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酒店旅馆违反《员工诚信、廉洁行为规范》处罚标准
酒店员工管理罚款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酒店正常运营,特制定本罚款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前台、客房、餐饮、安保、工程等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罚款种类及标准第一节迟到、早退及考勤第四条员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罚款50元。
第五条员工无故缺勤,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无故缺勤,给予警告;三次无故缺勤,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节工作纪律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嬉戏,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
第七条员工浪费公物,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元至200元。
第八条员工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每次罚款50元至200元。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每次罚款50元;对客人指手画脚、品头论足,每次罚款100元。
第三节客房管理第十条客房服务员未按规定打扫房间,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
第十一条客房服务员私拿客人物品,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节餐饮服务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员未按规定进行服务,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态度恶劣,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节安保、工程及其他部门第十四条安保人员未按规定巡逻,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
第十五条工程人员未按规定进行维修,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
第三章罚款执行第十六条罚款由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
第十七条员工对罚款有异议,可在收到罚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申诉进行调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加强酒店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酒店服务质量,为客人提供优质、舒适的住宿环境。
酒店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酒店员工违纪处罚规定酒店员工违纪处罚规定作为酒店行业的从业者,员工的行为举止往往代表着酒店的形象和服务水平。
因此,酒店必须明确员工的违纪行为及相应的处罚规定,以维护酒店的形象与声誉。
本文将对酒店员工违纪处罚规定进行详细的讲解。
一、违纪行为的种类1.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如在餐饮厨房拿取食物未采取防护措施,使用过期食品或熟食,未洗手便开始为客人服务等。
2.工作失职:指酒店员工没有完成分派的工作任务、在工作时间内玩手机、看电视、打游戏等无关事宜。
3.行为不当:比如员工与客人发生肢体冲突、侮辱或歧视客人、拒绝向客人提供服务、将酒店财物私自带离酒店等。
4.违背道德准则:这包括向客人索贿、提供虚假信息、偷拍、泄露客人隐私等。
二、处罚的形式1.口头警告:针对轻微的违纪行为,首先使用口头警告进行劝告。
2.书面警告:针对较轻的违纪行为,使用书面警告,以记录员工的违纪行为,并督促员工遵守规定。
3.严重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酒店管理人员可采用严重警告,以补救员工的行为,并提醒员工注意个人素质及职业道德。
4.调离岗位:在严重情况下,酒店管理人员会将员工调离岗位,以免更多的违纪行为发生。
5.辞退:对于违反酒店规定并存在恶性行为的员工,酒店有权对其辞退,以保护酒店的品牌形象。
三、处罚的程序1.初查阶段: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员工有违纪行为,应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2.核实阶段:如确定员工有违纪行为,应进行核实,并与员工进行深入的沟通。
3.处罚阶段:根据酒店违纪处罚规定,对员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4.申诉阶段:员工如有异议,可向酒店管理人员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证明。
5.执行阶段:若员工接受处罚,酒店将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执行,如警告、调离岗位等。
四、总结酒店员工违纪处罚规定对于维护酒店形象的稳定是必不可少的。
酒店员工应遵守规定,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
当发生员工违规行为时,酒店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以确保酒店形象和声誉的长期稳定。
酒店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酒店员工违纪处罚规定1. 引言酒店作为服务行业的一种特殊机构,员工的素质和行为举止直接关系到酒店形象和顾客的满意度。
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酒店的发展和运营秩序,制定了本酒店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本规定的目的是明确违纪行为的界定,建立违纪行为与相应处罚的联系,确保处罚公正、合法,并借此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和团队意识。
2. 违纪行为及处罚2.1 违规穿着当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违反酒店制定的员工着装规定时,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违规穿着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穿着不整洁、不符合酒店形象的服装;•擅自穿着不属于酒店员工工作制定的工作服;•未佩戴或擅自更换工作牌等标识。
对于违规穿着的处罚措施为:•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第三次违规:停职一周并扣除相应薪酬。
2.2 违反工作纪律员工在工作中不能违反工作纪律,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擅自离岗,无故旷工或迟到早退;•私自将工作时间用于个人事务;•不服从上级指挥或私自更改工作安排;•擅自借用酒店设施或滥用酒店资源。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罚措施为:•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第三次违规:停职两周并扣除相应薪酬。
2.3 违反服务规范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服务规范,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违反服务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对顾客态度恶劣,含有侮辱性语言或行为;•故意忽视或怠慢顾客需求;•出售私人物品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向顾客泄露酒店机密信息。
对于违反服务规范的处罚措施为:•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第三次违规:停职一个月并扣除相应薪酬。
3. 处罚程序3.1 确认违纪行为酒店管理层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核实,并确保行为与事实相符。
核实后,对员工进行口头警告。
3.2 书面警告若员工再次违反规定,将会得到一份书面警告,对于违规的具体情况加以说明,并告知员工应改正的具体行为。
酒店行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酒店行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1. 目的该处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酒店行业员工的纪律和行为规范,维护工作秩序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
2. 违纪违规行为定义酒店行业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擅自离岗或早退- 未经许可私自进入客房或涉及客人隐私的行为- 未经许可接受或索取客人财物- 故意损坏或浪费酒店财产- 未按要求着装或整齐,不符合形象要求- 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酒店政策- 涉嫌偷窃、贪污、行贿等违法行为- 辱骂、恶意诋毁员工或客人-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造成安全事故3. 处分措施针对不同的违纪违规行为,酒店将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适当的调整。
具体的处分措施如下:- 口头警告:对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员工进行口头警告,并告知其责任和后果。
- 书面通报批评:对较为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书面通报批评,要求员工改正错误。
- 扣除奖金或调整工资:对违纪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员工,可通过扣除奖金或调整工资作为处分措施。
- 岗位调整或降职:对经常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或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酒店可进行岗位调整或降职处理。
- 解雇: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或反复发生的员工,酒店有权解雇其工作。
4. 诉讼程序在执行处分措施过程中,员工有权提出申诉。
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进行核实。
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申诉的事实与证据重新评估处分决定,并及时通知员工结果。
5. 处分执行一旦决定作出处分,酒店将立即执行,并将相应记录存档。
对于不同程度的违纪违规行为,酒店应保证执行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6. 宣传知识酒店将通过员工培训和内部宣传等方式,告知员工关于违纪违规行为的处分规定和后果,以促使员工自觉遵守纪律和规范行为。
以上纪律处分规定适用于酒店行业员工,其宗旨是维护酒店行业内部秩序和员工形象,确保高质量的服务。
酒店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酒店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酒店员工在工作中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和制度,确保酒店运营的正常、安全、稳定。
违反规定将会严肃处理,下面是酒店员工违纪处罚规定的详细内容。
一、违反酒店规定的处罚
1.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解聘。
2.不穿制服、制服不整齐、不按规定佩戴工牌: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扣工资,第四次解聘。
3.私自招待顾客,乱收费或索取回扣:第一次扣工资,第二次写检查,第三次解聘。
4.向客人泄露机密或私人信息:严重警告或停职,情节严重者解聘。
二、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罚
1.与客人发生冲突: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停职,第四次解聘。
2.长期不遵守管理制度,工作出现较大失误: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停职,第四次解聘。
3.以诈骗手段骗取客人的财物或其他物品:停职并要求赔偿,情节严重者解聘。
4.疏忽职守导致酒店损失:视情况扣除绩效工资或调整岗位,情节严重者解聘。
三、违反行业准则的处罚
1.在工作中对客人进行辱骂或性骚扰:第一次停职,第二次解聘。
2.泄露酒店商业机密:解聘并追究法律责任。
3.酗酒、吸毒或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直接解聘。
以上是酒店员工违纪处罚规定的相关内容。
同时,在处理违纪行为时,还需要考虑到员工的人情和工作态度等因素。
酒店一方面要保护客户利益,另一方面也要对员工宽容和理解,从而构建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
宾馆扣分奖罚制度

宾馆扣分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宾馆员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 本制度适用于宾馆全体员工,包括管理层及基层员工。
3. 奖罚分明,公正执行,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二、扣分制度1. 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
2. 旷工:每旷一班扣5分。
3. 着装不整:每次扣1分。
4. 服务态度不佳:每次扣3分。
5. 工作失误:根据失误严重程度,每次扣3-5分。
6. 违反宾馆规定:每次扣5分。
三、奖分制度1. 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客人书面表扬:每次奖5分。
2. 发现并阻止重大安全隐患:每次奖10分。
3. 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宾馆效益:每次奖5-10分。
4. 积极参与宾馆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奖2分。
四、奖罚执行1. 扣分由直接上级或值班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2. 奖分由员工提出申请,经上级审核后执行。
3. 每月累计扣分达到10分,进行口头警告;达到20分,进行书面警告;超过30分,考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4. 每月累计奖分可兑换相应奖励,如现金奖励、额外休假等。
五、奖罚记录1. 所有奖罚记录应详细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
2. 员工有权查询自己的奖罚记录,管理层应提供透明查询渠道。
六、申诉机制1. 员工对奖罚有异议时,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宾馆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由宾馆管理层负责,定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酒店前台罚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酒店前台员工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酒店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前台所有员工。
第三条罚款制度的实施,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章罚款种类及标准第四条罚款种类分为:警告、罚款、停职检查、辞退。
第五条罚款标准如下:1. 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一次,记录在案,不涉及经济处罚。
2. 罚款: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罚款金额如下:(1)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态度差,罚款100元;(2)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3)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4)私自换班,每次罚款100元;(5)违反保密规定,泄露酒店机密,罚款500元;(6)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打闹等,每次罚款50元;(7)私自挪用酒店物品,每次罚款200元;(8)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每次罚款100元;(9)违反职业道德,损害酒店形象,每次罚款200元。
3. 停职检查: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放工资,具体停职时间由酒店根据情况决定。
4. 辞退:对于严重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或多次违规的员工,酒店有权予以辞退。
第三章罚款程序第六条发现违规行为,由前台领班或上级领导进行调查核实。
第七条调查核实后,填写《酒店前台员工违规处罚单》,经酒店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申诉进行调查,并在接到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酒店管理制度罚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酒店运营秩序,维护酒店形象,特制定本罚款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酒店内所有员工、住店客人及酒店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条例所列罚款标准为最高限额,具体罚款金额由酒店管理层根据情节轻重、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
第二章员工违规罚款第四条员工违规行为如下:1. 工作时间迟到、早退、旷工;2. 工作时间玩手机、聊天、睡觉;3. 工作态度恶劣,对客人服务态度差;4. 未经许可擅自离岗、串岗;5.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酒店物品;6. 未经许可擅自泄露客人隐私;7. 职业操守不端,违反行业规定。
第五条员工违规罚款标准:1. 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2. 工作时间玩手机、聊天、睡觉:每次罚款100元;3. 工作态度恶劣,对客人服务态度差:每次罚款200元;4. 未经许可擅自离岗、串岗:每次罚款300元;5.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酒店物品:每次罚款500元;6. 未经许可擅自泄露客人隐私:每次罚款1000元;7. 职业操守不端,违反行业规定:每次罚款1500元。
第三章客人违规罚款第六条客人违规行为如下:1. 故意损坏酒店设施设备;2. 在酒店内大声喧哗、吸烟;3. 未经许可在客房内举办派对;4. 擅自使用客房内设备;5. 未经许可携带宠物入住;6. 乱扔垃圾、破坏公共环境。
第七条客人违规罚款标准:1. 故意损坏酒店设施设备:每次罚款500元;2. 在酒店内大声喧哗、吸烟:每次罚款200元;3. 未经许可在客房内举办派对:每次罚款1000元;4. 擅自使用客房内设备:每次罚款500元;5. 未经许可携带宠物入住:每次罚款1000元;6. 乱扔垃圾、破坏公共环境:每次罚款500元。
第四章合作伙伴违规罚款第八条合作伙伴违规行为如下:1. 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2. 违反合同约定,造成酒店损失;3. 质量不合格的物品或服务。
第九条合作伙伴违规罚款标准:1. 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每次罚款5000元;2. 违反合同约定,造成酒店损失:每次罚款10000元;3. 质量不合格的物品或服务:每次罚款5000元。
酒店员工行为规范及处罚条例
酒店员工行为规范及处罚条例
本规定旨在制定酒店员工的行为准则,以保持良好的品牌形象并确保客人及员工的安全。
员工行为规范
1. 佩戴工作制服和工作牌,确保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全。
2. 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保持礼貌并尽力满足客人需求。
3. 保守客人信息和酒店机密,不得泄露。
4. 禁止酗酒或吸毒,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或在酒店内饮酒。
5. 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私人事务的沟通和处理。
6. 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打赌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7. 员工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并在离开前完成工作任务和清理好工作场地。
处罚条例
对于员工违反行为规范的情况,将依据以下条例进行处罚:
1. 对于第一次轻微违规行为,将给予口头警告。
2. 对于第二次轻微违规行为,将给予书面警告。
3. 对于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如酗酒或吸毒,将立即停止工作并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将给予辞退处理。
4.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故意损坏酒店财产或盗窃,将立即报警并移交警方处理。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在酒店工作的员工,违反条例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同时,我们希望员工们时刻保持规范的行为和良好的工作态度,为酒店品牌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声誉。
宾馆员工奖罚制度
宾馆员工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宾馆的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宾馆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前台、客房、餐饮、后勤等部门。
二、奖励制度1. 优秀员工奖:每月评选,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客户反馈和团队贡献进行评选。
2. 创新贡献奖:对于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措施,经实施后效果显著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忠诚服务奖:对于在宾馆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根据年限给予不同级别的奖励。
4. 特别贡献奖:在宾馆面临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时,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警告:对于轻微违反宾馆规定或工作失误的员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于违反宾馆规定或工作失误造成一定损失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3. 记过:对于严重违反宾馆规定或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
4.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重违反宾馆规定或屡次犯错且不改正的员工,宾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奖罚实施细则1. 所有奖励和惩罚的实施必须有明确的证据和事实依据。
2.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3. 奖罚记录将作为员工晋升、培训和劳动合同续签的重要参考。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宾馆管理层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3.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宾馆所有。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宾馆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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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员工诚信、廉洁行为规范》处罚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行为之一的,公司将会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该处理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收受供应商、施工方等合作伙伴礼品、礼金(价值小于或等于200元人民币),没及时上交给公司监察审计部或向监察审计部报告的(收到礼品、礼金在3天内没上交或报告);
2、私自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约见供应商、施工方等合作伙伴的;
3、上级接受下级礼品、礼金(价值小于或等于200元人民币),或者接受由下级付费的餐饮及娱乐活动的;
4、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班时间打游戏、炒股等),或者利用外出工作的机会办私事,没造成不良影响的;
5、违反亲属回避政策,安排自己的亲属在同一部门或同一分店工作,没在员工当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会给予记过(降职降薪)处理。
该处理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半年内2次被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理”的,第2次应给予记过(降职降薪)处理;
2、因工作失职或者违规操作,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或者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的;
3、收受供应商、施工方等合作伙伴礼品、礼金及好处费等,(价值或金额大于200元,小于1000元人民币)没及时上交给公司监察审计部或向监察审计部报告的;
4、私自接受由供应商、施工方等合作伙伴付费的宴请、娱乐活动等;
5、上级接受下级礼品、礼金,或者接受由下级付费的餐饮及娱乐活动,在员工心目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利用外出工作的机会办自己的私事。
造成不良影响的;
7、提供虚假的数据或资料(如:经营报表),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的;
8、虚假报销(如虚报联谊费、交通费、虚报员工工资等金额合计小于200元人民币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会给予“解聘”处理:
1、半年内2次被公司给予记过(降职降薪)处理,第2次给予“解聘”处理;
2、私自向供应商、施工方等合作伙伴收受或索要礼品、回扣、好处费,价值或金额大于1000元人民币并没及时上交给公司监察审计部或向监察审计部报告,和因此直接或间接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
3、私自向供应商、施工方等合作伙伴借钱,没及时归还或
变相索要的。
以及和供应商、施工方等合作伙伴一起参加设有彩头的打麻将等娱乐赌钱活动;
4、接受供应商、施工方等合作伙伴宴请、娱乐活动,并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
5、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受到损失,造成公司损失金额达1000元或以上;
6、工作及管理失职,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损失金额达1000元或以上;
7、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或侵吞公司财物(如:“飞房”“积分套现”、“截留房费”等);
8、弄虚作假,致使公司利益受损,(如:虚假报销、虚造工资等金额大于200元,虚造业绩或考核作弊等弄虚作假的);
9、同一部门或同一分店上下级之间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
10、严重违反公司“员工诚信、廉洁行为规范”,足以构成解聘处理的其它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四、此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