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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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模版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模版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模版一、账户开立及关闭1. 公司开立银行账户时,应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司章程及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公司纳税登记证明复印件- 公司业务介绍及开户申请表格2. 公司关闭银行账户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提交书面申请关闭账户- 清算账户余额及支付所有欠款- 确认关闭账户并注销注册二、账户操作权限管理1. 公司内部设置账户操作权限,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高级权限:资金调拨、外汇交易、签署支票等高级操作。

- 中级权限:账户查询、内部转账、定期存款等中级操作。

- 低级权限:账户查询、活期存款、消费刷卡等基本操作。

2. 权限分配应根据岗位职责和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并及时调整与变更。

三、资金管理1. 公司应根据资金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合理规划和管理资金余额。

2. 公司资金应定期进行存款,确保账户余额充足,避免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

3. 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安排资金的划拨和调配,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四、账户资料保管1. 公司应妥善保管银行账户相关资料,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公司内部不得随意泄露账户相关资料,严禁将账户信息提供给未经授权的个人或机构。

3. 公司应定期检查账户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更新变更。

五、账户交易记录管理1. 公司应及时核对和审查账户交易记录,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如发现账户交易记录异常或错误,应及时与银行联系并进行核实与处理。

六、账户安全控制1. 公司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银行账户的安全。

2. 公司应定期进行账户密码的更换和更新,确保账户的密码安全。

3. 公司应定期进行账户安全漏洞的检查和修复,防止账户被黑客攻击。

七、账户维护与管理1. 公司应定期向银行提交账户变更申请,并及时更新账户信息。

2. 公司应及时结清所有欠款和费用,以免账户因逾期未还而被冻结或注销。

3. 公司应定期与银行进行账户健康状态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范本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行为,保护银行账户权益,维护银行金融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账户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账户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涉及的账户管理工作包括账户开户、账户销户、账户资料变更、账户冻结与解冻、账户注册与认证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本行账户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账户管理工作。

第二章账户开户第五条客户办理账户开户需提供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工作证明、税务证明等。

第六条客户办理账户开户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资料,不得提供虚假、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和资料。

第七条客户在办理账户开户时,需签署相关的开户协议,并自觉遵守协议约定的各项规定。

第八条客户办理账户开户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职业、工作单位、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客户办理账户开户时,应当按照所需的资料和程序进行办理,不得跳过任何环节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账户开户。

第十条客户办理账户开户时,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客户办理账户开户后,应当及时办理相关的账户激活和认证手续,确保账户正常运行。

第三章账户销户第十二条客户办理账户销户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销户申请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销户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账户资料变更申请等。

第十三条客户办理账户销户时,应当如实提供销户的原因和相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欺诈或者其他不真实的信息。

第十四条客户办理账户销户时,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销户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五条客户办理账户销户时,应当清算和处理账户中的所有款项和财产,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算和取款。

第十六条客户办理账户销户后,应当注销账户,并自觉遵守账户注销后的相关规定,不得继续使用注销的账户。

第四章账户资料变更第十七条客户办理账户资料变更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申请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变更相关证明材料。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范文4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范文4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范文4篇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范文4篇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保证账户信息的可控、规范,防止产生休眠账户。

下面是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欢迎参阅。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范文11. 目的: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分公司合法、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

2. 适用范围:3. 帐户管理3.1以XXXX为分公司主要开户银行,税款帐户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指定银行开户,银行帐户开立、变更、撤销须由分公司提出申请,经总部批准后执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总部财务部备案。

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立、变更银行帐户;3.2 按人民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在当地XXXX以各自的名义分别开立“收入帐户”和“支出帐户”各一个,其中:“收入帐户”的帐户属性为“一般结算帐户”,“支出帐户”的帐户属性为“基本结算帐户”;3.3 收入帐户”用于收存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收入及总部下拨款;3.4 “收入帐户”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支出,(退票、支付帐户费用以及有权机关依法对帐户资金进行冻结、扣划的除外);3.5 “收入帐户”不得购买任何支付结算凭证、不得通过柜面办理任何支付业务;3.6 “支出帐户”仅用于支付各项零星开支、支付帐户结算手续费等费用;3.7 “支出帐户”除可以收存总部的下拨款和“收入帐户”的划入资金外,不得发2/ 2生任何形式的收入(利息收入和退票除外);3.8 “支出帐户”仅办理现金业务(含取现、购买现金支票),不得办理转帐业务,不得购买除现金支票以外的任何支付结算凭证。

4. U盾管理4.1 权限:U盾管理的权限在公司总部;4.2 U盾分配:总部出纳和总部财务经理各执一个可操作各个分公司银行帐户的U盾,各分公司总经理执有的U盾只可操作本分公司的银行帐户;4.3 U盾一旦出现丢失的情况,24小时内上报公司总部财务部,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去办理注销和补办业务;4.4 U盾只能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保管并由本人在电子银行网上操作,严禁授权给任何人代为操作;4.5 U盾的初始密码可以更改,确定好的密码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妥善保管。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范例(5篇)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范例(5篇)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范例1.目的: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分公司合法、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

2.适用范围:3.帐户管理3.1以____为分公司主要开户银行,税款帐户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指定银行开户,银行帐户开立、变更、撤销须由分公司提出申请,经总部批准后执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总部财务部备案。

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立、变更银行帐户;3.2按人民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在当地____以各自的名义分别开立“收入帐户”和“支出帐户”各一个,其中:“收入帐户”的帐户属性为“一般结算帐户”,“支出帐户”的帐户属性为“基本结算帐户”;3.3收入帐户”用于收存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收入及总部下拨款;3.4“收入帐户”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支出,(退票、支付帐户费用以及有权机关依法对帐户资金进行冻结、扣划的除外);3.5“收入帐户”不得购买任何支付结算凭证、不得通过柜面办理任何支付业务;3.6“支出帐户”仅用于支付各项零星开支、支付帐户结算手续费等费用;3.7“支出帐户”除可以收存总部的下拨款和“收入帐户”的划入资金外,不得发2/2生任何形式的收入(利息收入和退票除外);3.8“支出帐户”仅办理现金业务(含取现、购买现金支票),不得办理转帐业务,不得购买除现金支票以外的任何支付结算凭证。

4.u盾管理4.1权限:u盾管理的权限在公司总部;4.2u盾分配:总部出纳和总部财务经理各执一个可操作各个分公司银行帐户的u盾,各分公司总经理执有的u盾只可操作本分公司的银行帐户;4.3u盾一旦出现丢失的情况,____小时内上报公司总部财务部,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去办理注销和补办业务;4.4u盾只能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保管并由本人在电子银行网上操作,严禁授权给任何人代为操作;4.5u盾的初始____可以更改,确定好的____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妥善保管。

5.财务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和监督执行。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范例(2)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的内部管理要求,制定本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规范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促进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开立各类银行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

第三条银行账户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监督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二)安全性原则:保障存款人的资金安全,防止非法资金流入;(三)便捷性原则:提高银行业务办理效率,方便存款人使用;(四)保密性原则:保护存款人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

第二章银行账户分类及用途第四条银行账户分为以下几类:(一)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二)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三)临时存款账户: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四)专用存款账户: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第五条各类银行账户的用途如下:(一)基本存款账户:办理工资、奖金、福利等现金支取和转账结算业务;(二)一般存款账户:办理银行借款、投资、支付等业务;(三)临时存款账户:办理临时性业务,如临时经营活动的资金结算;(四)专用存款账户:办理特定用途的资金结算,如专项资金、工程项目资金等。

第三章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及撤销第六条存款人开立银行账户应当向银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证明、开户证明等资料。

第七条银行应当对存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合法。

第八条银行应当自审核通过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存款人开立银行账户。

第九条存款人需要变更银行账户信息的,应当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应当核实变更原因,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存款人需要撤销银行账户的,应当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应当核实撤销原因,及时办理撤销手续。

账户管理制度范本

账户管理制度范本

账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账户管理,规范账户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项目开设和使用的所有人民币银行账户和外币银行账户(以下简称银行账户)。

第三条账户分类公司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第四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为银行账户管理责任部门,负责所在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管理,集团财务中心运营管理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账户开立、撤销和变更1. 银行账户开立、撤销需上报集团财务中心运营管理部审核。

2. 银行账户变更需上报集团财务中心运营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账户使用原则1. 各银行账户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户专用。

2. 资金收入和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严禁现金交易。

第七条账户安全管理1.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银行账户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账户信息保密、完整、准确。

2. 财务部门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风险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账户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操作规范、合规。

第八条账户监督与检查1. 集团财务中心运营管理部定期对各公司银行账户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审计部门对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第九条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权依法追究责任。

2. 用户有权向公司投诉、举报账户信息安全隐患或滥用行为。

第十条制度修订本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并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账户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篇一:《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转发中建#局《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管内各分子公司、项目部:为了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保证账户信息的可控、规范,防止产生休眠账户,根据《关于做好财务核算系统“七个严格”》(中建#局财?20xx?43号)中关于“严格执行设立和消除账号制度”的相关要求,中建#局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以下相关管理制度,现予以转发,望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局银行账户管理,防止发生休眠账户风险,根据《关于做好财务核算系统“七个严格”》(中建#局财?20xx?43号)中“严格执行设立和消除账号制度”的相关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银行账户是指成员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协议(或协定)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定期存款账户等。

第三条内部结算账户是指成员单位在局资金管理中心开设的存款账户,是各成员单位在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内部存款及相关内部结算业务的账户。

第四条成员单位是指独立进行会计核算且在各商业银行开设银行账户的局所属各单位及经费单位,以及子(分)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经理部及经费单位。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九局管内所有成员单位。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第六条开户管理(一)开户银行选择1. 成员单位应选择在股份公司资金系统对接的银行开户,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

2. 成员单位新开设银行账户或不在上述规定银行的账户销户后重新开设的,需填报《银行账户开户申请表》,由单位总会计师签字。

纳入区域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由区域主管局领导审批。

3. 《银行账户开户申请表》经局资金管理中心、财务部长、总会计师签字批准后,成员单位方可开设银行账户。

4. 银行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协议(或协定)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定期存款账户等。

(二)开户银行数量规定1. 成员单位本部在上述五家银行最多开设两个账户,项目经理部(指挥部)、经费单位及(子)分公司所属单位只能开设一个账户。

2023年银行帐户管理制度模板

2023年银行帐户管理制度模板

2023年银行帐户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依据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银行对账户的管理,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账户类型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账户、对公账户、结算账户等。

第三节:主要内容第三条:本制度主要包括账户开户、账户注销、账户冻结解冻、账户变更等。

第二章:账户开户第一节:开户申请第四条:开户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开户申请文件,包括身份证明文件、资金来源证明等。

第二节:开户审批第五条:开户申请经银行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并为申请人开立相应账户。

第六条:银行有权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资料,并保留开户审批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章:账户注销第七条:账户持有人如需注销账户,应提前办理账户注销申请。

第二节:注销审批第八条:银行将对账户注销申请进行审批,并在核实后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第九条:如账户存在未了结或纠纷等问题,银行有权拒绝或延迟办理账户注销。

第四章:账户冻结解冻第一节:冻结申请第十条:银行有权对账户进行冻结,冻结申请可由账户持有人、监护人或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提出。

第十一条:账户冻结申请应提供相应证据和冻结期限,并由银行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账户冻结期限应视情况而定,但不得长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第二节:解冻申请第十三条:账户持有人可以提出账户解冻申请,解冻申请应提供解冻原因和相应证明文件,并由银行进行审批。

第十四条:账户解冻应在核实后及时办理,但如有特殊情况,银行有权延迟或拒绝解冻。

第五章:账户变更第十五条:账户持有人需要变更账户信息时,应提出变更申请。

第十六条:账户变更申请应提供相应文件和证明材料,并由银行进行审批。

第十七条:账户变更应及时办理,但如有特殊情况,银行有权延迟或拒绝变更。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银行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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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账户日常管理与监督,保障各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帐户包含但不限于: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项账户、监管账户、保证金账户以及其他以公司名称开立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子)公司(包含分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节银行账户的开立
第四条公司总部开立新的银行账户须由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第五条下属分(子)公司新开立账户前需向公司总部财务部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经分(子)公司分管财务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总部财务经理、公司总部财务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第六条由于公司总部基于协调银行业务的角度要求各分(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的,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发出由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签署意见的“开户通知书”、经分(子)公司分管财务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第三节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严格的银行印鉴管理规定,各公司的银行印鉴必须分开管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财务印章。

财务印章原则上由各公司财务经理指定专人掌管。

第八条银行印鉴的借出必须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台帐登记管理。

台帐登记管理内容应包括借出事由、审批程序、借出和归还等内容。

第九条银行预留印鉴名章更换需提交公司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将银行账户资金流动情况及时入帐,尽可能减少银行日记账余额与银行账户余额的差异。

银行收支原始凭单丢失需要申请银行补办的,补办申请需经过分(子)公司财务经理、分管财务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

第十一条及时向银行索要对账单,各账户每月至少1次。

要求每月10日之前必须由会计人员编制完成上月银行余额调节表,月末结账前必须根据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

严禁在公司账面出现超过1个月以上的跨期未调整收支事项。

第十二条各公司财务部门应对不经常发生业务的银行账户加强监管,防止因疏于管理造成公司资金损失。

第十三条各公司资金和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公司账内管理,严禁因任何原因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和账外银行账户。

第十四条各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用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资金收付,严禁任何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

第四节日常各公司间账户资金调动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各分(子)公司之间除正常贸易往来支付款项外,不允许有资金借调业务发生,各公司间的借调资金往来统一由公司总部财务部调度。

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由于经营周转和还贷周转需要向公司总部借支资金时,需要向公司总部提交“借款申请”,“借款申请”中需写明借款资金用途、借款到账时间、汇入行名称、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时间等要素。

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提交公司总部财务部履行公司总部资金调度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除分(子)公司归还向公司总部借款的情况外,公司总部调度各下属公司的资金时,需向各分(子)公司提交“借款通知书”。

通知书中需写明借款到账时间、汇入行名称、还款时间等要素。

借款通知的审批权限按照公司总部相关规定执行:1000万元(含)以内的公司内部资金调度由常务副总签字。

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加上财务总监签字。

二零一四年【】月【】日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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