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告(卫通[2005]6号)--发布《血小板计数参考方法》等8项标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年修订版)

本《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批准,下发至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及有关单位。本《规范》将为国家、相关部委下发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各项政策法规的有效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具体指导艾滋病实验室技术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4.2.1.8 样品采集后处理、保存、运输的时限和条件,因不同的检测项目而异,应参见不同检测项目要求。
4.2.1.9 采血完成后的穿刺针头必须丢弃于放置尖锐危险品容器内,妥善处理,防止发生职业暴露。
4.2.2滤纸干血斑
4.2.2.1 根据需要,可将采集的各种血液样品制备成滤纸干血斑,用于检测。最常用的是用抗凝全血、末梢全血和血浆制备滤纸干血斑。
4.2.1.6 PBMC:使用淋巴细胞分离液,进行密度梯度离心,吸出PBMC层,置于合适的容器中,备用。
4.2.1.7 抗凝剂的选择:根据检测要求选用适当的抗凝剂,如CD4+和CD8+T淋巴细胞测定可选用EDTA钠盐或钾盐、枸橼酸钠、肝素钠;HIV-1病毒分离、核酸定性/定量检测可选用EDTA钠盐或钾盐或枸橼酸钠。
4.4
4.4.1全血、血浆的运送应符合生物安全要求,参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第45号令,2006年2月1日执行)。
4.4.2 血液样品运送时应采用三层容器对样品进行包装,随样品应附有与样品唯一性编码相对应的送检单。送检单应标明受检者姓名、样品种类等信息,并应放置在第二层和第三层容器之间。
附件1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
National Guideline for Detection of HIV/AIDS
(2015年修订版)
版血站技术操作规程

国卫医发〔2015〕95号附件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5版)2015年12月前言《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版)》自施行以来,对促进血站规范化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
随着血站核酸检测的全面覆盖和血液管理工作要求的进一步提高,原有的“血液检测”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
指导血站加强能力建设,规范核酸检测操作流程,进一步提升血液安全水平,我委对“血液检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组织制定了《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5版)》(以下简称《规程》)。
本《规程》正文包括献血者健康检查、全血采集、血液成分制备、血液检测、血液隔离与放行和质量控制6个部分,对所涉及的关键技术要点做出相应规定。
其中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血站在制定自身的操作规程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以“宜”表述的内容为推荐性内容。
本《规程》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供血站参考。
各血站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本《规程》的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编制适合本血站使用的技术操作规程。
如有关血液标准、规范与《规程》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规程》规定为准。
本《规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版)》同时废止。
为不断提升血站质量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规程》将每3年修订1次。
目录1 献血者健康检查 (1)2 全血采集 (3)3 血液成分制备 (8)4 血液检测 (15)5 血液隔离与放行 (30)6 质量控制 (32)附录A 献血者血红蛋白检测(硫酸铜目测法) (43)附录B 血液检测方法的确认 (47)附录C 血液检测试剂(血清学检测/核酸检测试剂)进货验收与放行记录表 (64)附录D 血液检测室内质控方法 (65)附录E 微板法ABO血型定型试验 (71)附录F 血液质量控制检查方法 (73)附录G 血袋标签确认方法 (80)附录H 血站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目录 (82)附录I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83)1 献血者健康检查目的按照国家有关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见附录)的规定,对具有献血意向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做出是否适合献血的结论,保障献血者健康和安全。
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目录前言 (5)第一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6)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6)(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6)(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6)(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8)(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8)(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8)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9)(一)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9)(二)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9)(三)哺乳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9)第二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 (10)一、管理 (10)二、落实与督查 (10)第三章糖皮质激素的适用范围和用药注意事项 (12)一、适用范围 (12)二、不良反应 (14)三、注意事项 (15)(一)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5)(二)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5)(三)其他注意事项 (16)四、分类及常用药物(表1~4) (16)第四章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 (21)一、内分泌系统疾病 (21)(一)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21)(二)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23)(三)肾上腺皮质危象 (26)(四)Graves眼病 (28)(五)糖皮质激素在内分泌系统疾病诊断中的应用 (29)二、呼吸系统疾病 (31)(一)哮喘(成人) (31)(二)特发性间质性肺炎 (32)(三)变态反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 (35)(四)结节病 (36)(五)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37)(六)变应性鼻炎 (39)(七)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 (40)三、风湿免疫性疾病 (41)(一)弥漫性结缔组织病 (41)系统性红斑狼疮 (41)系统性硬化症 (42)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 (43)原发性干燥综合征 (44)类风湿关节炎 (46)系统性血管炎 (47)(二)自身免疫性肝炎 (49)(三)脊柱关节病 (50)强直性脊柱炎 (50)反应性关节炎 (51)银屑病关节炎 (53)未分化脊柱关节病 (54)炎性肠病性关节炎 (55)四、血液系统疾病 (55)(一)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55)(二)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57)(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58)(四)淋巴瘤 (59)(五)多发性骨髓瘤 (60)(六)慢性嗜酸性粒细胞白血病及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征 (62)(七)移植物抗宿主病 (63)五、肾脏疾病 (64)(一)肾小球疾病 (64)肾病综合征 (64)新月体肾炎 (68)狼疮性肾炎 (68)(二)间质性肾炎 (70)六、感染性疾病 (71)(一)结核病 (71)(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 (74)(三)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简称人禽流感) (76)(四)手足口病 (77)(五)肺孢子菌肺炎 (77)七、消化系统疾病 (78)(一)炎症性肠病 (78)(二)嗜酸细胞性胃肠炎 (79)(三)重症急性胰腺炎 (81)八、神经系统疾病 (82)(一)多发性硬化 (82)(二)重症肌无力 (83)(三)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 (84)(一)眼表急性炎症和干眼 (87)急性细菌性结膜炎 (87)沙眼急性期 (88)包涵体性结膜炎急性期 (88)腺病毒性结膜炎(急性期) (89)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 (89)急性变应性结膜炎 (90)自身免疫性结膜炎急性发作 (91)细菌性角膜溃疡 (91)真菌性角膜溃疡 (92)角膜病毒感染 (93)棘阿米巴角膜炎 (94)蚕食性角膜溃疡 (94)干眼 (95)(二)急性浅层巩膜炎和巩膜炎 (96)浅层巩膜炎 (96)巩膜炎 (96)(三)葡萄膜炎 (97)(四)视网膜疾病 (99)白塞综合征 (99)V ogt-小柳原田病 (100)视网膜血管炎 (102)(五)视神经炎 (103)(六)外伤性视神经病变 (104)(七)眼科手术后 (105)角膜移植术后 (105)青光眼术后 (107)白内障术后 (107)视网膜扣带术后 (108)玻璃体手术后 (109)十、皮肤疾病 (109)(一)天疱疮 (109)(二)大疱性类天疱疮 (111)(三)药物性皮炎 (112)(四)红皮病 (113)(五)湿疹与皮炎 (114)(六)银屑病 (115)十一、重症患者的加强医疗 (116)(一)休克 (116)感染性休克 (116)过敏性休克 (118)创伤性休克 (119)(二)急性肺损伤和(或)ARDS (119)十二、器官移植排斥反应 (122)(一)肾脏移植排斥反应 (122)(二)肝脏移植排斥反应 (124)十三、骨科疾病 (125)(一)运动系统慢性损伤 (126)(二)急性脊髓损伤 (127)前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以下简称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广泛应用。
血小板临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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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血小板输注的措施
儿童使用源于同一献血者的单采血小板的分装制品, 不仅可节约血液资源,而且可减少供者的接触范围 ﹙输血科应添置无菌连接装置﹚; 纠正出血性血小板减少症伴发的凝血功能障碍; 尽可能在手术前停用阿司匹林或其他抗血小板药物;
29
减少血小板输注的措施
CPB病人应避免公式化预防性血小板输注;
血小板的临床应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广州血液中心 周振海 冯 莹 田兆嵩
1
血小板用量日益增多的原因
医疗机构数量及床位数增多;
大手术,特别是心脏外科手术增多; 器官移植,特别是造血干细胞移植广泛开展; 严重创伤病人及恶性血液病病人增多; 临床医生对血小板输注指征掌握不严,过多地进 行预防性输注。有不少医生对病情稳定而无出血症 状的病人血小板<20×109/L,甚至< 50×109/L就进行预防性输注。
3
1998年 — 2012年广州市无偿献血人数
60
52.42 53.12 53.26
50
44.33 41.06
40 30 20
9.29 12.31 13.63 15.5 16.32 21.89
37.3 32.2 33.75
万人次
10
3.2
0 1988年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15
预防性血小板输注
对于腰椎穿刺、硬膜外麻醉、胃镜或胃组织活检、 经皮肤的导管置入、支气管活检、肝活检、剖腹手 术或类似操作,血小板计数应至少提高至 50×109/L;
对于关键部位的手术,如脑部或内眼的手术,血小 板计数应提高到75×109/L ~100×109/L。 只要施加表面压迫,可对严重血小板减少症病人施 行骨髓穿刺和体表组织活检而无须输注血小板。
血小板

页
形态改变
病理性幼稚型血小板
☆体积较大,呈圆形,胞膜无丝状“树突”伸出, 胞质蓝色,颗粒缺乏,为未成熟巨核细胞所脱落;
☆正常人见不到。
☆↑:见于特发性和反应性血小板病。
☆当骨髓巨核细胞增生时,尤其在特发性血小板减 少性紫癜出现PLT减少危象和粒细胞性白血病时, 可以见到大量蓝色和巨大的血小扳。
形态改变
方法学评价
优点:重复性好,准确性高,能同时提供血小板 缺点:仪器不能区分PLT与其他类似大小的物
质,如:RBC碎片、WBC碎片、灰尘等
杂物。因此,有时仍需目视法做校正,
因而国外仍然将目视法(特别是相差显
微镜法)作为参考方法。
目视计数法
目 视 显 微 镜 计 数 法 普 通 显 微 镜 法 直接法
ACD保养液
【质量保证】
原则:避免血小板被激活、破坏,杂物污染。
1.检测前 (1)采血是否顺利:采血时血流不畅可导致血小 板破坏,使血小板计数假性降低; (2)选用的抗凝剂是否合适:肝素抗凝不能用于 血小板计数;EDTA-2K抗凝血标本取血后1h内 结果不稳定,少数患者可引起血小板聚集; (3)储存时间是否适当:标本保存于室温,低温 可激活血小板,储存时间过久可导致PLT计数 偏低。
Plt计数
血小板计数(目视计数法)
•原 理:
P P P P P
• 与白细胞计数基 本相同。 • 不同点:计数中 央大方格内5个 中方格的Plt数。
Plt计数
血小板计数(目视计数法)
• 国内最常用的血小板直接计数法: • 1、草酸铵溶血法(首选) • 2、复方尿素溶血法 (次选) • 无论是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法或显微镜计 数法,多以草酸铵溶血法作为参考方法, 国内将其作为首选方法。
血小板计数与凝血指标联合检测在肝硬化早期中的诊断价值

中国乡村医药血小板计数与凝血指标联合检测在肝硬化早期中的诊断价值朱红霞肝硬化是临床上常见的慢性肝脏性疾病,常由慢性肝炎、长期饮酒、脂肪肝等导致,临床表现为进行性肝纤维化和肝细胞弥漫性变性坏死。
肝硬化早期患者由于症状较轻或缺乏典型症状往往难以发现和确诊,延误了疾病的治疗。
肝硬化会导致患者的血小板和凝血指标出现异常变化,给肝硬化的早期诊断提供了思路[1]。
本研究对肝硬化高危者进行血小板计数(P LT)和凝血指标的联合检测,以判断其对于肝硬化早期的诊断价值。
1 资料与方法1.1 临床资料选择我院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收治的慢性肝病患者80例,其中慢性乙肝39例(48.8%),脂肪肝23例(28.8%),酒精性肝炎18例(22.5%)。
纳入标准:①病程>5年;②未进行过肝组织活检;③无明显门静脉高压、静脉曲张出血等肝硬化症状;④无血液系统疾病及凝血障碍;⑤无肿瘤、输血史、采用过血制品或相关药物治疗。
其中男48例,女32例;年龄37~71岁,平均(57.3±12.6)岁;伴有高血压19例(23.8%),糖尿病12例(15.0%),高脂血症10例(12.5%)。
1.2 检测方法患者取晨起空腹静脉血4ml,分为2份,分别进行血常规和凝血指标检测。
血常规样本使用EDTA-2K 抗凝,采用Sysmex血球仪(日本希森美康公司)测定PLT,结果<100×109/L为血小板减少。
凝血指标检测采用枸橼作者单位:314400 浙江海宁市人民医院检验科通信作者:朱红霞,Email:zhuhongxia9916@ 酸钠抗凝,采用ACL-700全自动血凝分析仪(西班牙沃芬公司)检测。
各指标正常范围:凝血酶原时间(P T)11~13s,凝血酶时间(TT)16~18s,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31~43s,纤维蛋白原(FIB)2~4g/L。
1.3 观察指标以PLT<100×109/L且FIB<2g/L、PT>13s、TT>18s、APTT>43s为肝硬化诊断临界值。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卫医发[2000]448号卫生部关于印发《血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我部对1993年颁布的《血站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血站基本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血站基本标准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中国输血协会卫生部办公厅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印发校对:高光明附件:血站基本标准一、科室设置应有血源管理,体检、采血,检验,成分血制备,贮血、发血,消毒供应,质量控制等功能,并有相宜的科室设置。
二、人员配置(一)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年采血量参考比例年采供血量(升)卫生技术人员数(人)2000以下2000-1000010000-2000020000-4000040000以上12-2020-7070-120120-200200以上(二)人员任职要求1.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75%以上,高、中、初级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比较要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2.血液中心主任应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中心血站站长应具有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基层血站站长应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
3.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按照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4.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采血、供血、成分血制备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建筑和设施(一)建筑要求1.血站选址应远离污染源;2.业务工作区域与行政区域应分开;3.业务工作区域内污染区与非污染区应分开;4.业务科室的结构布局符合工作流程;人流物流分开;符合卫生学要求;5.应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休息场所;6.特殊需要开放分离血液成分的,必须在100级洁净间(台)操作。
(二)建筑面积1.业务部门建筑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2.业务部门建筑面积与年采供血量参考比例:年采供血量(升)业务部门建筑面积(m2)2000以下2000-1000010000-2000020000-4000040000以上500以上1000-20001500-30003000-45004500以上(三)辅助设施要求1.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3.污水、污物处理及废气排放设施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4.应有与采供血任务相适应的运血车;5.应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按照原卫生部关于发布《临床生物化学检验常规项目分析质量指标》等8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卫通[2012]23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卫生计生委结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际,组织医学专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
本通知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在具体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2013年8月19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一、将“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6.1血常规”修订为:6.1 血常规可为血液病的诊断提供线索。
其中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采用仪器法或显微镜计数法,血红蛋白采用仪器法或光电比色法。
必查项目包括以下5项:6.1.1 红细胞总数(RBC)【参考值】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红细胞减少多见于各种贫血,如急性或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等。
红细胞增多常见于身体缺氧、血液浓缩、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等。
6.1.2 血红蛋白(HGB)【参考值】男性:130~175 g/L;女性:115~150 g/L。
血红蛋白减少或增多的临床意义基本同红细胞总数。
6.1.3 白细胞总数(WBC)【参考值】(3.5~9.5)×109/L。
生理性白细胞增多常见于剧烈运动、进食后、妊娠期等。
另外,采血部位不同,也可使白细胞数有差异,如耳垂血平均白细胞数比指血要高一些。
病理性白细胞增多常见于急性化脓性感染、尿毒症、白血病、组织损伤、急性出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