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归纳

精心整理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3.4.5.三、1.2.3.4.5.1.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二、纳税环节1.2.3.1.2.(三)(一)(二)(三)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四)进口→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某酒厂主要生产白酒和其他酒,现将白酒和药酒各1斤组装套装,白酒80元/斤,药酒100元/斤,组装套装每套不含税价格为200元。
答:应缴纳的消费税=200×20%+2×0.5=41(元)二、从价定率——销售额的确定:①含消费税而②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一)应税销售行为(二)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价外费用不包括(1)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购买方(2)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同增值税)2.含增值税销售额→换算【注】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3.包装物的规定:(1)应税消费品+包装物→一起销售→均征收消费税格(五)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在下期继续抵扣【留抵】(六)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1.卷烟、白酒、小汽车——总局核定,财政部备案;2.其他应税消费品——省级国税局核定;3.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1.卷烟厂生产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
2.卷烟厂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不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消费税是一种基于消费行为征收的税费,属于间接税的一种。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是商品和劳务,征收方式通常是在销售环节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并由销售者代为缴纳。
消费税的目的是调节经济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下面是消费税的一些知识点总结。
一、消费税的分类:1.一般类消费税:主要对一般商品和劳务征收,如增值税、营业税等。
2.特殊类消费税:主要对特定商品和劳务征收,如烟草、酒类、汽车、奢侈品等。
二、消费税的征收方式:1.比例税:征收额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2.固定税:征收额按照固定金额计算。
3.综合税:征收额既包括比例税,也包括固定税。
三、消费税的征收途径:1.预付方式: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提前向政府缴纳消费税。
2.后期补缴方式: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暂不征收消费税,而是在一定期限内向政府补缴。
四、消费税的作用和目的:1.赋税调节作用:通过调节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经济发展。
3.社会调控作用:消费税可以对一些不良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如减少烟酒、高糖饮料等的消费。
五、消费税的优缺点:1.优点:(1)税基广泛,征收效果好:消费税可以广泛征收于商品和劳务,征收效果较好。
(2)调节经济发展:通过调节消费行为,可以引导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2.缺点:(1)对低收入人群影响大:由于消费税征收方式是按销售额计算,可能使得低收入人群负担加重。
(2)容易造成通胀:消费税的征收会导致商品价格上涨,从而引发通胀压力。
(3)逃税问题:由于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广泛,存在逃税问题,可能导致政府财政收入损失。
六、国际消费税制度:各国对消费税采取不同的制度和政策,如欧洲的增值税制度、日本的销售税制度等。
不同国家的消费税制度会受到国情、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七、消费税:在实际应用中,消费税征收可能出现不合理和不公平的情况。
因此,对消费税的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消费税记忆口诀

消费税记忆口诀以下是五个消费税记忆口诀:
《消费税记忆口诀一》
消费税呀要记清,一烟二酒和三精。
烟有卷菸和雪茄,危害健康别小瞧。
酒分白酒和啤酒,还有黄酒不能忘。
化妆品呀女人爱,高档护肤放里面。
这样记来很简单,消费税点记心间。
《消费税记忆口诀二》
小朋友们听我说,消费税有这些哦。
一是珠宝和手表,闪闪发光真漂亮。
二是鞭炮和焰火,节日气氛它来凑。
三是汽油和柴油,车子开动它帮忙。
四是实木和游艇,富人玩具在其中。
记住这些不困难,学习知识乐无边。
《消费税记忆口诀三》
消费税呀有规律,听我慢慢说仔细。
一类豪车超奢侈,价格高昂让人惊。
二类摩托也在内,风驰电掣路上行。
三类高档手表贵,彰显身份和地位。
四类高尔夫用品,休闲娱乐好享受。
依次记住就不难,知识牢固不会忘。
《消费税记忆口诀四》
消费税呀真有趣,这样记来更容易。
一像糖果甜滋滋,高档化妆品在此。
二像小鸟飞呀飞,贵重首饰伴身旁。
三像小船水上漂,游艇就在这一类。
四像汽车快快跑,小汽车也得交税。
简单易懂记得牢,消费税点不会跑。
《消费税记忆口诀五》
消费税呀别犯愁,我来帮你记心头。
一板一眼很清楚,实木地板要交税。
二话不说就明白,涂料油漆也在内。
三言两语能记住,电池也要算一个。
四面八方都涵盖,消费税点要记全。
轻松学习好方法,知识掌握笑哈哈。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应税消费 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单位”指各种不同所有 制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他单位。“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二、征税范围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 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 和焰火;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化妆品;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如:白酒生产药酒、烟丝生产卷烟 (避免重复征税)
❖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如: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在建工程、提供劳务、 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等
一、有同类售价 应纳税额=销售单价x自产自用数量x适用税率
二、无同类产品售价
1、从价定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 X 适用税率 1—消费税税率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
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总结2021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总结2021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3.征收方法多样性——从量定额、从价定率;4.税收调节特殊性——①限制或控制消费、②VAT和消费税双重调节;5.转嫁性——消费者承担。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异同比较(了解)异1.征税的范围不同消费税:特定的应税消费品增值税:所有货物2.征税环节不同消费税:一次性的(单一的)增值税:每一个流转环节 3.计税方法不同消费税:从价征收、从量征收增值税:一般/简易计税方法同应税消费品在特定环节既要缴增值税也要缴消费税,当两个税同时征收时,两个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在从价定率征收的情况下一般是相同的四、征税原则(看看,便于理解税目)(一)征收范围确定的原则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包括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4.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例如成品油等;5.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等,这类消费品的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还可以起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国家政策,引导消费,调节供求,消费者心理,原有税负水平。
第二节纳税人★★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1.境内:起运地/所在地在境内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人二、纳税环节消费税纳税环节生产(进口)批发零售一般交消费税╳ ╳ 金银首饰╳ ╳ 交消费税卷烟复合计税复合计税╳ 超豪华小汽车交消费税╳ 交消费税第三节税目与税率★★★★ 税目税率一、烟1.卷烟(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56%加150元/箱(生产环节)(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36%加150元/箱(生产环节)(3)商业批发11%加250元/箱2.雪茄烟 36%(生产环节)3.烟丝 30%(生产环节)二、酒及酒精,【注】调味料酒不征消费税1.白酒,eg.薯类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毫升)2.黄酒,包括黄酒和≥12度的土甜酒240元/吨 3.啤酒,包括①无醇啤酒、②啤酒源、③菠萝啤酒、④果啤、⑤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1)甲类啤酒250元/吨(2)乙类啤酒220元/吨 4.其他酒:①国食健字/卫食健字②≤38度【注】以发酵酒为酒基,≤20度的配制酒10% 三、高档化妆品:①高档护肤类化妆品、②成套化妆品,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等30%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宝石胚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收】5%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五、鞭炮、焰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引线15% 六、成品油1.汽油,【注】以汽油、汽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2.柴油,【注】符合条的纯生物汽油免征3.航空煤油;4.石脑油(化工清油);5.溶剂油,包括橡胶填充油、溶剂油6.润滑油7.燃料油,包括催化料、焦化料。
经济法消费税重点归纳

经济法消费税重点归纳经济法消费税是指国家为调节消费行为、增加财政收入而对特定商品或服务征收的一种税收。
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即由生产者或经销商向消费者收取,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下面将重点归纳经济法消费税的主要内容。
一、征税对象1. 豪华消费品:如高档汽车、游艇等。
2. 烟草制品:如香烟、雪茄等。
3. 酒类:如白酒、啤酒等。
4. 高档化妆品:如香水、口红等。
5. 贵金属首饰:如金银首饰等。
6. 通讯设备:如手机、电脑等。
7. 能源产品:如燃料油、液化气等。
8. 奢侈品及服务:如高级餐厅、高级会所等。
二、计税方法1. 按照销售额计算:根据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来计算相应的消费税。
2. 按照数量计算: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数量来计算相应的消费税。
3. 按照固定比例计算:按照固定比例对商品或服务的价值进行计算。
三、税率消费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征税对象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豪华消费品、烟草制品、酒类等高档商品的税率较高,而通讯设备、能源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的税率较低。
四、征收方式1. 一次性征收:对于一些消费品,如烟草制品等,一次性征收消费税。
2. 分期征收:对于一些大宗消费品,如汽车等,可以分期征收消费税。
3. 按月征收:对于一些服务业企业,如高级餐厅等,按月征收消费税。
五、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是指应当依法纳税的单位或个人。
根据不同的情况,纳税义务人可以是生产者或经销商、服务提供者或最终消费者。
最终消费者是最后承担消费税的人员。
六、减免政策为了鼓励某些特定行业和地区的发展以及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国家会实行相关减免政策。
比如对于某些地区或企业可以享受减免或豁免消费税的政策。
综上所述,经济法消费税是一种重要的税种,对于调节消费行为、增加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不同的征税对象、计税方法、税率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征收和管理。
同时,还需要注意减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以确保消费税制度能够顺利运行并产生积极效果。
CPA税法消费税学习知识点学习汇总

我国花销税的特点(一)征收范围拥有选择性(二)收税环节拥有单一性(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四)征收方法拥有灵便性纳税环节差异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收税范围【知识点 1】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花销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花销税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义务人特别规定批发卷烟的单位;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单位和个人。
【知识点2】单一环节缴纳花销税一、单一纳税环节应税花销品纳税环节次数收税环节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单环节纳税零售环节纳,其他环节不纳卷烟双环节纳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环节其他应税花销品单环节纳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纳,其他环节不纳二、生产环节征收花销税的说明一般:生产销售、生产自用视为生产行为:1)将外购的花销税非应税产品以花销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花销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三、委托加工应税花销品由委托方供应原资料和主要资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资料加工的应税花销品,属于委托加工应税花销品。
由受托方供应原资料或其他状况的依据自制产品收税。
委托 加工的应税花销品回收后, 再连续用于生产应税花销品销售的, 其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花销 税款能够扣除。
四、进口应税花销品——由海关代征 五、零售环节 只在零售环节征收花销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详尽要求: 要素 规定说明金银首饰仅限于金收税 基、银基合金首饰以不吻合条件的,仍在生产环节缴纳花销税的金银首饰 范围 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分 税率5%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够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花销税(10%);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花销税(5%)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一般规定【知识点3】双纳税环节缴纳花销税正常缴纳花销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加征花销税——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花销税要素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知识点

消费税知识点
消费税是一种由国家对特定商品和服务征收的税费。
它是根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来计算的一项税收。
消费税的目的是通过对商品和服务征税来促进经济发展和平衡财政预算。
首先,消费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法规定而有所不同。
有些国家实行统一的税率,而其他国家采取分层税率制度,根据商品的类型和价格分别征税。
消费税税率的制定考虑了商品的需求弹性和可替代性,以及税收收入的预期目标。
其次,消费税的征收方式也存在差异。
有些国家将消费税直接加在商品的价格上,以销售时收取税款。
其他国家则采用增值税制度,将税款从商品的每一个生产环节逐步增加,并由终端消费者承担。
此外,消费税有时会配合其他税收措施实施,如减免政策或豁免税务。
这些措施旨在鼓励特定行业的发展或者减轻负担重的消费者。
最后,消费税的征收对经济有一定的影响。
在一些情况下,消费税的增加可能导致价格上涨,进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力和市场需求。
然而,消费税的征收也可用于平衡财政收支,为公共服务提供资金来源。
在总结了消费税的知识点后,我们可以看到消费税是一种国家为了满足财政预算和促进经济发展而征收的税收形式。
它的税率和征收方式各国有所不同,且通常会与其他税收措施相结合。
了解消费税的知识有助于我们理解税收制度和经济发展的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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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知识点总结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消费税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3.征收方法多样性——从量定额、从价定率;4.税收调节特殊性——①限制或控制消费、②VAT 和消费税双重调节;5.转嫁性——消费者承担。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异同比较(了解)四、征税原则(看看,便于理解税目) (一)征收范围确定的原则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包括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4.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例如成品油等;5.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等,这类消费品的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还可以起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国家政策,引导消费,调节供求,消费者心理,原有税负水平。
一、纳税义务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1.境内:起运地/所在地在境内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 二、纳税环节一、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10档:1%~56%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提示】注意啤酒的2档税率规定3.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只适用于卷烟、白酒二、最高税率运用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成套消费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三、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二)白酒——①定额税率:每斤元,②比例税率:20%(三)啤酒——从量定额:按出厂价(含包装物押金)划分档次,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第四节计税依据一、从量定额——销售数量的确定:(一)销售→销售数量;(二)自产自用→移送使用数量;(三)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四)进口→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某酒厂主要生产白酒和其他酒,现将白酒和药酒各1斤组装套装,白酒80元/斤,药酒100元/斤,组装套装每套不含税价格为200元。
答:应缴纳的消费税=200×20%+2×=41(元)二、从价定率——销售额的确定:①含消费税而②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一)应税销售行为(二)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价外费用不包括(1)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购买方(2)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同增值税)2.含增值税销售额→换算【注】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3.包装物的规定:(1)应税消费品+包装物→一起销售→均征收消费税(2)销售应税消费品+收取包装物押金【注意】啤酒的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白酒、啤酒特殊规定】1.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按价外收入处理。
2.啤酒生产企业销售的啤酒,不得以向其关联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销售的价格作为确举例说明:三、计税依据的若干特殊规定(一)卷烟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1.核定范围: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2.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扣除卷烟批发环节批发毛利核定并发布。
【公式】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反之】,按计税价格征税。
(二)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1.低于销售单位对外2.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3.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三)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四)用于以物易物(换取生产资料或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五)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在下期继续抵扣【留抵】(六)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1.卷烟、白酒、小汽车——总局核定,财政部备案;2.其他应税消费品——省级国税局核定;3.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1.卷烟厂生产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
2.卷烟厂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不缴纳消费税。
二、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1.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缴,增值税不缴2.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消费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所得税不视同销售3.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消费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所得税属于外部移送,也确认收入三、组成计税价格(一)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售价(加权平均售价)(二)没有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价1.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复合计征消费税——自产自用白酒、卷烟★★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从价税+从量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四、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1.扣税范围——9项(1)15个税目中,酒类产品、游艇、小汽车、高档手表、涂料、电池6项不得抵扣;(2)扣除的92.扣税方法——按当期生产领用部分扣税(1)外购从价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适用税率(2)外购从量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率【注意】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从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委托加工、国外进口购进应税消费品,在工业环节生产后销售,可以扣税;在商业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不实行扣税。
第七节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①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②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非委托加工】如果出现下列情形,应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3.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二、代收代缴消费税款(一)受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二)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税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是:1.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按销售额计税补征;2.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征。
(三)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销售1.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2.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①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②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2.复合计征消费税:加入从量消费税(卷烟、白酒)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四、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当期生产领用数量1.扣税范围——10项2.扣税方法——按当期生产领用部分扣税3.扣税环节:纳税人用的金银首饰和钻石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五、卷烟回购对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相同卷烟的工业企业(简称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对外销售时不论是否加价,凡是符合下述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回购企业在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时,除提供联营企业所需加工卷烟牌号外,还须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
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纳消费税。
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的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第八节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一、金银首饰(一)纳税义务人:境内零售方;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二)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三)税率:5%(四)应税与非应税的划分1.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2.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3.经营单位兼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业务,未分别核算或者划分不清的,一律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
(五)计税依据1.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4.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5.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①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②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6.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