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发年年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合同
鸿运年年条款

小康之家·鸿运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小康之家·鸿运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现金价值表、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健康告知书、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生存给付:(一)若被保险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至第2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较早到来者为准)止,本公司每2周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
首期生存保险金于本合同第2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二)若被保险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1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较早到来者为准)起,本公司于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二、身故保障:(一)被保险人在未满18周岁时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返还已缴保险费(不计利息,且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以后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或已缴保险费(不计利息,且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间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本公司向投保人返还已缴保险费(不计利息,且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间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或已缴保险费(不计利息,且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鸿发年年产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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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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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鸿发年年是否还具有祝福金、祝寿金指定日领取的功能? 鸿发年年是否还具有祝福金、祝寿金指定日领取的功能?
鸿发年年产品仍然具有该功能,但是仅适用于没有购买附加 财富管家的情况,如购买了附加财富管家,则不再支持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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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财富管家追加保费的条件? 附加财富管家追加保费的条件? 1、主险期交保费必须大于等于10000元; 2、在本附加险合同第三个保单年度结束之前; 3、单次追加保险费金额不得低于主险合同单期保险费,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 4、累计追加保费不得高于主险交费期内的主险及主险合同下其他附加险后 续各期保险费的总额。 承保规则和保全规则做了相关明确,且客户在购买附加险且有追 加保费的情况下,新保保单会自动加载可追加额度权利扩大的特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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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各项利益的权利人 主险: 1、祝寿金、祝福金条款默认为投保人,如需修改,在保单生效后 进行保全变更处理。 投保人身故作遗产处置。 2、红利: 投保人。投保人身故作遗产处置。 3、身故保险金: 身故受益人 ,投保时指定,未指定的默 认为法定。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给身故受益人。
附加险:账户余额: (1)投保人:可部分提取。投保人身故作为投保人遗产处 置。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作为身故保险金给付给身故受益人。 (2)被保险人: a\ 可申请年金给付。 b\被保险人身故,作为身故保险金给付给身故受益人。 身故受益人可在 投保时指定,未指定的默认为法定。
鸿发年年产品学习
湖南分公司营运部 2012年4月
学习大纲
一、产品组成
二、条款学习
三、承保规则
四、填写规则
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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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组成
《鸿发年年全能定投年金保险(分红型)》 《附加财富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
太平洋保险再培训新产品鸿发年年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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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再培训新产品鸿发年年A
图解鸿发A
一份投入
鸿 发 年 年
款 (
四大收益
教育金
A 2013
版 )
财富管家 日_月_ 按______
______ ______
应保 急障
教养 育老
理投 财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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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再培训新产品鸿发年年A
产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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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动力 七大卖点
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下列保险合同当 期应支付的保险费: (1)主险合同; (2)附加在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其他附加险合同(不包括所附加的万能 险保险合同)。 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其它说明 不能附加于自带豁免责任的主险上;主险一旦附加该险种后,不能在之后的生效日附加其它险种
5. 身故保障:除了这些功能以外,鸿发A还提供了一定的人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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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再培训新产品鸿发年年A子女教育规划
u 子女教育规划方法 u 鸿发A运用
Ø 鸿发A与退休养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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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再培训新产品鸿发年年A
子女教育规划“四步走”
方 案 推 荐 概 念 强 化 理 念 沟 通 远 景 描 绘
投保示例1《百万宝贝计划》
基本资料:陈先生,大型国企部门经理 投保情况:为自己刚出生满30天的儿子陈贝贝投保了2份“鸿发年年全能年
金保险(分红型)A款”、“附加财富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和“附加 投保人豁免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 祝寿金领取年龄:选择60周岁领取祝寿金 交费情况:年交保费20208元,10年交清 基本保险金额:21722元 祝福金、少儿教育储备金、祝寿金和红利均进入附加险万能账户________。
鸿发年年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2013版)条款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鸿发年年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2013版)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7.2 您有退保的权利……………………………………………………………………………………………………9.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3.2 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4.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9.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10.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2)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鸿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承保规则

附件三:
鸿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承保规则
(说明:本规则适用于《鸿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未涉及之规定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09〕212号)等公司在用核保规定为准。
)
一、一般规则
遵照《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09〕212号)。
二、特殊规则
(一)投保年龄:18至60周岁。
(二)保险金额
本保险不计风险保额。
(三)保险费和交费方式
每份保费为10000元,限期年交(3年、5年、10年、20年交清)。
(四)份数限制
1、最低投保份数1份。
2、1份以上可按0.1份为单位投保。
(五)加费规则
本保险无健康加费和职业加费。
(六)组合销售规则
若投保1份以上,可在本保险新保时,以短期意外险附加《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附加无忧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形式组合销售,并
可接受续保。
本保险新保时未组合销售短期意外险附加短期健康险的,如果期缴保费达到上述标准的,可在本保险缴费期内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单独以短期意外险附加短期健康险形式投保。
本项未尽事宜具体可参照《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款)》、《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附加无忧住院补贴医疗保险》等险种承保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七)附加规则
本保险可在新保时附加《附加定期寿险》,主险份数:附加险份数应≥1:1。
(八)本险种纳入集中出单范围。
鸿发年年分红理财

2012年4月 “附加财富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结算利率
2012.04.0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布2012年4月 “ 附加财富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结算利率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7日公布2012年4月 “附加财富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的结算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一点零 九五八(日利率折算为年化利率,约等于4.00%)。 “附加财富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按月公布结算利率,该结算利 率仅为2012年4月的收益水平,不代表今后投资收益的发展走势。
9
保单利益如下: 保单利益如下:
1、祝福金:自合同生效日起及以后的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陈贝贝每年可领取2766元,直至终身。 2、祝寿金:陈贝贝60周岁时可以领取一笔金额等于已支付 的保险费总和的祝寿金200000元。 3、红利: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红利分配 是不确定的。 4、上述祝福金、祝寿金和红利自动进入附加险财富管家账 户参与投资结算,持续增值。账户价值预测数据例举如下: 60周岁:中档收益为5102253元。 80周岁:中档收益为16605800元。 (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 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分红险的红 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万能险的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 是不确定的。)
8
投保示例 陈先生,大型国企部门经理,为自己刚出生满30天的儿子陈贝贝 投保了2份“鸿发年年全能定投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附加财富管 家年金保险(万能型)”,选择60周岁领取祝寿金,年交保费20000 元,10年交清,基本保险金额30730元,祝福金、祝寿金和红利均进 入附加险财富管家账户参与投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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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免费,省钱有方 免费,
鸿发年年常见问题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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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快 :即交即领频率高 还本超早 :最早六十就还本 收益超多 :二次增值月复利 领取超活 :万能账户随意领 成本超低 :财富管家不花钱 呵护超全 :保底还本 有保障
返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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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退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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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总利益=100000+54980=154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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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鸿发年年年金领取
年金领取满足条件:
1、财富管家账户保单账户价值不少于10,000元
2、合同生效满两年
如何领取:
每年按附加财富管家保单账户价值的9%领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终身。
注明:一旦领取不能改变。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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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鸿发年年部分领取
鸿发年年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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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主险保费
祝福金 追加保费
主险全能定投
红利
祝寿金
附险财富管家
部分领取
年金转换
支付主险及其 他附险保费
保单生效后前三年,部分领取收取一定费用。
年金领取
2
基本形态
鸿发年全能定投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 保险期间 交费期间 保险费 保险金额 30天——60周岁 被保险人终身 3、5、10、20限期年交, 每份10000元保险费 根据投保年龄、祝寿金领取年龄、交费期间等确定 鸿鑫人生 附加财富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 30天—— 天——60 60周岁 周岁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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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鸿发年年计划书为什么第一年会出现2倍的生存金
因为从投保生效日起,10天以后返还第一笔生存金, 到次年生效对应日再次返还一次生存金,此时段为整 一年,故会出现2倍。 如:2011年5月10日保单生效 10天后 1000元
鸿发年年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2013版)条款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鸿发年年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2013版)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7.2 您有退保的权利……………………………………………………………………………………………………9.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3.2 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4.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9.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10.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2)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鸿发年年全能定投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鸿发年年全能定投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7.2 您有退保的权利……………………………………………………………………………………………………9.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3.2 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4.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9.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10.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2)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财富魔方·鸿发剖析与推动
70岁年金:本金250000元 年金:250000/10=25000元 月金:(25000+2449+1816)/12=2439元 考虑到平时的双动力分红实际还要多! 如果到70岁一次性支取:106.8万!
到80岁的总账
• 如果一直用不着这笔钱,想把它留给下一 代,则到80岁时您的账户将达到197万!
少儿群体:教育金领取,早缴费、早收益; 一代投保二代受益;
计划书建议5年缴费,60岁领取祝寿金,18 或20领取教育金,分4次领取,受益人为投保人
青年群体:缴得少,领得多,贵在坚持, 以时间换空间;
计划书建议10年缴费,50岁左右提取一次旅 游金或二次创业金,60岁领取祝寿金
鸿发卖点深度剖析
中老年群体:养老、大病医疗的需求,投 上一笔钱,一劳永逸;
0岁孩子
0岁孩子
• 双动力分红与日计息月复利的叠加, 是核武器中的氢弹。 原子弹
氢弹
核心卖点分析
2、万能管家的重要作用:支取灵活 支取方式分为两类: • 权益型(鸿鑫的祝福金、祝寿金)和账户 型(财富管家)。 • 没有年龄限制,没有次数限制,随您所需!
核心卖点分析
3、客户群体广:能够满足丌同客户群体的 多样化需求
347206元
• 5、60岁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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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发年年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仅做参考,不做商业用途)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4.1..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7.2..您有退保的权利……………………………………………………………………………………………………9.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4..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3.2..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4.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9.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10.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2)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4.2 保单红利的领取11.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1.1 合同构成4.3 保单红利派发日期11.1 年龄错误1.2 合同成立与生效5. 保险费的支付11.2 未还款项1.3 投保年龄5.1 保险费的支付11.3 合同内容变更1.4 犹豫期5.2 宽限期11.4 联系方式变更2.我们提供的保障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11.5 争议处理2.1 基本保险金额6.1 效力中止12.释义2.2 保险期间6.2 效力恢复12.1 保单年度2.3 保险责任7.现金价值权益12.2合同生效日对应日2.4 责任免除7.1 现金价值12.3保险费约定支付日3.保险金的申请7.2 保单贷款12.4 周岁3.1 受益人7.3保险费自动垫交12.5 有效身份证件3.2 保险事故通知8.转换年金12.6 全残3.3 保险金申请8.1 转换年金12.7 毒品3.4 保险金给付9.合同解除12.8 酒后驾驶3.5 宣告死亡处理9.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2.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3.6 诉讼时效10.说明、告知与解除权限制12.10 无有效行驶证4.保单红利10.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12.11 机动车4.1 保单红利的确定10.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12.12 情形复杂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鸿发年年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2013版)条款(2012年12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鸿发年年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2013版)”简称“鸿发年年A”。
在本保险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鸿发年年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2013版)合同”。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与生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效本合同自我们收到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开始生效,我们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3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1.4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但是,若受益人已领取过保险金,我们将在受益人退还所领取的保险金后,按上述约定退还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我们提供的保障2.1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根据投保年龄、祝寿金领取年龄、交费期间等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2.3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少儿教育储备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金次少儿教育储备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首期少儿教育储备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最后一期少儿教育储备金给付日为被保险人年满18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2.4 责任免除3.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对于投保年龄18周岁的,少儿教育储备金仅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一次。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一次祝寿金。
祝寿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祝寿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祝寿金领取年龄可以为被保险人60、65、70、75 或80 周岁,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其中一个,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祝寿金的领取年龄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1)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后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
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祝福金、少儿教育储备金和祝寿金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另有指定外,祝福金、少儿教育储备金、祝寿金的受益人为投保人本人;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在申请保险金(包括祝福金、少儿教育储备金、祝寿金、身故保险金及全残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如祝福金、少儿教育储备金和祝寿金留存于我们的生存给付累积账户,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祝福金、少儿教育储备金、祝寿金受益人申请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在同一保单年度内,若我们改变累积利率的,本合同在该保单年度内仍适用改变前的累积利率。
祝福金、少儿教育储备金、祝寿金受益人可以通过我们的服务热线或服务场所工作人员查询生存给付累积利率。
对于生存给付累积账户中的余额,祝福金、少儿教育储备金、祝寿金受益人可以申请直接领取,也可以申请由我们每年在其指定日期按指定金额以转账方式给付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祝福金、少儿教育储备金、祝寿金受益人在一个保单年度内的累计领取金额不能超过祝福金、少儿教育储备金、祝寿金在该保单年度的合同生效日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余额。
发生身故或全残给付、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情形的,我们一次性给付祝福金、少儿教育储备金、祝寿金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余额,但若祝福金、少儿教育储备金、祝寿金受益人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至合同终止期间已经领取过祝福金、少儿教育储备金、祝寿金,我们将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