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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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控方案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控方案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控方案一、前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显得尤为重要。

如何确保子公司的财务运作与集团战略的一致性,如何有效管理子公司的财务风险,成为了集团公司管理者面临的重要问题。

建立有效的财务管控方案,对于实现全面、协调、高效的集团公司运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财务管控的重要性和目标、财务管控的基本原则、具体的财务管控方案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财务管控的重要性和目标1. 重要性在一个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可能分散于不同的地理位置、不同的行业领域,管理难度大。

如果缺乏有效的财务管控,容易导致资金流失、风险暴露、财务危机等问题,从而损害整个集团的利益。

建立有效的财务管控,可以提高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确保子公司与集团整体战略的协调性和一致性,提升整个集团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2. 目标有效的财务管控方案的制定应该以实现以下目标为核心:- 保障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确保子公司财务活动符合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和长期利益最大化目标。

- 降低风险,防范子公司的财务风险,预防可能导致财务危机的因素,保障集团整体的稳健性和安全性。

- 提高财务透明度,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和监督,实现更为透明和规范的财务管理。

- 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集团公司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提高资金效率和生产效率。

三、财务管控的基本原则1. 法律合规原则在财务管控中,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准则,保证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透明度原则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应该做到透明度,即实现财务信息对内对外的透明披露,确保利益相关方可以清晰了解子公司的财务状况,避免信息不对称。

3. 风险控制原则集团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子公司的财务风险,确保整个集团的财务安全。

4. 一体化原则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不能是单个的、分散的,而是应该形成整体一体化的财务管理机制,促进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协同。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子公司管理和控制,完善子公司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提高集团整体财务管理水平,防范内控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范围包括公司股权占50%以上的及公司股权未达50%但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职责1.子公司财务部接受集团财务管理部的指导与监督,对集团财务总监报告,对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性负责,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协助子公司总经理对经营数据及财务绩效进行分析。

2.子公司总经理须协助子公司财务部完善财务会计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财务部的独立性及正常工作。

四、会计工作体制1..部门及岗位设置(1)子公司正式运作后,须规范地设置独立的财务部。

子公司财务部至少设置会计及出纳。

其中,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管理需要,任命或派遣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2)子公司实行财务人员回避制度,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辖内子公司的财务岗位工作。

2.任命与招聘子公司无权自行聘任财务负责人,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集团财务管理部派遣或面聘。

经集团财务管理部同意后,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可与子公司人事部门共同招聘会计和出纳,或申请从总部派遣。

3.薪酬与考核(1)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主办会计的薪酬规划与绩效考核纳入集团财务管理部管理,子公司不得另行规划薪酬或考核绩效,但可以向集团财务管理部提出考核建议。

(2)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薪酬规划和绩效考核,执行子公司薪酬和绩效考核标准。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总体上依据被考核人的工作完成情况、子公司的业绩以及综合评估等项目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奖金、评优及晋升挂钩。

4.内部控制子公司财务部运作后,须参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描述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集团公司为确保子公司的财务运作规范、透明和有效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2. 财务管理目标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旨在实现以下目标:确保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准确、及时和可靠;保护子公司的财务资产和利益,防止财务风险;监督并促进子公司的财务合规和内部控制;提供决策支持和战略规划的财务信息。

3. 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3.1 财务报告与会计核算3.1.1 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财务报告要求,定期向集团公司提交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报告应遵循集团公司的会计政策和准则。

3.1.2 子公司应确保其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国家的财务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同时遵循集团公司的会计政策和准则。

3.1.3 集团公司将定期对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并及时提供反馈和建议。

3.2 预算管理3.2.1 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年度预算,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提交预算计划。

预算应包括收入、支出、投资和财务指标等方面的内容。

3.2.2 集团公司将对子公司的预算进行审核和批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控制。

3.2.3 子公司应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包括收入、支出、投资和财务指标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差异。

3.3 资金管理3.3.1 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政策,合理规划和管理资金。

包括预测和分析资金需求、控制资金风险、优化资金使用效率等。

3.3.2 子公司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资金需求和资金调度计划,并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进行资金管理操作。

3.3.3 集团公司将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进行监督和审查,保障子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3.4 财务合规和内部控制3.4.1 子公司应遵守国家的财务和会计法律法规,保持财务合规。

包括会计准则的执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方面。

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集团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各个子公司也迅速增加。

为了规范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并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本制度的目的在于统一和规范集团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保障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财务运作效率,为公司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1)合规原则:子公司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

(2)真实性原则:子公司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运营情况。

(3)信息保密原则:子公司财务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4)审计原则:子公司财务必须接受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可靠性。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1.财务部门(1)负责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并落实财务制度和规范。

(3)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4)负责管理公司资金。

(5)负责开展财务内部控制工作,保障财务风险的控制。

(1)各部门应按照集团公司的财务要求,认真填报财务相关信息。

(2)各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支持文件,以便财务部门进行准确的核算和账务处理。

四、财务管理流程1.预算控制(1)各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计划。

(2)财务部门对预算计划进行审核和控制,并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3)预算调整经集团公司批准后,进行执行。

2.采购及付款(1)采购需提供有效的采购合同和票据等相关支持文件。

(2)财务部门核对采购合同和票据,并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进行报销。

3.收入核算(1)各部门负责及时完成销售和收入的核算。

(2)财务部门对收入进行确认和核对,确保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4.资金管理(1)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筹集、调度和投资管理。

(2)财务部门定期向集团公司提供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计划。

五、财务报告及审计1.财务报告(1)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财务报表应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和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编制。

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精选6篇)

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精选6篇)

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精选6篇)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总公司所属备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现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11系统各所属企业。

第三条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成本、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确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条在成本、费用管理中,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经济政策、财经法规和总公司财务规定,实行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使计划管理、定额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正确核算各单位成本、费用。

第五条根据资产经营责任制,各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负全责。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主管)协助总经理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和管理,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并对企业经营效果负责。

各单位财会部门具体负责成本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工作。

总公司财务本部依据本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进行管理和监督。

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行业实际,参照国家相对应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各自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报财务本部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第六条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关于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加强对产品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企业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核算与管理。

具体开支范围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总公司所属其他行业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单位实际,认真遵守相对应的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第三章成本、费用核算第八条各所属企业的制造成本,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工产品的统计产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期间费用,应按照其归属期限,区分费用性质,据实进行分类核算。

集团管控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管控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子公司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合规性,降低财务风险,提高集团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及本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透明。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集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子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要求;(二)编制财务报表,定期向集团财务管理部门报送财务报告;(三)执行集团财务预算,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四)负责本公司资金筹集、使用和支付工作;(五)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六)完成集团财务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六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会计制度:明确会计核算原则、科目设置、账务处理程序等;(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明确财务收支审批权限、流程和责任;(三)成本控制制度:明确成本核算、分析、控制措施等;(四)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项目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估等;(五)税务管理制度:明确税务申报、缴纳、筹划等;(六)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筹集、使用、支付和监督等。

第七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合理控制成本费用,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第八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定期向集团财务管理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第九条子公司应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误导或虚假陈述。

第十条子公司应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信息透明。

第五章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防范。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活动合规、高效。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篇)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当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那么相关的制度究竟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我整理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盼望可以关心到有需要的伴侣。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担当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独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

各所属企业必需设立会计机构,依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准时、精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需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当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供应担保,因特别缘由需供应担保的,必需经集团公司批准。

集团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集团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子公司经济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

三、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1. 子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2)负责编制、审核、执行公司财务预算;(3)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4)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5)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配合工作;(6)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和合规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核算制度(1)子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2)子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核算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3)子公司财务核算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严格执行财务核算规定。

2. 预算管理制度(1)子公司按照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公司审批后执行;(2)子公司每月、每季度、每年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3)子公司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公司审批。

3. 资金管理制度(1)子公司设立独立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子公司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3)子公司加强资金监控,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4. 财务报表管理制度(1)子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2)子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报表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公司总部;(3)子公司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检查1. 子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2. 公司总部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3. 公司总部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子公司领导班子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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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集团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提高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管力度,进一步理顺集团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和关联交易,规范子公司经济行为,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会计人员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物价管理、成本及费用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对外股权及股票投资、关联交易及利润分配等内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

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4 总则4.1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子公司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财务事项具有审批权,但不得超越制度范围、突破计划或定额。

4.2子公司无独自对内、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的权力,需要时,经集团公司批准。

4.3经集团公司批准,给予子公司定额内灵活使用一定资金的权力。

4.4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关键岗位会计人员由集团公司财务部(以下简称财务部)委派,负责组织子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子公司会计业务真实、合规、合法。

4.5财务部派出人员有监督子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对子公司超出制度、权限的行为拒绝执行,并报告集团公司。

4.6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4.7子公司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要求规范会计行为。

集团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监督和控制,即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管理、监督和控制,对子公司的经济责任制相关指标进行监督考核。

财务部可以随时查阅和审计子公司的会计账目,查阅时子公司应无条件服从。

4.8子公司财务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缴纳各种税金,维护国家及投资者权益。

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子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9子公司中层人员、财务负责人收入实行年薪制,分别由子公司、集团公司按月预发收入,年终由集团公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兑现;上述人员的重点项目等专项奖励,均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除预发的月度收入、专项奖励外,子公司中层人员、财务负责人不得在子公司支取任何名目的收入,否则,按违纪处理。

5 管理要求5.1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5.1.1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要求,及时填制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有效、合法。

5.1.2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5.1.3子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及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额管理、计量验收制度,确保各项定额先进合理、进出公司的存货及提供的劳务手续齐全。

5.1.4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核算及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5.1.5子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抵押)、投资等损失,应及时予以核实,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按照财务制度、税法相关规定做好账务处理,并报财务部备案。

5.1.6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

5.1.7子公司发生重大及异常会计核算事项时,须提前向财务部报告,财务部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协助处理,子公司及时将处理结果报财务部备案。

5.2 会计核算5.2.1 子公司统一执行集团公司执行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子公司在日常会计核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会计变更等均应遵循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5.2.2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按时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有关会计资料。

一般情况下,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由集团公司委托或经集团公司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将会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书面报集团公司财务部。

5.2.3 子公司报送集团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间如下:a) 月度财务报表:报表电子版于次月2日17时前、纸质报表(含财务分析)于次月5日前报送财务部;b) 年度财务报表:报表电子版于次年元月10日前、纸质报表(含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附注)于次年15日前报送财务部;c) 审计报告:于次年3月20日前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报送财务部。

5.3 资金管理5.3.1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在保证子公司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统一调度子公司资金存量进行集中运作,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并对子公司资金流动实施监控。

5.3.2子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资金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具体的资金管理制度;同时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总体目标要求编制年度、月度货币资金使用计划,货币资金计划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定向支付,不得改变用途挪作他用;严格控制无预算资金支出,超计划的资金支出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在日常管理中要及时掌握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并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在生产经营中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对计划内大额的资金调动和支付,须提前、按周向财务部提报使用申请,以备统一安排资金。

5.3.3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本公司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内部牵制制度,确保银行结算凭证和货币资金的安全及保证日常经营活动结算业务的顺利开展;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现金,超出规定范围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经开户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报财务部备案。

5.3.4子公司在实施资金管理中要严格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不得对外出借银行账户,不得对外出借资金,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3.5子公司按年度编制新建与技改项目、零购固定资产资金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超计划支出报集团公司批准。

5.3.6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对外担保,子公司必须落实反担保,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跟踪、监控担保合同的履行情况,特别是担保借款的使用方向、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等,及时向集团公司通报情况,直到担保责任解除。

5.3.7经报集团公司批准的对外投资,子公司要对投资资金的安全、效益进行跟踪监督,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5.3.8 按照市场化原则,由财务部及各子公司财务部门按日均占用额结算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相互间占用的资金利息,结算方式由财务部确定。

5.3.9子公司货币资金实行定额管理,资金定额由集团财务部核定。

各子公司资金定额为(根据子公司日常流量具体核定)。

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资金定额,超出定额的部分于当天、最迟于次日10时前划回集团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于次周一下午4时前交回;法定节假日收取的款项,必须妥善保管,现汇超定额部分在开户银行营业后的当天10时前划回集团公司,承兑汇票于节假日结束上班第一天10时前交集团公司。

5.3.10子公司次日8时之前将本单位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余额表通过“邮件”或“OA”发送至集团财务部。

5.3.11计划内发生大额货币支付时(现金付款万元以上、银行付款万元以上),财务人员须向财务部报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批。

5.4 物价管理财务部对非利润承包的子公司实行物价监督,子公司应将主要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报财务部审核、备案;泰顺房产房屋销售价格特殊情况须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5.5 成本及费用管理5.5.1子公司应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确定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和管理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成本费用计划、利润计划,经财务部审核、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5.5.2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强化对成本、费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5.5.3强化各项支出授权审批制度。

各子公司按照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其中差旅费执行集团公司标准,特殊情况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子公司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好费用审核报销关,不得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违者除退回已报销费用外,还将视情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5.5.4各子公司要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对各项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要进行检查、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促进集团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5.6 关联交易5.6.1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按照“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签订经济合同,对交易中涉及的结算价格按市场原则合理确定。

5.6.2子公司与集团公司范围外的关联公司发生的交易须按市场价格进行结算,每月将交易情况(业务名称、数量、单价)及资金收支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5.7 利润分配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有关税法规定,准确计算应税所得额和应交企业所得税,按照规定顺序分配税后利润:a) 按照“谁投资、谁拥有所有权”的原则,集团公司拥有子公司全部或部分财产所有权,享有对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决定权;b) 集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权决定子公司有关分配事项:1) 子公司任意公积金提取;2) 子公司盈余公积金补亏;3) 子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股本;4) 子公司向集团公司分配利润;c) 子公司次年元月8日前向集团公司交纳上年度应分配利润。

6 检查与考核6.1 检查6.1.1财务人员发现损害集团公司、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子公司其他人员对财务人员违反制度的问题要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6.1.2财务部按照业务归口的原则,由各科室(岗位)对子公司财务进行日常监督。

6.1.3财务部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子公司会计业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并制定整改措施,监督子公司限期改正。

6.2 考核6.2.1对现金超库存限额、资金超定额、支付超定额或计划、未经批准支付的,出现一次,视额度大小,扣罚责任人200元~1000元。

6.2.2对外出借资金、出借银行账户、未经批准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的,扣罚责任人3个月~6个月奖金。

6.2.3对挪用资金的,按挪用金额的10%扣罚责任人。

6.2.4对另立会计账簿、私设小金库的,扣罚责任人3个月~6个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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