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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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入卷指导办法

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入卷指导办法

附件2: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入卷指导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文书入卷,是指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法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本规定,将行政许可文书、行政确认文书、行政处罚文书、行政裁决文书、行政征收征用文书、行政强制文书、行政检查文书、行政给付文书,以及相关证据,按照行政执法过程的关联性纳入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排列、编注页码、填写目录、装订成册的活动。

第三条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的全系统垂直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国务院部门已制定的相关规定包含本办法内容的,依照其规定;未包含本办法内容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结合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相关制度。

第四条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步骤、顺序、方式和方法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数量,应当根据处理的具体事项、案件依法确定。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恰当。

证据的种类和数量,应当根据具体处理的事项、案件依法确定。

第五条行政执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一节至第四节规定实施的行政许可,应当自该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将下列行政许可文书、证据入卷:(一)行政许可申请书;(二)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书面凭证副本;(三)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副本;(四)行政许可受理书面凭证副本;(五)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副本;(六)不予行政许可告知书副本;(七)核查人员所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复印件;(八)核查报告及相关证据;(九)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行政许可听证公告副本;(十)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副本;(十一)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副本;(十二)行政许可听证会笔录;(十四)行政许可延长期限告知书副本;(十五)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副本;(十六)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副本;(十七)行政许可证复印件;(十八)行政许可证送达凭证或者记录;(十九)依法收取费用的单据;(二十)其他主要文书、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3.01.09•【文号】法发[2003]2号•【施行日期】2003.01.09•【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2003年1月9日法发[200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贯彻施行,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02年11月25日第1258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存在问题,望及时报告我院。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目录1.应诉通知书2.举证通知书3.准许延长举证期限申请通知书4.不予准许延长举证期限申请通知书5.准许/不予准许变更举证期限申请通知书6.因公告送达变更举证期限通知书7.因追加当事人或第三人参加诉讼变更举证期限通知书8.二审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9.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10.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组织证据交换通知书11.人民法院依职权组织交换证据通知书12.不予准许交换证据申请通知书13.准许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通知书14.不予准许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决定书15.复议决定书(驳回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复议申请) 16.复议决定书(撤销原决定)17.证据保全担保通知书18.证据保全裁定书19.驳回证据保全申请通知书20.准许重新鉴定申请通知书21.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申请通知书22.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通知书23.不予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通知书24.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25.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26.人民法院准许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的申请通知书27.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申请通知书28.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通知书29.对新的证据提出意见或举证通知书30.程序转换通知书。

证据文书格式样本

证据文书格式样本

证据文书格式样本一、引言在司法诉讼中,证据是事实成立与否的重要依据,而证据的呈现也需要相应的证据文书。

本文旨在介绍一种常用的证据文书格式样本,以供参考。

二、案号XXX案件第X号三、当事人信息1.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身份证号:住址:2.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身份证号:住址:四、证据清单证据清单应列明所有提交的证据,包括证据名称、编号等信息。

编号证据名称备注1.2.3....五、证据内容1. 证据1:证据名称:证据编号:证据形式:书面证据、录音证据、视频证据等证据内容描述:2. 证据2:证据名称:证据编号:证据形式:证据内容描述:3. ...六、证明材料需提供与证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鉴定书、收据、合同等,并按照编号进行清单说明。

七、陈述原告在此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陈述,明确证据与所讼事实的相关性,并结合法律法规进行论述和分析。

八、证据标注为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对于每份证据,应在文书中标注如下信息:1. 证据编号2. 证据名称3. 证据存证方式(如公证、鉴定、录音等)4. 证据是否提供原件或副本5. 证据的存储位置九、附图、附表如需要附上相关图片、表格等资料,可在文书中插入附图和附表,方便读者对证据材料有更直观的了解。

十、结论综上所述,根据提供的证据,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十一、签名原告:姓名:日期:被告:姓名:日期:以上便是一份常用的证据文书格式样本,希望能对您在司法诉讼中的证据呈现提供参考。

但要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您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格式,以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我国最佳证据规则具体是什么

我国最佳证据规则具体是什么

我国最佳证据规则具体是什么我国最佳证据规则具体是司法实践中在收集、审查、采信证据时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是指为证明书面文件、录音录像或照片等文书中的内容时,当事人应当提供文件内容的原始证据的一种诉讼证明规则。

在一定的法律基础上可以进行权益的维护。

▲我国最佳证据规则具体是什么最佳证据规则是司法实践中在收集、审查、采信证据时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是指为证明书面文件、录音录像或照片等文书中的内容时,当事人应当提供文件内容的原始证据的一种诉讼证明规则。

该规则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提供原始文书的内容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案件事实;2、当事人应当提供原始文书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3、原始文书应当优先于复制件提出,但不否定复制件的提供与证明;4、载体形式不仅限于书面文件,还包括录像、相片等其他呈现文字符号的载体形式;5、法官应当采纳原始文书内容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定情形下也可采用非原始文书证据形式。

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

随着复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这一原则也发生了一些变通,在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况下,复制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

最高法院《解释》第53条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

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复印件。

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

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内容的照片、录像,这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最佳证据规则不仅适用于书证,而且适用于物证。

那么何为原本或原件呢?所谓文书或记录的“原本”,就是指文书或记录本身,或任何其复制品,其主张者或提出者,主张以复制品与文书或记录本身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相片原本包括了相片底片或任何由底片衍生的复制品。

如果是储存于电脑或类似的设备中的资料之中,任何以可视形式或准确显示该资料本身的产品形式,即为原本。

论英美法系的书证规则及其启示

论英美法系的书证规则及其启示

论英美法系的书证规则及其启示摘要在英美法系书证规则中,最重要的就是最佳证据规则。

今天,人们普遍认为,在适用最佳证据规则的特定上下文中,应当对该规则进行限定性的表述。

在证明一项文书内容时,除非能够证明存在提出人的重大过失以外的其他原因,否则必须提出原始的文书。

社会的发展使得最佳证据规则的内涵也相应得到了不断地补充、完善。

关键词英美法系书证规则最佳证据规则作者简介:蔡文倩,华东政法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3-113-02一、英美法系书证规则概述(一)英美法系中书证的概念书证又称文书证据。

从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角度来看,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文书材料;从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角度来看,是指法官查阅后向法院提出的获悉相关事实的证据材料。

不论从何种角度出发,对书证的定义都离不开对文书的阐释。

随着社会科技的日益飞速发展,文书的外延在不断扩大。

1908年,darling法官在rv.daye一案中指出:“任何可能作为证据的书写之物,均可被描述为文书证据……而无论书写于何物之上,它可能书写在纸张上,这也是目前最常见的。

但在过去,最常见的却不是写在纸张上,而是在羊皮纸上。

在此之前,也曾经写在石头、大理石或黏土上。

”100多年后的今天,现代科技带给人类的副产品,包括照片、录制品、电影胶卷,以及由计算机代码编写而成的各类存储数据等都已经被纳入文书的范围中。

(二)英美法系对书证的分类书证的种类繁多,通过对书证的分类,掌握不同类别的书证各自的特点,从而在实践中合理、正确地使用。

1.公文性书证与非公文性书证根据书证是否系国家职能部门等依职权制定的,可将书证分为公文性书证和非公文性书证。

公文性书证是指公职人员依据其职责、为处理公共事务而制定的且允许公众援用的文书。

公文性文书具有以下特点:(1)它是制作和发出该文书的只能机关或单位依法行使职权的意思表示;(2)制作和发出该文书,应当具备法定的条件,在法律明确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来进行。

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

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

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最佳证据规则是指为证明书面文件、录音录像或照片等文书中的内容,当事人应当提供文件内容的原始证据(文书)的一种诉讼证明规则。

该规则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提供原始文书的内容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案件事实 2.当事人应当提供原始文书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3.原始文书应优先于复制件提出,但不否定复制件的提供与证明。

刑事证据规则主要包括审判机关取证原则、最佳证据原则和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

那么,▲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呢?我们应该如何深入浅出的进行理解呢?关于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问题,在接下来的内容中,的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进行详细且明了的介绍。

▲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需要对取得的证据材料进行认证,以确定哪些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认定待证事实的证据。

但是,行政机关通过调查取证获得材料虽然都具有“三性”,但它们之间可能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的。

此时应当如何确定哪些证据可用呢?最佳证据规则,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规则。

所谓最佳证据规则,是指就数个证明同一事实并都具有证明力,不同证据证明了相反的事实主张的情况下,有关各个证据证明力的大小所作出的认定规则的规定。

其实质内涵是某一特定的有关案件的事实,只能采取能够寻找到的最令人信服和最有说服力的有关最佳证据方式予以证明。

目前,法律、法规对最佳证据规则无明确的规定,但最高院在行政证据规定中有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参考适用。

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明的效力,可按下列情形分别认定: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部门以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证据。

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它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书证的原件、物件的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它部门的鉴定结论。

5、司法机关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它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在行政程序中,可理解为办案机关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它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法律的证据规则是什么

法律的证据规则是什么

法律的证据规则是什么在现代法律体系中,证据是判断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之一。

法律的证据规则在司法实践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旨在保障司法公正和证实事实的准确性。

本文将探讨法律的证据规则是什么,以及法律如何处理、采纳和评估证据。

一、证据的定义和作用证据是指为证实或推翻某一主张或事实所提供的一系列证明材料或证明方式。

它是诉讼中重要的法律概念,并在判决、裁决和调解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

证据的主要作用是帮助法庭或仲裁机构找出真相,并基于此作出公正的决策。

二、证据的规则和原则1. 公正性原则:证据必须是真实、正当且合法的,不得伪造、篡改或捏造证据。

2. 直接证据原则:直接证据是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真伪的证据,是法庭最看重的证据形式。

例如,目击证人的陈述、物证等。

3. 间接证据原则:间接证据是通过推理、推断得出的证据,它间接地证明案件事实真伪。

例如,由相关证据推断出的结论。

4. 证据的充分性原则:证据必须充分、确凿,足以证明事实或支撑主张。

法庭不接受缺乏充分性的证据。

三、常见的证据形式1. 证人证据:包括目击证人的陈述、专家证人的鉴定意见等。

证人的证言在案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同时也面临虚假陈述等问题,因此需要经过严格审查。

2. 物证:物证是直接与案件相关的物品,如录音、录像、书籍、文件等。

物证往往具有客观性和稳定性,它能提供有力的证明。

3. 文书证据:包括合同、协议、法律文件等。

文书证据在法庭上具有很高的可信度,因为它们通常经过认证并由相关权威机构出具。

4. 声誉证据:声誉证据是指与当事人、机构或专业领域声誉相关的证据。

声誉证据可以用来支持或质疑当事人的信誉和可信度。

四、证据的采纳和评估法庭在对证据进行采纳和评估时,会遵循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规则,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评估证据的准则通常包括以下因素:1. 可信度: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评估的关键因素。

法庭会对证据的来源、完整性和相容性进行分析。

2. 一致性:法庭会考虑证据之间的一致性和相互印证程度,以确定其可信度和可靠性。

最佳证据规则的含义是指什么

最佳证据规则的含义是指什么

最佳证据规则的含义是指什么1.提供原始文书的内容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案件事实(为了证明文书的内容);2.当事人应当提供原始文书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3.原始文书应优先于复制件提出,但不否定复制件的提供与证明;4.载体形式不仅限于书面文件,还包括录像!相片等其他呈现文字符号的载体形式。

证据一般是在案件中出现的,证据是帮助我们还原事实真相的,也是帮我们实现最终审判的公平公证的。

当然,证据也需要遵守相应的原则和标准,例如最佳证据规则便是其中之一。

那么最佳证据规则的含义是指什么?它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最佳证据规则的含义是指什么?最佳证据规则是指为证明书面文件、录音录像或照片等文书中的内容,当事人应当提供文件内容的原始证据(文书)的一种诉讼证明规则。

该规则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提供原始文书的内容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案件事实(为了证明文书的内容);2.当事人应当提供原始文书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3.原始文书应优先于复制件提出,但不否定复制件的提供与证明;4.载体形式不仅限于书面文件,还包括录像!相片等其他呈现文字符号的载体形式;5.法官应当采纳原始文书内容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定情形下也可采用非原始文书证据形式。

▲二、最佳证据规则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一)追求案件真实查明事实真相是保证对案件进行公平审理的基础与前提。

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

早期的原始证据规则的目的,单纯或主要是为了追求实体真实而设立的,即以原始证据的形式最大可能的保障发现案件事实,以求得纠纷的公正公开的解决。

因此要求在案件中提出文书原本,如果不能提供原本,在没有法定的理由或可信服的理由之前,不能使用其他替代物来代替文书原本。

最佳证据与次级证据的分野就在于是否有利于保证真实性,是否有利于查明案件真实情况,以便于达到真正解决纠纷的目的,“最佳证据规则的意旨在于,防止欺诈和确保这类证据不会受到由于搜集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和复制上的不甚精确所造成的篡改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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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证据制度历史沿革
(二)与纠问式相适应的证据制度 (1)早期证据制度 1. 证据以口供为主 2. 预审目的明确——收集证据证明被控者有罪 3. 被控者/被告没有任何诉讼权利 “书面审判” 自由证明
第一章 证据制度历史沿革
(2)法定证据制度(封建君主专制时期) 形成背景:封建君主专制政权,具体表现为: 1. 中央政权统一需要在司法活动中的体现 2. 封建等级制度在司法活动中的体现 3. 君主权威在司法活动中的体现
文书证据规则
(2)证言佐证规则 文书审的规则之二:见证人必须出庭 文书证据的应用范围扩大,见证人出庭不再作为
必经程序 提交文书的当事人给出见证人不能出庭的正当理
由,法庭根据具体情况审查文书的真实性。 见证人不出庭的例外:法律规定某些特定案件中
的文书证据见证人必须证明该书证的真实性,如 遗嘱、抵押证券、不动产转让等。 形成证言作证规则
近代证据制度 1. 清末修律,制定了刑诉、民诉等程序法 2. 设立专门的司法机关——法院 3. 吸取西方证据规则,如无罪推定、禁止刑讯逼
供等
当代证据制度 1. 确立了一系列证据规则,并制度了相应的法律,
但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中断。 2.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重新确立证据制度
第二章 证据法的理论基础
预审目标:收集证据 预审主体:司法官,区别于审判阶段的法官 预审内容:行使调查权力,核心是审讯被控者 预审程序:没有程序限制,刑讯合法化 预审结果:是起诉依据和审判依据
第一章 证据制度历史沿革
审判阶段 审判主体:法官 审判内容: 听取起诉意见 根据预审案卷材料对被控者进行审讯 作出判决
预审与审判的关系
第一章 证据制度历史沿革
(四)自由心证制度(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1.背景:思想界的启蒙运动、资产阶级革命 2.法官和陪审员在审判中运用自身的“人类普遍认
知能力”来自由评断。 人类普遍认知能力,指每个人运用自身经验通过
运用证据形成个人内心对案件的认知,即内心确 信。 此种内心确信,其产生依据、途径和方法没有法 律限制。 法官和陪审员,享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
纠问式诉讼
法定证明
自由心证 公开心证
参审式诉讼
思考题: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证据制度的发展 的共通之处是什么?
第一章 证据制度历史沿革
四、中国证据制度 古代证据制度 1. 神明裁判(原始社会时期) 2. 有罪推定 言词证据为主,尤其口供 4. 刑讯是获取口供的重要途径 5. 自由证明
第一章 证据制度历史沿革
钓鱼执法
文书证据规则
(3)口头补证规则 文书审的规则之三:不得改变或推翻文书内容 依据:罗马法中的“契约必须遵守”原则,后演
变为英美法律中“禁反言”原则。 如果契约中包含欺诈、强迫或者重大误解等因素,
可以允许当事人使用口头补证来证明该书面证据 在法律上是无效或可撤销的。 法官可以自由裁量文书证据的价值。 形成口头补正规则
第一章 证据制度历史沿革
自由心证的优劣: 优:灵活性、适应性、准确性; 劣:标准不统一、对法官要求高、导致专断和恣意
公开心证制度 1. 非法证据排除、被告人口供补强规则 2. 定罪判刑或宣布无罪都要说明判决的理由
自由证明为主,辅以法定证明
大陆法系诉讼模式与证据制度的演变
司法官职能为 为基础
第一章 证据制度历史沿革
英美法系证据制度演变的特点 1. 证据规则由简到繁,数量增加 2. 证据规则增设例外,规范性与灵活性兼顾 3. 赋予法官一定范围的自由裁量权,法定证明与
自由证明相结合
第一章 证据制度历史沿革
三、大陆法系证据制度 (一)纠问式诉讼: 1. 法官是追诉人和审判者 2. 诉讼程序: 预审阶段
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客观真实:对案件的认识完全符合客观实际 法律真实:对案件的认识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要求 绝对真实:司法证明所确认的案件事实完全符合客
观发生的事实 相对真实:确认的案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客观发生
的事实
第二章 证据法的理论基础
二、价值论 司法活动是一项价值权衡的活动,具体包括: 1. 法律价值的外部冲突 2. 法律价值的内部冲突 (一)外部冲突 法律与道德 司法公平与经济效率 司法正义与文化、宗教、社会观念
第二章 证据法的理论基础
一、认识论 司法证明是法官形成内心确信的认识活动,其
特点: 1、认识主客体具有特定性 2、认识手段主要是证据 3、认识过程被严格合法化 4、认识结果有可能达到主客观相一致
客观真实&.法律真实
第二章 证据法的理论基础
客观事实:客观存在的事实 法律事实: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
第一章 证据制度历史沿革
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
规范性 可预见性 权威性 缺少灵活性 口供具有1/2的证明价值,导致刑讯逼供
第一章 证据制度历史沿革
(三)诉讼模式的转变——参审模式
审判成为诉讼的实质阶段,司法活动中心由预 审转移到审判
陪审员与法官具有相同的职权,共同认定案件 实事,共同确定法律适用
法定证据制度,指法律事先规定出各种证据的 证明力和判断标准。
•自由证明向法定证明转变
具体规则如下: 1. 只有完整证明,才能做出判决 2. 最佳完整证明是两个可靠的证人其内容统一的
结论性证言 3. 一个可靠证人的证言只构成1/2的证明,不能成
为定罪依据 4. 通过刑讯获得的被告人供述,可以构成1/2证明 5. 有利害关系或个人信誉有瑕疵的证人证言为1/4 6. 受到有效质疑的证据,证明力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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