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用版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最新)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和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列入《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医疗机构实施消毒处理后,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四条环保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卫计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运送和处置行为。
城管、交通、公安、检察院、法院、工商质监、税务、发改、食药监等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县和X高新区未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前,由X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对全市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后,自行集中处置。
第六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七条医疗废物产生或收运单位应与X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将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并委托X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不得将医疗废物委托其他无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
第八条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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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全过程。
三、管理职责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明确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培训相关人员,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台账,定期对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分类与收集1.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带血的棉签、纱布、注射器等;(2)损伤性废物:包括手术刀、缝合针等锐利物品;(3)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等;(4)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物、药瓶等;(5)病理性废物:包括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采用相应的收集容器,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收集。
五、储存与运输1. 医疗废物应当分类储存,不得混合存放。
储存场所应当有防渗漏、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等设施。
2. 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当设置明显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医疗废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破损。
4. 医疗废物的运输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使用专用运输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六、处理与处置1. 医疗机构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签订处理合同,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2. 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设施和技术,按照处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3. 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七、监测与记录1.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最新版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最新版一、目的和范围:《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最新版》的制定,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潜在危害。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科室和部门,确保医疗废物从产生、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到处置的全过程得到严格控制和管理。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们致力于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降低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公共健康的危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在日常的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或形成的,因其性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直接或间接危害的废物。
根据其特性,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大类:1. 感染性废物:指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
此类废物包括但不限于:感染性疾病患者产生的废弃物、医疗活动中使用的废弃一次性医疗器械、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等。
2. 损伤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可能对人体造成物理损伤的废物。
此类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的锐器,如注射针、手术刀、玻璃器皿等。
3. 病理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含有大量病原体或有害物质的生物组织或器官。
如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胎盘等。
4. 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因其他原因不再使用的药品及其包装物。
此类废物包括废弃的处方药、非处方药、疫苗、生物制品等。
5. 化学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等性质的化学物品。
如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电池、汞血压计等。
各类医疗废物均需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分类、标识、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置,以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管理。
三、职责:为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明确各部门职责,特制定以下分工: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保持一致;- 定期评估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对医疗废物管理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指导。
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7785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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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理科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病理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医疗安全和环境安全。
2、使用范围病理科。
3、废弃标本的处理(1)处理制度:1)病理标本在取材后标明日期,放于标本柜内(冷藏更好)。
2)按行业规范,报告发出2周后由专人负责处理(本科室4周)。
3)按生物标本处理要求,废弃标本经火化处理。
(2)处理流程:1)医师取好材后将标本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2)将装好标本的黄色垃圾袋放入专用盒内盖上盖子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3)将装好标本的专用组织盒放入标本储藏室柜内。
4)工人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标本箱,清理到期的标本。
5)将到期废弃标本运至后勤指定地点,与管理人员签字交接。
6)管理人员通知殡仪馆,将废弃标本作火化处理。
4、医疗废物的处理(1)处理制度:1)医疗废物必须放入贴有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
2)放置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必须使用黄色垃圾袋。
3)医疗废物由病理科工人负责收集。
4)收集后的医疗废物由工人运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6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臵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的医疗废物处臵管理相关法律规范、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臵黑色垃圾袋中,由医院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由市环卫管理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须臵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医疗科室应设有收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的带盖(塑料)容器、利器盒等。
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臵。
敷料、棉签按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玻璃安瓿、破碎玻璃器皿等按损伤性医疗废物收集,分类臵于套有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的容器中,小心处理以免损伤。
放射性与细胞毒的废物臵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科定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臵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
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或文字说明。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刀片等利器、应放入利器盒内,按损伤性医疗废物收集。
六、未被污染的除去针头的一次性塑料注射器、输液器等应分别放入套有黄色垃圾袋的筒中,由专人称重、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按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最新版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最新版一、目的和范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最新版》的制定,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
该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科室和部门,确保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得到科学、规范、安全的管理。
通过实施本办法,旨在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降低环境污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院、卫生院、诊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健机构等。
二、定义:医疗废物系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因其性质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直接或间接危害的废物。
根据其特性,医疗废物可分为以下五大类:1. 感染性废物:指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
包括但不限于: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排泄物、医学实验室的培养基、标本、废弃的注射器、输液器等一次性医疗器械,以及被这些物质污染的物品。
2. 损伤性废物:指具有尖锐、棱角或其他形态,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废物。
例如:废弃的针头、刀片、玻片、安瓿、医用锐器盒等。
3. 病理性废物:指来源于人或动物的遗体、器官、组织、病理切片等废物。
包括手术中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胚胎等。
4. 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不再使用的药品及其包装物。
此类废物包括废弃的处方药、非处方药、生物制品、细胞毒性药物、疫苗等。
5. 化学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化学性质的废物。
例如: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电池、汞温度计等。
各类医疗废物均需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包装、标识、运输、暂存、处置,以确保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三、职责:为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特明确以下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适应医院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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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238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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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用版 制度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YF-ED-J2384
第 2 页 文件名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用版 日期 20XX年XX月 版次 1/1 编制人 XXXXXX 审核 XXXXXX 批准 XXXXXX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 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制度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YF-ED-J2384 第 2 页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制度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YF-ED-J2384 第 2 页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 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制度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YF-ED-J2384 第 2 页 以下职责: (一)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 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 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 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YF-ED-J2384 第 2 页 中的其它问题。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 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制度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YF-ED-J2384 第 2 页 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制度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YF-ED-J2384 第 2 页 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制度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YF-ED-J2384 第 2 页 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 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 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 门机构处置; (六)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制度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YF-ED-J2384 第 2 页 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 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 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制度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YF-ED-J2384 第 2 页 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十三条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第十六条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制度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YF-ED-J2384 第 2 页 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七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八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十九条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 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制度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YF-ED-J2384 第 2 页 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