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相关条款解读教案资料
新劳动法培训讲义

4)与劳动法关系密切的其它社会关系是指: 这些社会关系有些是发生劳动关系的必要前提, 有些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有些是随着劳动关系 而附带产生的关系。
比如:关于劳动力管理方面的关系…… 关于执行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关于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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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征 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和指导思想
第二,劳动法与民法关系密切,它是从民法中分离 出来的法律部门。
第三,它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 的其它一些 社会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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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有以下特点: 第一,劳动关系发生的原因是实现劳动的过程,即 劳动者要直接参加某种生产物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 第二,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录用了劳动者,使劳 动者与劳动过程有了联系之后才发生的。 第三,劳动关系是由职业的有偿的劳动而发生的关 系,非职业的劳动、无偿的劳动、 义务的劳动所发生的 关系都不由劳动法调整。
(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的原则(首要原则)
1)权利与义务的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 利和义务。这为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其密切 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确立了出发点。有劳动能力的 公民从事劳动,既是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利,又是履 行对国家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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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具有劳动能力公民的规定
2、劳动法律事件—— 是指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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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民事劳务关系在于,是个人提供劳动力,对方支 付报酬的一种劳务关系。比如:雇保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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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态
法定的权利义务 转化 现实的权利义务 (效力) (实际价值) (实效)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解材料完整版

劳动合同法培训完整版讲解材料前言一、劳动合同法关键条款解读1、新法与原规定在法律适用范围上的变化主要是新法把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到了劳动关系调整的范围之内,扩大了调整的范围。
2、新法与原法律规定相比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上增加了两条原则,即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
为了保护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合法权益,法律特别强调公平、诚信原则。
3、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上与原来规定相比,新法规定的非常详细。
在新法的要求下,用人单位需要首先健全工会或职代会,否则就无法通过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4、《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超过1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应得报酬的双倍;超过1年没有订立的,则直接视为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新法对事实劳动关系是严格禁止的,并且加重了法律罚则,从而最大程度避免了事实劳动关系。
5、新法不仅扩大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而且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新法与原规定在该问题上的主要区别就是由以前劳动者求着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转变为用人单位要主动找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在试用期问题上新法与原来的规定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一是对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二是增加了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必须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三是增加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义务,即必须提前3天通知。
四是对试用期的工资作了限制性的规定。
这些规定岁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降低成本将有约束作用。
7、《劳动合同法》第一次将竞业禁止纳入到全国性的法律之中,并有了新的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于支付的日期和支付的方式有了明确的规定,即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支付。
此外,对于竞业禁止的人员范围,仅限于高管人员、高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三类。
因此将来用人单位与谁签订竞业禁止将成为一种员工身份的标志。
《劳动最光荣》教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引导学生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劳动最光荣》教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引导学生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引导学生依法保护自身权益一、教材分析一、教材概述《劳动最光荣》教案主要是引导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重要性和作用,以及学习如何依法保护自身的劳动权益。
通过对劳动法款的解读,让学生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具有的权益和受到的保障。
教材难度适中,适合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生学习。
二、教材结构1、导学环节:通过生活案例引起学生对于劳动权益的关注;2、知识学习:通过PPT和解说,让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重要性和作用以及劳动法中的重要条款;3、注意事项:通过对子女劳动保护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进行讲解,引导学生依法保护自身的权益;4、综合实践:通过讲解劳动保护合同的相关内容和签订,让学生实践学习劳动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学生的理解。
二、教学思路1、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在教学中,应该始终强调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让学生意识到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同时,学习劳动法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学生抬高自己的价值,而是让他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和家庭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而学习劳动法。
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以激发学生的自我敬重感和责任感为出发点来进行教学。
2、生动的案例教学通过生活中的实际案例来进行教学,能够更好地引起学生的兴趣,并让他们能够更加形象地理解劳动法和劳动保护合同的具体内容。
例如,老师可以向学生介绍某项工作时长、工作内容不合理的情况,让学生了解针对这种情况,他们应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3、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唯理论不行,唯实践不行。
在教学中,应该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让学生能够更加深入地认识自己的权益和如何保护。
例如,教师可以让学生在签订劳动保护合同的过程中实际操作,去了解如何合理选择或要求劳动保护条款。
三、教学目标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重要性和作用;2、熟悉劳动法中的重要条款;3、了解并掌握劳动保护合同的相关条款;4、掌握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方法和技巧。
新劳动法培训内容劳动保护

新劳动法培训内容劳动保护
本文档旨在介绍新劳动法培训的内容,重点关注劳动保护方面。
培训内容旨在使员工了解和遵守劳动法,并在工作环境中得到充分
的保护。
1. 劳动法概述
- 了解新劳动法的法律背景和目的。
- 理解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作用。
2. 劳动合同
- 研究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和签订程序。
- 掌握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解决合同纠纷。
3. 劳动时间和休假制度
- 了解劳动时间的安排和加班工资的规定。
- 研究休假权益,包括年假、病假和婚假等。
4. 工资和福利
- 了解工资支付制度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 掌握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的享受条件和程序。
5. 劳动安全与职业危害防护
- 研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 了解职业病防治和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
6. 争议解决机制
- 了解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
- 研究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的规定。
以上是新劳动法培训的内容,着重强调劳动保护方面的知识和规定。
希望通过培训,员工能够全面了解和遵守劳动法,同时能在工作环境中得到充分的保护。
新劳动法培训教案

新劳动法培训教案引言本教案旨在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新劳动法,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以确保他们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教案将涵盖新劳动法的基本概念、重要条款和实施细则,以及员工权益和雇主责任等内容。
内容概述1. 新劳动法的背景和意义- 解释新劳动法的引入背景和目的- 强调新劳动法对企业和员工的重要性2. 基本概念- 介绍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基本概念- 解释基本概念的含义和适用范围3. 重要条款和实施细则- 详细讲解新劳动法中的重要条款和相关实施细则- 强调员工和雇主应遵守的法律义务和权利4. 员工权益- 阐述新劳动法对员工权益的保护措施- 强调员工的基本权利,如劳动时间、休假、工资支付等5. 雇主责任- 介绍雇主在新劳动法下应承担的责任- 强调法定假期、工资计算、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雇主义务6. 培训评估- 设计测验测试形式,以评估研究者对新劳动法的理解程度- 提供题和案例分析,帮助巩固和应用所学知识培训方法- 运用多媒体技术,如PPT、视频等,详细讲解新劳动法的重要内容- 使用互动讨论和角色扮演等方式,让员工参与到培训过程中- 提供案例分析和实例解析,帮助员工理解和应用新劳动法的法律条款和规定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预计2-3个小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或指定场所,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培训目标- 员工了解新劳动法的基本概念、重要条款和实施细则- 员工知晓自身权益和雇主责任- 员工能够应用新劳动法的原则和规定,处理劳动关系中的问题培训评估- 员工参与培训后,将进行一次测验以评估其对新劳动法的理解程度-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也可作为评估的参考依据结束语新劳动法培训对企业和员工来说至关重要。
通过本教案的培训,我们相信员工将更加了解自身权益和雇主责任,能够在劳动关系中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为。
同时,企业也将更好地了解新劳动法的规定,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全新劳动法实施条款详解

全新劳动法实施条款详解
引言
本文旨在对全新劳动法实施条款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适应新的劳动法规定。
1. 劳动合同
根据全新劳动法实施条款,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基础。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薪资、工作时间、休假等方面的条款。
2. 工资支付
全新劳动法实施条款规定,雇主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并且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3. 工作时间
根据全新劳动法实施条款,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超过规定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按照加班工资进行支付。
4. 休假制度
全新劳动法实施条款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年假、病假、产假、婚假等休假权利。
雇主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龄和工作年限确定休假
天数,并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
5. 劳动保护
根据全新劳动法实施条款,雇主有责任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和健康。
在工作环境中必须提供安全的设施和条件,预防事故的发生。
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6. 劳动争议解决
全新劳动法实施条款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劳动者和雇
主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在解
决劳动争议时,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
结论
全新劳动法实施条款对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雇主和劳动者
应当严格遵守这些条款,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全新劳动法实施条款详解

全新劳动法实施条款详解一、前言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国对《劳动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文档将为您详细解析全新劳动法实施条款,帮助您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全新劳动法主要变化1. 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全新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保障进行了加强,明确了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 劳动报酬权- 休息休假权- 劳动安全卫生权- 职业培训权- 社会保险福利权- 劳动争议申述权2. 劳动合同与就业形式全新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明确了非全日制、劳务派遣、实习等就业形式的权益保障。
3. 劳动时间与休息休假全新劳动法对劳动时间进行了严格规定,明确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同时,增加了带薪年休假、节假日加班工资等规定。
4. 劳动报酬与最低工资标准全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并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机制。
5. 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全新劳动法对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进行了全面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的安全防护责任,加强了对劳动者职业健康的保护。
6. 社会保险与福利全新劳动法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义务,提高了社会保险待遇。
7. 劳动争议处理全新劳动法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进行了优化,明确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阶段的权益保障。
三、全新劳动法实施条款详解本文档将针对全新劳动法的各个章节进行详细解读,以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
1. 第一章总则本章明确了全新劳动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定义等内容。
2. 第二章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本章详细阐述了劳动者的各项权益,包括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劳动争议申述等。
3. 第三章劳动合同与就业形式本章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明确了非全日制、劳务派遣、实习等就业形式的权益保障。
初中劳动法教案

初中劳动法教案一、活动目的1. 让学生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提高法律意识。
2. 培养学生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3. 引导学生认识到劳动权益的重要性,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课前准备1. 收集相关的劳动法资料和案例。
2. 准备教室环境布置,营造劳动氛围。
三、活动过程1. 导入:通过播放一段关于劳动的短片,引发学生对劳动的思考,引出劳动法的重要性。
2. 劳动法基本概念:介绍劳动法的定义、目的和原则,让学生了解劳动法的基本框架。
3. 劳动权益解读:讲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让学生明白自己的权益。
4. 劳动案例分析:分享一些劳动争议案例,让学生学会分析劳动纠纷,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5. 讨论与交流:分组讨论劳动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分享各自的观点和经验。
6. 行动计划:引导学生制定自己的劳动计划,如参与家务、社会公益活动等,培养热爱劳动的习惯。
7. 总结与反思:让学生谈谈对劳动法的认识和体会,总结劳动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四、教学评价1. 学生对劳动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的掌握程度。
2. 学生参与劳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学生对劳动权益维护的意识和能力。
五、教学资源1. 劳动法教材或资料。
2. 劳动案例。
3. 视频或图片素材。
六、教学建议1. 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生活实际,选择合适的教学资源和案例。
2. 注重学生的参与和互动,鼓励他们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经验。
3. 教师要起到引导和辅导的作用,帮助学生理解和运用劳动法知识。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希望学生能够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内容,认识到劳动权益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成为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一员。
同时,教师也要不断学习和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更好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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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解读一、概述所谓的新劳动法解读,就是对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
为帮助大众正确了解《劳动合同法》,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进行了《劳动合同法》解读。
二、解读内容1、立法宗旨非常明确,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是前法与后法,旧法与新法的关系,按照《立法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地方,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而《劳动法》有规定的,则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突出了以下内容:一是立法宗旨非常明确,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劳动关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二是解决目前比较突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三是解决合同短期化问题。
2、用人单位有自主权,劳动者可自主选择《劳动合同法》是比较完整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在涉及劳动关系双方基本权利方面都给予了充分保障,保障劳动关系双方都有一个基本权利。
劳动者在就业方面有一个自由流动、自主选择的权利,而用人单位有一个用人用工的自主权,今后不允许对劳动者的流动加以特别限制。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最基本的原则是提前告知。
《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41条,对比《劳动法》的相关条款,有了很大调整,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得到充分保障。
以前的用工形式很多,有正式工、临时工、农民工、周转工、农转非等。
《劳动合同法》规范了用工形式,明确规定3种用工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一月内不签订合同,赔劳动者两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对订立劳动合同作出了新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应当在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签订合同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出法定事由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稳定劳动关系有着积极的意义,是一种非常好的用工形式。
从国外看,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主流形式,是基本常态。
《劳动合同法》强化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也对解除劳动合同放宽了条件,是相辅相成的。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一些用人单位只看到前边强化的,没看到后面规定的,包括个别专家的一些错误解读。
有人认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了,“铁饭碗”了,终身雇佣制了,其实不然,解除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出法定事由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是一个完整的机制,前后条文是有联系的。
只要用人单位以前管理很规范就没什么影响,但是,对于那些没有规章制度、制度不完善的企业,就有影响,原来的一套做法行不通了。
5、合同期时间有长短,续签两次为无固定可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太短,就不能约定适用期。
这是从适用期的角度来说,因为有滥用适用期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对适用期做了限制。
为了应对《劳动合同法》,现在有些企业想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规避给予经济补偿的规定。
对此,有关部门也要作出具体规定。
签合同最稳定的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大的问题,劳动者好好干活,不违法乱纪,用人单位、企业生产经营都很正常,这样的无固定期限应当到劳动者领养老金。
当然,效益不好了,可裁减人员;劳动者出现问题、违章违纪了,或劳动者因客观原因干不了了,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合同。
6、没有永久性劳动合同只有无固定期限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永久性合同,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比如:签了一个满1年的合同,按规定适用期是2个月,1年下来双方情况都没问题,再用再签,就是续签一次了。
如果签的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理论上说还可以有第三次,即:劳动者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没有主客观原因问题,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终止时间的合同,只是不再说合同什么时候终止,但是出了法定事由都可解除合同。
7、签约后不能随便解聘,如解聘要有法定事由签约后不能随便解聘职工,解聘要有法定事由。
关于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41条有13项具体规定。
过失性解除,以劳动者有过错为前提;非过失性解除,是依据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如身体不好、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而不是劳动者过失引起;用人单位的经济性裁员,是因经营状况不好出现问题了。
这些都是法定依据,可以解除合同。
8、解聘要给经济补偿,辞职履行告知义务无论什么理由解聘,都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补偿方法,按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对高端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有适当限制,最高标准是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补偿年限最多12年。
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要求解除合同,要履行告知义务,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
不提前通知,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举出证据,劳动者就要赔偿。
9、职工若不服解聘,可调解仲裁诉讼发生纠纷、争议,能协商解决的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调解。
现在立法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这方面强化了,企业有调解,地方劳动部门有调解,但调解是自愿的。
调解不成,需要劳动争议仲裁。
对仲裁不服,可以提请诉讼。
依法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按规定补偿。
10、“磨洋工”可辞退,但要有考核标准无论是国企还是国家机关,都有个别“磨洋工”的现象存在。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工作,换一个工作地方仍完不成的,可以解聘。
但要有考核标准,要有明确规定。
11、违约金限两种情况,试用期限约定一次适用期、违约金和加班的规定,主要是解决不订合同、合同短期化、滥用适用期、违约责任和加班费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以前违约责任规定比较泛滥,现在违约只有培训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况。
除此之外,对劳动者不能再有任何违约责任规定。
一般每日加班最多1小时,因特殊原因最多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12、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实施岗位有“三性”劳务派遣是新的用工形式,但出现的问题比较多,尤其突出的是同工不同酬,造成新的歧视、新的不公平。
现在,有些用人单位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限制了用工自主权,纷纷搞劳务派遣,以规避合同。
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劳务派遣,一般用工不能超过6个月,而正式的直接用工不能用劳务派遣。
也就是说,不符合这三性的岗位,就不能用劳务派遣。
13、主张双方和解,协商解决最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要通过,明年5月1日实施。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发生争议,我们还是主张双方和解,协商解决最好,劳动关系不要破裂。
实际上,很多企业现在都有一套完整的体系,化解矛盾的机制。
如果出现不发工资的事,可以直接找劳动监察部门解决。
合同履行中的纠纷调解不成,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这个法定机制、法律渠道解决。
投诉要提供相关材料证据,要注意: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是1年。
14、稳定的劳动关系,靠双方付出努力国家立法充分考虑到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在为劳动者撑腰。
制定《劳动合同法》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劳动者更应该遵纪守法,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维权意识。
特别要向劳动者提醒的是:解除合同,千万注意不要不辞而别,一定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双方都愿意有稳定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要想做百年老店,就必须善待工人;劳动者要想有一份稳定的职业,就要敬业,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干好工作。
三、解读新劳动合同法十大须知1、不签劳动合同代价高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休息休假纳入劳动合同促使用工时间的合法化。
3、未尽告知义务可能属“欺诈”避免用人单位在招工中,提供虚假信息,刻意隐瞒职业危害4、合同自然终止也要支付补偿除劳动者原因不能续约的外,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的补偿标准与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标准完全一样。
5、用人越久经济补偿越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以3倍封顶,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6、用代通知金可更快“炒人”方便用人单位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对解约时间作灵活选择。
7、试用期最多不得超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以劳动合同的成立为前提。
8、使用劳务派遣工难避责一些用人单位热衷于使用劳动派遣工,除了在用人策略上的考虑外,还希望能规避责任。
9、大规模“炒人”程序要合法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才可以裁减人员。
10、对特殊员工不得随意解雇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备注:1、劳动仲裁时效期:自合同解除当日起2年内,在2年期限内,劳动者在得知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劳动仲裁。
2、关于未签订长期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非全日从业人员,每日工作实现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8小时,可自己购买社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