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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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知识点整理

消费税

征税范围

四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一)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说明

1.一般:自产销售、自产自用

2.视为生产行为: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二)两个特殊环节:

1.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

2.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自2009年5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相关内容如下:

税目与税率

税目

一、烟:

1.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

(1)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消费税

(2)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

2.雪茄烟

3.烟丝

二、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含果啤)、其他酒。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对酒精征收消费税。

注意:

(1)啤酒的分类:甲类啤酒、乙类啤酒

单位税额差别:划分标准3000元/吨,含包装物及押金,不含重复使用的塑料固转箱押金。(2)配制酒中:其它酒(10%)与白酒(20%)

(3)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三、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五、鞭炮、焰火:

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绝缘类油品不征收。

七、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不包括:(1)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2)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23座(含);(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八、摩托车:包括2轮和3轮。

不征税:(1)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2)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十、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十一、游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以木材为原料(包括实木复合地板)。

十四、电池(新增,4%):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

对无汞原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十五、涂料(新增,4%)

税率

一、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

二、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三、白酒、卷烟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销售额

一、销售额一般规定

1.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2)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包装物

(1)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

(2)只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

(3)包装物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总结: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二、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一)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二)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三)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处理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三、销售数量规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

应纳税额

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三种计税

方法

计税依据适用范围计税公式

1.从价定率计税销售额

除列举项目之外的应

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税销售数量

列举3种:啤酒、黄酒、

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销售额、销售

数量

列举2种: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

售数量×单位税额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消费税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缴消费税

①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③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对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缴纳

1.受托方加工完毕向委托方交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补交税款,补税的计税依据为:

(1)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

(2)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计税(委托加工业务的组价)。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从价征收组价公式为:

2.复合征收组价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

(1)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2)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一、从价定率办法计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 三、复合办法计税: 消费税中3个组价:

1.生产环节:组价=成本×(1+消费税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税率)

2.委托加工环节: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进口环节:组价=(完税价+关税)/(1-消费税税率)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税法规定: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扣税范围:

在消费税15个税目中,除酒、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外,其余9个税目

有扣税规定: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9)外购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2.扣税计算: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

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3.扣税环节:

对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

4.外购应税消费品后销售:

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款抵扣

税法规定:对委托加工收回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从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

扣税范围、扣税方法与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相同。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注意:外贸企业受非生产性的商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是不予退(免)税的。

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1.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

2.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的数量;

3.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

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

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征收管理

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

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

与增值税原理一致,内容也基本相同,此处不再重复。只是注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

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除此之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

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

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 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 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 3.征收方法多样性——从量定额、从价定率; 4.税收调节特殊性——①限制或控制消费、②VAT 和消费税双重调节; 5.转嫁性——消费者承担。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异同比较(了解) 四、征税原则(看看,便于理解税目) (一)征收范围确定的原则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包括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 4.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例如成品油等; 5.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等,这类消费品的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还可以起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国家政策,引导消费,调节供求,消费者心理,原有税负水平。 一、纳税义务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1.境内:起运地/所在地在境内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 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 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 二、纳税环节

(完整word版)消费税练习题及答案

第三章消费税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适用税率为30%的的是( C )。 A.白酒B.珠宝玉石 C.烟丝 D.雪茄烟 2. 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D )。 A.视同销售纳税B.于移送使用时纳税C.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D.不纳税 3. 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 C )消费税。 A.受托人代收代缴B.不缴纳 C.从受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 D委托方提货时在受托方所在地缴纳 4. 委托加工的一般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成计税价格等于( B )。 A.(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B. (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C. (材料成本+加工费)/ (1+增值税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 (1-增值税税率) 5.目前我国消费税属于( A )。 A.有限型消费税B.中间型消费税C.延伸型消费税 D.一般消费税 6.应税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在( D )环节。 A.生产 B.加工 C.批发 D.零售 7.下列行为中不需缴纳消费税的是( C )。 A.珠宝行销售金银首饰 B.进口应税化妆品 C.直接销售委托加工收回后的烟丝 D.将自产的啤酒作为福利发放给本企业职工 8.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 D )。 A.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B.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C.由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D.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9.某外贸进出口公司当月从日本进口140辆小轿车,每辆海关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为110%,消费税税率为5%。进口这些轿车应缴纳( B )万元消费税。 A.61.6 B.123.79 C.56 D.80 11.按照现行消费税制度规定,企业下列行为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D )。 A.抵偿债务的化妆品 B.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的卷烟 C.用于广告宣传用的样品白酒D.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的药酒 1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均视同对外销售并以纳税人的同类应税消费品的( B )作为计税依据。 A.算数平均销售价格 B.最高销售价格 C.加权平均销售价格D.组成计税价格 13. 实行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是( D )。 A.白酒B.卷烟 C.木制一次性筷子 D.啤酒 16.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一一“五性” 1. 征税项目选择性一一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 2. 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 3. 征收方法多样性一一从量定额、从价定率; 4. 税收调节特殊性一一①限制或控制消费、②VAT和消费税双重调节; 5. 转嫁性一一消费者承担。 (一)征收范围确定的原则 1. 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2. 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 3.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包括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 4. 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例如成品油等; 5. 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等,这类消费品的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还可以起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国家政策,弓I导消费,调节供求,消费者心理,原有税负水平。 第二节纳税人★★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1. 境内:起运地/所在地在境内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 3.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 4.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T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

消费税练习题答案

消费税练习题答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消费税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特点的是()。 A.征收方法具有单一性 B.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C.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D.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答案】A 2.《消费税暂行条例》中有关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表述中所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在境内。 A.生产地 B.销售地 C.起运地或所在地 D.消费地 【答案】C 3.企业生产的下列消费品,无需缴纳消费税的是() A 地板企业生产的用于装修本企业办公室的实木地板 B 汽车企业生产的用于本企业管理部门的轿车 C 化妆品企业生产用于交易会样品的化妆品 D 卷烟企业生产的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 【答案】D 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属于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移送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4.下列行为中,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A.卷烟厂将自产的卷烟赠送给协作单位 B.酒厂将自产的酒精移送用于继续生产白酒 C.地板厂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D.汽车厂将自产的应税小汽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答案】B 选项ACD均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只有B的行为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 5.某化妆品厂将其生产的口红与普通洗发水组成成套礼盒出售,口红不含税售价为160元,洗发水不含税售价为40元;成套礼盒不含税售价为每套200元,当期化妆品厂总共销售该成套礼盒1000套,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元。 【答案】D 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则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200×1000×30%=60000(元)。6.某卷烟厂2011年3月销售自产甲类卷烟10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售价为20000元;销售自产乙类卷烟6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售价为12000元;销售雪茄烟、烟丝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合计18000元,未分别核算销售额。则该卷烟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为()元。 【答案】B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收消费税;则该卷烟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20000×100×56%+100×150)+(12000×60×36%+60×150) +18000×36%=1409680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完整版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消费税税目及学习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烟 子目:1.卷烟2.雪茄烟3.烟丝 【注意辨析】卷烟与雪茄烟不是等同概念,有不同的计税方式、税率也不相同。 卷烟生产和进口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 卷烟在批发环节还有一道复合税,适用税率为11%加元/支。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没有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二)酒 子目:1.白酒2.黄酒3.啤酒4.其他酒 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

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属于其他酒,适用10%的比例税率。 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消费品,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果木酒 B.药酒 C.调味料酒 D.黄酒 E.复制酒 【答案】ABDE (三)化妆品 含美容、修饰类化状品、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注意】不含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例题?多选题】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于化妆品税目的有( )。 A.香水、香水精 B.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C.指甲油、蓝眼油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归纳

精心整理 消费税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 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 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 3. 4. 5. 三、 1. 2. 3. 4. 5. 1.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 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 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 二、纳税环节

1. 2. 3. 1. 2. (三) (一) (二) (三)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四)进口→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某酒厂主要生产白酒和其他酒,现将白酒和药酒各1斤组装套装,白酒80元/斤,药酒100元/斤,组装套装每套不含税价格为200元。 答:应缴纳的消费税=200×20%+2×0.5=41(元) 二、从价定率——销售额的确定:①含消费税而②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一)应税销售行为

(二)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不包括 (1)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购买方 (2)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同增值税) 2.含增值税销售额→换算 【注】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3.包装物的规定: (1)应税消费品+包装物→一起销售→均征收消费税 格 (五)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在下期继续抵扣【留抵】 (六)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1.卷烟、白酒、小汽车——总局核定,财政部备案; 2.其他应税消费品——省级国税局核定; 3.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

消费税习题(答案)

【案例1】根据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凡是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都征收增值税 B.凡是征收增值税的货物都征收消费税 C.应税消费品征收增值税的,其税基含有消费税 D.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其税基不含有增值税 【答案】ACD 【案例2-2010年单选】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 A.电动汽车 B.卡丁车 C.高尔夫车 D.小轿车 【答案】D 【案例3-单选】某汽车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08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汽车轮胎交门市部,计价60万元。门市部将其零销,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为3%,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 )。 A.5.13万元 B.6万元 C.1.98万元 D.2.317万元 【答案】 C 【解析】 (1)应按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对外销售价格计税 (2)应纳消费税=77.22÷(1+17%)×3% =1.98(万元) 【案例4-单选】纳税人将自产产品用于()时,不应以其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额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A.换取生活资料 B.无偿捐赠 C.抵偿债务 D.投资入股 【答案】 B 【案例5-判断】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凡是能够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消费品的销售额的,应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 【答案】× 【案例6】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增值税)给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6380元(含增值税)销售给消费者。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应缴纳消费税税额是多少?(假设摩托车税为10%) 【答案】应纳消费税=16380÷(1+17%)×30×10% =420000 ×10%=42000元

消费税知识点整理

消费税 征税范围 四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她环节不再缴纳。 (一)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得说明 1、一般:自产销售、自产自用 2、视为生产行为: (1)将外购得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得; (2)将外购得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得。 (二)两个特殊环节: 1、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得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 2、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自2009年5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相关内容如下:

税目与税率 税目 一、烟: 1、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与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得企业及个人生产得卷烟) (1)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消费税 (2)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 2、雪茄烟 3、烟丝 二、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含果啤)、其她酒。 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对酒精征收消费税。 注意: (1)啤酒得分类:甲类啤酒、乙类啤酒 单位税额差别:划分标准3000元/吨,含包装物及押金,不含重复使用得塑料固转箱押金。 (2)配制酒中:其它酒(10%)与白酒(20%) (3)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得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得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三、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与成套化妆品。 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得上妆油、卸装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她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得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掘、打磨、加工得各种珠宝玉石。 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得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五、鞭炮、焰火: 不包括:体育上用得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绝缘类油品不征收。 七、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不包括:(1)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2)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23座(含);(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八、摩托车:包括2轮与3轮。 不征税: (1)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得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2)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得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得杆头、杆身与握把属于本税目得征收范围。 十、高档手表:高档手表就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得各类手表。十一、游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以木材为原料(包括实木复合地板 )。 十四、电池(新增,4%) :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与其她电池。 对无汞原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十五、涂料(新增,4%) 税率 一、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 二、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就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三、白酒、卷烟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得复合计税。

消费税练习题解答

消费税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特点的是()。 A.征收方法具有单一性 B.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C.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D.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答案】A 2.《消费税暂行条例》中有关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表述中所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在境内。 A.生产地 B.销售地 C.起运地或所在地 D.消费地 【答案】C 3.企业生产的下列消费品,无需缴纳消费税的是() A 地板企业生产的用于装修本企业办公室的实木地板 B 汽车企业生产的用于本企业管理部门的轿车 C 化妆品企业生产用于交易会样品的化妆品 D 卷烟企业生产的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 【答案】D 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属于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移送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4.下列行为中,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A.卷烟厂将自产的卷烟赠送给协作单位 B.酒厂将自产的酒精移送用于继续生产白酒 C.地板厂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D.汽车厂将自产的应税小汽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答案】B 选项ACD均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只有B的行为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 5.某化妆品厂将其生产的口红与普通洗发水组成成套礼盒出售,口红不含税售价为160元,洗发水不含税售价为40元;成套礼盒不含税售价为每套200元,当期化妆品厂总共销售该成套礼盒1000套,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元。 A.48 B.60 C.48000 D.60000 【答案】D 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则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200×1000×30%=60000(元)。

中级财务会计知识点归纳

中级财务会计知识点归纳 一、总论 1、会计基础是权责发生制。 2、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是印花税。 3、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所得税费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4、确定会计核算空间范围所依据的会计核算基本前提是会计主体。 5、收入的正确描述: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收入。 6、能引起公司股东权益总额变动的是股东大会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7、会计基本假设包括:1、会计主体 2、持续经营3、会计分期4、货币计量 8、不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的企业资源不属于资产这句话是对的。 9、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经济利益不属于企业收入。 10、分配生产工人的职工薪酬会引起资产和负债的同时增加。 二、货币资金 1、现金溢缺的会计核算涉及的科目有1、待处理财产损益 2、管理费用 3、其他应收款 4、营业外收入。没有营业外支出的原因是因为只有在查明原因后才能出来,现金的缺少一般都是人为的,不能由单位负担,应当由当事人承担。 2、有价证券不属于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包括1外埠存款2银行汇票出口款3银行本票存款3信用证存款4信用卡存款5存出投资款等。 3、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1)直接核销法:直接核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对于发生的坏账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同时注销该笔应收款项。坏账收回时,则应先作一笔相反分录,将坏账身份“恢复”为应收账款,再作正常的应收账款收回分录。 (2)备抵法:备抵法要求企业按期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对于估计收不回的应收

款项,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实际发生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当坏账收回时,与直接核销法一样,先确认坏账时的相反分录,将坏账身份“恢复”为应收账款,再作正常的应收账款收回分录。 4、备抵法与直接核销法相比,其优点有:一是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及时记入费用,则避免虚增企业利润,符合谨慎性原则;二是“坏账准备”作为应收账款的备抵性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使得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的金额以净额列示,使报表阅读者更能了解企业的真实的财务状况;三是使应收账款实际占用资金接近实际,消除了虚列的应收款项,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5、对坏账损失金额的估计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三、应收项目 1、当月的坏账准备的余额为当前余额*坏账准备率。 2、不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是“为购货方垫付的运费”。 3、企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有:1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2账龄分析法3年数总和法。 4、构成应收账款入账价值的有:1增值税销项税额2代购贷方垫付的保险费3销售货款4为购货方垫付的运杂费。 5、"坏账准备“科目贷方有:1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收回已确定坏账并转销的应收账款、补提得坏账准备。 6、会影响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有:1收回前期的账款2发生赊销商品的业务3结转到期不能收回的票据4、按规定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7、现金折扣条件如2/10,1/20,n/30表示10天内付款享受2%的优惠,20天内付款享受1%,30天以内付款不违约。

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 项目一税法基本原理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特征:强制性(直接依据是政治权利)、无偿性(特征核心)、固定性(制度为保障,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课征方法) 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二)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车船税,房产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按计税标准分:从价税、从量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消费税)、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税法按职能作用分类:实体法、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主体) 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纳税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自然人和法人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直接税中纳税人=负税人,间接税中两者不相等。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资源所得税在收购环节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并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客体,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 计税依据=税基: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表现形态上分两

消费税练习题及答案

消费税练习题及答案 【习题1】某酒厂2009年7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粮食白酒20吨,不含税单价6000元/吨,销售散装白酒 8吨,不含税单价4500元/吨,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2)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4吨,不含税单价3200元/吨,货款已收回。 (3)用自产的散装白酒10吨,从农民手中换玉米,玉米已验收入库,开出收购专用发票。 (4)该厂委托某酒厂为其加工酒精,收回的酒精全部用于连续生 产套装礼品白酒6吨,每吨不含税单价为8000元。 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注:粮食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比例税率为20%)。 分析过程: (1)第1笔业务应纳消费税为: (20×6000+8×4500)×20%+(20×2000+8×2000)×0.5 =31200+28000=59200(元) (2)第2笔业务,应按薯类白酒征税,应纳消费税为:4×3200×20%+4×2000×0.5=2560+4000=6560(元) (3)第3笔业务,视同销售,应纳消费税为: 10×4500×20%+10×2000×0.5=9000+10000=19000(元)

(4)第4笔业务,按酒类最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为:6×8000×20%+6×2000×0.5=9600+6000=15600(元) (5)当月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59200+6560+19000+15600=100360(元) [习题2]某轮胎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流转税纳税期限为1个 月。该厂4月份发出橡胶一批,实际成本36000元,委托某橡胶制品厂加工车用内胎,收回后将与自制外胎生产卡车轮胎。该厂5月份有关情况如下: (1)收回委托加工的车用内胎1000个,支付加工费22500元,增值税3825元,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按 规定向橡胶制品厂足额支付了消费税(该橡胶制品厂没有同类车用内胎的销售价格),并取得对方开具的代收代缴税款凭证。(2)生产车间领用委托加工收回的车用内胎500个,与自制 外胎生产卡车轮胎。 (3)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车用内胎400个,开具普通发票, 发票上列明的金额为32760元。 (4)售卡车轮胎450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销 售额为180000元。发生运杂费2340元,其中:运费2100元、 装卸费240元,取得由运输部门开具给该轮胎厂的运输发票。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㈠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1、基本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注: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情报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 税劳务也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增值税采用价外计税方式,用不含税价作为计税依据,销售额中不包括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违约金、 滞纳金、代垫款项、运输装卸费等以及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3、税法规定,对视同销售征税而无销售客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①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②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注:公式中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 为实际采购成本。这个公式涉及的货物不涉及消费税的,公式里的成本利润 率率为10%。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成 本利润率,为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成本利润率。 4、进项税额的计算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⑴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⑵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务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⑶购进农产品: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注:扣除率13%

【精品】消费税会计核算习题及答案

【关键字】精品 第二章消费税会计核算 一、单选题 1.按现行会计准则规定,采取免、抵、退办法,有经营出口权的工业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应借记的科目是( )。 A.应交税费 B.主营业务收入 C.营业外收入 D.其他应收款 2.下列各项税金中,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是( )。 A.印花税 B.消费税 C.耕地占用税 D.增值税 3. 关于消费税的核算,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B.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按规定应交的消费税,应借记“在建工程” C.企业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计算的应交消费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委托方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4. 甲公司以一批应税消费品对A公司投资,产品成本为250万元,双方确认的价值(计税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为10%。假设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则甲公司取得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万元。 A.300 B.351 C.381 D.250 5.在支付手续费的委托代销方式下,委托方确认收入的时点是( )。 A.委托方交付商品时 B.受托方销售商品时 C.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 D.委托方收到货款时 6.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 售的,应按()。 A.应税消费品的平均税率计征 B.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计征 C.应税消费品的不同税率,分别计征 D.应税消费品的最低税率计征 7.某卷烟厂2009年6月研发生产一种新型卷烟,当月生产20箱作为礼品样品用于市场推广,没有同类售价,已知成本为50万元,已知卷烟的成本利润率10%,经税务机关批准,卷烟适用的税率为56%,则该批卷烟应纳消费税金为()万元。 8.烟丝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烟丝厂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2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加工费支出50000元;烟丝厂上月留抵税额为340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成本利润率为5%),加工费专用发票经过认证,下列正确的是()。 A.加工厂应纳增值税510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8450元 B.加工厂应纳增值税10115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C.加工厂应纳增值税5100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D.加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18020元,应纳消费税37800元 9.某外贸公司7月从某地板生产企业购进实木地板50箱用于出口,取得生产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共计支付的价税合计金额118.72万元,支付购实木地板的运输费用1.2万元,该批实木地板出口销售时取得金额220.6万元。实木地板生产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5%。外贸公司出口该批实木地板应退的消费税是()。 10、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 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 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 3.征收方法多样性——从量定额、从价定率; 4.税收调节特殊性——①限制或控制消费、②VAT和消费税双重调节; 5.转嫁性——消费者承担。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异同比较(了解)异 1.征税的范围不同消费税:特定的应税消费品增值税:所有货物 2.征税环节不同消费税:一次性的(单一的)增值税:每一个流转环节 3.计税方法不同消费税:从价征收、从量征收增值税:一般/简易计税方法同应税消费品在特定环节既要缴增值税也要缴消费税,当两个税同时征收时,两个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在从价定率征收的情况下一般是相同的四、征税原则(看看,便于理解税目)(一)征收范围确定的原则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 3.高能耗

及高档消费品,包括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 4.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例如成品油等; 5.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等,这类消费品的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还可以起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国家政策,引导消费,调节供求,消费者心理,原有税负水平。 第二节纳税人★★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 ___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 ___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1.境内:起运地/所在地在境内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 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 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二、纳税环节消费税纳税环节生产(进口)批发零售一般交消费税╳╳金银首饰╳╳交消费税卷烟复合计税复合计税╳超豪华小汽车交消费税╳交消费税第三节税目与税率★★★★税目税率一、烟 1.卷烟(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 56%加150元/箱(生产环节)

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消费税征收管理

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消费税征收管理消费税征收管理 消费税征收管理 表4-19

【答案】BCD 【例题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B.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C.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D.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答案】ACD 【解析】选项B: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准予抵扣的数量 2. 准予抵扣的数量 (1)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 (2)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当期购进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 【例题?单选题】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高档香水精生产高档香水,11月份生产销售高档香水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万元。该公司11月初库存高档

香水精10万元,11月购进高档香水精100万元,11月底库存高档香水精20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15%-100×15%=0(万元) B.100×15%-(10+100-20)×15%=1.5(万元) C.100×15%-(20-10)×15%=13.5(万元) D.100×15%=15(万元) 【答案】B 【解析】11月为生产香水领用香水精=10+100-20=90(万元),该公司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00×15%-90×15%=1.5(万元)。 第二单元消费税法律制度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提示】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解释】自产自用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故不存在已纳消费税抵扣问题。只有“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负担了消费税,在连续加工

消费税练习题及答案

【习题1】某卷烟厂生产销售卷烟和烟丝,2009年8月发生如下经 济业务: (1)8月1日,期初结存烟丝买价20万元,8月31日,期末结存烟丝买价5万元。 (2)8月3日,购进已税烟丝买价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验证。 (3)8月6日,发往烟厂烟叶一批,委托B烟厂加工烟丝,发出烟叶成本20万元,支付加工费8万元,烟厂没有同类烟丝销售价格。 (4)8月20日,委托B烟厂加工的烟丝收回,出售一半取得不含税收入25万元,生产卷烟领用另一半。 (5)8月27日,销售卷烟20大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销售外购烟丝取得不含税收入10万元。 (6)8月28日,没收逾期未收回的卷烟包装物押金23400元。(7)8月29日,收回委托个体户张某加工的烟丝(发出烟叶成本为2万元,支付加工费1060元,该处同类烟丝销售价格为3万元),直接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3.5万元。 要求:计算应纳的消费税 分析过程: (1)第1、2笔业务的数据为计算扣除外购已税烟丝已纳的消费税时使用。 (2)第3笔业务的数据为收回烟丝时计算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时使用,即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价格,要按组成计税价格公式计算。 (3)第4笔业务,委托B 烟厂加工的烟丝收回,应计算并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200000+80000)÷(1-30%)×30%=120000(元) (4)第5笔业务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 000 000÷20÷250=200元>70元,适用税率56%, 应纳税额=1000000×56%+20×150=563000(元) (5)第6笔业务应纳消费税为23400÷(1+17%)×56%=11200(元)这里只要注意将包装物押金23400元还原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计算应缴消费税即可。 (6)第7笔业务应纳消费税为35000×30%=10500(元) 这里只要注意委托个体工商户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不能由个体工商户代收代激消费税,而应在收回后按实际售价计算应缴消费税即可。 合计应纳消费税=120000+563000+11200+10500=704700(元)[习题2]某酒厂2009年7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消费税知识点整理

消费税 征税范围 四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一)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说明 1.一般:自产销售、自产自用 2.视为生产行为: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二)两个特殊环节: 1.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 2.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自2009年5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相关内容如下:

税目与税率 税目 一、烟: 1.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 (1)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消费税 (2)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 2.雪茄烟 3.烟丝 二、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含果啤)、其他酒。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对酒精征收消费税。 注意: (1)啤酒的分类:甲类啤酒、乙类啤酒 单位税额差别:划分标准3000元/吨,含包装物及押金,不含重复使用的塑料固转箱押金。(2)配制酒中:其它酒(10%)与白酒(20%) (3)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三、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五、鞭炮、焰火: 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绝缘类油品不征收。 七、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不包括:(1)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2)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23座(含);(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八、摩托车:包括2轮和3轮。 不征税:(1)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2)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十、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十一、游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以木材为原料(包括实木复合地板)。 十四、电池(新增,4%):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 对无汞原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十五、涂料(新增,4%) 税率 一、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 二、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三、白酒、卷烟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第二套消费税_习题及答案

第二套消费税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适用税率为30%的的是( C )。 A.白酒B.珠宝玉石 C.烟丝 D.雪茄烟 2. 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D )。 A.视同销售纳税B.于移送使用时纳税C.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D.不纳税 3. 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 C )消费税。 A.受托人代收代缴B.不缴纳 C.从受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 D委托方提货时在受托方所在地缴纳 4. 委托加工的一般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成计税价格等于( B )。 A.(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B. (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C. (材料成本+加工费)/ (1+增值税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 (1-增值税税率) 5.目前我国消费税属于( A )。 A.有限型消费税B.中间型消费税C.延伸型消费税 D.一般消费税 6.应税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在( D )环节。 A.生产 B.加工 C.批发 D.零售 7.下列行为中不需缴纳消费税的是( C )。 A.珠宝行销售金银首饰 B.进口应税化妆品 C.直接销售委托加工收回后的烟丝 D.将自产的啤酒作为福利发放给本企业职工 8.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 D )。 A.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B.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C.由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D.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9.某外贸进出口公司当月从日本进口140辆小轿车,每辆海关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为110%,消费税税率为5%。进口这些轿车应缴纳( B )万元消费税。 A.61.6 B.123.79 C.56 D.80 10.纳税人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C )。 A.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B.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C.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11.按照现行消费税制度规定,企业下列行为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D )。 A.抵偿债务的化妆品 B.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的卷烟 C.用于广告宣传用的样品白酒D.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的药酒 1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均视同对外销售并以纳税人的同类应税消费品的( B )作为计税依据。 A.算数平均销售价格 B.最高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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