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调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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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设备保养制度

检测设备保养制度

检测设备保养制度检测设备保养制度为确保仪器设备的功能和精度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以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及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特制定本。

一、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经持证操作,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发展维护保养,不能超过规定的维护保养期限,其主要内容包括:操作顺序、方法、安全本卷须知、维护及日常保养等。

二、操作人员要精心维护仪器设备,应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保养记录,年终交办公室档案员存档;三、使用过程中,当仪器设备浮现过裁、错误动作或者通过检定/校准说明有缺陷时,使用人员应即将停顿使用,加贴停用标识等待处理;四、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水源、气源,清理现场并加盖防尘罩;五、仪器设备发现故障后,属于小故障或者普通电器性能故障,原那么上由本公司技术人员自己维修,但须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在表中应详细填清故障排除情况、参数偏向大小及维修结果,并应在设备使用记录上发展记录。

维修记录表应及时记载交办公室存入仪器设备档案;六、本公司无才干维修的仪器设备,由检测组提出申请,交办公室安排外聘技术人员发展维修。

修复后,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表,由设备使用人员、技术部、办公室共同验收。

修复后的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检验或者校准,证明满足要求方可恢复使用;七、操作者应自觉保护仪器设备,使其保持清洁,处于良好状态。

每台仪器设备有专人和保养。

设备操作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八、操作人员应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机械传动部份应时常加光滑油;电子仪器注意防潮,应定期开机通电;光学仪器应保护好镜头;光路系统防止阳光直射;其它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对于使用频率较低的仪器,应时常试运转并记录,确保随时使用。

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xx-12-1622:56|#2 楼为了加强测量仪器的管理,使测量仪器管理制度标准化,保证测量仪器正确使用,精度满足测量标准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更好地为我们工程建立效劳,确保工程测量控制有效,特制订以下制度:一、仪器设备的配置各工程应结合工程的详细情况、业主的要求,尽可能装备先进的.测量设备,进步工程测量工作自动化程度,进步工作效率,保证测量成果。

大学仪器设备处置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仪器设备处置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仪器设备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学校仪器设备的处置是指学校各使用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闲置、多余、淘汰的仪器设备进行使用权转让或注销的一种行为。

处置包括校内调整与调拨,校外出售与无偿调拨、报废、报损等。

(一)校内调整是指仪器设备在不变更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

(二)校内调拨是指仪器设备在不变更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

(三)出售是指仪器设备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并收取相应收益的处置。

(四)报废是指仪器设备已达到使用年限,自然报废或因其他原因已不能继续使用,按有关规定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五)报损是指对发生的仪器设备呆帐、非正常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第二条仪器设备是学校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仪器设备的处置权统一归口国有资产管理处,各使用单位对仪器设备的减少、变动如校内调整与调拨,校外出售与无偿调拨、报废、报损等都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无权擅自处置。

第三条按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规定,处置审批权限为:(一)学校各单位使用的单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设备的处置,经学校领导同意,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国家国有资产局会同财政部审批。

(二)5万元以上(含5万元)20万元以下车辆及设备的处置,经学校领导同意,报教育部审批。

(三)5万元以下仪器设备的处置,经院、处级单位领导批准,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备案、销帐。

(四)锅炉与车辆等转让、报废需向XX省有关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处置。

第四条仪器设备调拨处置办法各使用单位积压的多余设备须及时填写设备积压清单,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上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调拨、调配Q (一)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之间需要相互调拨的设备,经双方协商并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意,填写《XX大学仪器设备调拨单》,按规定办理审批及仪器设备过户手续。

门店调拨管理制度

门店调拨管理制度

门店调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门店之间的产品调拨流程,保障商品的正常供应和销售,提高门店运营效率,特制定本门店调拨管理制度。

二、调拨范围1. 本调拨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门店之间的货物调拨。

2. 调拨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原材料、仪器设备等各类物品。

三、调拨流程1. 调拨申请:调拨方门店向总部提交调拨申请,明确调拨货物的品名、数量、调拨原因等相关信息。

2. 审批:总部负责对调拨申请进行审批,确认货物的调拨合理性和必要性。

3. 出库:经审批后,调拨方门店将货物从仓库中出库,填写调拨单并通知收货方门店。

4. 运输:调拨方门店负责安排货物运输,确保货物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收货方门店。

5. 入库:收货方门店收到货物后,进行验收并入库,填写入库单,同时通知总部。

6. 确认:总部核实调拨单和入库单信息后,确认调拨手续完成。

四、调拨管理1. 调拨单:调拨方门店和收货方门店均需填写调拨单,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调拨原因、调拨日期等信息,由双方签字确认。

2. 货物包装:调拨方门店需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做好包装防护措施,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3. 运输方式:货物的运输方式应符合货物种类和数量的要求,确保货物能够安全、快捷地送达目的地。

4. 调拨时间:调拨方门店需根据调拨原因和收货方门店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调拨时间,确保货物及时送达。

5. 备案管理:所有调拨申请、调拨单、入库单等相关文件需按规定备案,做到档案完整、方便查阅。

五、调拨责任1. 调拨方门店应对调拨货物的质量、数量、时效负责,确保货物正常送达。

2. 收货方门店应及时验收货物,并确保货物入库,做好库存管理工作。

3. 如因调拨方门店原因造成货物损失或延误,调拨方门店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如因收货方门店原因造成货物损失或延误,收货方门店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调拨方门店损失。

5. 如调拨过程中出现纠纷,可向总部申诉,由总部协调解决。

六、违规处理1. 如调拨方门店未经审批擅自调拨货物,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受到警告、罚款等纪律处分。

丽水学院仪器设备维修报废调拔出借管理办法

丽水学院仪器设备维修报废调拔出借管理办法

丽水学院仪器设备维修报废调拔出借管理办法为完善仪器设备两级管理体制,加强我校对仪器设备维修、报废、调拔、出借工作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仪器设备的维修1、实验室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都有职责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检修、校验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要认真钻研维修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做到小修不出实验室、大修少出学校。

2、教学单位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由实验室主任审核,二级学院(直属系)分管领导审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修理和教学仪器设备的大额修理,由二级学院(直属系)分管领导、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主管院长审批。

3、教学单位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在本单位实验日常运行经费中支出;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修理、教学仪器设备的大额修理和非教学单位仪器设备的修理费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在实验专项经费中支出。

4、送修具体手续:(1)在实验室内的维修报实验室主任批准后进行, 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要及时填写《丽水学院仪器设备修理登记表》。

(2)在实验室内不能修理的一般仪器设备,填写《丽水学院仪器设备检修申请表》,经实验室主任审核,二级学院(直属系)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二级学院(直属系)负责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维修。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修理和教学仪器设备的大额修理,要事先填写《丽水学院仪器设备检修申请表》,经二级学院(直属系)分管领导、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签字,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使用单位负责落实具体的维修及验收工作。

(4)非教学单位仪器设备的修理,由使用人或保管人填写《丽水学院仪器设备检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维修。

(5)属厂方保修的仪器设备受损时,报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一般由实验室人员直接与厂方联系,以求及时修复,同时在《丽水学院仪器设备修理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固定资产调拨单

固定资产调拨单
固定资产调拨单
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年月日
资产名称
资产编码
厂名或牌号
规旧
累计提取减值准备
净值
一产态一资状
调入时间
备注
情况说明
调出单位(签章):
负责人:
日期:
调入单位(签章):
负责人:
日期: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签章):
负责人:
日期:
资产综合管理部门(签章):
负责人:
日期:
注:L调出、调入单位签章处应有签字单位公章,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资产综合管理部门签章处签署调拨意见后并加盖部门章。本调拨单一式四联,调出单位、调入单位、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综合管理部门各执一联。
2.各子企业权限内管理的资产调拨至其他子企业的,由集团归口管理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调拨管理制度

调拨管理制度

调拨管理制度调拨管理制度调拨管理制度1为加强学院对仪器设备出借、调拨、报废工作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仪器设备的出借1、仪器设备出借须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出借单》,并经资产办及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借用。

未履行借用手续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仪器设备。

2、使用单位内部借用的,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院内使用部门间借用的由使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院外借用的,由学院资产办审批。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向院外出借,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二、仪器设备的调拨1、各使用单位对闲置、多余、淘汰的仪器设备应及时进行调剂或调拨处理。

调剂或调拨按先部门内后部门外、先院内后院外的原则进行。

仪器设备调剂必须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调剂单》。

2、部门内和院内调拨,由使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报学院资产办审批后,由资产办办理相关手续;院外调剂,须经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并报主管院长批准。

三、仪器设备的报废仪器设备的报废应慎重对待,本着“物尽其用,勤俭节约”的原则,采取强有力的维护措施,尽力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一)仪器设备的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已超过使用年限,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者;2、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者;3、缺少主要部件,无法再配,无法使用者;4、修理费昂贵,无修理价值者;5、上级资产办明文规定,属于必须淘汰或不准再用的仪器设备。

(二)仪器设备报废的审批:1、单价1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经使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学院资产办审批并具体办理报废手续。

2、单价1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报废,除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报废单)(一物一表),按上述过程序办理外,还须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万元以上(含)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一物一表)。

单价1万元以上的,由使用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学院资产办参与鉴定;3、仪器设备的报废在完成院内审批手续后,按规定由学院发文向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申报核准。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是高校实验室的主要技术物资装备,是教学科研的物质基础。

仪器设备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应当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仪器设备的常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仪器设备购置计划1、计划的编制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的固定资产,购买设备需要编制计划。

设备购置计划,应由各使用部门依据学院建设年度项目计划而定。

下年度的申请计划,应当于上年底编制;本年度的实施计划,应当于当年三月份制订。

2、计划的审核无论编制何种计划,都应当有理有据,并填写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论证报告单,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将计划交由设备管理部门――实验设备处备案,由实验设备处督促计划的执行。

3、计划的调整编制的购置计划,如果由于教学任务、设备供应等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在规定的款项内可以作适当调整,但是调整须报主管院长批准。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购置设备时,由使用部门组织好招标小组,依照“技术先进,优质优先,价格合理,教学适用,维修方便”的原则,按计划进行,不得损公肥私,不得购买伪劣产品。

必要时,设备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要派人监督。

三、仪器设备的验收所购仪器设备,均要办理验收手续和入库手续,此项工作由使用管理部门组织。

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零配件、技术资料以及数量等。

不合格的产品,应当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向厂(商)家办理退货、调换或索赔手续。

合格的产品,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建立设备档案,并将仪器设备基本数据报实验设备处设备管理员,作好建帐、建卡工作。

四、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和登记凡不属于低值易耗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主机,还是附属设备,都应当按照到货日期的先后顺序在入库单、帐册、卡片和仪器设备上标明,进行登记。

教学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按学院统一的要求编制,不得有重复。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教学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后,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虫蛀、防鼠咬、防霉变等工作。

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学院由一位院领导分工负责设备工作,学院委托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院教学设备仪器采购和管理工作,各系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本部门设备管理工作,并配备l—2名兼职人员,做好设备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全院各单位,凡利用专项经费、科研费、自筹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或接受捐赠、调拨的仪器设备均属于学院固定资产。

四、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在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直到报废的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

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寿命的工作。

积极鼓励自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并经技术鉴定合格后登记入帐。

提倡学院内部间的协作,大力推进开放使用,更好的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五、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仪器设备实施科学化管理,实行计算机管理仪器设备,加强校内外网络资源建设,实现各类数据网上传输。

第二章教学科研设备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一、以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应列为固定资产1、凡单价在800元以上,且独立使用一年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均为学院设备管理及上报教育厅数据范围。

2、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列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范围,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及上报。

3、单价虽不足800元,但独立使用在—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设备,可以作为学院设备管理及数据统计范围。

4、比较稀缺虽不够划分标准,但耐用期在—年以上,学院认为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

5、单价在800元与200元之间,能独立使用一年以上的仪器、工具、量具等为校级低值品,属于学校设备管理及数据统计范围。

单价不足200元,能独立使用一年以上的仪器、工具、量具等为系级管理低值品,系级管理及数据统计,学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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