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机关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工作人员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合同制工作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
三、考勤原则1. 诚信原则:工作人员应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勤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报、谎报。
3. 公平公正原则:考勤管理应公平、公正,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四、考勤方式1. 考勤采用打卡或人脸识别等现代化手段进行。
2. 上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考勤打卡时间:上班前30分钟为签到时间,下班后30分钟为签退时间。
五、考勤管理1. 考勤管理人员负责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2. 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3.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勤的,应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请假,并说明原因。
4. 考勤管理人员对请假人员进行审批,并及时登记考勤情况。
六、考勤结果处理1. 考勤结果作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 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当天工资的10%。
(2)旷工:每次扣除当天工资的50%。
(3)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每次扣除当天工资的100%。
(4)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0次或旷工超过5天,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机关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本机关单位其他规定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聘用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考勤方式:采用电子考勤系统,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考勤。
第五条考勤时间:1. 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3:00-17:30(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下班时间:按时下班,不得擅自离岗。
第六条考勤要求:1. 上下班时,工作人员必须亲自打卡,不得代打卡。
2.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3.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4. 因公外出需请假,须填写《因公外出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七条迟到、早退及旷工处理:1. 迟到:上班时间迟到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视为迟到,累计迟到超过1小时(含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2. 早退: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视为早退,累计早退超过1小时(含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3. 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累计旷工半天及以上视为旷工。
第八条请假制度:1. 因事假、病假、年假等需请假,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2. 请假审批权限:一般工作人员事假一天由科长批准,二天及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病假、年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 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
第三章考勤结果运用第九条考勤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考核、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1. 考勤良好者,年度考核优先考虑。
2. 违反考勤制度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严重者,可予以辞退。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明确各级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和考勤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和职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三、考勤管理1. 考勤登记1.1 每个机关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考勤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上午和下午的考勤登记工作。
1.2 每日上午8:00至8:30为上班时间,下午17:30为下班时间。
上班和下班时间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1.3 每个职工应当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到岗,按时完成出勤登记。
1.4 考勤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及时处理职工因故缺勤的请假手续。
2. 考勤制度2.1 迟到2.1.1 职工如果因故迟到,需在上班时间30分钟内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迟到原因并办理迟到手续。
2.1.2 迟到30分钟以上的职工应当扣除当天的考勤分数,并做出书面解释。
2.2 早退2.2.1 职工如果因故早退,需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申请并办理早退手续。
2.2.2 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的职工应当扣除当天的考勤分数,并做出书面解释。
2.3 请假2.3.1 职工如果因故请假,需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
2.3.2 请假时间超过3天的职工需要提交请假条,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4 出差2.4.1 职工如果因公出差,需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申请并办理出差手续。
2.4.2 出差期间,职工需要向单位报告出差情况,并在出差结束后及时进行考勤登记。
2.5 加班2.5.1 职工如果需要加班,需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申请并办理加班手续。
2.5.2 加班期间,职工需要向单位报告加班情况,并在加班结束后及时进行考勤登记。
3. 考勤奖惩3.1 考勤奖励3.1.1 经相关部门确认,职工无旷工、迟到、早退、无请假、无违反出差和加班规定的行为,可获得相应的考勤奖励。
3.1.2 考勤奖励可包括表扬信、奖金或者其他奖励方式,并计入考核成绩。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办法一、目的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在职人员,包括合同制员工、临时工及实习人员。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2. 工作时长:每日工作8小时,午休1.5小时。
3. 夏令时:根据国家规定,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 特殊岗位工作时间:部分特殊岗位需实行弹性工作制或轮班制,具体工作时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5. 调整工作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单位领导研究决定,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全体员工每日需按时签到,作为出勤记录。
(2)签到方式:采用电子签到系统或纸质签到表,由各部门自行选择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签到地点:各部门指定签到地点,并在显著位置设立签到标识。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8:30-9:00,下午签到时间:14:00-14:30。
(3)迟到签到:迟到超过15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的,视为迟到签到;迟到超过30分钟的,需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按请假制度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2)因公外出未签到且未报备的,视为旷工。
4、忘记签到处理(1)忘记签到的,需在当日内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可在当日内补签,补签时间不得超过当日下班时间。
(3)未在规定时间内说明情况并补签的,视为旷工。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使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严于律己,促进局机关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制度1、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因事不能到岗者,应按照请销假制度要求提前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或召集会议科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3、签到记录由办公室、监察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请销假制度1、科室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签署书面意见后报办公室备案;2天以内科室签署书面意见以后报办公室并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备案,3天及以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备案。
2、科室长请假1天以内报报办公室并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备案,2天及以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备案。
3、局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因私外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区两办备案。
4、主要负责人因公因私外出按区委、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5、病假(病休):在职干部职工享受病假(病休)待遇的应提供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本人病假(病休)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并报办公室备案。
6、干部职工所请探亲、婚、丧、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7、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天,超过8天的,从第9天起,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
8、干部职工一年旷工超过3天,事假累计超过8天,病假累计超过45天的,原则上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9、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三、值班制度1、机关值班实行领导带班、一般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的方式进行。
值班由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4名一般干部值班。
2、值班时间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非常时期值班:按照正常上班时间安排值班。
3、值班任务: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来访事件;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区应急办、区安监委及局主要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机关科室考勤制度

机关科室考勤制度为加强机关科室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勤原则1. 公平公正:考勤工作应公平公正,确保每位员工的努力和付出都得到应有的认可。
2. 实事求是:考勤记录应真实反映员工的工作出勤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3. 严格管理:考勤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循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确保工作秩序和纪律。
三、考勤办法1. 签到制度: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并在规定地点进行签到。
签到时间以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为准。
2. 加班记录:员工加班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申请,并经批准。
加班时间应准确记录,并按照单位相关规定给予加班费或调休。
3. 请假销假:员工请假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请假时间应准确记录,并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销假。
4. 出差记录:员工出差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出差时间、地点和任务应准确记录,并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和核算。
四、考勤规定1. 迟到、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应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迟到或早退时间应准确记录,并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旷工:员工未经批准缺勤或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旷工时间应准确记录,并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代签、补签:严禁代签、补签考勤记录。
一经发现,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勤管理1. 科室负责人应加强对本科室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考勤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科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考勤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向单位考勤管理部门报告。
3. 单位考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科室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向单位领导报告。
六、考勤结果应用1. 考勤结果应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勤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考勤结果应与员工的经济待遇挂钩,对考勤不合格的员工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机关考勤规章制度(6篇)

机关考勤规章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____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文是一些机关考勤规章制度的范本,助。
机关考勤规章制度篇一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
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
30前签到。
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
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
____分钟以上____小时以内为____小时;超过____小时不到____小时为____小时,____小时以上不到____小时为半天。
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当月迟到或早退____次扣发当月工资的____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____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____次扣发当月工资____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____次以上(含____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____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____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当月累计旷工____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____%,当月累计旷工____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____%,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____%,当月累计旷工____天扣发当月工资____%,当月累计旷工____天扣发当工资____%,当月累计旷工____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
全年累计旷工超过____天扣除年终奖的____%,全年旷工累计超过____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____%,全年累计旷工超过____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____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事假____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____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____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____%,累计超过____天扣发年终奖金。
2024年政府机关考勤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政府机关考勤制度范本一、每日考勤以晨间广播为准,未按时到岗者视为迟到。
下班时间固定,未经许可提前离岗视为早退。
二、考勤管理由政府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
三、迟到和早退均被视为半天缺勤。
四、如请事假或病假一天以上,须提交书面申请(病假需附医院证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报政府办公室。
未按程序申报者,将按缺勤处理并予以公示。
五、超出国家法定假期(如婚丧、生育假等)的,无特殊情况均按缺勤处理。
六、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四章第七十四条规定,连续十五天旷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者,将按相关程序报请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七、集体活动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并列队,未按时参加者视为缺勤。
八、对违反考勤制度者,需提交书面检查并予以公示。
若一月内迟到次数累计超过____次(含早操、学习等,以政府办考勤记录为准),需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九、每周的考勤情况需汇总一次,并送交部门领导查阅。
2024年政府机关考勤制度范本(二)一、每日考勤以晨间广播为准,未按时到岗者视为迟到。
下班时间固定,未经许可提前离岗视为早退。
二、考勤管理由政府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
三、迟到和早退均被视为半天缺勤。
四、如请事假或病假一天以上,须提交书面申请(病假需附医院证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报政府办公室。
未按程序申报者,将按缺勤处理并予以公示。
五、超出国家法定假期(如婚丧、生育假等)的,无特殊情况均按缺勤处理。
六、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四章第七十四条规定,连续十五天旷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者,将按相关程序报请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七、集体活动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并列队,未按时参加者视为缺勤。
八、对违反考勤制度者,需提交书面检查并予以公示。
若一月内迟到次数累计超过____次(含早操、学习等,以政府办考勤记录为准),需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九、每周的考勤情况需汇总一次,并送交部门领导查阅。
2024年政府机关考勤制度范本(三)机关考勤管理制度一、签到管理制度1. 双签到制度:工作日实行上下午双签到制度,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及中途脱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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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树立机关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公司机关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机关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等情况进行考核。
上、下班考勤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
下属单位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但要严格考勤纪律。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工作时间
机关的标准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1:40;下午:14:30-18:00;
第五条考勤方式
公司机关考勤以考勤机指纹登记为主,人工不定期抽检考勤辅助相结合。
第六条指纹登记
员工在上、下班,外出办事、外出返回均应进行指纹登记。
外出办事原则上不准耽误下一次上班时间的指纹登记。
第七条指纹登记时间
上午上班指纹登记时间:7:10-8:10;
上午下班指纹登记时间: 11:30-12:00;
下午上班指纹登记时间:13:40-14:40;
下午下班指纹登记时间: 17:50-18:00;
第八条上、下班纪律
超过工作时间10分钟未到属于迟到,提前10分钟离岗属于早退。
第九条外出纪律
员工因工外出办事时,须向本部门主管以上请示,主管不在值时,须向公司分管领导请示。
无法在下班时间赶回签退的,应在事后填写《员工外出汇报单》。
员工因私外出办事时,须向机关分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条。
一个月内请假时间超过1个工作日的,扣减一天考勤。
第十条请假纪律
员工出差、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1、员工出差前,须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请事假、病假、工伤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须填写《员工请(销)假审批表》,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3、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本部门部长级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论。
第十一条违反考勤管理纪律的处理
1、员工违反考勤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轻微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次,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
(1)、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或当月累计迟到早退时间达20分钟。
(2)、当月擅自离岗达三次,或当月累计擅自离岗时间达20分钟。
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一般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次,给予
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调离机关工作岗位。
(1)、当月迟到早退达五次,或当月累计迟到早退时间达30分钟。
(2)、当月擅自离岗达五次,或当月累计擅自离岗时间达30分钟。
(3)、员工旷工一日。
3、旷工界定。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者。
(2)、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申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3)、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4)、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有见义勇为、替公司挽回损失的有利行为者,其记录的迟到予以撤销,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公假。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3月15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员工外出汇报单年月日。