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知识点总结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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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知识点总结归纳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归纳

精心整理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3.4.5.三、1.2.3.4.5.1.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二、纳税环节1.2.3.1.2.(三)(一)(二)(三)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四)进口→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某酒厂主要生产白酒和其他酒,现将白酒和药酒各1斤组装套装,白酒80元/斤,药酒100元/斤,组装套装每套不含税价格为200元。

答:应缴纳的消费税=200×20%+2×0.5=41(元)二、从价定率——销售额的确定:①含消费税而②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一)应税销售行为(二)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价外费用不包括(1)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购买方(2)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同增值税)2.含增值税销售额→换算【注】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3.包装物的规定:(1)应税消费品+包装物→一起销售→均征收消费税格(五)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在下期继续抵扣【留抵】(六)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1.卷烟、白酒、小汽车——总局核定,财政部备案;2.其他应税消费品——省级国税局核定;3.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1.卷烟厂生产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

2.卷烟厂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不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消费税是一种基于消费行为征收的税费,属于间接税的一种。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是商品和劳务,征收方式通常是在销售环节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并由销售者代为缴纳。

消费税的目的是调节经济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下面是消费税的一些知识点总结。

一、消费税的分类:1.一般类消费税:主要对一般商品和劳务征收,如增值税、营业税等。

2.特殊类消费税:主要对特定商品和劳务征收,如烟草、酒类、汽车、奢侈品等。

二、消费税的征收方式:1.比例税:征收额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2.固定税:征收额按照固定金额计算。

3.综合税:征收额既包括比例税,也包括固定税。

三、消费税的征收途径:1.预付方式: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提前向政府缴纳消费税。

2.后期补缴方式: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暂不征收消费税,而是在一定期限内向政府补缴。

四、消费税的作用和目的:1.赋税调节作用:通过调节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经济发展。

3.社会调控作用:消费税可以对一些不良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如减少烟酒、高糖饮料等的消费。

五、消费税的优缺点:1.优点:(1)税基广泛,征收效果好:消费税可以广泛征收于商品和劳务,征收效果较好。

(2)调节经济发展:通过调节消费行为,可以引导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2.缺点:(1)对低收入人群影响大:由于消费税征收方式是按销售额计算,可能使得低收入人群负担加重。

(2)容易造成通胀:消费税的征收会导致商品价格上涨,从而引发通胀压力。

(3)逃税问题:由于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广泛,存在逃税问题,可能导致政府财政收入损失。

六、国际消费税制度:各国对消费税采取不同的制度和政策,如欧洲的增值税制度、日本的销售税制度等。

不同国家的消费税制度会受到国情、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七、消费税:在实际应用中,消费税征收可能出现不合理和不公平的情况。

因此,对消费税的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公共基础知识消费税基础知识概述

公共基础知识消费税基础知识概述

《消费税基础知识概述》一、引言消费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形式,在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调节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它不仅对特定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征税,以筹集财政资金,还可以通过调节消费行为,引导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深入探讨消费税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核心理论、重要实践以及未来趋势,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深入的消费税知识框架。

二、消费税的基本概念(一)定义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它通常是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也有部分在零售环节征收。

(二)特点1. 选择性征收:消费税不是对所有商品和服务征税,而是选择一些特定的消费品,如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2. 单一环节征税:一般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部分商品在零售环节征收,避免了重复征税。

3. 税率差异大:不同的消费品税率不同,高消费、奢侈品以及对环境有影响的商品税率相对较高,以起到调节消费和保护环境的作用。

4. 具有调节功能:可以通过调整税率和征税范围,引导消费方向,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三)征税范围1. 有害消费品:如鞭炮焰火等,对环境和安全有一定影响。

2. 奢侈品:如高档手表、游艇等,主要针对高收入人群的消费。

3. 高能耗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以促进节能减排。

4. 不可再生资源产品:如成品油等,引导节约资源。

三、消费税的发展历程(一)古代消费税的起源在古代,消费税就已经有了雏形。

例如,中国古代的盐铁专卖制度,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消费税。

政府通过对盐和铁的专卖,控制其生产和销售,从中获取财政收入。

(二)近代消费税的发展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消费税在各国逐渐得到重视。

在欧洲,一些国家开始对烟草、酒类等商品征收消费税,以增加财政收入。

在近代中国,也开始逐步引入消费税制度,对一些特定商品进行征税。

CPA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汇总

CPA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汇总

我国消费税的特点(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四)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纳税环节差异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知识点1】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义务人特殊规定【知识点2】单一环节缴纳消费税一、单一纳税环节二、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说明1.一般:生产销售、生产自用2.视为生产行为:(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按照自制产品征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代征五、零售环节只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知识点3】双纳税环节缴纳消费税1.正常缴纳消费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2.加征消费税——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第二节税目与税率【知识点1】消费税税目【知识点2】税率一、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二、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三、白酒、卷烟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四、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

第三节计税依据【知识点1】销售额的确定一、销售额的一般规定(一)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计算消费税的价格中如含有增值税税金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1+增值税的税率或征收率) 如果消费税纳税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按17%的增值税税率使用上述换算公式计算; 如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按3%的征收率使用换算公式。
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应税消费 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单位”指各种不同所有 制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他单位。“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二、征税范围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 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 和焰火;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化妆品;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如:白酒生产药酒、烟丝生产卷烟 (避免重复征税)
❖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如: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在建工程、提供劳务、 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等
一、有同类售价 应纳税额=销售单价x自产自用数量x适用税率
二、无同类产品售价
1、从价定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 X 适用税率 1—消费税税率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
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财务会计消费税知识点

财务会计消费税知识点

财务会计消费税知识点一、什么是消费税消费税是一种针对商品和服务交易的税收,通常以货物和服务的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作为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消费税种类繁多,如增值税、营业税等。

二、消费税的影响因素1.商品的种类:不同类型的商品可能适用不同的消费税率。

2.销售价格:消费税通常以销售价格的百分比来计算,价格越高,纳税额越大。

3.地区差异: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消费税率,以满足地方特殊的经济需求。

三、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消费税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即按总金额计算和按比例计算。

1.按总金额计算:指将消费税根据销售的总金额进行计算,通常适用于少量高价商品的销售。

计算公式为:消费税=销售额×消费税率。

2.按比例计算:指将消费税以一定的比率加在销售价格上,通常适用于大量低价商品的销售。

计算公式为:销售价格=商品原价×(1+消费税率)。

四、消费税的用途消费税的主要用途有两个方面:财政收入和政策调节。

1.财政收入:消费税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之一,可用于弥补财政赤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

2.政策调节:通过调节消费税率和范围,政府可以影响商品价格和消费行为,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如鼓励节约、限制奢侈品消费等。

五、不同国家的消费税制度不同国家的消费税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

1.单一税率制度:即采用唯一的统一税率,适用于所有商品和服务。

此种制度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但可能对低收入人群造成不公平。

2.分级税率制度:按商品类型和价格分别设定不同的税率。

此种制度可根据商品的类型和价值作出区分,以更好地调节市场行为。

3.免税和减税政策:某些国家针对特定商品或服务实行免税或减税政策,以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如对农产品或医疗服务的免税。

六、消费税的优缺点消费税作为一种税收形式,具有其优点和缺点。

1.优点:- 税负公平:消费税以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行为为依据,较为公平地分摊税负。

- 财政收入稳定:由于消费需求相对稳定,消费税一般不会受到经济波动的影响,提供了可靠的财政收入来源。

消费税总结

消费税总结

∙一、消费税的概述1、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只征收一次,一般是在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金银首饰、钻石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

3、消费税(价内税)和增值税(价外税)的计税依据是一致的:P×17%是增值税,P×8%是消费税。

4、由于增值税在多个环节征收,因此,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由于消费税只征收一次,因此,一般情况下消费税的计算没有抵扣的问题(将外购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除外)5、消费税的征收方法包括:(1)从量定额; (2)从价定率; (3)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的复合计税。

6、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

【提示】(1)应税消费品的具体适用税率在考试试题中一般会有提示;(2)注意掌握对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复合征税方法;(3)“从高”适用税率:一是未分别核算;二是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注意选择、判断题)。

【例题1】我国消费税对不同应税消费品采用了不同的税率形式。

下列应税消费品种,适用复合计税方法计征消费税的是()。

(2007)A.粮食白酒B.酒精C.成品油D.摩托车【答案】A【例题2】甲烟草公司提供烟叶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烟丝。

甲公司将已收回烟丝中的一部分用于生产卷烟,另一部分烟丝卖给丙公司。

在这项委托加工烟丝业务中,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 )(2001年)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甲公司和丙公司【答案】A∙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或者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1、一般销售: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消费税基础知识精选全文

消费税基础知识精选全文

消费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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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基础知识
❖ 三、消费税的作用 ① 调节消费结构,引导合理消费 ② 稳定税源,保证财政收入 ③ 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缩小贫富差距 ④ 优化资源配置,体现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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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教程
税法教程
消费税基础知识
1.1 消费税的概念 1.2 消费税的特点 1.3 消费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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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基础知识
一、消费税的概念: 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 •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 •4、适用税率具有差别性 • •5、税负具有转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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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消费税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
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
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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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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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
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
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
二、纳税环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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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一)
(二)
(三)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四)进口→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某酒厂主要生产白酒和其他酒,现将白酒和药酒各1斤组装套装,白酒80元/斤,药酒100元/斤,组装套装每套不含税价格为200元。

答:应缴纳的消费税=200×20%+2×0.5=41(元)
二、从价定率——销售额的确定:①含消费税而②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一)应税销售行为
(二)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不包括
(1)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购买方
(2)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同增值税)
2.含增值税销售额→换算
【注】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3.包装物的规定:
(1)应税消费品+包装物→一起销售→均征收消费税

(五)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在下期继续抵扣【留抵】
(六)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1.卷烟、白酒、小汽车——总局核定,财政部备案;
2.其他应税消费品——省级国税局核定;
3.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
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1.卷烟厂生产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

2.卷烟厂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不缴纳消费税。

二、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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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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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1
(2
2.
(1
(2
在计税时
从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委托加工、国外进口购进应税消费品,在工业环节生产后销售,可以扣税;在商业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不实行扣税。

第七节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①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②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非委托加工】如果出现下列情形,应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3.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二、代收代缴消费税款
(一)受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二)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税
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是:
1.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按销售额计税补征;
2.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征。

(三)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销售
1.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2.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①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②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
2.
1.
2.
3.
饰,在计税时
对既

计入
(四)应税与非应税的划分
1.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2.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3.经营单位兼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业务,未分别核算或者划分不清的,一律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

(五)计税依据
1.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4.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5.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①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②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6.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六)申报与缴纳
(三)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10%)
第十节出口应税消费税
一、出口退免政策
1. 2.按 3.一、 二、 1.2.3.三、 四、 五、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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