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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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一档档案管理制度

一机一档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提高设备使用寿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办公设备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设备档案的建立(1)设备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设备基本信息: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产地、购置日期、购置价格、使用部门、责任人等。

②设备技术参数: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参数、技术规格等。

③设备运行记录:设备开机、停机时间、故障维修记录、保养记录等。

④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维修保养时间、维修保养项目、维修保养人员、维修保养费用等。

⑤设备改造、报废、转让、报废等手续。

⑥设备验收、交接、报废等手续。

(2)设备档案的建立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协助。

2. 设备档案的保管(1)设备档案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2)设备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设备档案的借阅、复制等手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 设备档案的更新(1)设备档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更新,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2)设备档案的更新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协助。

4. 设备档案的销毁(1)设备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设备档案的销毁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协助。

四、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与监督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应按照设备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做好设备档案的建立、保管、更新、销毁等工作。

3. 公司定期对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4. 对违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可以实现对设备档案的有效管理,确保设备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提高设备使用寿命,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机电设备资料、档案管理规定(4篇)

机电设备资料、档案管理规定(4篇)

机电设备资料、档案管理规定是指对机电设备相关资料和档案进行统一管理的规定。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管理要求:1. 资料整理与归档:对机电设备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制造参数、检验报告等进行整理,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归档,以便于查询和管理。

2. 档案保管:机电设备档案要存放在封闭、安全、防火、防水、防虫的环境中,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档案编制与变更:根据需要,对机电设备进行档案编制,包括设备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等内容,并及时更新和变更档案。

4. 档案检索和借阅:建立档案目录和借阅登记制度,方便用户查阅和借阅机电设备档案,同时要求借阅者必须按照规定归还。

5. 档案销毁与长期保存:对于不再使用的机电设备档案,要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而对于长期保存的档案,要进行备份和定期检查,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读性。

6. 档案转移与交接:当机电设备发生变更或转移时,相关档案要进行及时的交接和记录,以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7. 档案管理责任: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培训,强化档案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机电设备资料、档案的管理规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

机电设备资料、档案管理规定(2)1.目的确保机电设备资料、档案的完整,为设备维护维修提供支持。

2.适用范围适用于____花园机电设备资料、档案的管理。

3.内容3.1机电设备资料的管理3.1.1机电设备资料原件统一由管理处兼职资料员保管,需标识清楚。

3.1.2常用的机电设备资料可复印一份保存于机电值班室按班移交。

3.1.3机电设备资料的借用需经机电主管批准后到管理处兼职资料员处借阅,并及时返还。

3.1.4发生设备资料缺页现象由管理处兼职资料员报管理处主任严肃处理。

3.2机电设备档案的管理3.2.1机电设备维护维修档案由机电主管统一集中保管。

3.2.2机电设备大中修档案长期保管直到设备报废一年后销毁。

3.2.3机电设备维护维修档案的借阅须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设备档案管理办法

设备档案管理办法

设备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档案的管理,确保设备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设备档案利用效率,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档案是指机构或企业管理设备所需的一切有关设备的文件和记录。

第三条设备档案管理的原则是全面、规范、动态、持续。

第四条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设备档案的建档、归档、借阅和销毁。

第五条设备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清单、设备购置与报废记录、设备维修与保养记录、设备改造与更新记录、设备事故与故障记录等。

第六条设备档案的管理主体为机构或企业的设备管理部门。

第七条设备档案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确保档案资料不被泄露、损毁或篡改。

第二章设备档案的建档第八条设备档案的建档应按照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供货商、购置日期、购置价格、性能参数、所属部门等信息进行登记。

第九条设备档案的建档应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采购合同、质检报告、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设备档案的审批文件、设备档案变更记录等。

第十条设备档案的建档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各类资料,对于购置和报废的设备,应在档案中注明详细的处理方式和结果。

第十一条设备档案的电子存储应采用可靠的数据库系统,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测试,确保设备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设备档案的归档第十二条设备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一定的流程和程序,包括归档申请、审批、整理、存储等环节。

第十三条设备档案的归档申请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申请中需注明归档的设备名称、编号、申请理由等。

第十四条设备档案的归档审批应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完成审批后将设备档案存放至指定的存档库。

第十五条设备档案的归档整理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保证档案的清晰、有序。

第十六条设备档案的归档存储应采用防火、防水、防尘等措施,避免设备档案的损毁和丢失。

第四章设备档案的借阅第十七条设备档案的借阅应经过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批,并填写设备档案借阅登记表。

设备档案管理规定110322

设备档案管理规定110322

设备档案管理规定为了妥善记录和保管工厂设备的规划、设计、建设和发展历程,为今后的生产、研发、和设备维护、创新提供依据,制定设备档案管理规定如下:一、档案管理原则1、设备档案实行一机一档。

2、全过程收集设备立项、研讨、设计、选型、招标、订购、预验收、到货开箱、安装、调试、试产、终验收、运行维护和更新等各环节的技术资料。

3、设备在生产厂接收前,归档资料由项目组负责,各项目组负责按设备资料归档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移交给档案管理专员,对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设备正式移交给生产厂后,由生产厂维修负责人负责按设备资料归档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移交给档案管理专员,对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4、专人管理。

档案管理专员对归档的设备档案资料负全责,负责按照资料归档规定整理归档资料,分类、填写档案目录,按规定填写档案卷宗名称,方便查阅。

二、设备档案的收集管理:1、设备档案归档范围(1)设备立项资料;(2)设备设计、选型、招标过程见证性资料;(3)设备订购合同、技术协议及其他合同附件;(4)设备加工过程见证性资料;(5)设备到货开箱验收资料,包括随机的全部技术文件,包括装箱单、合格证、使用操作维修说明书、结构图纸和线路图、材质报告(或材质证明书)、备件明细表、设备开箱验收记录;(6)安装调试过程见证性资料,包括设备安装图、设备安装验证(验证记录、验证报告)、设备、仪器、计量器具维护保养记录;(7)使用过程中,定期检修记录和更换零部件记录,重大故障及处理记录等;(8)其他:设备转让协议,报废的技术鉴定材料,报告和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2、设备档案归档资料内容:(1)项目、设备立项报告或签呈;(2)设备设计图纸、选型记录;(3)招标标书签字版、开标记录;(4)设备合同、技术协议及其他附件成套文本;(5)设备加工制作过程变更或补充协议、图纸及其他见证性文件;(6)设备厂家预验收报告;(7)设备到货开箱验收报告,设备到货随机文件;(8)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安装基础及土建图,精度校验及检验记录;(9)设备试运行记录;(10)设备终验收报告;(11)设备维护、维修、更新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事故报告单(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和防范改进措施)(12)设备调拨、迁移审批单;(13)设备操作规程(包括:岗位职责、主要技术条件、操作程序、维护保养项目等)。

档案整理设备管理制度

档案整理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整理设备的管理,确保档案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档案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档案整理设备,包括档案柜、档案架、档案袋、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 shredder(碎纸机)等设备。

第三条档案整理设备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的原则。

第二章设备的购置与验收第四条档案整理设备的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第五条购置档案整理设备前,应进行市场调研,选择信誉好、性能稳定、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第六条设备购置后,应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配件等,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第七条验收合格的设备,应填写《档案整理设备验收单》,并办理入库手续。

第三章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八条档案整理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档案整理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第十条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保持设备清洁,定期擦拭设备表面;(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避免人为损坏设备;(三)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卸或修理;(四)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将设备放置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

第十一条档案整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检查设备各部件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二)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防止锈蚀;(三)对设备进行定期校准,确保设备精度;(四)对设备进行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四章设备的维修与报废第十二条档案整理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三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填写《档案整理设备维修单》。

第十四条维修完成后,应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设备经过多次维修后,如仍无法正常使用,应进行报废处理。

第五章设备的清点与盘点第十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整理设备进行清点,确保设备数量与账目相符。

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4篇)

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4篇)

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设备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设备档案的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设备档案责任部门第二条设备档案的管理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章设备档案的建立和完善第三条设备档案的建立和完善应按照文件分类、标注归档、定期更新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设备档案的种类包括:设备购置合同、设备维修记录、设备保养记录、设备年度检验报告、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等。

第五条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应确保设备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删除、丢失或私自更改档案资料。

第六条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应以电子档案形式为主,同时备有纸质档案。

第七条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应定期更新,确保档案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设备档案应按照设备编号和分类进行归档,并进行标注和整理,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四章设备档案管理流程第九条设备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建立、档案整理、档案存储、档案更新、档案借阅和档案销毁等环节。

第十条档案建立包括设备档案的登记和归类,设备档案的登记应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编号、设备来源等,设备档案的归类应按照设备的使用性质进行分类。

第十一条档案整理包括将设备档案资料按照一定的格式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档案存储应按照设备编号和分类进行归档,同时进行标注和整理,确保档案的易查找和利用。

第十三条档案更新应定期更新档案资料,及时更新设备的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年度检验报告等。

第十四条档案借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借阅人应填写借阅登记表,并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档案销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前应进行备份和备案,并进行安全销毁。

第五章设备档案的保密和安全第十六条设备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看、复制或传递档案资料。

第十七条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采取相应的信息技术手段,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

第十八条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应定期进行备份,同时备份数据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设备管理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设备档案资料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反映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2. 完整性:档案资料必须完整,包括设备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的资料。

3. 准确性:档案资料必须准确,不得有误。

4. 及时性:档案资料的更新和归档必须及时。

第二章设备档案资料的分类和归档第四条设备档案资料分为以下几类:1. 设备购置档案:包括设备购置合同、设备说明书、设备验收报告等。

2. 设备使用档案: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

3. 设备维修档案:包括设备维修记录、维修报告、维修配件更换记录等。

4. 设备报废档案:包括设备报废申请、设备报废审批、设备报废处理记录等。

第五条设备档案资料的归档程序:1. 设备购置档案:设备购置完成后,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将购置合同、设备说明书、设备验收报告等资料整理归档。

2. 设备使用档案:设备使用过程中,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将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资料整理归档。

3. 设备维修档案:设备维修完成后,由设备维修部门负责将维修记录、维修报告、维修配件更换记录等资料整理归档。

4. 设备报废档案:设备报废申请审批完成后,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将设备报废申请、设备报废审批、设备报废处理记录等资料整理归档。

第三章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和维护第六条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和维护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包括以下内容:1. 建立设备档案资料的台账,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和登记。

2. 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对档案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对档案资料进行定期清理和更新,确保档案资料的时效性。

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4篇)

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4篇)

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规范地管理设备资料档案,提高设备资料档案利用率和管理效率,制定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备资料档案的定义和内容第二条设备资料档案是指与设备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和信息的集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台帐、设备合同、设备采购和维修记录、设备维保手册、设备调试记录等。

第三条设备资料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资料档案编号、名称、所属部门、设备型号和规格、生产厂家等基本信息;(二)设备购置、验收、维修保养、检测、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相关文件和记录;(三)设备相关的证书、合同、技术文件等。

(四)其他与设备相关的重要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设备资料档案的建立和维护第四条设备资料档案应按照归档原则建立,每个设备都应有相应的资料档案。

第五条设备资料档案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设备使用部门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并配合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六条设备资料档案的建立和维护应按照标准化的流程进行,包括设备资料档案的编号、名称、存档位置、档案管理责任人等。

第七条设备资料档案的更新和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设备资料档案的存储应符合保密要求,避免泄露和损坏,并采取措施保证资料的易查找和保管安全。

第四章设备资料档案的利用第九条设备资料档案的利用应符合相关规定,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和复制资料。

第十条设备使用部门可以依据实际需要向设备管理部门申请查阅设备资料档案,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应资料。

第十一条设备资料档案可以用于设备维修保养、设备巡检、设备更换、设备报废等各项管理活动,提供有效的参考和依据。

第五章设备资料档案的报废和转移第十二条设备资料档案应根据文件保存期限的要求,定期进行清理和更新,清理后的档案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三条设备资料档案在设备报废后,应及时进行转移和归档,确保档案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设备资料档案转移时应编制“档案转移清单”,详细记录转移的档案名称、数量和转移目的地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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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设备档案是设备一生主要技术、经济活动的真实记录,又是开展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事后不能弥补的珍贵材料。

为了加强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高线公司设备使用单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名词解释
设备技术档案:是指在设备管理的全过程中形成,并经整理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说明、计算资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与资料,通过不断收集、整理、鉴定等工作归档建立的设备档案。

设备资料:是指设备选型、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修理和改造所需的产品样本、图纸、规程、技术标准、技术手册以及设备管理的法规、办法和工作制度等。

第二章设备档案(含资料)管理标准的内容第四条设备档案一般包括前期与后期两部分。

前期档案包括设备订购、随机供给和安装验收后的资料;后期档案包括使用后各种管理与维修的资料。

1.设备前期档案包括:
a.订货合同;
b.装箱单和说明书及附件、工具明细表;
c.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验记录;
d.开箱验收单;
e.自制设备的有关说明及图纸、资料;
f.设备基础图纸及隐蔽工程图纸;
g.动力管线图纸;
h.安装调试验收单。

2.设备后期档案包括:
a.设备使用初期状况记录;
b.定期维护记录;
c.定期检查和监测记录;
d.设备故障分析报告;
e.设备检修记录;
f.设备封存(启用)单;
g.设备润滑卡片;
h.大修任务书与竣工验收报告;
I.技术改造申请项目技术经济论证报告
j.技术改造说明书与图纸及试用效果鉴定;
k.设备故障报告单;
l. 设备报废单;
m.主要零部件更换记录等。

第五条设备资料主要包括为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所制定的法规、制度、规程、标准等。

一般包括:
1.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设备管理的文件;
2.公司的设备管理方针、目标;
3.年度工作总结;
4.公司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5.设备管理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批文;
第六条应对关键设备逐台建立主要生产设备的设备档案。

1.应设立(专)兼职人员(掌握设备管理相关知识、并具备一定工作能力的管理人员),负责设备档案的建档、管理及存档工作。

2.符合建档范围的新设备购建转入固定资产时,即应建立档案,随机原始
记录资料应随即转入(复制件亦可);旧设备调入时,应向原单位索取档案资料,经核对无误后重新建档管理。

3.关键设备档案装备动力处应存放一份,由专职人员负责保管。

第三章设备档案(含资料)管理标准的要求第七条设备档案应实行单台保管的办法。

应随设备购置而建立,随设备转让而转出,设备报废而注销(其中有借鉴价值的可保存);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汇入档案材料,收集、汇总、整理,要认真检查材料的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应要求重写;
第九条档案的填写要求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并不得用铅笔填写;
第十条
第十一条档案材料需补充修改时,要经设备主管领导批准,经办人要签字,材料复制亦如此。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设备档案仅供查询或复制,要有相关手续,不得外借,不允许个人保存。

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履行清点、交接手续,否则不应办理调转手续。

第十四条应采取措施加强对档案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受潮、虫蚀现象的发生。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进口设备的图纸、资料应及时组织翻译,复制存档。

第十七条每月10日前对设备档案的记录情况进行更新,以保证设备档案的完整性及更新的及时性。

第四章奖惩细则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装备动力处对设备档案的管理情况,每年年终和年末各组织检查一次,按《设备奖罚条列》中的有关要求实施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出现设备档案不健全、记录不认真、资料不完整等情况,装备动力处专管人员将督促其在期限内整改。

再次检查发现同样问题将在公司设备例会或其它公开场合予以批评或曝光。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档案材料丢失、损坏要追究责任。

责任者将同时受到处分并赔偿。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规定由装备动力处组织制定,经主管设备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实施后,原有类似制度或规定即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装备动力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2011年07月01日起执行。

附录一:适用记录
附录二: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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