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市政办发〔2019〕13号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关于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市政办发〔2019〕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促进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18〕17号),现就加快推进全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按照“政策引导、主体自愿”的原则,在2020年底前,每年全市推动“个转企”不低于400户(其中转型升级为公司制企业不低于30%),为设立登记时间1年以上且符合转企标准的个体工商户重点转企,引导符合转企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加快转企。
市政府将“个转企”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具体目标任务按年度另行下达。
二、转型标准(一)对符合小型企业划型下限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实施转企。
(二)对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实施转企。
(三)对达到微型企业划型上限标准50%的个体工商户、对税务部门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列入重点培育对象,引导其加快转企。
(四)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成立时间应为1年以上。
(五)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三、扶持政策(一)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在办理银行账户、资产过户、涉税事宜以及原有许可审批事项延续手续时,持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有关部门和相关许可审批部门按照变更或“一废一立”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收相关费用。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8•【字号】辽市政办发[2012]53号•【施行日期】2012.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2〕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1月28日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业,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我市于1996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30.5万,预计2015年将达到38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20.3%。
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趋势的不断加剧,使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显,养老服务问题日趋严峻。
近年来,虽然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较快发展,但总体上仍然存在基础设施薄弱、规模小、管理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
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全市养老福利水平,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逐步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24•【字号】辽市政发[2008]41号•【施行日期】2008.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市政发〔2008〕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08〕11号)精神,促进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服务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四个一”奋斗目标和推进“三大战略”举措,开发建设新城、改造提升老城、全面突破县城(含弓长岭区);切实发挥城区作用,努力创造发展空间;重点实施项目建设,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实现我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全市服务业总量同2007年比翻一番以上,增加值突破4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43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6%;实现服务业税收60亿元,年均增长35%,占全部税收比重达到45%;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40%,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5%以上,其中:房地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0%,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4%以上。
二、明确战略定位,规划空间布局(一)开发建设新城。
要高起点、高标准、大手笔地规划建设河东新城。
重点开发滨河商业带、生态居住区、中央商务区、行政中心、会展中心、市民广场、文化中心等;全面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新城路网、桥梁、水系、绿化、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等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17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打造“河东新城现代服务业基地”。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10•【字号】辽市政发[2006]40号•【施行日期】2006.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辽市政发〔2006〕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辽阳市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日辽阳市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一、为促进全市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放宽注册资本限制。
凡具有合法身份的人员从事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服务行业的,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下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
股东首次出资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20%和法定最低限额的,其余部分可在两年内分期注入。
三、支持企业和个人以经评估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出资兴办各类第三产业企业。
以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专用权出资参股申办公司制企业的,出资比例可放宽至30%。
四、凡第三产业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且合并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可办理集团登记。
五、放宽登记冠名条件。
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第三产业企业,可申请冠辽阳市名;对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经济鉴证类服务的中介机构,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商贸服务企业,支持其申请冠省名。
六、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申请登记注册,免办理核转手续。
连锁经营企业经营烟草、药品、书籍、报刊、音像制品,代售邮票、信封、明信片、电话卡、代办公用电话等业务,可由总部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门店持加盖总部印章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安服务业的意见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安服务业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18•【字号】辽市政发[2006]36号•【施行日期】2006.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安服务业的意见(辽市政发〔2006〕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促进保安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保安服务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辽宁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全省保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保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安服务业是适应现阶段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自身安全需求而兴起的提供有偿服务的特殊行业。
将一部分保安工作从公安工作中分离出来,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发展保安服务业,对于公安机关集中警力、财力完成各种急难险重任务,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保安服务业发展中将安置大量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对于拓宽就业渠道、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也具有积极作用。
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保安服务业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发展保安服务业摆上议事日程,真正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定期研究保安服务业工作,分析发展态势,确定发展战略,提出有效推进措施,确保全市保安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强化监管,政策扶持,促进保安服务业快速度、高质量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加强对保安企业的管理,维护保安服务市场的良好秩序。
公安机关作为保安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强化监管和指导,努力做到从严审批、从严检查、依法查处、规范市场。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研究保安工作发展事宜,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2015年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政发〔2015〕10号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2015年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辽阳市2015年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政发〔2015〕10号河东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辽阳市2015年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23日辽阳市2015年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4〕1号)、全省服务业发展大会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辽市政发〔2014〕9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一)总体思路。
围绕我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全力推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实现提质增效;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优化发展结构;努力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以推进六大领域消费为重点,创新发展生活服务业,切实发挥出服务业支撑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发展目标。
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增速力争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计划完成405亿元,同比增长12%。
二、重点工作(一)大力推动服务业集聚区建设2015年,全市重点服务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800亿元,同比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实现310亿元,同比增长15%。
1.全面提升5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的集约化水平和产出能力。
(1)加快河东新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实现69亿元,同比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实现82亿元,同比增长15%。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22•【字号】辽市政办发[2014]11号•【施行日期】2014.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4〕11号)河东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根据全省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4〕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2014年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政发〔2014〕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完善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一)进一步健全服务业行业统计制度。
服务业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2〕23号)确定的服务业统计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本行业的统计制度,由市统计局负责统计业务指导工作。
(二)完善和修订各项服务业统计制度,重点加强定期统计监测。
完善全市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制度,增加基层年报表,促进市、县(市)区两级数据衔接。
整合服务业财务统计制度和数据资源,进一步改进各县(市)区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推进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面调查和联网直报工作。
二、建立服务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围绕全市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本着全面系统、突出重点、经济及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整合统计和各部门服务业数据资源,建立涵盖10个部门,包括服务业增加值等33项指标的服务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从2014年一季度开始,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市旅游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供电公司、市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辽阳市中心支行、市保险协会等单位按季度及时提供全市及分县(市)区、分行业数据资料。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05•【字号】辽市政办发〔2016〕72号•【施行日期】2016.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关于印发辽阳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6〕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5日辽阳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58号)精神,提升我市标准化体系建设水平,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主要原则。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适应需求,突出特色、合理布局,企业为主、协同共治,服务发展、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
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推动实施我市标准化发展战略,建立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具体目标。
到2020年,深化标准化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健全政府与市场共治、社会广泛参与、运行协调高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具体目标是:——新增国际标准1项;——新增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5项;——新增地方标准10项;——新增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个以上;——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率达到90%;——实现团体标准零的突破。
二、重点领域(一)加强农业标准化,服务现代农业。
1.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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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服务
【发文字号】辽市政发[2008]41号
【发布部门】辽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1.24
【实施日期】2008.1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辽市政发〔200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08〕11号)精神,促进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服务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四个一”奋斗目标和推进“三大战略”举措,开
发建设新城、改造提升老城、全面突破县城(含弓长岭区);切实发挥城区作用,努力创造发展空间;重点实施项目建设,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实现我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全市服务业总量同2007年比翻一番以上,增加值突破4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43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6%;实现服务业税收60亿元,年均增长35%,占全部税收比重达到45%;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40%,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5%以上,其中:房地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0%,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4%以上。
二、明确战略定位,规划空间布局
(一)开发建设新城。
要高起点、高标准、大手笔地规划建设河东新城。
重点开发滨河商业带、生态居住区、中央商务区、行政中心、会展中心、市民广场、文化中心等;全面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新城路网、桥梁、水系、绿化、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等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17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打造“河东新城现代服务业基地”。
(二)改造提升老城。
加速西关商业区改造,建设广场商业区和地下商城;集中改造占地2平方公里的城南居住区;组团式改造老城,重点建设辽纺、魁星楼居住区,开发文圣路南段、新华路北段、繁荣路和振兴路两侧。
要在老城区集中发展现代商务、信息服务、金融贸易、商贸服务、文化服务等外向度高、服务范围广的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和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兴业态,加速推进城市特色商业街和社区商业改造;加速提升老城商贸区的服务功能,打造“服务业集聚区”。
今后5年,老城区的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要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服务业增加值年
均增长达到25%以上,占GDP值50%以上,增加值总量比2007年翻1.5倍。
(三)全面突破县城。
到2012年,辽阳县、灯塔市、弓长岭区3个城区的人口数量分别由现在的10万、10万、8.4万增加到20万、20万、11万,建成区面积分别由现在的10.5平方公里、10平方公里、10平方公里扩大到21平方公里、20平方公里、14平方公里,5年内年均开发房地产总面积分别为50万平方米、40万平方米、40万平方米;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均达到20%以上,占GDP值40%以上。
三、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辐射东北的物流节点城市
到2012年,要构建比较完善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培育出一批立足辽宁、辐射东北的专业特色物流园区。
物流业实现增加值85亿元,年均增长25%。
今后5年,要重点实施以下项目的规划和建设:
(一)占地70公顷、总投资6亿元的河东新城现代物流园区。
(二)在灯塔市佟二堡镇建设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总投资10亿港币、年销售额超百亿元的现代化皮装裘皮市场,打造全国最大的皮装裘皮生产销售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