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
高职院校学生工作二级管理机制

高职院校学生工作二级管理机制的探索【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高等教育的改革,使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
本文结合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二级管理模式的运用实践,提出了学生工作在院级管理体制下如何运行,分析了院系二级管理实践中存在的不足,确立了院级管理应当履行管理、指导、服务三个职能的工作思路,介绍了具体的管理方式和方法。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工作;院系两级管理一、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与新问题(一)体制改革不到位,职能分工不合理因为受固有管理模式和所谓稳定需要的影响,当前一些高职院校在学生管理体制上仍然没有摆脱“一刀切”的格局,在学生工作的运行上仍采取学院党委一学生处一系团总支一辅导员一班级这样一个系统,在学生管理职能划分上,既不够清晰也不太合理,限制了学生管理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二)管理观念陈旧,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缺乏创新当前,许多学生管理工作者还没有完全摆脱原有体制下管理观念的束缚,在教育、管理与服务,学校、教师与学生关系的认识上,仍然还是采取“我管你听”高压式的行政管理模式,即管理者单纯依靠自己的经验,行使校方赋予的权力的以命令型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压制性的管理模式主要取决于管理者个人的经验和学生被“驯化”的程度,过分强调行政本位或制度本位,强调权力意识,凸现管理权力、地位的重要性,这样传统的管理方式容易抑制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缺乏决定、选择权,不利于学生成长和社会进步。
(三)院系二级的工作职责不够明晰,不适应新形势下对学生工作的要求目前高职院校学生工作由学校学生处统领,导致学生处的职责过多,往往将相当部分的过程管理集中在职能部门,管理重心并末真正下移,以致造成“会议多、下达任务多、学院请示多”的现象。
结果是系部的工作积极性受到挫伤,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学生工作的要求。
(四)缺乏规范的学生工作绩效考核体系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缺乏对职能部门和学院整体工作的考核评估,缺乏对已有目标的考核制度,即使有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缺乏科学合理性,普遍存在赏罚不明、责任追究不力的问题,结果是“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现象出现,缺乏激励竞争机制。
学生工作部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

学生工作部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1. 引言学生工作部作为学生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学生工作部与二级学院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为了确保学生工作有效进行,建立起学生工作部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 目的学生工作部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工作部与二级学院之间的密切合作与交流,保障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学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 职责与权限3.1 学生工作部的职责与权限学生工作部作为学生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以下职责与权限: - 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 组织开展学生培训、教育和指导工作; - 监督指导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 - 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活动; - 参与学生奖励与处分工作; - 协调解决二级学院学生工作中的问题; - 提出学生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3.2 二级学院的职责与权限二级学院作为学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以下职责与权限: - 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 组织各类学生活动; - 监督指导班级学生会、学生组织的工作; - 统筹解决学生工作中的问题; - 汇报学生工作情况,并向学生工作部提出建议; - 配合学生工作部组织各类学生培训、教育和指导工作。
4. 制度运行4.1 学生工作部与二级学院的联系人学生工作部与每个二级学院建立联系人制度,学生工作部负责指定一名负责人与二级学院联系,以便及时沟通和协调。
4.2 联系工作内容联系人负责以下工作内容: - 定期与二级学院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学生工作的进展和问题; - 建立并维护学生工作部与二级学院的联系渠道,及时传递信息; - 及时反馈学生工作部的要求和政策,协助二级学院负责人制定符合要求的工作方案; - 协调解决学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4.3 定期会议学生工作部与二级学院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进展和问题,共同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协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
4.4 其他沟通方式除了定期会议,学生工作部与二级学院之间还可以通过电话、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进行沟通和协调,保持信息畅通。
二级学院管理制度方案模板

一、方案背景为加强二级学院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方案。
二、组织架构1. 学院领导层:设立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学秘书、辅导员等岗位,负责学院全面工作。
2. 教学科研部门:设立教学部、科研部、实验中心等部门,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实验等工作。
3. 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办公室、财务部、人事部、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负责学院行政、财务、人事、后勤等工作。
4. 学生工作部门:设立学生工作部、团委、学生会等部门,负责学院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管理制度1. 教学管理(1)教学计划管理:制定年度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
(2)课程设置管理: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确保课程质量。
(3)教学质量监控: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教学检查、听课、评教等活动。
(4)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2. 科研管理(1)科研项目管理:制定科研计划,明确科研目标、研究方向、经费使用等。
(2)科研成果管理:对科研成果进行分类、整理、归档,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
(3)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学院科研影响力。
3. 学生工作管理(1)学生教育管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学生事务管理: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维护学生权益。
(3)学生资助管理: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4. 行政管理(1)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规范。
(2)人事管理:规范人事管理,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3)后勤保障:加强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生活设施正常运行。
四、考核评价1. 教学质量评价: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2. 科研成果评价: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激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二级学院内部工作制度汇编

二级学院内部工作制度汇编一、前言为了加强二级学院内部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保障学院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汇编。
本汇编旨在明确学院内部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和规范,为学院全体教职工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南,促进学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学院领导班子由院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等组成,负责学院整体工作的领导。
2. 学院设立教学科研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和行政事务。
3. 学院设立各类教学研究机构,负责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4. 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决策。
5. 学院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学院工作。
三、教育教学管理1. 学院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制定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大纲、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确保教学质量。
2. 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培养高水平教师,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
3. 学院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4. 学院加强课程建设,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提高教学效果。
5. 学院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教育教学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四、科研管理1. 学院根据学校科研规划,制定科研工作计划,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 学院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3. 学院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机制,确保科研项目顺利实施。
4. 学院加强科研成果转化,促进科研成果为社会服务。
5. 学院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学院学术影响力。
五、学生工作1. 学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
2. 学院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保障学生权益。
3. 学院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 学院积极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二级学院的规章制度

二级学院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二级学院的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和普遍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教职员工以及与学院有关系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学校批准。
第四条学院的各级领导人员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应当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第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二条学生应当尊重老师,热爱学习,认真对待每一门课程,不得旷课、迟到、旷考。
第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环境整洁,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打闹闹。
第四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遵守学校纪律,不得擅自离校、逃课、打架斗殴。
第五条学生应当遵守网络管理规定,不得利用网络违法违规,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和人格权利。
第六条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学校的财产和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毁坏或挪用。
第三章教职员工管理规定第一条教职员工应当服从学院领导、听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教学、科研任务。
第二条教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虐待学生。
第三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校。
第四条教职员工应当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不得在公共场所出现不当行为。
第四章附则第一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教职员工,学院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罚,严重者将按照学校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院相关领导拥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二级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有利于学院管理的健康发展,保障了学生的学习权益,维护了学院的秩序和声誉。
希望全体学生、教职员工能够认真遵守规章制度,共同努力,打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活动氛围。
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考核制度,根据《XX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考核工作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处)会同人事处、组织部等部门牵头,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以年度为单位,一般在每年12月份进行。
第三条辅导员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学生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标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二、考核方式、内容及程序第四条考核方式分为辅导员自评、所带班级学生民主评议、二级学院考核、学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辅导员自评占总分的10%、所带班级学生民主评议占总分的20%、二级学院考核占总分的40%、学院综合考核占总分的30%。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程序(一)辅导员自评辅导员自评在各二级学院的领导下,由辅导员本人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对全年的工作做出全面的总结,进行书面述职,并填写《XX学院辅导员考核自评表》。
自评的内容主要由《XX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规定》中辅导员的工作职责组成。
(二)所带班级学生民主评议学生民主评议以辅导员所负责的班级为单位,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代表填写《XX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民主测评表》,参与测评的学生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各二级学院随机抽取。
(三)二级学院考核由各二级学院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组织本二级学院的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对本二级学院辅导员的工作评议,填写《XX学院辅导员考核二级学院评分表》(附件3)。
(四)学院考核学院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会同人事处、组织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辅导员的工作评议,填写《XX学院辅导员考核职能部门评分表》。
学生工作部处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

学生工作部(处)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部(处)与二级学院之间的联系,强化服务意识和指导职能,及时掌握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动态和服务需求,提高学生工作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学生工作部(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工作任务1.了解情况,深入调研。
围绕学校学生工作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及时掌握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动态,认真听取二级学院对学校学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深入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加强联系,促进交流。
加强学生工作部(处)领导班子成员与二级学院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研究解决二级学院学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帮助二级学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推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有效开展,帮助二级学院提升学生工作管理水平。
3.精心指导,推广交流。
积极为二级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指导,做好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宣讲和解读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学生工作在二级学院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及时发现二级学院在学生工作中的亮点和典型事例,推广先进经验,注重发挥示范导向作用。
二、具体工作要求1.学生工作部(处)领导(联系人)联系二级学院实行每年轮换制;2.联系人不定期深入联系学院,积极开展“六个一”的工作,即: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参加一次学生工作例会、召开一次师生座谈会、参加一次学生活动、与学生进行一次谈话。
3. 联系人在联系学院的工作过程中要深入思考,掌握实情,要将调研了解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督办,切实解决好联系学院学生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4、联系人在联系学院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学校相关制度,不得干预二级学院正常工作安排。
三、其他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四篇)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二级学院是制度对学校管理和教学进行分层管理的一种方式,通过将学校的管理权限下放至各个二级学院,可以更好地适应各学院的实际情况,提高学院内部的自主权和协调性。
在二级学院中,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模式,对于促进学院的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下面将对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提高学生对这一制度的了解和认识。
一、三会制度三会制度是指学院建立学术委员会、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和学生工作委员会,通过这三个会议形式来对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重要事务进行决策和管理。
三会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学院内各项工作在各个方面得到科学、有效的管理。
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内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院师资力量和学术影响力较高的成员组成。
学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的教学计划、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重要事项,并进行相关决策工作。
学术委员会还可以对学院内的教师进行评价和激励,促进学院教学水平的提高。
研究生教育委员会是负责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机构,主要职责是拟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选题和导师分配等工作。
研究生教育委员会还负责对学院研究生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学院的研究生培养质量。
学生工作委员会是负责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学生管理细则、组织学生活动和解决学生问题等。
学生工作委员会还会定期与学院学生代表座谈,了解学生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服务。
通过建立三会制度,可以使学院内部的决策和管理更加科学和民主,实现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的有机结合,从而促进学院的整体发展。
二、两制制度两制制度是指学院建立院系制和实行行政、学术两管制的管理模式。
院系制是将学院划分为若干个院系,并设置相应的院系主任和教学、科研等相关职能部门,将教学与科研划分为两个独立的部门进行管理。
行政、学术两管制是指学院内的行政管理权和学术管理权分别由行政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来负责。
两制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学院的管理效率,加强教学和科研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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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部(处)与二级学院之间的联系,强化服务意识和指导职能,及时掌握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动态和服务需求,提高学生工作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学生工作部(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工作任务
1.了解情况,深入调研。
围绕学校学生工作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及时掌握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动态,认真听取二级学院对学校学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深入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加强联系,促进交流。
加强学生工作部(处)领导班子成员与二级学院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研究解决二级学院学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帮助二级学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推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有效开展,帮助二级学院提升学生工作管理水平。
3.精心指导,推广交流。
积极为二级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指导,做好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宣讲和解读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学生工作在二级学院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及时发现二级学院在学生工作中的亮点和典型事例,推广先进经验,注重发挥示范导向作用。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学生工作部(处)领导(联系人)联系二级学院实行每年轮换制;
2.联系人不定期深入联系学院,积极开展“六个一”的工作,即: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参加一次学生工作例会、召开一次师生座谈会、参加一次学生活动、与学生进行一次谈话。
3。
联系人在联系学院的工作过程中要深入思考,掌握实情,要将调研了解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督办,切实解决好联系学院学生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4、联系人在联系学院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学校相关制度,不得干预二级学院正常工作安排。
三、其他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