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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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09•【字号】黔发改地区〔2024〕232号•【施行日期】2024.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黔发改地区〔2024〕232号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发改振兴〔2024〕58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关于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是目的”的政策内涵,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带动农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的功能作用。

二、分解下达本批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资金4699万元,拟发放的劳务报酬1600.77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34.06%。

(一)实施范围。

此次重点安排国家和省重点帮扶县、民族地区、革命老区。

(二)受益对象。

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疫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2023年全面完成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我们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立足我县实际,按照“四年任务、三年完成”的要求,用三年时间,将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二、搬迁对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的贫困人口,以及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难以覆盖的贫困人口。

三、安置方式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以县城、重点集镇、中心村为主,合理规划安置点。

1.集中安置:在县城、重点集镇、中心村建设安置房,为搬迁户提供基础设施完善的居住环境。

2.分散安置:对于部分有特殊需求的搬迁户,可采取分散安置的方式,确保其生活品质。

四、搬迁政策1.土地政策:搬迁户原住房土地收回,新安置点提供土地使用权。

2.财政补贴:按照人均2万元的标准给予搬迁户财政补贴。

3.住房保障:搬迁户在新安置点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4.社会保障:搬迁户纳入安置地社会保障体系。

5.教育保障:搬迁户子女享受当地教育资源。

6.医疗保障:搬迁户享受当地医疗保障政策。

五、产业发展1.发展特色农业:以搬迁户为主体,发展特色农业,提高收入。

2.培育主导产业:以安置点为中心,培育主导产业,带动搬迁户就业。

3.技能培训: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搬迁户就业能力。

4.劳务输出:组织搬迁户外出务工,增加收入。

六、基础设施配套1.完善交通设施:确保搬迁点与周边道路连通,提高出行条件。

2.配套水电设施:确保搬迁户用水用电需求。

3.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商店等,方便搬迁户生活。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搬迁点生态环境良好。

七、组织保障1.成立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2.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落实。

3.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搬迁户知晓率和参与度。

4.做好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搬迁户稳定脱贫。

浅析黔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浅析黔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浅析黔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黔西县位于贵州省西南部,是我国贫困地区之一。

近年来,该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扶持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成为了扶贫工作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对黔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进行浅析。

易地扶贫搬迁是指将原先居住在贫困地区的居民搬迁到相对富裕或者更适宜生存的地区,并在新地区重新安置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发展机会。

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则是在搬迁过程中对原先占用的土地进行合理规划,释放出土地资源用于城市建设,同时在新地区划拨土地给予搬迁居民,确保其有可持续的生存发展条件。

黔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背景是该县贫困地区较多,土地资源相对匮乏,同时城市建设需求也日益增长。

通过开展这项工作,一方面可以有效整合土地资源,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则可以为搬迁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机会。

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理规划和利用原贫困地区的土地资源,将其用于城市建设,并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划拨适当的土地资源给予搬迁居民,保障他们的生存和发展需求;三是通过挂钩政策,实现原贫困地区和新安置地区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六、对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建议和展望
展望未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将会变得更加重要,也将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信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贫困地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贵州省盘州市易地扶贫搬迁助推乡村振兴的效益评价

贵州省盘州市易地扶贫搬迁助推乡村振兴的效益评价
综合指标
包括综合发展指数、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等指标,用于 综合评价易地搬迁助推乡村振兴的效益。
06
效益评价实证分析
数据来源与处理
数据来源
实地调查、政府公开数据、相关研究报告等 。
数据处理
采用SPSS等统计软件进行数据清洗、统计 分析等处理。
评价过程与结果分析
评价过程
采用综合评价法、对比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等多种方 法进行评价。
07
结论与政策建议
研究结论总结
易地搬迁有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推动了农村 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易地搬迁在改善生态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 极作用,提高了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盘州市易地搬迁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当地居民提供 了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
易地搬迁促进了农村社会文化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 有利于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
水平。
05
效益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 构建
效益评价方法选择
对比分析法
通过对搬迁前后的经济、社会 、生态等方面的数据进行对比 分析,全面了解易地搬迁对乡
村振兴的效益。
综合评价法
根据构建的指标体系,运用加权平 均法等综合评价方法,对易地搬迁 助推乡村振兴的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
专家打分法
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易地搬迁助推 乡村振兴的效益进行打分评价,以 客观评价其效益水平。
力资源。这为当地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了他们的收入水平

03
提升农村商业模式
易地搬迁使农村地区的商业机会更式,引进更多优质商业资源。
易地搬迁对农村社会发展的贡献
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易地搬迁将农民从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的山区迁移到城镇地区,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 量。农民可以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以及更加便捷的生活条件。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01•【字号】黔府办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优抚安置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6〕22号)精神,配套制定了《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等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1日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为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搬迁对象和任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对贫困发生率50%以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寨优先实施整体搬迁。

“十三五”时期我省的搬迁任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

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中需要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口总规模按32.5万人控制。

二、搬迁条件搬迁对象以扶贫部门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623万为基础,以扶贫部门多轮精准识别成果为依据,户籍人口与实际人口相结合,应同时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和搬迁家庭个体条件。

(一)迁出地区域条件。

迁出地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最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

最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

最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实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自主管理和科学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管理原则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管理委员会应当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和要求,配合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落实各项措施,实现科学管理。

安置户装修和使用安置房时不得损坏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得改变建筑用途和外观风貌,楼顶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搭建临时或永久建筑物,公共区域不得占用。

定期召开安置户会议或安置户代表会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实现自主管理。

第三章管理委员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应当设置管理委员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管理委员会由所在乡镇负责组建和管理,设置1名主任、3-5名委员。

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配合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落实各项政策和要求,负责做好安置点环境卫生、综治维稳、政策宣传和落实等各项管理工作。

2.组织管理委员会成员、楼栋长,管理好集中安置点建筑物资、公共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管理好集中安置点环境卫生、门面出租、车辆摆放等。

3.组织保洁员保持安置点内和房屋周边的环境卫生,与安置户签订“门前三包”协议,督促安置户搞好室内卫生,及时缴纳保洁费。

4.处理好安置户家庭和邻里之间的矛盾,达到邻里和睦相处,文明和谐,环境良好,稳定有序。

5.XXX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安置户公共利益。

管理委员会主任要履行好管理委员会职责,协助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对安置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感恩教育。

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时了解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村委会(居委会)做好突发事件处置。

管理委员会主任定期召开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选聘楼栋长、保洁员。

按照自主管理原则,组织安置户配合好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落实各项措施,服从管理委员会管理。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2012―2020年)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2012―2020年)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2012―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2•【字号】黔府函[2013]47号•【施行日期】2013.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2012-202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3〕47号)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请求批复〈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2012-2020年)〉的请示》(黔发改呈〔2013〕52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四坚持、五为主、四结合、一确保” 的总体要求,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按期完成《规划》确定的搬迁安置任务。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规划》明确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指导、明确分工,协调各部门有序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作,具体的年度实施方案按程序另行报批。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要落实住房、土地、就业、就学、产业、社保、户籍等政策,确保移民“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四、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要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辖区内扶贫生态移民工程。

要整合部门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要落实建设条件,改善施工环境,扎实推进安置点住房、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五、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和产业扶持实施意见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和产业扶持实施意见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和产业扶持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贫困群众就业和产业扶持措施,整合各部门力量,推进搬迁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和产业增收,实现稳定脱贫,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安排部署,坚持“脱贫是目标,搬迁是手段”的基本要求,以县城和重要的经济中心集镇安置为主,农村安置为辅,精准制定和落实贫困群众搬迁后就业和产业脱贫措施。

搬迁到城镇安置的,必须确保每户一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搬迁到中心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必须逐户落实扶贫产业、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

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农户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增强搬迁群众的安全感、归属感和幸福感,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如期脱贫致富。

二、任务和措施(一)做好就业创业培训。

根据安置去向和安置方式,结合搬迁户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搬迁户劳动力进行规范化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订单式、针对性适用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性,增强搬迁劳动力的创业就业能力。

(二)多渠道落实城镇安置就业。

以安置点为单元,精准分析劳动力结构和就业需求,多渠道多层次组织就业。

——劳务输出就业。

搭建企业和搬迁群众供需对接平台,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的劳务协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输出劳动力到外地务工。

对已在县外、省外稳定务工就业的,要逐户逐人建立就业台账,做好跟踪服务。

——就近就地就业。

对安置地各类企业特别是产业园区新兴企业用工需求进行全面调查,逐个企业对接落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

——公益岗位兜底就业。

结合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综合交通、教育文卫等建设管理,加大城镇和社区环卫、绿化、安保、交通协管、公共设施管护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重点用于安排搬迁贫困户中的“4050”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三)做好农村安置产业扶持。

对中心村安置并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要选择交通条件好,土地、旅游资源充足,产业发展潜力大的地点建设安置区,要根据资源条件,做好市场调查和项目论证,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选择市场好、附加值高、见效快的项目覆盖安置点搬迁农户;尤其是对交通便捷、自然风光优美、民族风情醇厚、旅游开发价值大的安置点,要利用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资源要素的重组和聚集,将其打造成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服务型安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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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提纲(征求意见稿)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编印2016年1月目录一、背景和意义 (3)1. 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 (3)2. 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原则? (4)3. 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目标? (5)二、搬迁对象 (5)4. 哪些人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 (5)5. 什么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 (5)6. 贫困自然村寨整体搬迁的条件是什么? (6)7. 易地扶贫搬迁如何申请,工作流程是什么? (6)8. 不愿拆除旧房的是否可以列为搬迁对象? (7)三、安置方式 (7)9.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有哪些? (7)10. 插花安置、投亲靠友安置的需要什么条件? (8)四、住房建设 (8)11. 住房建设指导标准是什么? (8)12. 住房建设有什么方式? (9)13. 安置住房的产权手续如何办理? (9)五、住房补助和奖励政策 (9)14. 住房补助标准和奖励政策有哪些? (9)15. 搬迁对象自筹多少钱? (10)16. 住房补助和奖励资金如何兑现? (10)17.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能不能发给个人? (11)六、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 (11)18. 搬迁后原有旧房如何处理? (11)19. 为什么必须拆除旧房? (11)20. 旧房拆除后的宅基地如何复垦? (11)21. 搬迁后原有土地如何处理? (12)22. 搬迁后的社会保障怎么落实? (12)23. 就业培训与后续发展 (12)七、附则 (13)一、背景和意义1.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是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有组织、有计划的人口流动形式,是指将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搬迁到生存与发展条件较好地方,根本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一种扶贫方式。

国家从2001年开展试点以来,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已解决了680多万农村人口的贫困问题,实践证明是最彻底、最有效的脱贫途径。

“十三五”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时期,为了支持和帮助农村贫困群众尽快摆脱贫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加大投入力度,启动和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央发出脱贫攻坚总动员后打响的第一仗。

贵州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山区省份,目前还有大量贫困人口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

这些地方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通水、通路、通电等成本高,贫困人口难以实现就地脱贫,即使短暂实现脱贫,返贫率也很高。

对这些地方的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生存与发展环境,更好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提升幸福指数和获得感,是解决农村贫困群精选众脱贫难、致富难、发展难的根本之策。

易地扶贫搬迁顺应群众期盼、符合我省实际,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广大贫困群众的关怀。

2.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整合、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尊重群众意愿,在搬迁对象、安置去向和安置方式的确定上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2)量力而行,保障基本。

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3)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科学编制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统筹考虑不同区域的安置容量、就业吸纳能力、产业开发潜力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合理确定搬迁规模、重点区域和安置点,有计划、分年度实施搬迁。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特点,充分尊重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以就业和增收为核心,以改变生存和发展条件为主线,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安置方式。

(5)自力更生,社会支持。

在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动员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的同时,充分调动搬迁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主体作用,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努力实现自我发展脱贫致富。

3.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目标?我省计划用4-5年时间,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期间完成13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任务。

到2020年,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水平明显提升,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搬迁对象4.哪些人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是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贫困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中需要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口。

5.什么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是指:(1)生存环境差、人地矛盾突出、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地方;(2)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不宜开发的地方;(3)距城镇和交通干道较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延伸的地方;(4)贫困发生率高、扶贫成本高的地方;(5)地质灾害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地方。

精选6.贫困自然村寨整体搬迁的条件是什么?自然村寨是指由村民经过长时间聚集而自然形成的村落,由于自然条件和发展的不平衡性,一些村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需要通过整体搬迁实现脱贫。

纳入整体搬迁的自然村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人口规模50户以下、贫困发生率50%以上。

纳入整体搬迁的自然村寨中的非贫困人口,可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

7.易地扶贫搬迁如何申请,工作流程是什么?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对象,可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易地扶贫搬迁书面申请。

工作流程和步骤如下:(1)符合条件的农户提交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村民委员会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移民部门;(3)县移民部门会同扶贫部门核定;(4)农户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5)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6)搬迁户入住新房的同时或2个月内自行拆除旧房。

8.不愿拆除旧房的是否可以列为搬迁对象?搬迁对象在安置地获得新房后,必须拆除原有住房,目的是为了恢复土地和生态。

不愿意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的农户,不能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三、安置方式9.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有哪些?实行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

集中安置包括城镇安置、产业园区安置、旅游服务区安置、新农村安置等。

——城镇安置。

依托县城、小城镇交通发达、商贸活跃的优势,建设移民安置点,主要安置有一定劳务技能、有稳定务工和收入渠道的搬迁对象。

——产业园区安置。

依托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就业岗位,建设移民安置点,主要安置有劳动力的搬迁对象。

——旅游服务区安置。

依托山水风光、民族风情、旅游资源开发潜力大、能够提供旅游服务就业岗位的服务区建设移民安置点,主要安置有一定经营能力和条件的搬迁对象。

——新农村安置。

依托交通条件好、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善的中心村,就近安置本行政村内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搬迁对象;或者依托乡镇周边和交通条件好的地方建设精选移民新村,就近安置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搬迁对象。

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

——插花安置。

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安置。

——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

搬迁对象可以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

采取哪种安置方式,要本着有利于搬迁群众就业增收和长远生计的原则,结合资源禀赋和农户自身条件科学确定。

10.插花安置、投亲靠友安置的需要什么条件?采取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分散安置方式,要坚持“农户自愿,严格审查,生产生活基本落实,安置不留后患”的原则,逐级审查,严格审批程序。

跨县安置的,应经迁出地、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同意。

具体条件和操作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住房建设11.住房建设指导标准是什么?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易地扶贫搬迁的住房建设标准原则上为: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中心村和移民新村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

住房建设简约、安全、实用,符合抗震设防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12.住房建设有什么方式?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实行集中建设与分户自建相结合,以集中建设为主。

由政府统建的,在确保住房质量的前提下,按保本微利的原则,通过工程招投标,进行统一规划建设。

统规自建的,在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筑风格、统一划拨土地、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建设时限、统一技术服务的前提下,由移民自主建设住房或联户委托代建。

通过采购存量保障房、商品房安置的,采购价格由发改、住建、移民、审计等部门联合审核,必要时采取听证和公示等方式,严格控制采购价格。

13.安置住房的产权手续如何办理?群众搬迁之后,国有土地安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集体土地安置的,按照农村宅基地进行登记管理。

五、住房补助和奖励政策14.住房补助标准和奖励政策有哪些?“十三五”期间计划搬迁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每人奖励1.5万元;——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精选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优先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15.搬迁对象自筹多少钱?按照住房建设指导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自筹2500元;非贫困人口人均自筹10500元。

16.住房补助和奖励资金如何兑现?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补助、旧房拆除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或购买安置住房。

(1)政府统建住房的,住房补助和旧房拆除奖励资金全额由政府统一用于住房建设。

(2)统规联户自建住房的,在政府主导下,由搬迁对象成立理事会统一负责住房建设相关事宜,住房补助和旧房拆除奖励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接受群众监督。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县制定。

(3)分户自建住房的,住房补助和旧房拆除奖励资金,按协议约定拨付给搬迁对象。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县制定。

(4)自行购买房屋安置的,凭借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可先行兑付住房建设补助,待旧房拆除后,再一次性兑付奖励;投亲靠友安置的,旧房拆除后一次性兑付住房补助和旧房拆除奖励。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县制定。

17.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能不能发给个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由政府统筹用于建设集中安置点内部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能发给搬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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