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分制考核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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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东大学法学院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东大学法学院

山东大学文件山大教字〔2014〕15号关于印发《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大学2014年4月3日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

第四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学生可在标准学制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不含因病休学时间)。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六年制、七年制、八年制专业的本科教学阶段适用于本规定。

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六条学时与学分。

课堂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教学每32学时计1学分;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由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整体安排确定。

学生必须完成选课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课程对应学分。

第七条各专业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要求由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学生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

第八条学分认定。

转专业、转学前所修课程和学分,由学生向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申请,由本科生院认定。

校际交流的学分认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创新奖励学分。

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创新基金项目、各类学科竞赛等所获得的创新奖励学分,由学生申请经学院报本科生院认定,可以冲抵部分专业实践教学课程学分,但最多不超过3个学分。

四川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四川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附件:四川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把四川大学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日制本科学生。

外国留学生与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参照此条例执行。

第二章新生入学第三条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合格,取得学籍。

第四条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前执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书面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

未按时报到或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性质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第六条新生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按以下办法处理:1 .不符合入学健康标准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2 .不符合入学健康标准,但由指定医院证明经治疗可恢复健康者,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下学年开学前一个月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3 .符合入学健康标准,但不符合专业健康要求者,可转入学校指定的专业学习。

第三章注册与请假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1. 每学期开学前三天,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习资格,不注册者不能选课。

每学年第一学期须到学校财务部门缴纳本学年学费及有关费用或结清上学年学费及有关费用,不交费者原则上不予注册。

2 .因故不能按时到校的学生,须事前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须持有关证明销假并补办注册手续。

第八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习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完整)校本课程评价

(完整)校本课程评价

评价标准(一)成绩评定校本课程采用学分制评定。

评定要求:评价要突出对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发挥考试的正确导向功能、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切实体现素质教育面向全体的要求;强调能力立意,重视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加强与社会实践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实践能力;增强探究性,注意引导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注重综合性,注意与其他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结构体系的整体把握能力;坚持教育性,体现积极的价值取向,体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强调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意识;体现时代性,引导学生关注国家、人类和世界的命运,要有机地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使学生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学生的评价结果的有机组成部分。

每学年课程结业满分为50学分,如果一学期结业则满分为25分,两年累计满分为100学分,累计满60分即可结业。

每门校本课程成绩分布: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测评;过程性评价来源:出勤、课堂学习、成长记录袋、奖励分;终结性测评:期末考查、表现性活动。

颐中讲堂考勤实行听课证制度,凭听课证入场。

最后15分钟写听后感,作为该学科的成绩.参与评价的主体:指导老师、同伴、自己。

每门课程结业采用下列评价标准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评定:校本课程学分制评价指标体系(总分 50分)其中成长记录袋评价、课堂观察检核表、小组合作评价表见附表。

校本课程成绩=第一年学分+第二年学分 +奖励分(如果一期结业则可以将两期相加为学年学分)(二)成绩管理任课教师负责学分制的执行和落实,学校应给学生制定统一的学分卡,每期初将本班学生学分卡交开课老师保管,期末开课老师将学生出勤与学分登记交给班主任,再由班主任将每年(期)成绩记录在期末学生素质报告单,向家长反馈课程所获学分情况;班主任必须将全班学生校本课程成绩表上交教务处,教务处建立学生成绩档案(文本与软件包)。

(三)奖励和惩戒办法凡在国家级如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市级科技节各类各项竞赛活动与资格证书考试中获奖或获得资格证书的学生均可获得奖励学分(不超过8分)。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东省商业技⼯学校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根据教育厅的有关⽂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成绩考核第⼀条学⽣学业成绩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

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的实际情况,每学期⼀般安排2~4门考试课程。

第⼆条学⽣学业成绩的考核每学期进⾏⼀次。

凡⼀门课分⼏个学期讲授的,每学期均应进⾏考核评定学期成绩。

第三条考试分为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组织,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或学期末,集中⼀段时间复习和考试。

考试的形式可⽤笔试、⼝试、实操三种。

笔试可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采⽤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可实施。

笔试时间⼀般为90分钟,⼝试的准备时间为40分钟,答题最多20分钟,实操考试时间视考试内容具体确定。

第四条考查依据平时课堂提问、课堂作业、实际操作、单元测验等⽅法采集学⽣学习成绩。

每学期各种形式的平时考核不得少于3项。

第五条实习(教学实习、⽣产实习、毕业实习、基本技能训练等)、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结合专业的劳动以及单独考核的实验,均应进⾏考核。

⼆、命题管理第⼀条根据教学⼤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的和要求命题,试题的深度、⼴度适当,突出教学重点,能够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

第⼆条组卷试题应有⼀定的坡度,难易⽐例适当,题量适中,考试成绩⼒求正态分布。

已考过的试卷不宜未作修改再⽤作下⼀次的考卷。

第三条使⽤同⼀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原则上采⽤同⼀试卷。

实⾏学分制管理的,可采⽤A、B制命题。

实⾏分层教学管理的,按分层教学⼤纲命题。

第四条对教学⼤纲和教材较稳定的部分课程实⾏教考分离,具体做法是:由不担任本课程的教师出题,或由若⼲任课⽼师各出⼀份试卷,再由不任课的⽼师拼题;流⽔作业改卷。

第五条每门课程期中考试要求拟定试卷⼀份,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期末考试要求拟定⽔平、份量相当的试卷两份,附相应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补考要求拟定试卷⼀份,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学分绩点计算法

学分绩点计算法

关于学分绩(绩点)的计算方法和案例
各位同学:
最近很多同学找老师问自己是多少绩点,其实在《广州大学学生手册》中《广州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第36页,有绩点计算的明确要求,请同学自行计算即可。

《学生手册》明确指出,绩点是根据课程考核成绩计算出来的,其关系如下表:
即课程成绩90分=4.0绩点,91分=4.1绩点,其余类推:另一种成绩记录办法与绩点关系是:优=4.5课程绩点,良=3.5绩点、中=2.5绩点、及格=1.5绩点、不及格=0绩点。

《学生手册》之《细则》第15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学期平均学分绩等于某学期所修课程累计学分绩除以该学期所修课程累计学分数”。

例1:一位同学上学期高数80分(5学分)、英语70分(5学分)、C语言60分(2学分),那么他平均绩点2.25,方法如下:
80=3.0*5=15
70=2.0*5=10
60=1.0*2=2
平均绩点:(15+10+2)/(5+5+2)=2.25
例2 一位同学上学期导论90分(2学分)、体育80分(2学分)、C语言70分(2学分),那么他平均绩点3.0,方法如下:
90(2)=4.0*2=8
80(2)=3.0*2=6
70(2)=2.0*2=4
和:8+6+4=18
平均绩点:累计学分绩之和/累计学分数和=18/(2+2+2)=18/6=3.0(平均绩点)
计算机学院教研办联系人:王艳荣
2010-5-20。

大学生年度考核表

大学生年度考核表
解决问题的能力
差-0
能够发现问题,但缺乏系统的方法进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缺乏有效的解决方法
及格-1
基本上能够发现问题,识别问题的原因,但解决问题靠直觉,缺乏系统、规范地解决问题的方法;
好-2
能敏锐地发现和界定问题, 能选择适当的解决问题的流程、基本技巧和工具,提出解决问题的各种措施和途径
良-3
以最合理的决策技术、以合理的程序,充分考虑各种方案的利益和风险来解决复杂问题并制定有效决策
优秀-4
对他人起到榜样的作用
团队精神 (U)
差-0
与部门员工关系欠佳,不太能整合团队
一般-1
与部门员工关系和谐,具有较强的配合及服务意思
好-2
积极参与公司、部门团体活动
良-3
主动维护公司及部门利益,敢于抵制不良行为
优秀-4
主动承担岗位外的其他工作
创新能力
(N)
差-0
没有创新精神,工作因循守旧
一般-1
及格-1
愿意向其他同事学习,有明确的个人发展计划,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
好-2
能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工具和渠道;能够钻研资料,获得必备的工作知识或技能;
良-3
能够与人分享知识和见解;为他人提供有效的指导,对他人的进步形成影响
优秀-4
能使学习贯彻到组织系统运行的整个过程之中,能够边学习边准备、边学习边计划、边学习边推行
工作中有一定的创新和独到的见解
好-2
能开动脑筋对工作进行改进但取得的成果较小
良-3
通过借鉴他人的经验,将某些流程改进与创新并运用到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果。
优秀-4
善于思考,并经常提出新点子,新想法且对提高工作效率或公司效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及评价表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及评价表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革学生评价体系,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明体达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塑造学生君子人格,引导和激励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评价。

评价结果是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也是学生在校表现的重要支撑材料。

评价既要突出评价对象的主体性、发展性和全面性,又要注重评价实施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由11个项目组成:思想政治、文明修身、服务学生、志愿服务、创新创业、职业技能、学习态度、劳动实践、文体活动,大学自设项和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项为平均学分绩点(GPA),由各大学教学办按照《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分制实施办法》给定;其他项目采用等级制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由各大学学工办负责评定。

11项评价统计综合后,即为学生一学年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第四条评价按照各项目等级观测点(详见表一)进行。

各大学可根据本院实际适当修订每项观测点,大学自设项观测点由各大学自设。

第五条评价适用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年开展一次,每年9月份完成。

评价共有本人自评、班级评议和大学审核3个程序。

1.本人自评。

学生结合本人在校期间的表现,依据项目等级观测点,自主确定各项目的评价等级,填写《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详见表二),并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

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小组,依据班级日常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进行集体评议。

评价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组成,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团支书担任副组长,学生代表由全班同学公开推选,要求非班干部学生代表数不少于班级评议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

集体评议汇总表需在班级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交大学。

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培养创新精神和实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以及《中北大学创新能力培养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创新学分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在实验、表文章,在实验、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是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是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创新学分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必修学分。

创新学分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必修学分。

学生学生(下均指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6个以上创新学分(专升本减半),方可毕业。

学生所获创新学分及相关经历将在学籍档案及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中予以记载。

第三条 各学院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为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圆满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1、各学院的开放实验室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要向全体学生开放,为学生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及技术支持。

2、各学院要定期举办各类竞赛、学术活动,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

3、积极扶持各级专业性科普、社科类社团开展各种创新活动。

第四条 学生要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业的同时,积极踊跃地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在参与活动中陶冶性情,锤炼品格,提高素质,全面发展。

第二章第二章 学分计算细则学分计算细则根据《中北大学创新能力培养方案(试行)》学分计算方法,参见附表1。

第三章第三章 管理与认证管理与认证第五条 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是学院素质拓展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的管理和创新学分的认证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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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周次 星期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合计 周次 星期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合计 第10周 加 减 第1周 加 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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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度学生学分制考核表
第4周 加 减 第5周 加 减 第6周 加 减 第7周 加 减 第8周 加 减 第9周 加 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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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周 加 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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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 加 减
第17周 加 减
第18周 加 减
备注:1.在后面备注栏写明学生分值的增减原因; 2.每周合计一次学生的学分增减情况; 3.每周班会由班主任公布一次学生学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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