。该公司坚持每 月一 次的安全例会 。每次会议都由各驻库厂家的主要 负责 人及要害部门管理人员汇报所管范围的 安全情况 。会 后组织复查 , 查出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 ,堵塞 了漏 洞 。他们还制订了进入库房规定 :( 1) 进库车辆必 须带 防火罩 ;( 2) 库区内明火作业 , 必须经保卫科批准 , 委派 专人负责安全 , 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3) 规定每 班值 班人员巡逻次数不得少于 5 次 , 并且有记录可查 。( 4) 坚持有干部夜间带 班巡逻 制度 , 及时检 查警卫 人员 不 得睡岗 、脱岗 。后半夜 , 加强人 数巡 逻可 达到 3 个人 。 他们坚持每隔两个 小时互 报一次 情况 , 使夜间 的安 全 工作形成一个网络 。
最新最新深圳市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文档

最新深圳市“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成立了深圳市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任事故调查组组长,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部门和深圳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
事故调查组邀请了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违法搭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现将有关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开如下:一、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荣健市场B区A栋A56号商铺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1.荣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安全意识淡薄。
荣健公司作为荣健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无视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许日送在事故发生后,未能组织员工进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反而擅自驾车离开现场逃往外地。
(2)违法建设经营荣健市场。
荣健公司在荣健市场建设过程中未办理国土规划相关用地审批、报建手续,未经公安消防部门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安全检查;违规搭建大量铁皮棚房,顶棚彩钢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内部没有承重墙体和防火分隔,整体互相连通,导致燃烧时释放出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扩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
荣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违规住人、用电隐患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等事故隐患。
1996年全国十大火灾

1996年全国十大火灾 一、1月1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青湖村胜立圣诞饰品有限公司(台商独资)发生火灾,烧死20人(其中女工13人),烧伤109人,烧毁建筑3000平方米及塑料制品1万件,直接财产损失469万元。
火灾系职工睡觉时,未熄灭蜡烛所致。
该公司于1992年10月开办,擅自将仓库改为临时职工住房。
消防部门在进行安全检查时曾责令职工搬出仓库,但数月后该公司又让职工重新搬回居住。
由于职工用纸皮、塑料围隔床铺,且居住密集,消防通道不畅,以致职工难以逃生。
二、2月5日,四川省重庆市渝中区群林商场(4层)发生火灾,烧死5人(其中女性2人),烧毁整座市场及市场内的所有商品,还殃及市美术广告公司、医药保健品门市部、干果公司门市部和43户居民(建筑面积8093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963.1万元。
火灾原因是重庆天宇广告公司雇用的民工在群林商场房顶违章焊接广告架时,焊渣落在二楼窗台并飞溅到室内可燃物上。
该商场于1948年投入营业。
一、二楼经营服装、日用百货、家电等,三楼以上为办公用房和库房。
商场及周围建筑均系建国前修建的砖木结构简陋建筑。
三、2月9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金融商厦(4层,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四楼美丽华旱冰场发生火灾,死亡10人,直接财产损失46.4万元。
火灾系住在旱冰场内的工作人员离开宿舍时未熄灭蜡烛所致。
该商厦大部分为砖木结构,局部为砖混结构,始建于1970年。
一楼为商场;二楼为歌厅、美发厅、金行;三楼为夜总会。
四楼旱冰场长期住有工作人员,宿舍内使用蜡烛照明。
发生火灾的当晚,值班人员未将上锁的安全疏散门打开,致使人员无法逃生。
四、2月18日,江苏省扬州市南门街8号居民住宅楼发生爆炸火灾,造成19人死亡,5人受伤,20户居民住宅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直接财产损失112万元。
火灾系地下煤气管道破裂,泄漏的煤气遇明火所致。
五、4月2日,辽宁省沈阳商业城(地上6层,地下2层,高度34.8米,建筑面积69189平方米)发生火灾,烧毁一至六楼的营业厅及大部分商品和设备,直接财产损失5519.2万元。
深圳市端溪酒店特大火灾事故

深圳市端溪酒店特大火灾事故关于深圳市端溪酒店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国务院:1996年7月17日深圳市端溪酒店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日前,由省、市联合组成的端溪酒店“7·17”特大火灾调查组已完成对该事故的调查工作,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专此向省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深圳市端溪酒店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我们同意这个报告,现予以上报。
如有不当,请指示。
广东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七年二月四日关于深圳市端溪酒店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广东省人民政府:1996年7月17日凌晨,我市宝安南路端溪酒店二楼肥肥火锅城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火灾烧损面积65平方米,造成30人死亡(其中男19人,女11人),13人受伤(其中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3.84万元人民币。
事故发生当日,我市立即成立了由市安委会、公安、消防、检察院、卫生、劳动、民政、贸发、旅游和罗湖区政府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安委会主任、副市长郭荣俊任组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养和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劳动局副局长潘力任副组长,下设事故调查组、医疗抢救组和善后处理组。
后经请示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我市正式组成了由郭荣俊副市长任组长的事故调查组,市公安局陈养副局长、市检察院佟丹副检察长任副组长。
国家劳动部、公安部消防局、省消防总队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参与了事故调查工作。
经过事故调查、取证,并对有关物证进行鉴定,业已查明,“7 ·17”火灾事故是罗定市乡镇企业局所经营的端溪酒店违反消防法规、忽视消防安全管理而造成的特大责任事故,现将情况报告下:一、端溪酒店基本情况端溪酒店是由广东省罗定市乡镇企业局与深圳市蔡屋围股份公司合作兴建,其中深圳市蔡屋围股份公司出地1250平方米,占大楼40%的股份;罗定市乡镇企业局出资480万元,占大楼60%的股份。
酒店原设计为内部招待所,酒店基建工程于1983年6月动工,1986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楼高9层共31米,建筑面积7130平方米,一楼是大堂、商场,二楼是餐厅,三到九楼是客房。
安全管理中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典型事故案例
7.上栗县“2000.3.11”烟花爆炸事故 8.尼日利亚“2000.11.5”特大交通事故 9.珠海“96.6.16”特大火灾和厂房倒塌事故 10.大华化工厂“96.6.26”爆炸事故 11.合江“2000.6.22”特大翻船事故 12.大舜号“99.11.24”特大沉船事故”
三交河煤矿“4.21”特大瓦斯爆炸事 故
香洲区前山镇工业集团总公司在厂房消防设施尚未竣工 验收的情况下,就将厂方提前交付给裕新织染厂使用,造 成边施工边生产。厂方将纺织车间作为棉仓,堆放大量的 棉花,并在库内存放柴油、氧气瓶等,当电线短路引燃棉 花时,氧气瓶发生爆炸,加剧火势的发展;加之在场的天 安消防工程安装公司和厂方职工缺乏防火常识,自救能力 差;厂内缺乏消防用水,消防队要到离火场3公里以外的 地方取水,未能将初始火灾扑灭。这是火灾迅速蔓延扩大 的主要原因。(待续)
三、直接原因 1.违反建设程序 2.设计、施工主体资格不合格 3.管理混乱
致丽工艺制品厂“11.19”特大火灾 事故
一、时间:1993年11月19日13时25分 二、地点:深圳龙岗区致丽工艺制品厂 三、伤亡:死84人(女82人,男2人),重伤
20人,轻伤25人。 四、损失:烧毁厂房1600m2,原材料及设备,
新世纪安全培训工程系列
典型事故案例
1.三交河煤矿“91.4.2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2.东村煤矿“96.11.27”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3.东方化工厂“97.6.27”特大火灾事故 4.端溪酒店“96.7.17”特大火灾事故 5.重庆虹桥“99.1.4”特大垮塌事故 6.致丽工艺制品厂“93.11.19”特大火灾事故
石岭村每年有七八十人到几十里外的安源、高坑等地小煤窑 打工,近几十年,死在小煤窑的石岭人已超过10个。(待续)
有关典型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珠海“6.16”特大火灾和厂房倒塌事故(续
)
五、原因
(一)起火原因 珠海市天安消防工程安装公司职工在棉花仓库用冲击钻打
孔时,带驳接口的电源线被夹在可燃物中,当用力拉扯电线 时产业短路引燃了仓库的棉花,这是引起火灾的直接原因。 (待续)
珠海“6.16”特大火灾和厂房倒塌事故(续
)
(二)火灾扩大的原因
香洲区前山镇工业集团总公司在厂房消防设施尚未竣工 验收的情况下,就将厂方提前交付给裕新织染厂使用,造 成边施工边生产。厂方将纺织车间作为棉仓,堆放大量的 棉花,并在库内存放柴油、氧气瓶等,当电线短路引燃棉 花时,氧气瓶发生爆炸,加剧火势的发展;加之在场的天 安消防工程安装公司和厂方职工缺乏防火常识,自救能力 差;厂内缺乏消防用水,消防队要到离火场3公里以外的 地方取水,未能将初始火灾扑灭。这是火灾迅速蔓延扩大 的主要原因。(待续)
三、原因分析 1.爆炸过程 强氧化剂(氯酸钠)与有机物、可燃物(木
众多人员伤亡的原因。
致丽工艺制品厂“11.19”特大火灾事 故
一、时间:1993年11月19日13时25分 二、地点:深圳龙岗区致丽工艺制品厂 三、伤亡:死84人(女82人,男2人),重伤
20人,轻伤25人。 四、损失:烧毁厂房1600m2,原材料及设备
, 直接损失260多万元。(待续)
致丽工艺制品厂“11.19”特大火灾事故(续
珠海“6.16”特大火灾和厂房倒塌事故(续
)
(三)厂房倒塌的原因
裕新厂A 厂房是土建验收合格的高层框架结 构建筑物。大火持续燃烧十多小时,使厂房结 构严重受损,加之扑救大火时二、三楼喷射了 大量的水,二楼以上的荷载及大火基本扑灭后 多台履带式的推土机、挖掘机在厂房内搬运棉 花时产生的震动等因素所形成的综合作用,致 使厂房倒塌。(待续)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最终认定:火灾原因系A9号库房南墙东侧 窗户距地面4.9米、A8和A9号库房间隔断 西侧附近电缆接头接触电阻过大,引燃接 头处绝缘胶布,起火的绝缘胶布掉落,引 燃电缆接头下方可燃物,造成火灾。
深圳市宝安南路端溪酒店二楼 肥肥火锅城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1996年7月17日凌晨,我市宝安南路端溪 酒店二楼肥肥火锅城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火灾烧损面积65平方米,造成30人死亡 (其中男19人,女11人),13人受伤(其中重 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3.84万元人民币。
事故教训
(一)这次事故说明,全市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实际工作中未把“预防”放在第一位,在 切实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 (二)这次事故说明,一些企业在生产中,没有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 想,安全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只顾赚钱,忽视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 反国家有关法规,企业管理混乱,管理不到位,事故隐患仍然很多。 (三)这次事故说明,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但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制不落实,企业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存在的事故隐患 没有及时整改,没有制定各种事故的防范措施;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当火灾 发生时,惊慌失措,无人指挥,加大了事故损失。 (四)这次事故说明,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不力。近几 年来尽管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及各项专项治理的活动一直未间断, 也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发出了整改指令书,但由于种种原因对一些企业 的整改情况未能跟踪到底。 (五)这次事故说明,全市性的安全教育不够。近年来,尽管政府有关部门 每年都开展“安全生产周”、“119”消防宣传日等各种安全宣传活动,但从 多次发生的重大、特大火灾事故来看,都存在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缺 乏安全基本常识,不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设备,逃生和自救能力差等问题。 政府有关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市民的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火灾事故调查典型案件报告

火灾事故调查典型案件报告一、案件概况1. 时间地点:2022年5月10日,某市XX街某商业大楼2. 火灾起因:初步调查认定为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3. 伤亡情况:1人死亡,3人受伤4. 财产损失:约500万元二、火灾发生前情况在火灾发生前,商业大楼正常运营,大楼内有多家商户和办公室。
属于综合性商业楼宇,层数多,面积大,人员密集。
火灾当时为工作日下午时段,人员较为集中。
根据目击者的证言,火灾发生前,商业大楼内未发现异常情况,没有明显的火警报警声。
初步怀疑火灾起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的火灾。
三、火灾现场调查1. 火灾现场照片现场照片显示,火灾在商业大楼B楼的一楼开始,起火处为一家服装店。
火势蔓延迅速,浓烟滚滚,导致了大面积的火灾爆发。
火势凶猛,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火灾现场调查情况根据对火灾现场的勘查和调查,发现起火处周围有大量易燃物质,且存在电气线路混乱、老化严重的情况。
初步推测可能是由于电气线路短路引发起火。
需要进一步的技术测试和分析确认火灾起因。
四、人员伤亡情况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和初步勘查,火灾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1人伤势严重需要进一步治疗,2人伤势较轻,已得到及时救治,1人经治疗已无大碍。
同时,火灾还造成了多家商户和办公室的财产受损,初步估计财产损失约500万元。
五、火灾原因分析据初步调查,火灾可能是由于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的。
而导致电气线路短路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年久失修,线路老化,线路负载过大等原因导致。
需要进一步的技术测试和分析确认火灾起因。
六、火灾防范建议1. 对商业大楼的电气线路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减少因电气线路问题引发的火灾风险。
2. 商业大楼内部设置良好的疏散通道和灭火设备,增强灭火和疏散能力。
3. 定期对商业大楼内各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 开展一定的火灾防范培训,加强员工和租户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七、结论该起火灾暴露了商业大楼内部电气线路老化和安全管理不足的问题,导致了严重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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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端溪酒店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
告
一、端溪酒店基本情况
端溪酒店是由广东省罗定市乡镇企业局与深圳市蔡屋围股份公司合作兴建,其中深圳市蔡屋围股份公司出地1250平方米,占大楼40%的股份;罗定市乡镇企业局出资480万元,占大楼60%的股份。
酒店原设计为内部招待所,酒店基建工程于1983年6月动工,1986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楼高9层共31米,建筑面积7130平方米,一楼是大堂、商场,二楼是餐厅,三到九楼是客房。
1986年4月至1994年9月,端溪酒店由罗定市乡镇企业局直接负责经营,法定代表人是罗定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欧杏。
1994年9月,罗定市乡镇企业局将酒店整栋大楼承包给深圳市昌鸿国际贸易公司经营和管理;该公司总经理姜和又将二楼餐厅多次转包。
起火前,二楼肥肥火锅城由四川人姚翠萍承包,三至九楼客房由姜和负责经营管理,端溪酒店法定代表人仍是罗定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欧杏。
起火当晚,端溪酒店人住旅客243人,其中有外地来深圳的旅游团6个共139人,其他住客及员工共104人。
二、火灾发生经过和善后处理情况
1996年7月17日凌晨1:50时,端溪酒店对面市水产批发
市场的一名个体户和一名骑单车路过的群众,发现端溪酒店二楼肥肥火锅城靠北角的房间起火,即告知在一楼大堂值班的保安员,保安员上二楼看到影碟机房(楼面经理刘毅的住室)着火,见房门上了锁,就回一楼打电话找酒店值班经理,未找到人,然后再上二楼拟用灭火器灭火,但不会使用;打开消火栓开关又无水。
此时火已蔓延,该保安员再跑回一楼大堂给各楼层服务员打电话,最后才想起打"119"电话报警,市公安消防局指挥中心于2:16时接到报警,先后调动了罗湖、田贝、笋岗、上步、福田等5个消防中队,共13台消防车120名消防员赶到现场灭火救人。
罗湖消防中队首先于2:20时到达现场,由于采取措施得力,仅用10分钟就将火扑灭。
消防员到场后,三至九楼的旅客纷纷涌向窗口,挥动毛巾、床单、衣物呼喊救命。
市消防局领导采取果断措施,利用4台云梯车,在酒店的东西两侧升高救人;同时组织消防员佩戴空气呼吸器进入各楼层,采取背、抬、扶等方法,共抢救和疏散出222人。
在抢救酒店内被困旅客过程中,广大干警一次又一次冒着生命危险进入楼内,有些干警将自己戴的空气呼吸器让给呼吸困难的旅客,致使有9名消防队员吸入浓烟晕倒在现场,负伤住院。
广大干警这种"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赢得了时间,减少了旅客的伤亡人数,得到了各级领导、被救旅客和广大市民的高度评价。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交管局、罗湖公安分局及时调派警力到场,疏导交通,做好警戒,市人民医院、红会医院、中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派出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及时运送和抢救伤员。
市领导李德成、何景涣、王顺生、郭荣俊等闻讯赶到现场,组织并部署有关部门抢救伤员,安排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当天上午,广东省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陈绍基,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陈建辉,省安委会副主任、劳动厅副厅长陈翼云等省领导及李容根、黄丽满、李友烈、武捷思等市领导察看了火灾现场,并到医院慰问了伤员。
李容根、黄丽满同志受正在省里开会的市委书记厉有为、市长李子彬同志的委托召开了紧急会议,对事故调查、医疗抢救、善后处理工作做了部署。
事故发生后,国家劳动部、公安部派有关领导来深圳了解事故情况,指导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国家监察部和省监察厅也打电话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处理情况,并对事故处理工作做了重要指示。
7月21日上午,刚刚从省里开会回来的市委书记厉有为、市长李子彬立即召开会议,听取事故处理情况,进一步部署事故调查、伤员抢救、善后处理工作,并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认真吸取这次火灾事故的教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安全生产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常抓不懈;要求市安委会立即组织各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由于这次火灾事故中伤亡的人员多,涉及多个省、市,善后处理工作难度很大,市委、市政府对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高度重视,由市卫生局牵头,成立了医疗抢救小组,要求各医疗机构全力以赴抢救危重伤员,并从市外请专家进行会诊;同时,由市民政局牵头,市贸发局脓游局)、罗湖区政府协助,成立善后处理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汤
耀治负责开展工作,罗湖区政府、市民政局和市贸发局调派了30台车、250多名工作人员,分30个组接待死难者家属,处理死者的赔偿、遗体火化等善后工作。
由于善后处理组同志全力以赴,工作耐心、细致,截止到8月8日,已有28名死者亲属与善后处理组签订协议,还有两名死者的善后工作也将处理完毕。
目前,住院治疗的11人中,有7人即将出院返原籍。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调查组在公安部、省公安厅领导和专家的指导下,经过深入调查,查明"7·17"特大火灾事故的原因如下:
(一)肥肥火锅城楼面经理刘毅,于7月16日下午5时多打开电风扇至17日凌晨1时许离开住室时,没有把电风扇电源关闭就锁门外出。
电风扇在运转中,异物进入电风扇罩内,影响电风扇正常转动,加大负荷,引起电机电流增大,使电风扇电源线过热燃烧,引燃周围的可燃物,是引起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g9g巴火锅城没有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对员工未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忽视用电安全,缺乏安全知识,发生火灾时无领导值班等,是此次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深圳市昌鸿国际贸易公司承包端溪酒店的经营管理,防火制度不完善,消防水阀门被关闭,安全疏散口上锁,防火门长期被打开;酒店服务员、保安员未组织旅客疏散,报警不及时;同时,住店旅客自救能力差,缺乏自救自防的常识,是这次火灾事故造成人员惨重伤亡的重要原因。
(四)罗定市乡镇企业局作为端溪酒店的业主、大楼的产权单位,将该酒店对外承包,收取租金,以包代管,对安全管理工作监督不到位,是导致这次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四、事故责任划分和处理意见
(一)单位责任
1。
肥肥火锅城没有建立防火制度、防火组织和值班制度,对员工未进行过消防常识培训,致使员工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忽视用电安全,对这次特大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应共同承担这次火灾事故伤亡人员的全部医疗和善后处理费用,为严肃消防法规,建议消防监督部门依法给予其经济处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2.深圳市昌鸿国际贸易公司是酒店的总承包单位,防火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不落实;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防火门长期被打开,防范措施不力,对造成特大火灾事故负有全面管理责任,应共同承担这次火灾事故伤亡人员的全部医疗和善后处理费用。
为严肃消防法规,建议消防监督部门依法给予其经济处罚。
3.罗定市乡镇企业局是端溪酒店的业主、大楼的产权单位,将酒店大楼对外承包、收取租金,以包代管,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致使二楼楼梯口的违章建筑一直未能拆除,对这次特大火灾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应负责筹集并承担这次火灾事故伤亡人员的全部医疗和善后处理费用。
(二)有关人员责任
1.刘毅肥肥火锅城楼面经理,在宿舍内使用电风扇,外出时未
将电风扇电源关闭,致使异物进入电风扇罩内,影响电风扇正常转动,加大负载,引起电机电流增大,使电风扇电源线过热燃烧引燃周围的可燃物酿成火灾。
防火观念淡薄,用电疏忽大意,是这次特大火灾事故的直接肇事者,建议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姚翠萍探圳端溪酒店二楼肥肥火锅城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
在承包经营中,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没有组建防火组织,没有制定防火制度和值班制度;对员工未进行过消防知识培训,员工防火意识淡薄,用电管理混乱。
发生火灾时,因无人值班,未能及时发现和扑救初起火灾,姚知道发生火灾后,一直逃避,不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和处理善后工作。
对消防工作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工作失职,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建议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姜和深圳市昌鸿国际贸易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在承包端溪酒店经营管理中,未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防火组织和义务消防组织不健全,没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领导值班制度;恼火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确;没有制定灭火应急方案,没有对员工和保安人员进行过正规的消防培训;酒店发生火灾时服务员和保安员不会使用灭火器灭火,不会组织旅客疏散,未及时报火警;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没有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护,火灾发生前,消火栓管道阀门关闭,导致起火时,因消火栓无水,无法扑救初起火灾。
酒店安装的防火门长期被打开,发生火灾后使大量有毒的浓烟顺楼梯通道扩散到各楼层,造成众多人员死伤。
管理混乱,工作
失职,对这次特大火灾事故应负主要管理责任。
建议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贺光磊端溪酒店工程部经理,在负责酒店室内消火栓系统使用、管理、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中,未履行职责。
火灾发生前,消火栓管道阀门被关闭;起火时,因消火栓无水无法扑救初起火灾,造成火势迅速蔓延。
发生火灾后,贺逃避在外,不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和处理善后工作,对这次特大火灾事故应负管理责任。
建议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罗定市人民政府驻深办事处主任欧杏,作为端溪酒店的法定代表人,将酒店承包给深圳市昌鸿国际贸易公司经营管理后,对酒店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对此次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建议罗定市人民政府给予其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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