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最新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最新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一、证据的收集
二、证据的保全
最新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强调证据的保全工作,重视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明确规定了提前介入制度,要求相关机关在案件侦查阶段就开始考虑证据的保全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保全,确保证据能够依法有效地使用。
同时,规定了证据保全的程序和权限,防止证据被毁损或篡改。
三、证据的认定
最新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增加了对电子证据和网络证据的认定规定,扩大了证据的适用范围。
明确规定了对电信、互联网、计算机等信息系统数据的获取和使用程序,确保证据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同时,对于认定证据的准确性,强调了科学鉴定的重要性,规定了科学鉴定的程序和要求。
四、证据的使用
最新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对证据的使用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取证权,可以申请提供证据、申请调取证据和申请出庭质证等。
同时,对于副本证据、视听资料的使用和保全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强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非法证据的使用。
五、证据的排除规则
最新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对非法证据的排除作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明确了违反法律和程序规定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证据的原则。
在适用排除规则时,考虑到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对排除证据之后的事实推断、证明责任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规定,确保证据排除的效果。
总之,最新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充分尊重法治原则和人权保障,强调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严禁非法证据的使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一规则使刑事诉讼更加公正、公平、透明,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了人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统一。
刑事诉讼规则全文

刑事诉讼规则全文《刑事诉讼规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适用刑事诉讼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刑事诉讼活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第三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公平、合法地进行。
第四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审判。
第五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廉洁的原则,保障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从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和保护,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积极推动调解,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八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倡导法治精神,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全社会的法治建设。
第二章立案第九条人民检察院接到刑事案件的线索后,应当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第十条公安机关接到刑事案件的报案后,应当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接到刑事案件的起诉书后,应当依法进行立案审查。
第十二条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第十三条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应当严格依法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辩护权利。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应当及时、公正、公开进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利。
第三章侦查第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依法进行案件的侦查工作,查清案件事实,收集证据,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侦查机关应当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八条侦查机关应当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辩护权利。
第十九条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人民检察院报告案件的侦查情况,并根据检察机关的指示进行侦查工作。
第二十条侦查机关应当依法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审判。
第二十一条侦查机关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七章 刑事诉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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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秦某带着 8 岁的儿子买肉时,与摊主发生争 执,继而互殴。秦某被摊主用刀背打击造成面部 骨折,脑体受损。如该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秦 某的儿子属于哪类诉讼参与人?(2008年四川延 考试题,单选) A. 被害人 B.证人 C. 见证人 D.既是被害人,又是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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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下列哪些证据属于书证?(2005年,多选) A.某强奸案,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笔记本, 其中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 B.某贪污案,为查明账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 笔迹 C.某故意伤害案,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 D.某走私淫秽物品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 淫秽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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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补强证据规则,指为了防止误认事实或者发生其 他危险性,而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 认定案情时,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才 能被法庭采信为定案依据。【例】只有被告人口 供不能单独定案。 7.最佳证据规则,又称原始证据规则,是指以文字、 符号、图像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时,其 原件才是最佳的证据。【例】最高院解释53 条, 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原件取得困 难时,才是副本或者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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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 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 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 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单选)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B.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以作 为证据出示 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出示 D. 高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因此其证言不可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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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证据规则

• 法院裁判: • 法院经审理认为:不能排除香蜡、钱纸不完全燃烧产生的“CO” 从堂屋经由罗忠琼等三人卧房穿过有缝隙的木板隔窗进入刘祥智、 郑辉清卧室的可能。判定被告方焚烧香蜡钱纸的行为与二受害人 的中毒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对二受害人中毒死亡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但侵权行为具有相到性的一面,刘祥智、郑辉清作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被告方治丧期间焚烧香蜡钱纸 有释放大量“CO”的可能,进而应当采取开启窗户等防范中毒的 措施。而被告方治丧期间焚烧香蜡钱纸符合当地丧葬习俗,其行 为本身无可责难性,可归责的仅仅是其未采取相应的防范他人中 毒的措施。依据相关司法解释,酌定减轻被告方30%的赔偿责任。 为此,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二款、《最高法院关于审 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三款、 《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二款之规定,判决被告方连带赔偿原告方死亡赔偿金、丧 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 95147元。原、被告均服判。
案例:关联性证据规则
• 2013年8月8日,吴某因贩卖6.43克毒品被抓获,后被取保审。 2013年11月15日22时,吴某与吸毒人员赵某电话联系后,驾驶 摩托车在重庆市巴南区大江厂水上世界附近一支路处,以200 元的价格将净重0.22克的疑似冰毒1包和净重0.09克的疑似麻 古1颗贩卖给赵某。交易完成后被侦查机关当场抓获,侦查机 关从吴某身上搜出净重1.99克的疑似冰毒4包、净重共计2.99 克的疑似麻古34颗,从赵某身上查获疑似冰毒1包、疑似麻古1 颗,合计5.29克。侦查机关从赵某处搜查、提取、封存的疑似 毒品编号为1、2,从吴某处搜查、提取、封存的疑似毒品编号 为1-11,上述两个封存记录均有当事人的签名、捺印。庭审中, 检查机关出示的鉴定委托书和《重庆市公安局毒品检测中心物 证检验报告》中送检及鉴定的编号重新编排为1-13,均无当事 人的签名、捺印,亦无见证人的签名。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

制订严格、科学、明确的证据规则,对证据收集、举证、质证、认证全过程作出具体规定,以严格的司法程序为保障,使法律真实最大程度接近于客观真实,才能真正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改变那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促进司法公正这一诉讼最高目标的实现。
这与当事人中心诉讼模式下法官居中裁判、不负有收集证据义务的原则完全不同,也是学术界争议颇多的规则之一。
2、最佳证据规则
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
随着复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这一原则也发生了一些变通,在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况下,复制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
这就立法上确立了我国现行诉讼模式具有较强的职权主义特征。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对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时往往只注意到该证据所产生的结论是否真实可信,而对其来源是否合法、能否采用却很少关注,总体来说是重实体轻程序的。
从实体法的角度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查明案件真实的事实和材料都必须得到承认和运用,否则就谈不上实体公正,而程序法则要求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和材料必须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4、口供补强规则
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具有独立完全的证明力,禁止以被告口供作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而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强”,这就是刑事证据学上的“补强规则”。
我国刑诉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轻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有罪和处以刑罚,就是对这一规则的明确规定。
尽管如此,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律和司法解释中还是或原则性、或明确具体地规定了一些刑事诉讼证据规则,虽然这些原则,有些在法学界获得普遍认同,
第七章 证据概述

• 1)我国法律规定严格禁止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 和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 据。《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确规定:“”但我 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用违法的方法收集的材料, 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2)相关司法解释:最高法院《解释》第61条: “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 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 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 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严禁 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 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 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 据。”
• 我国:“事实说”一直在证据法学界占 主导地位,而且反映在我国的有关立法 中。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 证明案 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 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 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 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注意:犯罪嫌疑人的前科、道德品质以 及一贯的表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品 格证据、类似行为证据)顶多只能起到 一个参考的作用。
• 3、证据的合法性,
• 又称证据的许可性,是指证据必须依法 加以收集和运用。 • 合法性是不是证据的内在属性,理论界 有争议,但对于合法性作为某一证据能 否被采纳的一项资格标准来讲,没有异 议。
• (3)物证的特点: • 1)物证的表现形式是物品和痕迹;2)物证是以其 外部特征、存在状况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的;3)同其他证据种类相比更直观,更容易把握。 4)同言词证据相比,其客观性、真实性更大。不易 被伪造,被伪造后易被发现。5)不能自明其义,是 “哑巴”证据;6)只能间接证明案件事实。 • (4)物证的作用: • 1)物证是检验言词证据是否真实的依据。2)物证 是制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力武器,也是促使 当事人如实陈述的有力手段。3)有助于公民充分认 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关键所在,以充分发挥诉讼的 宣传教育作用,增强公众的法制观念。 • 要确立物证是“证据之王”的理念。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规则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规则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法庭判决的基础和依据。
它具有决定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重要性,因此,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规则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规则展开探讨。
一、证据的来源和种类证据的来源主要包括证人的证言、书证、物证、鉴定、勘验等。
其中,证人的证言是最常见的一种证据,通过目击和声称等方式,将案发过程中的事实描述出来。
而书证则是指书面形式的证据,可以包括各类书籍、报刊、卷宗等。
另外,物证则是指与案件有关的有形物品,如武器、赃物等。
除此之外,鉴定和勘验也是常见的证据来源。
二、证据的采信和排除在刑事诉讼中,法庭需要对被控方所提交的证据进行认定和采信。
在此过程中,法官会根据一定的证据规则,来进行证据的鉴定和权衡,以决定证据是否被采信。
通常情况下,证据应具有合法性、直接性、间接性和相互印证性等特点。
只有满足这些基本要求的证据,才能作为案件事实的证明。
然而,也有一些情况下,证据可能会被排除。
例如,证据的获取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证据本身存在瑕疵而无法达到有效的证明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法庭有权将证据排除在外,以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为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刑事诉讼程序中还设立了证据保全的规则。
证据保全主要是指对可能灭失、毁损或变造的证据进行保护和保存,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在实际操作中,法庭可以通过勘验、鉴定、封存等方式,对证据进行保全,并在需要时对证据进行复制或提取作为备用。
四、谨慎处理证据的重要性尽管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我们也应谨慎处理证据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首先,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证据的来源可靠可信。
其次,应综合考虑证据的全面性和相互印证性,避免对单一证据过于依赖。
最后,要避免将不明确的事实和观点误认为证据,以免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规则对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司法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证据规则七大规则

刑事证据规则七大规则
一、独立性:刑事证据必须独立存在,即证据本身应当具有自身的独
立性和完整性。
证据之间不应互相矛盾,也不应出现因其中一证据推断其
他证据的情况。
独立性是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的基础。
二、合法性:证据必须合法获取,即取证过程本身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的程序。
合法获取的证据包括从现场搜集的物证、从证人身上获取的口供等。
非法或违反程序要求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是无效的,不能作为定罪的
依据。
三、充分性:证据必须充分证明犯罪事实,即证据必须具有说服力和
决定性。
证据充分性是指证据的数量和质量具有足够的说服力,足以推翻
被告人的辩解和抵赖,确保法院能够做出公正的判决。
四、连贯性:证据之间必须相互呼应和连贯,即证据之间应当存在一
定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完整、连续的证据链。
证据之间的连接和整合,
能够使法官和陪审团更好地理解案件的真相和证据所指向的犯罪事实。
五、正当性:证据必须是被告人能够合理接受、对其进行辨认和辩护的。
即证据不应涉及非法手段和违反被告人的权益的行为,也不能侵犯被
告人的人身安全和尊严。
正当性是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正义性的重要保障。
这七大规则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确保证据的真
实性、公正性和合法性,保障被告人的权益和确保法院能够作出准确的判决。
只有遵循这些规则,才能保证刑事诉讼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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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一节取证规则
一、禁止强迫自证其罪规则
1.禁止强迫自证其罪的含义与渊源
禁止强迫自证其罪意指任何人都没有协助他方证明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义务,而且侦控机关亦不得强迫任何人负此项义务。
2.禁止强迫自证其罪规则与我国刑事诉讼
二、证人须履行作证义务规则
证人作证的国家义务
证人作证规则与我国刑事诉讼
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
立法原因
制度保障缺失原因
文化传统原因
三、证人特权规则
1.含义及其体现
证人特权规则,又称证人作证豁免权规则,意指公民在法定情况下可以拒绝充当证人或对某些问题拒绝陈述的权利。
主要体现在:
☆禁止强迫自我归罪的特权
☆近亲属之间的特权
☆基于公务秘密的特权
☆基于职业秘密的特权
2.证人特权规则的价值基础
3.证人特权规则与我国刑事诉讼
四、令状规则
1.令状与令状规则
所谓令状,是指记载有关强制性处分裁判的文书。
令状规则,则是指执行侦查职能的警察和检察官只有获得了法官签发的令状的许可,方可执行逮捕、搜查和扣押收集证据的任务。
2.令状规则的历史源流与现世体现
3.令状规则的理论基础
☆令状规则是司法权与行政权相分离的结果,体现了权力制衡的原则与精神
☆令状规则体现了对公民基本权利司法保护的原则和精神
4.令状规则与我国刑事诉讼
第二节查证规则
一、直接和言词规则
1.直接和言词规则的含义和要求
直接规则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在场规则”;二是“直接查证规则”
言词规则又称为“言词辩论规则”,是指法庭审理活动的进行,必须以言词陈述的方式进行。
这一规则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参加审判的各方应以言词陈述的方式从事审理、攻击、防御等各种诉讼行为;二是在法庭上提出任何证据材料均应以言词陈述的方式进行。
直接和言词规则在刑事审判中具体包含以下几点要求:
☆法庭审判必须在被告人、检察官等亲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所有提供言词证据的原证人、鉴定人、被告人必须出庭作证;
☆法官对证据的调查和采纳必须亲自进行;
☆法庭审判须持续而集中地进行,一般不得间断;☆从事法庭审判的法官须自始至终地参加审判,不得中途更换
2.直接和言词规则的意义
3.直接和言词规则与我国刑事诉讼
二、交叉询问规则
1.交叉询问的含义
交叉询问,又称反询问,是英美法中在庭审时对证人(包括一般证人、被害人、放弃沉默权出庭的被告人、专家证人等)进行询问的方法。
2.交叉询问规则的内涵
不得质疑己方证人规则
禁止诱导性询问规则
反对复合式问题及其他混乱性问题的规则
3.交叉询问规则与我国刑事诉讼
第三节采证规则
一、关联性规则
1.关联性和关联性规则
所谓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有关,从而具有能够证明案件的待证事实的属性。
关联性规则,则是指只有与诉讼中的待证事实有关联性的证据才可以采纳,一切没有没有关联性的证据均不予采纳。
2.两个与关联性规则有关的问题
3.关联性规则与我国刑事诉讼
类似行为事实
品格证据
二、传闻证据规则
1.传闻证据与传闻证据规则
所谓传闻证据规则,简言之,即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传闻证据不得采纳。
2.传闻证据排除的缘由
3.传闻证据规则的例外
4.传闻证据规则与我国刑事诉讼
三、最佳证据规则
1.最佳证据规则的含义
最佳证据规则是英美法中的一项关于文字材料的证据可采性规则,意指原始文字材料作为证据其效力高于其复制品的效力,因而是最佳的。
2.最佳证据规则的历史演变
3.最佳证据规则与我国刑事诉讼
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非法证据的含义
非法证据,严格地讲应称作“非法证据材料”,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2.各国对于非法证据的态度
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我国刑事诉讼
五、意见证据规则
1.意见证据规则的含义、理论基础与例外
意见证据规则,指的是证人作证只能就自己感知的过去的事实作陈述,而不能将自己的推断和判断作为证言。
2.意见证据规则与我国刑事诉讼
第四节认定案件事实规则
一、补强证据规则
1.补强证据规则的含义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防止案件事实的误认,对某些证明力显然微弱的证据,要求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才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规则。
2.补强证据规则的历史发展
3.共同被告人口供证明力问题
4.补强证据规则与我国刑事诉讼
二、疑罪从无规则
☆疑罪从无与无罪推定
☆疑罪从无与我国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